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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价格中的奥妙与把戏

观察价格机制简单而容易的起点,是那些基于标准化产品和中央撮合机制的大型集中式市场,如大宗商品和股票交易所,在那里,每个交易者都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尽管每笔交易都在影响价格,但这种影响既细微,又难以被预见和掌控。

也正因此,交易者所面临的信息和所需做的决策也极为清晰明了,同一只股票的每一手都是毫无差别的,你既没有机会“制定”价格,也找不到人来讨价还价,你只能等待满意的价格出现。

然而绝大部分交易并非如此,买家和卖家都或多或少能找出些机会来谋求更有利的价格,而带来这种机会的,通常是商品之间的差异和信息条件的复杂性或不对等。

有些商品原本就很独特,如茅台,或者卖家会把它们变得很独特,或看上去很独特,如某某十年陈酿,如iPhone,再或者卖家会用种种伎俩让买家相信它们很独特,所有这些,都可以增强卖家的议价地位。

而同时,买家也有许多手段让卖家相信给他们一个好价格是明智的:我是善于鉴别品质的内行,我有许多其他选择,我并不急于购买,我是能带来长期生意的大主顾,我会影响其他买家等。

当然,在每笔交易中都占尽便宜未必是上佳策略,作为长期经营的企业,价格策略是其整体战略的组成部分,因而随着资源禀赋、商业模式和竞争格局的不同,定价和议价机制也千差万别,精彩纷呈。本章所选的几个案例,或可助你窥其一斑。

01. PS3为何亏着本卖

2008-03-09,No.650

据新浪科技8日报道,美国天体物理学家坎纳用16台索尼PS3游戏机、一个千兆以太网交换机和Linux操作系统,搭建了一个超级计算网格,用于模拟“两个黑洞碰撞时所产生的重力波的特性”,据称计算能力相当于400个IBM蓝基因节点。这是继斯坦福与索尼合作通过分布式计算软件利用游戏机闲置时间进行蛋白质折叠研究的Folding@Home项目之后,又一个将PS3用于科学计算的尝试。

科学家看上PS3是情理中事,因为PS3所用的Cell处理器正是针对高密度计算和大规模并行计算网格所设计,其每Gflops(十亿次浮点运算)成本仅为4美元,是常见超级计算机的一个零头。对于牵头开发Cell的IBM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极佳的免费广告。

作为一个志存高远的战略产品,Cell在游戏机上的应用只是小试牛刀和跨越量产门槛的垫脚石,对高密度存在巨大需求的科研和商业应用才是Cell施展身手和赢取丰厚利润的地方,而坎纳的故事恰好展示了Cell在这方面的强大能力。

然而,对于PS3的制造商索尼来说,除了在媒体上赢得一次出风头的机会之外,恐怕没有什么值得欣慰的。实际上,索尼为这笔买卖至少赔上了5 000美元,或者说,这位科学家钻了索尼和IBM定价策略的空子。

据业内人士仔细估算,不计研发和营销费用,每台PS3仅制造成本约800美元,而零售价是399美元,其中的蓝光驱动器如果拆下来单卖至少可以卖到200多美元。同时,为了鼓励达到Cell量产的目的,IBM从Cell给PS3的供货中也赚不到一分钱,很可能还会倒贴,因为每片Cell的成本大约150~230美元。

索尼之所以愿意如此贴本销售PS3,是为了尽快抢占市场,并指望着从此后的游戏软件销售中大笔赚钱。这种玩法,已经成为游戏机产业的通则,任天堂和微软也都这么玩。

这种用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耐用品,然后通过大量销售必须与之搭配使用的消耗品来盈利的定价模式,并非游戏产业所首创,也不是惠普的发明(他在打印机上也用此手法),为管理学家所关注的最早案例是吉列刀片。吉列以55美分的价格销售成本2.5美元的刀架,而把成本1美分的刀片卖到5美分,这一商业创新曾创造了一个奇迹,帮助吉列几乎垄断剃须刀市场数十年。

需要指出的是,吉列式组合定价策略得以成立的前提是,这一组合中的耐用品和消耗品必须符合“只能搭配使用”的条件。这引出了两个含义:首先,该耐用品的价格不应低到足以诱使买家将其大量用于其他用途;其次,对该消耗品的仿制得到有效限制。

