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象形字。甲骨文、金文都像花萼的形状。小篆承接甲骨文、金文,整齐化、符号化。隶变后楷书写作“不”。
《说文·不部》:“不,鸟飞上翔不下来也。从一,一犹天也。象形。凡不之属皆从不。”(不,鸟向上飞翔却不落下来。从一;一,好比是天。 像鸟飞的形状。大凡不的部属都从不。)
“不”的本义为花萼。如《诗经·小雅·常棣》:“常棣之华,鄂(萼)不(wěi,鲜明的样子)。”但如今这个本义已经消失。
后世多用其假借义,用作副词,表示否定。如“锲而不舍”。又引申指没有。如《诗经·王风·君子于役》:“君子于役,不日不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