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52年走进这个世界,至今已四十一载。我估摸我的日子已送走了大半。回首过去的时光,觉得应该有番自白。
我第一件想说的事:1960年春末饿极时,我曾去生产队的麦地里偷扯过没长熟的麦穗,回来在火上一烧,搓下麦粒吃。其中一次是在一个下着雨的傍晚,身个很小的我拎个小筐惊惊慌慌地走进麦田,雨点打在麦叶上的响声令我胆战,我唯恐被看护麦田的生产队干部发现。那晚的经历至今仍留在我的记忆里,使得我如今只要一在傍晚时分看见麦田就想起了那个傍晚,就听到了那晚的风声雨声,就重新体验到了那种胆战心惊。
我一直在为没钱苦恼。钱这个东西对我的折磨实在太长久。上初中那两年,每月回家拿伙食费,有时只能拿到五毛钱。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在小镇的饭馆里请我吃了两毛钱一碗放有牛肉的胡辣汤,我觉得那真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我对那位同学满是感激。我是1982年才见过存折的,也就是活到了三十岁才能进银行存点钱。我调到济南军区政治部后,因为家里负担太重还需要借钱。我至今还记得那时找人借钱时的那份屈辱和难堪。有两件事已经永远地留在了我的脑子里:我结婚时,房间里只放了一个用两块钱买的包装箱;我有儿子时他的尿布舍不得扔掉,托人从济南捎回南阳老家。我渴望过一种不再受钱折磨的生活。也就是近两年,我的日子才算好过一点。
我的自尊心特强,而且伴着严重的自卑。这可能是从下层社会走来的人的通病。我最怕被人轻视,谁轻视了我,我总要发誓超过他,要让他重新认识我,虽然有时并不能如愿。对看重我的人,我愿拼死为他出力,把心掏给他。我最讨厌那种自高自大自以为不得了的人,这世界上没有不得了的人,谁都有可能被超越。我很少看不起人,这可能是自卑在起作用,我总觉得我是个平庸的家伙,任何人都可能比我强。
我害怕的东西很多。我怕高,不愿登高,医生说这是“恐高症”。修理电灯,桌子上再放一个椅子,我登上去就有些害怕。1984年在西安求学时,同班的人大都去登了华山,可我没去,我不敢。我缺乏冒险精神。我惧怕车祸。我每次坐车,不管是火车、汽车还是三轮车,我都时刻担心会出车祸。我每次离开济南的宿舍时,都把东西简单整理一下,以便家人日后来整理遗物。我认为当代社会,人的生命并不掌握在个人手里,而握在驾驶员手中。我害怕看人打架,不管谁打谁,不管谁胜谁负,我听见人的肉体被击打时就害怕。我这辈子没同人打过架,读初中时,一个同学把我新买的一顶布帽的帽檐弄折了,我非常心疼,气得上前把他头上的布帽也抓下来揉了揉扔到地上,这是唯一的一次对他人的攻击行动。
我见不得别人流泪。别人一流泪我就也想陪着流泪。村上人送葬,死者的亲友们还没开始哭,我先已泪盈在眶了。我听不得穷人尤其是女人们诉说苦难,她们一诉势必弄得我泪流满面。我常常为电影、小说、戏剧中的人物流泪,看一些电影,别人还没怎么感动,我却已经唏嘘不止了。1985年去老山前线采访,男兵女兵们一讲述战友们牺牲、负伤的情况,讲述人还很平静,我已经要擦眼泪。1991年春末夏初,姜文来南阳谈一个剧本改编,让我讲起老山前线的见闻时,我竟然又流了泪。我对自己的这个毛病非常痛恨,很想让自己的心肠硬起来,但没有办法,我估计是我的泪囊有毛病,里边的泪水太多。
我口拙,不善言辞。如果是熟人,是好朋友,是同行,我谈话还能自如;如果是生人,我会感到窘迫。我讨厌夸夸其谈的人,我尤其讨厌那些得意忘形、自视甚高、旁若无人吹大话的人。
我重视名声。我一旦对别人应诺了什么,我就一定想法去兑现;我宁可在经济上遭受损失,也不愿让别人说我不仗义。
我认为人身上的兽性还太多,人在折磨同类时会用许多很可怕的方法。我痛恨那些折磨别人的人,不管他是用权、用钱还是用气力。我把人们平安相处作为我的社会理想。
我希望人们办任何事时都往二百年之后想想。二百年之后,我们现在活着的人在哪里?不都完了,消失了?干吗非要去斤斤计较不可?干吗非要去你死我活不可?干吗非要去互相仇视不可?我们最后都将栖息在一起,栖息到土里,争什么哩?斗什么呢?
