【原文】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弟左右:
十二月初九,接到家中十月十二日信,初十日一信,具悉一切。家中改屋,有与我意见相同之处,我于前次信内,曾将全屋画图寄归,想已收到,家中即已改妥,十一月初一日一信,则不必依我之图矣。但三角丘之路,必须改于檀山嘴下面,于三角丘密种竹木,此我画图之要嘱,望诸弟禀告堂上,急急行之。
家中改房,亦有不与我合意者,已成则不必再改,但六弟房改在炉子内,此系内外往来之屋,欲其通气,不欲其闷塞,余意以为必不可,不若以长横屋上半节间断作屋为妥。内茅房在石柱屋后,亦嫌太远;不如于季洪房外高坎打进七八尺,既可起茅房澡堂,而后边地面宽宏,家有喜事,碗盏菜货,亦有地安置,不至局促,不知可否,家中高丽参已完,明春得便即寄,彭十九之寿屏,亦准明春寄到。此间事务甚多,我更多病,是以迟迟。
澄弟办 [1] 贼,甚快人心,然必使其亲房人等,知我家是图地方安静,不是为一家逞势张威,庶人人畏我之威,而不恨我之太恶。贼既办后,不特面上不可露得意之声色,即心中亦必存一番哀矜 [2] 的意思,诸弟人人当留……心也。
征一表叔在我家教读甚好,此次未写信请安,诸弟为我转达,同乡周荇农家之鲍石卿,前与六弟交游;近因在妓家饮酒,提督府捉交刑部,革去供事,而荇农荻舟尚游荡不畏法,真可怪也!
余近日常有目疾,余俱康泰,内人及二儿四女皆平安,小儿甚胖大,西席庞公,拟十一回家,正月半来,将请来笔峰代馆。宋芗宾在道上扑跌断腿,五十余天始抵樊城,天可悯也!余不一一,国藩手草。(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
【注释】
[1]办:惩办,惩治。
[2]哀矜:哀怜,怜惜。
【译文】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弟:
十二月初九,我接到家中十月十二日、十一月初一和初十的三封来信,已经知道了家中的一切事情。家中的房屋改建,有和我意见相同的地方。我在前次的去信中,曾经将房屋的图纸寄回去,想必已经收到了。家中既然已经改完了,就不必再依我的图纸了。但是三角丘的路,务必改在檀山嘴下面,在三角丘种上密密的竹木,这是我的设计图中最重要的嘱托,希望诸位弟弟禀告堂上大人,急速地实行。
家中的房屋改建,也有与我意见不同的地方,已经修改过的地方就不必再改了。但是六弟的房屋改在炉子里,这是内外往来的屋子,需要通气而不能闭塞,我急切地认为,这样一定不好,不如把长横屋的上半节隔断做屋,则更为妥当些。家中的厕所建在石柱屋的后面确有不便,也太远了点,不如在季洪房外面的高坎处开拓出七、八尺的地方,既可以建厕所和澡堂,后面的地面也可以宽大些,家里有个喜事什么的,也有个地方摆放碗盏菜货,显得宽敞,不至于局促,不知可不可以。家中的高丽参已经用完,明年春天我再托人带回。彭十九的寿屏,也一定会在明年春寄到。这边事务很多,我近来又身体多病,所以什么事都拖延了。
澄弟惩治土匪,虽说是大快人心,然而务必要使那些土匪的亲朋好友们明白,我家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地方上的安定,不是为了显权势、逞威风,这样才会使大家既畏我们家的威严,又不恨我们做得太恶毒。惩治之后,不仅表面上不要露出洋洋得意的样子,就是内心也要有一种怜惜之情,诸位弟弟人人都要留心。
征一表叔在我家教书很好,这次没有专门写信请安,请弟弟们代为转达。同乡周荇农家的鲍石卿,从前是六弟的朋友,最近因为在妓院喝花酒,提督府把他捉到刑部,革除了官职,而荇农、获舟却还在外面游游荡荡,一点都不知道收敛,不惧怕王法,真是怪事。
我近来经常犯眼病,其余地方还算健康。内人和两个儿子四个女儿也都平安,小儿子又胖又大。家塾教师庞先生,打算十一日回家,正月中旬再回来,这一段时间准备请李笔峰代教。宋芗宾走路时摔了一跤,腿跌断了,五十多天才到樊城,真是可怜!其他的事就不一一说了。国藩手草。(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初十)
【解析】
曾国藩居住过的“故居”,在家乡有两处。一处是他的诞生地,也就是白杨坪老宅,后称白玉堂。据称,白玉堂老宅三进两横,六个天井,计四十八间房,颇为壮观。后又在老屋西面十二里处的良江村建筑新屋,也就是在此信中所提到的改建之屋,后称为黄金堂。黄金堂的建筑结构与白玉堂相仿,1852年和1857年,曾国藩奔父母之丧,就是在这里居丧守制的。
1848年底,曾家要翻盖房屋,在曾国藩众多的书信中,无论家中的大事小情,都一概操心,更不要说这样的大事了,他不仅事前就寄去了自己设计的图纸,而且千叮万嘱地“希望诸位弟弟禀告堂上大人,急速地实行”。信中特别提到了“在三角丘种上密密的竹木,这是我的设计图中最重要的嘱托”。曾国藩并为此题诗:“我家湘上高嵋山,茅屋修竹一万竿。”自古把梅、竹、菊、兰称为岁寒四友,而竹是代表着超凡脱俗、清新高雅。宋时的苏轼很喜欢竹子,在《于潜僧绿筠轩》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人瘦尚可肥,士俗不可医。”
新房建成后,曾国藩并没有在那里住过多长时间,由于房前池塘中曾淹死过人,他感到不吉利,于是想在富坨村另建一房作为归老田园之用。他相中的那个地方是老九名下的产业,大哥要觅一处养老之地,九弟自然当仁不让,在将富坨村的宅子送给其兄的同时,还附赠了百余亩田地。至于新宅的修建任务,便由主持家务的四弟全力承当。
兄长为国之重臣,衣锦还乡,曾氏满族都面子有光,所以老四办起这件事是劲头十足,务必要体现“侯府”的气派,尽管曾国藩一再告诫要俭省,还是花掉了三千五百两银子。以至曾国藩闻讯后惊呼:“富坨修理旧屋,何以花钱至三千五百两之多?即特造一屋,亦不应费钱许多。”又在日记中反省道:“余平生以起屋买田为仕宦之恶习,誓不为之。不料奢靡若此,何颜见人!平日所说之话全不践言,可羞孰甚!”此房建成后,曾国藩未及入住,便死在了两江总督任上。
此信中曾国藩对澄弟惩治土匪一事做了特别叮嘱,当时社会治安极差,“盗匪”众多,于是当地的富户绅家便出面组织维护邻里,曾家是当地首户,自当是责无傍贷,更何况曾家正有个读书虽然不行,却极爱出风头的四爷澄侯,但曾国藩深知“办贼”一事名堂甚多,因此在信中再三提醒各位弟弟做事一定要谨慎低调,不可给人以显权势、逞威风之感觉,这样有损家庭声誉。更何况许多“盗匪”原本都是当地人,因贫困而为,对他们惩治太过,难免会遭到他们家属亲人的忌恨,所以还是低调一些,不要太招摇了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