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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地之始

【原文】

道可道,非常道 [1] ;名可名,非常名 [2] 。无名万物之始 [3] ;有名万物之母 [4]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 [5] ;常有欲以观其徼 [6]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7]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8]

[1]道可道,非常道:第一个“道”和第三个“道”是名词,指的是宇宙的本原和实质,引申为原理、原则、真理、规律等。第二个“道”是动词,意思为解说、表述。“非”,即不是的意思。“常”,本来写作“恒”,意思是永远的、恒常的。

[2]名可名,非常名:第一个“名”和第三个“名”是名词,是人类根据事物之间的各种不同特征而对某一特定事物所作出的指认。第二个“名”是动词,为说明、命名的意思。

[3]无:指的是万物生成之前的莫可名状的混沌状态。名:这里是动词,命名、称呼的意思。万物之始:即宇宙万物形成的开端。

[4]有:指的是万物生成之后已经有了形体的初始状态。万物之母:即天地万物的母体。

[5]妙:微妙的意思。

[6]徼:原意为边际、边界,引申为端倪的意思。

[7]玄:深奥而不可理解的,不可测知的。

[8]众妙之门:指精深奥妙的天地万物及其变化规律由此而出的总门。

【今译】

能用语言表述出来的“道”,都不是永恒的、终极的“道”;能够用言辞说出来的“名”,都不是永恒的、终极的“名”。“无”,是天地的源起;“有”,是万物的开端。所以,要经常从“无”中去观察“道”的奥妙;经常从“有”中去认识“道”的端倪。“无”和“有”这两者,同出一源,而称谓不同,但是都称得上深远玄妙,这不是一般的深远玄妙,而是深远又深远,玄妙又玄妙,这就是天地万物之无穷奥妙的总门。

解析

老子之“道”

《老子》的第一章,是全书的总纲。“道”,是老子哲学中一个核心的概念,这一“道”字在五千余言的《老子》一书中出现达七十余次之多。概括而言,“道”在老子那里基本上有这样几种含义:一种是作为宇宙之本原的“道”,一种是作为自然之规律的“道”,还有一种就是作为人事之法则的“道”。这三种含义既有所区分,又紧密联系,作为宇宙之本原的混沌无形的“道”,在天地万物产生之后,就体现为自然规律之“道”,而自然规律之“道”再落实到人的社会生活中,就表现为人事之法则的“道”。反之,作为人事之法则的“道”又体现着自然规律之“道”,而自然规律之“道”又反映着作为宇宙之本原的“道”。在《老子》一书的行文中,同一“道”字在不同的语境中有着不尽相同的含义,但是又不可作出截然的区分,因为这几种含义之间本来就是密切相依、互为体现的。总而言之,“道”的概念在老子的哲学体系中居于纲领性的核心地位,既体现着形而上的终极意义,又体现着形而下的现实意义,具有极为深邃的内涵,也有着非常广阔的外延,涵盖着宇宙、自然和社会的全部道理和规则。

《老子》一书中蕴藏着极为渊深的智慧,因此,其中的名言警句就非常之多,可谓俯拾皆是,而第一章的首句,也是全书之开端的“道,可道,非常道”,就是人们所最熟悉的一句。然而,尽管人们对这句话非常地熟悉,可是能够真正理解其含义的人却并不多。大多数人之所以熟悉这句话,是因为这句话是全书的开篇,而许多不认真读书、没有兴趣读书的人在看书的时候常常也就是仅仅读了开篇的那么几句;另外,也因为这句话读起来非常的顺畅,又很简洁,就像顺口溜一样,所以容易为人们所记住;也许还因为这句话说得很玄妙,令人们不能够一下子就很清楚地知道它说的究竟是什么,而正是这种玄秘感又吸引了一部分人的兴趣,尽管不知道它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是却很喜欢去引用它。

这句话,在字面上看,极其地简单,“道可道,非常道”,仅仅六个字,而“道”字在其中出现了三次,这表明,这句话集中阐述的就是“道”这个重要的概念。三个“道”字之中,第一个“道”字和第三个“道”字是同样的含义,就是作为老子哲学之核心概念的“道”,而第二个“道”字则是普通意义上的说出、表达的意思。我们现在阅读这句话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非常”与现代汉语里的“非常”是不同的,它不是一个词,而是“非”和“常”两个词。“非”字,是很好理解的,即不是的意思,这与现代汉语是相同的。至于“常”字,其实在《老子》中本来是写作“恒”字的,但是为避汉文帝刘恒之名讳,原来的“非恒道”就被改成了“非常道”。如果是“非恒道”的话,就更容易理解一些了。不过,字虽然换了,但意思是没有变的,“常”,也就是“恒”的意思。所谓的“道,可道,非常道”,也就是说,可以用语言表述出来的道,就不是永恒的、终极的道。

而这所谓永恒的、终极的道,又指的是什么呢?它指的就是宇宙的本体,是世间万物的由来之源,是超越了一切具体的道理和规律的根本性的、指向终极的道,也正因为如此,老子才说这样的道是不可言说的。

“名可名,非常名”,在这一句中,“名”字也出现了三次,同样分作两种含义,第一个“名”字和第三个“名”字是老子的哲学概念,而第二个“名”字是命名的意思。作为哲学概念的“名”,在这里可以理解为“道”的呈现形态,或者可以在通俗的层面上理解为事物的各种样态之意。“名,可名,非常名”的意思就是,那些能够命名的事物样态,都不是永恒的样态。