我好急躁,一件事不办完我总爱放在心上,睡不好觉。如果明天出发,我今晚就容易失眠。如果我决定买一件东西,我就想立刻去办,办不成就会六神不安。
我常常对自己的记忆力发生怀疑。写完信明明是装对了信封,临到邮局时我还要抽出来看看,唯恐装错了信封。煤气灶明明是关了,我总还要去检查几次。出门时明明把门锁了,下楼后还想再回去推推门试试锁上没有。
我认为人类有末日,而且这个末日是人自己制造的。总有一天,人会用自己的双手把地球弄得不适宜人类居住,最后走向灭亡。我相信那种假说:地球在过去曾有过类似今天的文明,后来被毁了。
我认为女人与男人相比,女人身上的好处、长处更多一些。她们身上的善良、宽容、忍耐等优点让我感动,我愿意歌颂她们,关心她们,帮助她们。我不愿把她们写得太坏。
我有胃炎,它已经折磨我不短的时间了,要不我会胖些的。我刚当兵时,黑胖黑胖,那时的照片与现在的照片简直判若两人。我抱怨上天,既然让人的胃每天都要工作几次,当初就应该把它造得结实些。我一直幻想,什么时候在人的肚子上装个拉链就好了,肚里哪个器官有炎症,把拉链拉开,把那个器官掏出来抹点消炎粉该多方便。
我爱看电影,不管那电影拍得多么糟糕,我都可以看下去,主要是为了让自己注意力转移,不再想缠住自己的问题。我爱听豫剧,不爱看剧情,爱听唱段,那种韵律让人舒服。有时也能跟上哼几腔,但不敢当着别人的面唱。我爱听二胡独奏曲,尤其是《良宵》。我曾经学过二胡,但后来忘光了。我还爱听小提琴独奏曲《梁祝》。
我认为有恩该报,哪位老师、朋友、同事帮我做了件什么事,有恩于我,我总要想办法回报,不然心里不安。我遵循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的原则。
我非常渴望能住得好一点,最好有一间宽大的书房,让我在里边摆几排书架,放一个躺椅,舒舒服服地看书。
我讨厌老鼠、跳蚤、蚊子。我觉得上天当初不该造它们,它们给人带来的麻烦太多。
我认为人生最惬意的时候,是在有风的雪夜里,自己就着台灯光,围坐在温暖的被窝里读书。身边是熟睡的妻子和孩子的鼻息轻响,屋外不时传来风的怒吼和雪粒的扑打声。读累的时候,望望屋外的风和雪,想着自己此时若行进在无边的旷野里该是多么糟糕,心里会有一种带点庆幸的舒畅感。
我好遐想。不论是在干活还是在走路,不论是在读书还是在谈话,我都可能突然走神,去想一件和眼前的现实完全不相干的什么事,有时会想得很高兴很激动,有时又会想得很沮丧很伤心。
我爱吃面条。我吃过各种各样的面条,白面条、绿豆面条、红薯面条、杂面条都吃过。我一天吃三顿面条都可以,吃不够。我这几十年间可能已吃有上万斤面条了。我最爱吃的面条是糊汤面条,就是面条下好后再糊点面,放点青菜。面条是穷人家的主要吃食,我的这种饮食偏好是娘给我培养起来的,是我家乡的饮食习惯影响的。
我爱喝用清明节折下来的柳叶泡的开水,我觉得它比用茶叶沏出的茶水有味,而且这种水喝了去火,让人身上不起疖子。小时候在家,每到清明节,总要和娘一起去折些柳枝来家,晾干后捆起挂在屋檐前,喝水时捋几片柳叶下来,放进碗里,沏上,水渐渐就变成绿莹莹的了,喝一口,有一股清苦味儿,也有一点香味儿。
