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题解】
宋国无称霸之势,但宋襄公有称霸之心,不自量力的他请楚国纠合诸侯于盂地会盟,想要成为盟主,却在盟会上为楚人所擒,后被释放。恼羞成怒的宋襄公迁怒于楚国的附庸郑国,前去讨伐,楚国出兵救郑,于是有了楚宋泓水之战。本篇记述的是司马子鱼在这一战中关于用兵的主张。子鱼的清醒和审时度势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宋襄公的“仁义”则成为千古笑谈。
【原文】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 〔1〕 :“天之弃商久矣 〔2〕 ,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
及楚人战于泓 〔3〕 。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4〕 。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 〔5〕 ,不禽二毛 〔6〕 。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
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 〔7〕 ,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耈 〔8〕 ,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 〔9〕 。”
注 释
〔1〕大司马:掌管军政的官员。〔2〕天之弃商久矣:宋国是商朝的后裔。〔3〕泓(hóng):即泓水名,在今河南柘城西北。〔4〕门官:指国君的卫队。〔5〕重(chóng)伤:再一次伤害。〔6〕禽:通“擒”。二毛:指头发花白的人。〔7〕勍(qíng)敌:强劲有力的敌人。〔8〕胡耈(gǒu):老人。〔9〕儳(chán):不整齐。
【译文】
楚国攻打宋国来解救郑国。宋襄公将要迎战,大司马公孙固劝谏说:“上天抛弃我商国已经很久了,主公想要复兴,这是得不到宽恕的。”宋襄公不听。
宋军与楚军战于泓水。宋军已经摆好阵势,楚军还没有全部渡河。司马子鱼说:“敌众我寡,趁他们没有完全渡河,请下令攻击他们。”宋襄公说:“不行。”楚军已经全部渡河,但尚未摆好阵势,司马子鱼又请求攻击。宋襄公说:“不行。”等楚军摆好了阵势,然后才开始攻击,结果宋军大败,宋襄公大腿受伤,卫队也被歼灭了。
宋国人都埋怨宋襄公。宋襄公说:“君子不伤害已经受伤的人,不捉拿头发花白的人。古人作战,不在隘口处阻击敌人。我虽然是已经亡国的商朝的后代,但也不会攻击没有摆好阵势的敌人。”子鱼说:“主公并不懂得战争。强大的敌人,因为地形的狭窄而摆不开阵势,这是上天在帮助我们,这时候对其加以拦截然后攻击他们,不也是可以的吗?就算是这样还怕不能取胜。况且今天这些强悍的楚兵,都是我们的敌人;即使是碰到老人,捉住了就把他抓回来,何况只是头发花白的人!对士兵讲明耻辱,教导作战,是为了杀死敌人。敌人受了伤但还没有死,为什么不能再次攻击使其毙命?如果是因为怜悯那些受伤的人而不想再次加以伤害,那就不如开始就击伤他。同情年长的敌人,还不如向他们投降。用兵讲求抓住有利的条件和时机,那么即使是在隘口打击敌人,也是应该的;锣鼓响亮是为了振作士气,那么攻击没有摆开阵势的敌人也是可以的。”
集评
[宋]苏轼:宋襄公非独行仁义而不终者也。以不仁之资,盗仁者之名尔。……宋襄公执鄫子用于次睢之社,君子杀一牛犹不忍,而宋公戕一国君若犬豕然,此而忍为之,天下孰有不忍者耶!泓之役,身败国衄,乃欲以“不重伤,不禽二毛”欺诸侯。人能其兄之臂以取食,而能忍饥于壶餐者,天下知其不情也。襄公能忍于鄫子,而不忍于“重伤”、“二毛”,此岂可谓其情也哉?……齐桓、晋文得管仲、子犯而兴,襄公有一子鱼不能用,岂可同日而语哉?自古失道之君,如是者多矣,死而论定,未有如宋襄公之欺于后世者也。(《苏轼文集》卷三《宋襄公论》)
[清]吴楚材、吴调侯:宋襄欲以假仁假义笼络诸侯以继霸,而不知适成其愚。篇中只重阻险鼓进意,“重伤”、“二毛”带说。子鱼之论,从不阻不鼓,说到不重不禽;复从不重不禽,说到不阻不鼓。层层辩驳,句句斩截,殊为痛快。(《古文观止》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