对于第二个条件,商家经常通过设计独特的接口并借助专利权加以保护,也正是在这一点,他们常常在那些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的国家遭遇困境。在国内,你可以买到与吉列刀架“兼容”的刀片,价格是吉列的1/3左右,我不知道这是否侵犯了吉列的专利权。

更加明显的情况是在打印机市场,兼容硒鼓、墨盒的销售很大,这大概限制了惠普、佳能等品牌打印机在中国市场无法把打印机价格降得很低。而吉列定价模式在中国大陆受阻的最显著例子就是游戏机了,因为游戏软件盗版横行,各大游戏机厂商索性都彻底放弃了这个巨大市场,即便如此,他们还是要为每年走私进入中国大陆的上百万台游戏机而损失巨额补贴。

吉列模式因上述第一个条件而受到打击的情况并不多见,可以说PS3为我们创造了一个难得的案例。当然,科学家的数量比游戏玩家少得多,这一点补贴大概还不足以引起索尼的担忧,而上媒体出风头的机会足以补偿区区几千 美元。

但假设一批发烧友买来PS3,拆下蓝光驱动器卖掉(此时他的成本已降到100多美元),然后用VMWare的虚拟软件虚拟成x86 PC,这样他只花了约1 000元人民币就获得了一台拥有顶级CPU和显卡的高性能PC,对于这样的家伙,或许索尼会留点心,谁知道呢。

〖后记〗

剃须刀和打印机之类搭配使用的商品,其定价策略可一般化为这样的问题:耐用品和消耗品之间如何恰当地分配销售收入流?将收入流分割得尽量与实际使用频率相匹配,可降低用户的购买门槛,降低其采购的决策风险,从而尽快占领市场。

极端的做法是改出售为出租,大型建筑机械和移动式石油钻井平台经常采用出租方式,IBM从设备销售转向合约服务也与此类似;不过,完全取消初始投资门槛也有缺点:这会让用户更换供应商的成本变得太低,容易导致客户流失。

芝加哥大学的阿隆·迪瑞科特教授曾对搭售定价提出一种解释:消耗品购买量是度量设备使用频率的简易手段,因而,将设备价格部分转移入耗材售价,实际上起到了对使用强度不同的客户实施差别定价的效果。

后来,在迪瑞科特的基础上,张五常教授从合约结构的角度给出了另一种解释:由于设备维修交易中涉及的故障责任和维修工作量很难厘定,因而按使用量收费是双方合意的安排,而耗材用量恰好为此提供了简易的度量手段,这是旨在克服信息障碍的合约安排

哈佛商学院的大卫·贝尔教授在一份案例教材中介绍了一个稍有不同的定价方式,或许可以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思考搭配定价问题

Toro公司推出了一项名为“雪中送炭”(“S’No Risk”)的扫雪机促销计划,相对于普通的降价促销,消费者需要多花一些钱来购买扫雪机,但如果今年的降雪少于历史平均降雪的20%,他就能获得全额的退款。

贝尔指出,与通常的直觉相反,这一合约安排并未降低消费者的实际风险,而只是减小了他们事后对购买决定后悔的可能性。事实表明,他们愿意为此付钱,而他们多花的那点钱所买到的,其实不过是后悔药。

贝尔的分析提示我们注意某些消费心理学现象,在价格策略中,焦点之一是如何消除客户做决策时的种种顾虑,有些价格安排将直接降低客户的风险,而另一些则只是用来克服他们心理上的障碍。

02. 饭店为何要收开瓶费

2009-05-26,No.386

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版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去除了旧版本对饭店设定最低消费、拒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和包间费等经营行为的禁止性规定。类似的规定,存在于不少地方的消费者保护条例中,而将已有的此类禁令撤销,河南开了先河。

这些禁令是对餐饮企业自主定价行为的不必要干预,也起不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河南省人大的撤销决定,体现了其对市场秩序和行业习俗的尊重,和对法规之现实效果的清醒认识,不失为明智的选择。

饭店的最低消费、开瓶费和包间费,和会员制、预订折扣、定向优惠券、循环折扣券一样,都是企业的常规定价手段,并无特别之处。企业设计出这些种类繁多的结构化定价方式,无非是为其有别于人的差异化服务,尽可能卖个好价钱,而同时又能延揽到尽可能多的客户。