为什么老子说“可名之名”,不是“常名”呢?其实,老子在这句话中指出了事物的永恒性的问题。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事物很容易衰朽,不是有句成语叫做“昙花一现”嘛,昙花盛开的时刻在夜晚,而从绽放到凋谢,只有三四个小时的时间,非常地短暂,还有朝生暮死的蜉蝣,发育成熟之后只有不到一天的生命;而另外呢,也有些事物存在的时间极为长久,比如说动物界的龟,就十分长寿,活了几百年也并不罕见。然而,曹操有诗云:“神龟虽寿,犹有竟时”,龟虽然很长寿,但是它也总会有死亡的一天,是不会长生不死的。在于生命体是这样,而对于非生命的物质,其存在时间也是有着长短之别的。比如说烟花,闪耀在天空之际是何等的美丽,然而它的存在只有一瞬间;而状态恒久者如钻石,它是在地底深处的高温、高压条件下由碳元素形成的单质晶体,性质极其稳定,因此人们对钻石十分地赏爱。但是,钻石的存在就是恒久的吗?现代天文学研究表明,地球的生成时间距今大约为46亿年,它不仅有着自己生成的时间,同样也会有着自己灭亡的时间,尽管那一时间对于人类来说十分的漫长,但是地球的毁灭是未来一个必然的事实。地球都会有毁灭的一天,地球上的钻石又怎么会永恒地存在呢?有生必有死,这是宇宙万物的必然规律,任何事物都不能例外。那么,是不是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永恒的存在了呢?并不是的,也就是说,还是有着永恒之存在的。但是,这种永恒的存在绝非某种具体的事物,它是不能够被叫出来的,因此,老子才说:“名可名,非常名。”

老子所谓的“名可名,非常名”,指的不仅仅是事物的形体不会永恒地存在,同时也意味着,事物的价值也并非是恒久的,理由很简单,事物本身都不存在了,它的价值又怎么还会存留呢?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由此可见,老子的智慧是远远超越了世俗层面的,它直接就指向了终极,引领人们看得更远,思考得更深。如果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将目光放得更远一些,将想法放得更开一些,对待很多问题也就会是另外一种态度了。当我们真正地具备了老子的境界之后,世间的那些蜗角虚名、蝇头微利又都何足挂齿呢,又何必为其而扰攘纷争呢?

“道”和“名”的关系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两句话之间是并列的关系,所表达的也是同一个含义,只是这个含义被分作了“道”与“名”两个层面来论说。那么,“道”与“名”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简明地说,“道”是抽象的层面,而“名”是具象的层面,“名”之中蕴含着“道”,而“道”则由“名”来体现。举个例子来说明,一块电池,就是所谓的“名”,而在电池的身上蕴含着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能量转化原理,这就是其中的“道”。电池之所以为电池,是因为它能够进行这种能量转化;而这种能量转化又是通过电池这一具体的物态来呈现的。这也就是“道”与“名”之间的关系,从一定意义上来讲,也可以说成是实质与表象的关系。

“道”与“名”所代表的实质与表象之间的关系启迪着我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需要弄清楚什么是实质,什么是表象,哪一实质对应着哪一表象,而哪一表象又反映着哪一实质。如果没有厘清实质与表象之间的对应关系,做起事来就难免会出错。表面上看来,狐狸的确把那些动物都给吓跑了,可实质是怎么回事呢?是因为它有老虎在身边啊。老虎只注意到了狐狸吓跑了百兽的表象,却忽视了狐狸“仗虎之威”的实质,而把这种威力错误地归之于狐狸了。

对于开篇的这两句话,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去观察,还可以发现其中蕴藏着一个很深刻的问题,那就是语言表达的局限性。我们在形容某人说话或者写文章的水平不够的时候,会说他词不达意,也就是说他的语言并不能够准确地表达出他想要说明的意义。这是就普通交流而言的词不达意,可是,如果上升到更高的层面,一个人的语言能力很强,他就能够将自己所要表达的意义全都说清楚吗?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很简单,事物是无限的。相应地,对事物的表述也就是无限的,而语言是什么呢?语言就是一套意义符号,在这一点上,它和交通标志的用途是相同的。交通标志很简单,它不能够用来表达更为丰富的事物,而语言则要繁复得多,特别是现代语言,较之原始的语言,变得更为精致。但是不论语言多么地复杂,它也必定是有限的,也就不可能将无限的事物完全表述出来。

举一个例子,你想要朋友帮你买一只苹果,而在你的心目中对这只苹果一定是有着一种期许。假如朋友给你买回了一只已经烂了的苹果,你一定不高兴,这也就是说,你不会仅仅告诉他买一只苹果而已,而是还会对苹果的品种、颜色、大小、新鲜程度等等做出具体的描述。有了这些具体的描述,朋友就会给你买回来一只满意的苹果了。但是,这只苹果也只能是令你相对地满意,因为,如果你想要一只大的苹果,朋友就会在众多的苹果中挑大的拣,然而,你又不想要过于大的苹果,这下就难了,到底多大的苹果才是既大而又不过大的呢?这就很难用三言两语表述清楚了。

再说一个更为显明的例子,据科学研究,人眼能够辨别的颜色高达一千万种,可是翻翻我们的词典,表达颜色的全部词汇加在一起又有多少个呢?人们只能大体地说出某种颜色是红的、黄的、紫的……或者更细致一些,将红色分作粉红、紫红、黑红等,但是,即使再分上几个层次也远远达不到一千万种啊。所以,对于颜色的更为细致的辨别,就不能够用语言来表述了。

其实,言意之辨不仅是现代语言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中国古代哲学中也是一个重要的议题。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等说法都表达了这样一种观念:意义是不能够完全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因此,相比语言的交流,心领神会才是更高的交流层次。 R4Tr954S0KpuHqkIMdQwfJO8X1+Phh78MhQzOT6NTfK/4/XPCLjNaxTXi8oxPP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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