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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诸弟·无时不想回家省亲

【原文】

澄侯子植季洪足下:

正月十一日发一家信,是日子极不闲,又见温甫在外未归,心中懊恼;故仅写信与诸弟,未尝为书禀堂上大人,不知此书近已接到否?

温弟自去岁以来,时存牢骚抑郁之气,太史公所谓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往者,温甫颇有此象。举业工夫,大为抛荒,闲或思一振奋,而兴致不能鼓舞,余深忧虑,每劝其痛著祖鞭,并心一往。

温弟辄言思得一馆。使身有管束,庶心有维系。余思自为京官,光景尚不十分窘迫,焉有不能养一胞弟,而必与寒士争馆地;向人求荐,实难启口,是以久不为之谋馆。

自去岁秋冬以来,间温弟妇有疾,温弟羁留日久,牢落无偶,而叔父抱孙之念甚切,不能不思温弟南归,且余既官二品,明年顺天主考,亦在可简放之列,恐温弟留京三年,又告回避,念此数者,欲劝温弟南旋,故上次信道及此层,欲诸弟细心斟酌。

不料发信之后,不过数日,温弟即定得黄正斋馆地。现在既已定馆,身有所管束,心有所系属,举业工夫,又可渐渐整理。待今年下半年再看光景,如我或圣眷略好,有明年主考之望,则到四五月,再与温弟商入南闱 [1] 或北闱行止。如我今年圣眷平常,或别有外放意外之事,则温弟仍留京师,一定观北闱,不必议南旋之说也。坐馆以瞩束身心,自是最好事,然正斋家澄弟所深知者。万一不合,温弟亦难久坐。见可而留,知难而退,但能不得罪东家,好来好去,即无不可耳。

余自去岁以来,日日想归省亲,所以不能者,一则京帐将近一千,归家途费,又须数百,甚难措办。二则二品归籍,必须具折,折中难于措辞。私心所愿者,得一学差,三年任满,归家省亲,上也。若其不能,或明年得一外省主考,能办途费,后年必归,次也,若二者不能,只望六弟九弟,明年得中一人,后来得一京官,支持门面;余则告养归家,他日再定行止。如三者皆不得,则直待六年之后,至母亲七十之年,余誓具折告养;虽负债累万,归无储栗,亦断断不顾矣。然此实不得已之计,奢能于前三者之中,得其一者,则后年可见堂上各大人,乃如天之福也!不审 [2] 祖宗默佑否?

现在寓中一切平安,癣疾上半身全好!惟腰下尚有纤痕。家门之福,可谓全盛,而余心归省之情,难以自慰,固偶书及,遂备陈之。

毅然伯之项,去年已至余寓,余始觅便寄南,家中可将书封好,即行送去,余不详尽,诸惟心照,兄国藩手草。(道光二十八年正月廿一日)

【注释】

[1]南闱:闱,考场,南闱即江南乡试。

[2]不审:不知。

【译文】

澄侯、子植、季洪诸弟:

正月十一日,给家中寄了一封信,由于那天事务繁多,又见六弟外出没有回来,心里很烦躁,所以只给弟弟写了信,没有写信给堂上大人,不知道近日收到那封信没有。

自从去年以来,温弟就情绪消沉,闷闷不乐,满腹的牢骚。正如太史公所讲的那样:在家就好像丢失了什么一样失魂落魄,出外则不知何往,对什么都没有兴趣,六弟就是那种迹象,学业因此大为荒废。在这期间,或许也有要重新振作起来的念头,但兴致总是提不起来。看到这种情况,我心中很是忧虑,常常劝他振作起来,痛下决心,全力以赴争取进步。

温弟则说他想找一个学馆教学,好使自己能够有所约束,使思想能够有所寄托。我想自己自从做了京官,生活也不算很窘迫,难道还养不起一个同胞弟弟,让他去与贫寒的读书人去争夺一个教席?向别人请求推荐之事,实在是难以启齿,所以一直以来都没有去帮他找馆。

自去年秋冬以来,这期间温弟媳妇的身体不佳,温弟又孤身一人在京城待得太久,而叔父抱孙子的心情很迫切,不能不考虑温弟回南方的事。况且我既然做了二品官员,明年顺天主考,我也有可能在选择放出的范围之内,恐怕温弟留在京城三年,有回避的问题。基于以上这几点,所以也想劝温弟先回湖南。上次信中谈到这一层,想诸位弟弟细心考虑。