经济学家将这些定价方式叫做觅价(price-searching)。早期的分析认为,只有垄断者才有可能通过差别定价来榨取消费者剩余,从而获得垄断利润,然而现实世界中很难找到纯粹的垄断和纯粹的无差别竞争,而觅价行为却无处不在。一旦你深入观察市场便不难发现,无论行业内竞争何等激烈,只要存在差异化产品和服务,企业总是存在觅价空间。

许多餐馆对自带酒水者收取开瓶费,是因为他们刻意压低了饭菜的毛利而抬高了酒水的毛利,以此对喝酒和不喝酒的客户实施差别定价。这一策略让他们既能吸引那些只是想吃顿便饭的、预算较拮据的、善于精打细算的客户,又能从那些亲友聚餐、商务宴请、有幸垂顾的大款等消费意愿强烈、价格承受能力较高的客户那里,挣得尽可能多的收入。

对于垄断者,区别定价能为他带来垄断利润,而在餐饮业这种进入门槛低、竞争极其激烈的行业,区别定价只是改变了定价结构,却不会提高餐馆总的利润率,因为竞争会迫使餐馆不断压低饭菜价格,直到耗尽酒水溢价带来的额外收入,如果酒水溢价足够高,菜价甚至可以低至直接成本(即餐馆为多做那一个菜而增加的成本)。

实际上,对于许多饭店,尽管酒水只占其销售额的20%~30%,但常常要贡献50%~60%的毛利;而从消费者的角度看,这其实是在让喝酒客户补贴不喝酒或少喝酒的客户。

在许多情况下,如果你喜欢某个饭店的美食和环境,又能抵御住酒水促销员的诱惑,便能以低廉的价格享受到优质的菜肴和服务。这不正是那些提倡节俭消费、反对酗酒、鼓励照顾低收入者的政治家们所希望看到的结果吗?三令五申和五讲四美没有做到的,自发演化的市场却正在默默地做着。显然,开瓶费禁令将迫使餐馆压低酒价并提高菜价,从而消除原有的廉价消费机会,其损害的将是那些低收入消费者和喝酒较少的女性消费者,而同时又鼓励了酗酒。

更奇妙的是,上述商业逻辑还可以走得更远,在某些条件下,餐馆甚至可以将菜价压至直接成本之下!餐馆通过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聚集了一群食客,也就创造了一个推销酒水的绝佳场所,他可以把这场所租出去,如果租金足够高,饭菜价格便可低于直接成本。

某些大排档便是如此,那里的食物价格低到令人瞠目,老板是靠向酒商收取入场费来盈利的,入场费可以是固定的,能卖掉多少酒,全看酒商自己的本事。无疑,这样的商业模式,既对大排档老板有利,也造福了消费者。

至于最低消费,其性质类似于其他服务场所的门票,门票结合每个服务项目的个别定价,是许多服务业的通行做法。如果你觉得餐馆收门票过于离奇,那就请看一下那些自助餐馆、提供自助餐的茶馆和浴场吧。

在每一种结构化定价方式背后,都隐藏着一个精妙的商业模式和它的演化故事,简单地将之归于商人的贪婪是不得要领的,要知道,同是这些贪婪的商人,同时也在提供着高额折扣、一元大餐、生日半价和免费餐后水果。许多听起来难听或好听的区别定价方式,其实性质完全等价,对此横加干涉,只会扰乱甚至阻断商业创新的自然发展进程,对企业和消费者乃至整个商业环境,都有害无益。

〖后记〗

需要补充一点:谢绝自带酒水的基本理由是饭店不想无偿提供(即便是部分的)休闲和用餐场所,这与谢绝自带食物道理一样,也是容易想到的。不过酒水有其特殊之处,点了酒水的客人通常会将饭局拖得较长,所以,酒水溢价也可视为饭店对喝酒客人额外占用的座位资源所收取的租金,座位资源属饭店核心资源,而“翻台率”也是饭店管理的重要指标。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我在本书中对“区别定价”(或价格歧视) 这一概念的用法较为宽泛,按较严格的界定,区别定价必须是相同品质相同销售单元对不同人的不同定价,这样的话,借助耗材溢价变相区别耐用品定价(见01篇)和酒水溢价补贴饭菜价格,就不是真正的区别定价了。

