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句话所有的领导都会说,但真正做到的没有几个。一个善于用人的管理者,不仅不要轻易怀疑别人,而且能以巧妙的处理方式,显示自己用人不疑的气度,消除可能产生的离心力,使得“疑人”不自疑。古代很多君王便是精通此道的高手,唐太宗李世民就是其中之一。
唐太宗除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句流传千古的名言之外,在用人上还有一句至理名言,那就是“为人君者,驱驾英才,推心待士”。意思是说,身为一名君王,如果想要做到自如地“驱驾英才”,就必须做到对人才推心置腹,不怀疑他们,或对他们怀有戒备之心。唐太宗鉴于前朝隋文帝用人多疑的弊病,深感“君臣相疑,不能备尽肝膈,实为国之大害也”的教训,遂采取了对人才“洞然不疑”的做法。
高祖武德三年(620年),唐太宗劝降刘武周的将领尉迟敬德不久,尉迟敬德手下的两个将领就叛逃了。有官吏据此认为,尉迟敬德必定也会造反,于是没有向唐太宗请示,就将尉迟敬德囚禁于大牢中,并力劝唐太宗赶快将他杀掉。但是,唐太宗非但没有杀掉尉迟敬德,反而把他放了,并且召其进入自己的卧室,温语相慰,使之放宽心,临分别的时候还送给他一批金银珠宝。尉迟敬德被唐太宗的这种坦诚之心深深感动,发誓“以身图报”。后来,他果然为唐太宗立下了汗马功劳,甚至在唐太宗与王世充的斗争险境中救了唐太宗一命。
唐朝初期,政治清明,不存在朋党之争,但也偶尔会有一些小人利用唐太宗推行“广开言路”政策的机会,故意诽谤君子,馋害贤臣。为了不使这些小人得逞,唐太宗决定采取法律措施,对诽谤、诬陷者均“以谗人之罪罪之”。贞观三年(629年),监察御史陈师合觊觎房玄龄、杜如晦的宰相之位,遂上奏书毁谤房玄龄、杜如晦“思虑有限”。但唐太宗十分了解房玄龄、杜如晦两人的忠诚和才能,识破了陈师合的弹劾是“妄事毁谤”。于是对陈师合给予法律制裁,“流放到岭外”,从而使真正的贤士良才安心任事,充分发挥他们治国的才华。
由于唐太宗用人不疑,推诚以任,有不少突厥降将愿意肝脑涂地为其所用。契苾何力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契苾何力原是突厥一个可汗的孙子,贞观六年(632年),他同母亲一同归顺唐朝,唐太宗把他安置在甘、凉二州一带。后来,契苾何力同大将李大亮等攻打吐谷浑,建立了赫赫功勋。薛万均歪曲事实真相告契苾何力意欲谋反,契苾何力回朝后马上向唐太宗说明了真实情况,唐太宗对他更加信任,还把公主许配给了他。
有一年,契苾何力到凉州探亲时,他的部下一致劝他归降薛延陀,遭到了他的坚决反对。在部下的胁迫下,他割耳自誓,坚贞不屈,外界误传他已经叛唐,但唐太宗自始至终都对他非常信任。从此以后,契苾何力对唐王朝越发忠诚,唐太宗弥留之际,他还请求杀身殉葬,唐太宗坚决不许,他才作罢。
古人云:“疑则勿任,任则勿疑。”用人不疑,这是管理者使用人才必须注意的原则。唐太宗曾说:“但有君疑于臣,则不能上达,欲求尽忠虑,何以得哉?”把这句话推而广之,用人者怀疑被用者,对他办事不放心、不放手,就不能充分发挥被用者的作用。历史上无数事实也证明,在知人的基础上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方能成就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