不过在上次信发出后不几天,温弟就选定去黄正斋的教馆。现在既然定了教馆,他的身子和思想也就有所管束和寄托,参加科举的事,也可以渐渐整理。等今年下半年再看情况,如果皇上对我的圣恩能够好些,明年可能就有当主考的希望,到了四五月,再与温弟商量是参加江南乡试或者顺天乡考的事情,如果当今皇上对我的看法平平,或者发生了意料不到的外放的事,那么温弟仍旧留在京城,参加顺天乡试,就不要再考虑回乡了。坐馆如果能管束自己的身心,自然是好事、然而澄弟是了解黄正斋的,万一不合,温弟也难久留。如果可以就留下,如果有难处就退出,但不能得罪东家,好聚好散,就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了。

自从去年以来,我天天盼着回家探亲,之所以没能回家,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我在京城欠的债差不多有一千,而回家的路费至少需要几百,一时难筹集。二是二品官回乡,必须要写奏折,而写奏折又很难措辞。自己内心所希望的,是能得到一个学差,三年任满后,回家探亲,这是上策。如果不行,或者明年得到一个外省主考,能筹集些路费,后年就可以回家,这是中策,如果两条都办不到,则希望六弟和九弟两人之中明年至少考中一人,得到一个京官,支撑门面,我便告养还乡,以后再决定怎么做。如果三条都不顺利,只好等六年之后,到母亲七十岁时,我发誓要奏明皇上,告老归家。即便是欠债上万,没有一文钱的路费,也决不顾虑,然而这实在是迫不得已,最好能在三条之中满足其中一条,那么后年可以见到堂上大人,真是天大的的福气了,不知祖宗能否在暗中保佑我?

现在我这里一切都好!上半身的癣疾全部好了。只有腰下面还剩有一点。我家的福气,可以说现在是全盛时期,而我回家探亲的心情,难以释怀,所以写到这些事时,便不觉要详细地多写几句。

毅然伯之项去年已到了我住处,我再顺便寄回湖南,家中可将信封好,马上送去,其余的就不一一详细说了,大家心中都明白。兄国藩手草。(道光二十八年正月二十一日)

【解析】

这封信中,曾国藩先是向家人介绍了温弟在京的情况,及其根据情况对温弟的妥善安排。然后才又详尽地叙述了自己不能及时回家探亲的两个原因,一是生活境况不是太好,路费难筹集,二是回乡要上奏折,又怕奏折的措辞不当,皇上怪罪。由于这样的处境,曾国藩又提出了三个解决问题的策略,以表达了自己归乡心切的心情。由此可见,曾国藩无时不想回家省亲,只是迫不利己。

《论语》中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意思是说,父母年迈在世,尽量不长期在外地。不得已,必须告诉父母去哪里、为什么去、什么时候回来,并安排好父母的供养。因此,身为子女常回家看看父母,这是起码的为人常识,也是最低层次的孝。

“父母在,不远游”是中国的古老传统,父母健在,子女尽量不长期在外地。作为子女,早晚请安,问寒问暖,尽其之孝道,使年迈的双亲安度晚年。如果因为工作或者做官不得已常年在外,必须首先安顿好父母,或者把父母请到工作的地方以尽孝道。因为父母年迈,行动不便,身体衰弱,作为儿女应当好好侍奉,让他们安心、放心。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从古至今,作为父母者大都希望子女能留在身边,一来可以陪伴日益老去的父母,二来子女守在父母身边,也可以相互照应,重要的是父母能够看得到子女的工作生活状况,会比较放心。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大环境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子女不得不远离自己的父母和家人,为生活而奔波。迫于社会竞争的压力,现在的年轻人确实很忙碌,作为父母也很理解。年轻人即使远离父母,但并不影响表达孝心,“孝”的关键在于儿女是否一直怀有孝顺父母的心。孝心,不在于距离的远近。 uo6kNb4oNH9/ltN5ouwvoBstWZRatmauk8+dVeQk5YuNQqEBdSyExow92bjYxa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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