不过这一概念差异并不影响分析的实质,假如遵守严格界定,上述案例也可视为商家识别客户类型,并据此进行市场细分的方式:用耗材用量识别出高强度用户,用酒水需求识别出休闲和宴请型食客。在识别和细分的基础上,通过压低或调高每个细分客户群之特征性商品的定价,可以找出最佳的商品和价格组合,这是觅价的常规手段。

03. 大卖场与供应商为何纷争不休

2011-02-18,No.1620

去年12月,家乐福与康师傅的价格对抗一度将零供关系的紧张推上台面,此后,多家大卖场被举报或查出标签价与结算价不符的欺诈丑闻。近日,商务部和发改委等监管机构在对涉案企业做出处罚之后,已表示将更进一步针对零供关系制定更细致的监管规定;与此同时,家乐福准备撤出若干城市的传闻,也从另一个侧面为这场纷争添上了注脚。

大型连锁零售业已发展成一个独特的业态,而其中发生的零供纷争也多半起因于其特殊的定价模式。大卖场既不像传统零售业以批零差价为单一收益来源,也不像有些商场转向以摊位租金为主要收入的商业地产,相反,它以颇为复杂的方式结合了两种商业模式,既赚取批零差价,也以进场费和促销费等形式获取场地租金,而正是后者的复杂和不确定性带来了抱怨和纠纷。

这样,零供关系已不再是简单的买家卖家关系,在所谓前台业务中,卖场是买家,而在后台业务中,卖场是卖家或地主,而供应商是买家或租户。那么,为何卖场不采用一种更简洁的交易和定价机制呢?如用调低供货价来替代进场费和促销费?毕竟,简单清晰的定价模式不仅避免纷扰,也降低了双方的交易成本,而纷争的频率和强度表明,这一成本十分可观。

看起来比较合理的解释是,这是一种信息获取和风险转移机制,通过它,卖场可将场地、货架空间和宣传位置等资源的价值最大化,而同时将自己承担的风险降至最低。大卖场最核心的资源是它的货架空间,其次是张贴悬挂各种宣传品的广告空间,这些空间的价值随位置不同而有极大的差异。卖场经营者面临的一个重大而困难的问题是:如何将这些空间恰当地分配给不同的商品,以便获得最大的收益?

在某些方面,大型零售商有着独特的经验知识帮助他们回答这个问题,例如,通过观察统计乃至行为学研究,可以了解消费者的漫游路线、各处逗留时间、视线分布等,但所有这些研究往往只能回答问题的前一半:哪些空间位置更值钱?而问题的后一半:最值钱的位置该放上什么商品,第二等值钱位置又放什么?如此等等,则要困难得多。卖场的研究充其量能帮他决定类别分配布局和相邻关系的安排,而难以决定每个类别里面各品牌的安排。

于是卖场想出一个妙计:把皮球踢给供应商,让他们自己竞争决定,而他自己只负责安排一个竞价机制,后者即由续约谈判和进场费、促销费的讨价还价来实现。这样,无论空间最终如何分配,卖场都可确保自己获得最大收益,而决策错误的风险转嫁给了供应商。同时,那些事后发现所竞得空间未能给他带来预期收益的供应商,下一次会自打退堂鼓。这样经过几轮替换,空间分配格局将自动趋向最优。

把空间租金从批零差价里剥离出来单独议价,将使上述竞价机制更可能实现,议价标的更清晰,也更易于依需求变化而随时调整。问题是,从家乐福和供应商之间的互动看,上述机制显然还不够标准化、程序化和透明化,不知何故,他们似乎把它弄得过于复杂了,而程序暧昧性和费用不确定性不仅带来抱怨和纠纷,也给其采购经理创造了上下其手的机会。

对于家乐福和他的同行们,程序化和透明化是他们亟待改进的地方,不仅可避免法律风险,简化管理,更是连锁业之可复制性和结构扁平化的基础,是连锁模式的精髓所在。

而对于供应商们,重要的是要加强自身的品牌地位,康师傅的行动,已经展示了品牌地位如何改进其议价能力。抱怨零售商的垄断是徒劳的,任何大卖场一旦开张必定拥有某些垄断地位,而供应商无论如何都要为此支付租金,即便政府禁止收进场费,租金仍会以其他方式支付。而在总体上,零售业的竞争是充分的,竞争比它更激烈的行业找不出几个。

