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沅弟、季弟左右:
沅弟以我切责之缄,痛自引咎 [1] ,俱蹈危机,而思自进于谨言慎行,能如是,是弟终身载福之道,而吾家之幸也!季弟言亦平,温雅,远胜往年傲惰气象。
吾于道光十九年十一月初二日,进京散馆,十月二十八日早侍祖父星冈公于阶前,请曰:“此次进京,求公教训。”星冈公曰:“尔之官是做不尽的,尔之才是好的,但不可傲,满招损,谦受益,尔若不傲,更好全了!”遗训不远,至今尚如耳提面命。今吾谨述此语,告诫两弟,总以除傲字为第一义,唐虞之恶人,曰丹朱傲,曰象傲,桀纣之无道,曰强足以拒谏,辨足以饰非,曰谓已有天命,谓敬不足行,皆傲也。
吾自八年六月再出,即力戒傲字,以儆无恒之弊,近来又力戒惰字。昨日徽州未败之前,次青心中不免有自是之见,既败之后,余益加猛省,大约军事之败,非傲即惰,二者必居其一。巨室之败,非傲即惰,二者必居其一。
余于初六所发之折,十月初可奉谕旨。余若奉旨派出,十日即须成行,兄弟远别,未知相见何日?惟愿两弟戒此二字,并戒后辈,当守家规,则余心大慰耳!(咸丰十年十月廿四日)
【注释】
[1]引咎:自责,把过失归于自己。
【译文】
沅弟、季弟:
沅弟因为我之前在信里对他进行的责备,很是引咎自责,害怕自己因为这些错误而陷入危机之途,于是希望自己也能够做到谨言慎行。如果真能那样,那就是弟弟终生得福的好事了,也是我们家的幸运。从季弟的信里也能看出,语言都很平和温雅,比起往年那种骄傲、怠惰的样子强多了。
我在道光十九年十一月初二的时候要进京参加散馆考试,十月二十八号早上在阶前侍奉祖父星冈公的时候,请示他说:“这次进京,请求您的教训。”星冈公说:“你的官是做不尽的,你有才,但不要骄傲,你如果能不傲不惰,那就完美了。”这个遗训离现在时间也不长,到今天我仍然觉得好像是星冈公对我耳提面命一样。
我今天把这些话说出来,是想告诫两位弟弟,任何时候做人都要以戒除“傲”字为第一要义,尧、舜时代的恶人,如丹朱是因为傲,象也是因为傲,桀纣那么无道,说强可以拒绝一切谏言,辩可以粉饰一切过失,说自己受命于天,可以不需要敬重,这些都是因为傲气所导致的。
自从八年六月份我再次出山,就开始努力去戒除“傲”这个毛病,以改正自己办事没有恒心这个弊病,近来又特别注意戒除懒惰。昨天徽州还没有失败之前,次青心里总不免有自以为是的想法,直到失败以后,我越发猛省,军事上的失败,不是由于傲气就是因为怠惰,二者必有其一。那些大富大贵之人的失败,原因归根结底也不外乎这两点,非傲即惰,二者必居其一。
我在初六发出的奏折,到十月初就可以拿到皇上谕旨了。如果按照皇上旨意,我被派出去,那么十天内我就要准备启程了,此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相见。只愿两位弟弟能戒除“傲惰”这两个字,并且要警戒后辈一定要遵守家规,这样我就非常宽慰了。(咸丰十年十月二十四日)
【解析】
从徽州的失败中,曾国藩总结出,但凡军事上的失败,究其原因,不外乎两个字:“傲”和“惰”。由此推及其他,古往今来,许多大人物的失败,也多由此二字所致。曾国藩因此说:天下古今之庸人,皆以一“惰”字致败;天下古今之才人,皆以一“傲”字致败。
信中说,任何时候,做人都要以戒除“傲”字为第一要义。有才干的人,往往容易骄傲。一旦骄傲,则总是过高地估计自己,又极易以轻慢的态度待人。狂妄自大、招人怨恨而不自知,即便再有才干,离失败也是不远了。古往今来,但凡恃才傲物者,虽有一时的成就,但最后无不是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所以历来德厚修深的人,都把戒傲作为自己人生的必修功课。
常言说,“笨鸟先飞”,这“先飞”即是勤。平常人要想成功,没有什么别的窍门,唯有在一个“勤”字上下功夫,也就是说,必须要克服自己懒惰的心理。关于戒惰,曾国藩说:人生惟有常,是第一美德,事无分难易,但行之有恒,自如种树养畜,日见其大而不觉耳。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戒惰”贯穿了曾国藩的一生。无论在京城,还是在军营,他都是一直保持着黎明即起、深夜方息的习惯。他坚持写日记,直到临死前一日才停止。
曾国藩在信中的感慨自然是针对老九的傲气而发的,其实“勤能补拙,谦可受益”的道理并不深,曾家老九也是个读书人,不会连这点道理都不懂。只不过这个九弟天生就不是谦谦君子的性格,此刻大功未建,便有点以海内英雄自居的味道,待到安庆、江宁之捷后,他更是目无余子了。曾国藩虽然无法使九弟改掉天性,成为像自己一样能忍辱负重的理学家,但时时给弟弟敲敲警钟还是要做的。所以曾国藩在这封信中再次重申了“勤”与“谦”这两二字。为了不使老九产生抵触情绪,信的最后来了一句“吾但从傲惰二字痛下工夫”的话,表示以上所说的乃是兄弟共勉,而并不仅仅是在批评弟弟。这是曾国藩一贯的风格:不摆大哥的架子,与诸弟处于同等地位。
“勤”与“谦”二字向来为曾国藩所推崇,在曾国藩的家书中,提到次数最多的也是这两个字。不敢说曾国藩一生的成就仅仅是因为戒“傲”戒“惰”所致,但毫无疑问,它是伴随曾国藩人生事业走向成功的一个重要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