我爱穿素色衣服,因为它不起眼,不惹人注意。我最怕在公众场合让许多人注意自己。虽然我渴望成名,可又不喜欢被人注视。在有很多熟人在场的情况下我不愿拍照。我不愿在会议已经开始时再走入会场,因为那会引得众人来看自己。
我爱打枪。我的枪法不错,不论是冲锋枪、步枪还是手枪,我打靶的成绩都挺好。其实我当兵后训练打枪的时间并不长,打枪的机会也不多,我想我打得准可能得力于我的眼,我的双眼目前的视力还都是1.5。
我写过一封遗书。那是1985年我去老山前线采访前,我给儿子写了一封。我担心回不来,因为战场上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我不是英雄,那封遗书中没写什么豪言壮语,只是给儿子交代了一些事情,其中有关于一点可怜的遗产之分配,他那时也才五岁。可惜这封遗书没得留下来。详细的内容已记不起了。我不知道人间最早懂得写遗书的是谁,我觉得他的这个发明很重要。有了遗书,死者闭眼前可以心安——他已对该说的事都做了说明;活着的人也可以明白该为死者再做些什么。任何一种流传开来的发明都有价值。
我知道死在逼近我,我多少有些怕它。我希望它决定带走我时不要绕很大的圈子,不要故意捉弄我,它最好是趁我不防,突然到我身边,带上就走,让我很快进入另一个世界。
我知道灾难每隔一段总要找上一个人的门,我也知道它早晚还会找上我,不管我躲到哪里,它都会找来。我恳求它的只是,看在我从未做过伤天害理的事的分上,看在我半生坎坷的分上,不要给我太重的打击;或者是把一个很重的打击分成几次进行,以让我能够承受。我不是一个很坚强的人,我担心过重的灾难会把我压垮。
我不怕失败,可我怕失败后别人的幸灾乐祸。人幸灾乐祸时的那副嘴脸真是难看。不过那没有什么了不起,我会爬起来,我会摇摇晃晃站起身,我会再向胜利挪近,直到我把胜利攥到手里。
我敬畏时间。时间能让人把不该忘的东西忘记,时间能让熟识的人互不相识,时间能让男人长不愿长的胡须,时间能让女人生不愿生的皱纹,时间能把人变成痴呆,时间能把人的腰变弯。人快乐的时候,它会缩得很短;人痛苦的时候,它又会伸得很长。我无金钱去贿赂时间,我知道它不会答应在我身边停留,我希望它的只是,在我写一部作品还未写完而原来给我的时间却已尽时,最好能稍稍延长一点,别让我生出留下半部遗作的遗憾。
我喜欢看那些偎在母亲怀中的孩子,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看见他们我心里会有一种舒畅感。不过看见他们时我也会有一种惊奇:为什么同是这样可爱的小东西,长大后有的会成凶手、强盗、荡妇,而有的则成为学人、工匠、淑女。我一直幻想,要是有一种神秘的鉴别器就好了,预先就把可能成为社会渣滓的孩子鉴别出来,不让他们长大,免得以后为追捕一个凶手费尽了力气。
我现在有一个儿子,我还希望有一个女儿,可惜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我不能再要女儿了。我觉得最好的家庭结构应该是一对夫妻有一子一女,这样,孩子们将来长大好有个照应,大人也可享受儿女双全的乐趣。就我内心来说,我不仅想有个儿媳,当一个公公;我还想有个女婿,去尝尝当岳父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