〖后记〗

考虑到进场和促销费用的复杂性,本文的“货架空间竞争说”恐怕顶多能解释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的存在基础及其利弊得失,需要更多信息才能讨论。

这一模式较为纯粹的例子是谷歌的AdWords关键字广告位竞价机制 ,后者采用了一种叫维克里拍卖 的密封式竞标拍卖,竞标者相互不知道各自的报价(这一点与进场费类似,最后的进场协议也是保密的),这样做的好处是免去了复杂困难的谈判议价过程。

不过,卖场在进场费定价上需要考虑的因素显然更多,如他可能认为某些品牌不可或缺,或者某些品牌虽眼下地位不高,但按公司的经营战略值得重点扶植或推广,另外还有单位空间毛利率的差异,然而尽管有这种考虑,标准化和自动竞价并非不可能,例如毛利差异和政策倾斜可以加分、减分的方式体现到竞标机制中。

04. 宜家是做家居还是做地产的

2009-09-09,No.321

从本月1日新财年一开始,宜家中国便以一系列积极行动引起了业界关注:20%~30%的大幅降价,面向二三线城市的加速扩张计划,以及从单一家居零售向多品牌综合商城的战略转变。其向综合化模式的转变尤其值得考察,据说该模式宜家已在俄罗斯等地经过尝试,取得不错的成绩,接下去将在北京大兴店和无锡店做试点,宜家为这两个项目购置了超出其单店标准面积五至十倍的地产,另外,其今年开业的大连店和筹建中的上海浦东店,面积也都超出标准配置60%左右,大概也为综合化留出了一定空间。综合化将使宜家部分地成为商业地产商,从而在商业地产的产业生态中扮演更积极主动的角色。

宜家新战略的基本逻辑是:作为知名零售巨头,宜家的店铺可以把一个地段的人气带旺,从而使周边地产增值,如果能通过恰当的商业模式将这一增值部分内部化,便可成为零售商的一大收入来源;进而,凭借这一收入源,宜家可以压低商品售价,取得对品牌号召力较弱的竞争对手的优势,从而扩大销售并进一步带旺人气;为此宜家在店内服务上颇下了番工夫,用免费咖啡和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小吃和快餐,来吸引城市白领周末有事没事都去逛逛。

显然,实施该战略的前提,首先是强大的品牌号召力,它给了零售商自主选择店址的能力:二流商家必须挤进最热闹的地方,而一流商家则可以制造热闹,并且在与土地供应方谈判时拥有足够的筹码;其次是恰当的选址,对于该战略,好的店址是那些交通方便、处于闹市区边缘,因而有较大增值空间的地段,而其中尤以城市环线附近为佳,宜家已有七家店的选址看来都符合这一条件,除了广州店,而广州店恰好是唯一一家租赁而非自购地产的宜家店。

人气经济的主要特点是路径依赖,即越旺的人气会对人流产生越大的吸引力,这种自我强化会一直进行直到接近过度拥挤的临界点,而一旦你成为旺地,后来者就很难与你竞争。建立在人气资源上的商业模式由来已久,19世纪的美国铁路公司会预先买下规划线路上的大批地产,城镇开发商通过赞助学校、教堂和图书馆来汇集人气,迪斯尼在兴建游乐园之前也会先买下一些周边地产,国内开发商也已学会在商铺招租发售初期,用极为低廉的租金吸引麦当劳、肯德基等知名商家先行入驻;香港地铁票价非常便宜,但盈利却居世界第一,奥妙便在于其收入的四成来自地产收益。

理论上,如果所制造的人气资源带来足够高的租金,商家甚至可以免费提供商品和服务,在与人气经济类似的眼球经济中,便是如此。报纸价格高于零只是为了防止被直接送去废品站,如果报社确信你会认真阅读,他会很乐意免费赠阅,所以,当赠阅成本极低且网页无法被送去废品站时,雅虎和谷歌便可为我们提供大量优质的免费服务了。正如将人流引导聚集到一处可以收获人气租金,将视线聚集到一处可以收获眼球租金,这种商业模式与钓鱼技巧中的撒窝子颇为神似,商界比钓场更高明的是:撒好的窝子可以直接卖给或租给别人,收租的形式,或者是后来者的店铺租金,或者是广告位出租,于是某些商家便演化为撒窝子专业户。

然而,宜家的撒窝子战略在中国将面临独特的困难,由于地方政府垄断了初级土地供给,并且城市发展和区域功能定位几乎完全取决于政府规划,而留给市场自发聚集和开发商引导的空间极少,自发人气聚集往往得不到基础设施方面的支持,反而常常面临规划变动的巨大风险。

在此背景下,撒窝子的成功需要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密切互动,而对于跨国巨头们,这恰恰是他们的水土不服之处,所以我们迄今还未看到在这一模式上大获成功的跨国公司。迪斯尼上海项目在延宕多年之后仍未见动工,倒是像金浩集团所采用的由国内开发商与国际零售巨头合作撒窝子模式,看起来颇有些成功的苗头。

〖后记〗

如今,商业地产商都懂得引入知名商家来聚集人气的道理,尤其在那些新开辟的地段,像麦当劳这样有号召力的商家甚至能获得多年免租金的待遇。因为人都喜欢往热闹地方挤,相邻新辟地段间的竞争具有的正反馈效应,使最初的一点点人气优势会被成倍放大,因而在开发早期迅速占得先机,对于商业地产的成功至关重要。

麦当劳老板Ray Kroc有句名言:“假如我不做房地产,只做快餐,麦当劳早就关门了。”和其他连锁快餐店不同,麦当劳从加盟店收取的不只是特许费,还有很大部分是租金。麦当劳在看中一个位置后,常会买下一块超出开店所需的地皮,或者签下长达20年的租约,然后向加盟店收租

或许Kroc是从他老朋友Walt Disney那里学到这一商业模式的,许多人可能不知道,迪斯尼是地地道道的地产商。佛罗里达奥兰多的迪斯尼世界里,每个主题公园面积不过200英亩,但迪斯尼在那里共购买了45平方英里(2.8万英亩)土地,从1965年到1990年仅开发了其中5 000多英亩,除公园和景点外,还包括12 000个房间的度假村、别墅和酒店,把那片地区建成了一个繁荣的城市,奥兰多的人口也因此增长14倍,这期间的土地增值给迪斯尼带来了丰厚的收入

05. 为何广东的油价比江西贵

2010-10-27,No.1085

近日,价格管制当局在年内第二次上调了国内燃油价格上限,于是,燃油价格浮动机制的合理性这个陈年话题,又被拖出了水面。然而,围绕该问题的争议,却早已在起点上就被带歪了。国内燃油市场,是基于行政法令所赋予的进口专营权,而由国企所垄断的,而创设该垄断的理由,是保障“国计民生”,所以,该专营制度乃至具体的定价政策,都应被证明或多或少地达成了这一目标,否则,要么定价方法需要修改,要么整个专营制度应被废除。

依常识,若上述制度果真保障了“国计民生”,国内消费者所面临的油价,如果不是低于那些由政府巨额补贴燃油的国家,也至少应明显低于那些价格和流通都放开的国家,但这一目标显然没有达到。不仅如此,该目标显然已被遗忘,于是在有关价格机制的讨论中,计算的基础竟变成了“该为油企留出多少利润空间”,而不是相比无专营制度的情况下,消费者应得到多少价格优惠。

以利润为考量来讨论国企定价毫无意义,因为国企没有追求利润的激励,再高的销售价格(因而再高的垄断租金),都可以化为诸如数万元一次的过节费之类而进入成本项,国企永远能摆出足够多的数字来证明它的确在亏损或“勉强维持”。因此,在行政性垄断前提下,讨论定价机制是否合理,必须换个角度来问:如果它失去垄断地位,价格是会上升还是下降?

答案可以从一些边际条件中找到。只需浏览一下各省汽油零售价对照表,不难看出,油价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高度相关,这是典型的价格歧视,是厂商用来榨取消费者剩余的手段。原理是这样的:如果中石化在全国都按北京价格卖油,销量就会降低,特别是那些对价格更敏感的低收入省份,但要是都按长春的价格卖(此时北京消费者就获得了大量消费者剩余),毛利又降低了,所以,最好是能用高价在北京卖,用低价在长春卖。

普通商家当然做不到这一点:因为它的竞争者马上可以在北京降价抢走你的生意,甚至只需要从长春买你的油运到北京赚差价你就撑不住了,最终价格将被拉回到均衡水平。但背靠政府的垄断者却可以轻易做到,首先,专营权使它可以限制甚至断绝竞争者的燃油来源;其次,它可以说服政府来禁止地区间燃油流通。毫不奇怪,这两种手段都不止一次地被使用过。

地区差别定价只是垄断国企榨取消费者剩余的手段之一,另一种同样常见的手段是时序差价,即先定一个很高的价格,等支付意愿最高的那批消费者买完之后,把价格降低一点,卖给支付意愿稍低者,如此阶梯式进行,可以把消费者剩余充分榨干。这种策略多用于那些较少重复购买的大件耐用消费品,如早先的电话,垄断电信公司就采用了逐级降价策略。

乍一看,逐级降价好像是规模经济带来的成本降低的结果,其实并非如此,许多规模经济效应是可以预见的,而在竞争条件下,如果未来成本降低可以预见,它就会被提前纳入价格策略,实际上正如我们看到的,为了在一个新兴领域抢先占据市场地位,许多商家都愿意在早期亏本销售,以尽快获取市场份额,并指望这些亏损能被未来的规模经济所弥补,如果你从一开始就计较成本,就会被竞争者抢先;但垄断国企就不同了,它无须担心竞争者。

除了地区和时序差价,垄断者用来榨取消费者剩余的价格歧视手段还有许多,我能想到的那些可用来识别支付意愿和实施流通隔离的信号,几乎都被开发过了。如许多垄断国企都有学生优惠价,须凭学生证才能享受,听上去很温馨,实则无意中暴露了他们的价格底线,如果放开竞争,市场均衡价很可能比学生价还低,20世纪90年代原垄断产业一个接一个开放时,已为此提供了大量例证。

垄断油企精心榨取消费者剩余的努力表明了,专营制度或许能实现“国计”,但显然无益于“民生”。政府如若体谅百姓高油价之苦,不如放开市场,容许竞争,甚或减免加诸燃油生产流通环节之上的各种税收,若非要保留专营制,便应规定一个显著低于市场均衡价格的限价。

〖讨论〗

Durantula:

辉格的意思似乎是认为价格歧视对消费者不利?但是总体上来说,价格歧视还是增进了经济福利啊。或者说,这种价格歧视是自发形成的,并没有对生产者/消费者造成直接的损失,所以没有必要加以管制吧?

辉格:

1. 卖方垄断对买方不利,而对方实施价格歧视的能力是这个不利的一部分。

2. 但我并不认为需要通过管制来改变这种不利,交易格局千变万化,总有某方会相对不利一点。我对非行政垄断的详细看法,可参见:“透过欧盟罚单看自然垄断”(即本书第14篇“反垄断大刀会砍出什么”)。

3. 我指出油企的价格歧视,只是想说,在逐利方面,国企与其他商家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而这与政府赋予其专营权的前提是存在冲突的。

〖后记〗

垄断地位赋予厂商通过差别定价榨取消费者剩余的能力,但需要强调的是,指出这一现象并不意味着我认为榨取消费者剩余是一种“恶行”,进而赞同政府通过反垄断法对此施加干预。其实,被榨取剩余只不过表明了部分消费者处于某种不利的交易条件下。

在复杂万变的市场中,每个参与者总会面临时而有利、时而不利的各种交易条件,而差异定价歧视并非其中需要特别担忧的事情,“歧视”和“榨取”这些词汇很难听,但只要交易是自愿的,它们在道德上便是中性的。任何时候,被榨取剩余的,总是那些需求更迫切(因而支付意愿更高)的消费者,所以也谈不上不“公平”。

实际上,在自然垄断下,实施差别定价的空间是十分有限的,垄断者要维持其垄断地位,其价格必须足够低,才不至于使得潜在竞争者的进入变得有利可图。所以,即便部分消费者所面临的歧视性高价,也低于潜在竞争厂商所能提供的最低价。

我唯一反对的,是行政性垄断,这种垄断是通过强制性权力强行阻止消费者与潜在竞争厂商做交易而维持的,因而其价格不受潜在的竞争所约束;相反,自然垄断者必须时刻警惕潜在竞争者,因而不可能过度压榨消费者。

我对自然垄断问题更全面的评述,可见本书第14篇“反垄断大刀会砍出什么”和第15篇“垄断是竞争的反义词”。 HgvcDgRVexbNe36LOtX6043/tZr5peguz7fWq6AkiSIJOAzv7udHlb+yBDTnJ0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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