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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玩耍

对话面试官

我非常好奇,你怎么玩儿?空闲时间你都干些什么?

在一个炎热的下午,我微笑着坐在一个非常像水族箱的会客厅里侃侃而谈。面对着我的“海洋生物”是一位来自埃默里大学的微胖、和蔼的蓝眼睛大叔。我一面回答他提出的问题,一面努力克制自己不去偷看他眼角的鱼尾纹。他那清澈的蓝眼睛外侧的鱼尾纹向上翘起,画出祥云的图案,竟为他和蔼、端庄的面庞增添了些许妩媚。在这个海洋世界般的地方,他有一点点像一只蓝鲸。

在这之前他已经问了我几个问题了,一个是“你学习的目的是什么”,还有一个是“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水族箱”内的两个人一问一答,交错有致,有种独家采访的优雅。

过了一会儿,大概是因为“蓝鲸大叔”有些厌倦了刻板的问题,他居然索性把手中一直拿着的笔一丢,身子前倾过来问我:“你曾经都玩儿些啥?”

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神奇问题,我感到大吃一惊,赶快小声问道:“什么?”

蓝鲸大叔靠得更近了:“我非常好奇,你怎么玩儿?空闲时间你都干些什么?”

啊,这个说来话长。于是我换了个坐姿,开始细细讲述。

小顽童的自娱自乐

大多好玩儿的玩具价格都超过我规定的“馒头指标线”,我只好自行寻找玩具或者开发自己的游戏项目。

我的贪玩儿是从小培养起来的。我三岁时,妈妈辛辛苦苦、不远百里带我去武汉动物园玩儿,结果我居然对各种各样的动物丝毫不动心,反而不亦乐乎地玩儿起了树上掉下的小木棍。据大人回忆,当时胖如小球的我一口气滚过狮虎山、百鸟林等诸多游览点,毫不关心可爱的动物,而是一路尖叫着从路人的脚下抢走小树枝,仿佛小贼偶获明珠般乐不可支。那次动物园之旅的结果就是,现在的我怎么都记不起来十多年前看到的动物的形象,反倒牢牢记得当时手中紧紧攥着的、长短不一的树枝。现在想起来,不禁觉得好笑—如此珍贵的首次动物园之旅,竟在我与小树枝的玩耍中白白荒废了。

令大人奇怪的是,我虽然贪玩儿,却一直不青睐昂贵的玩具。不知怎么地,小小的我竟然有着这样的价值观:判断事物昂贵与否,要以买它花的钱所能购买的白面馒头的数量为标准。在我上小学时,一元人民币可以买四个白嫩嫩的馒头,于是带我出来玩儿的妈妈经常会看到这样一幅场景:我对着标价牌伸出两只小手,翻来覆去地数着指头,最后皱着眉头故作深沉地感叹一声,比如:“唉,买这个帽子的钱可以买40个馒头哩!”或者“哇!买这么贵的一盒巧克力的钱,可以买100多个馍馍啊!”

后来,随着数学知识慢慢地增长,我偶尔也会偷偷地算算这些馒头的体积。比如说,看到某艺术品店内的国画,我会惊讶地大叫:“天啊,这么昂贵的作品得花掉买大约三四立方米馒头的钱呐!”我这将中国艺术瑰宝与白面馍馍相比较的金钱衡量法,让爸爸觉得有伤大雅,后来,我便慢慢弃之不用了。然而,这样的衡量法,却促成了我小时候选择玩具的标准:价格超过80个馒头的,我一概不加考虑。

令人遗憾的是,大多好玩儿的玩具价格都超过我规定的“馒头指标线”,我只好自行寻找玩具或者开发自己的游戏项目,以满足贪玩儿之心。有些游戏是很久前我的爸爸、妈妈就已经玩儿过的,比如丢沙包、跳皮筋和滚铁环,我和我的小伙伴将它们改良后来玩儿。更多的时候,我总试图进行些游戏小创意,虽然有些情况下是以我们家的物品被损坏为代价的。

一天下午我妈妈下班,发现我们家楼下的储藏间门口居然多出了好多“煎饼”—一些白色饼状物。它们一字排开,牢牢挡住了通往门内的路,而“犯罪嫌疑人”就在不远处哼着歌儿继续“作案”,他一手拿着平铲煞有介事地摊着一团白糊糊,一只手抓着一把扯碎的青草当做葱花进行点缀。妈妈气极了,于是那天我的煎饼游戏便随着我妈妈的突然降临而草草收场。我记得最后我心碎地站在爸爸、妈妈的身后,看着爸爸将我的“煎饼”一个个用小铲子敲碎扫走。

爸爸凑近我的饼子闻了闻,唏嘘不已:“这个傻小子,不会把面粉拿过来玩儿了吧?”最终,“煎饼”的原料来源被查清。原来,我爸爸买来的高级绘图粉笔被我耐心地悉数磨成细粉,加水调和,配制成了我的独家“煎饼”配方。那次的闹剧给了我爸爸一个“惨痛的教训”,于是从此以后,我再也找不到他买的高级粉笔了。

虽然“烙煎饼”不成,我的玩耍道具仍是层出不穷。四年级那年的春天,“抠门”的爸爸不肯给我买新的风筝,于是我“冲冠一怒”,自制“风筝”一个。第二天中午,住在前排房的郭爷爷率先看到一个印着“平价超市”字样的塑料袋拖着一根毛线悠悠地从我家窗口飘出。蓝天白云,再配上一个炫酷的红白相间的塑料袋,煞是好看。整整一个春天,别的小朋友放着五彩的风筝,而我则心花怒放地放着小小的塑料袋。新来的小朋友不明就里,总是过来询问:敢情那是一只新式热气球?

稻田里的“年度美食大典”

每当我站在如今莲叶接天的荷塘前,回想往日金色的稻田时,总会回忆起童年那田间的游戏时光。

当然,除了以上这些不着边际的自娱自乐,在家乡时,总有一项活动是我每年都要参加的,那就是田间烧烤。活动最初是从我在收割后的稻田里烤红薯开始的,在我离开家乡之前,这项田间烧烤活动得到了“发扬光大”。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在我们社区后面有大片的水稻田,刚入秋,水稻便被收割,留下的只有田里斑驳的干泥地和硬硬的水稻秆。这些留下的稻秆本来就要烧掉,化为草木灰做来年的肥料。所以只要有大人监督,小孩子们便可以自行点燃稻秆。我喜欢玩儿火,又贪吃,于是烤红薯便是这个时节一举两得的游戏了。

我先跳到田里选择一块背风之地,然后刨个坑,再用泥块搭一个土灶台,用于放置红薯。采集完稻秆之后,烤红薯正式开始。爸爸望风,我要来打火机点燃铺在红薯上面的稻秆,然后迅速跳开,等待火焰升腾。

烤红薯的时间选在傍晚为佳。那时夕阳似火,升腾的火焰宛若狼烟直指云霄。待到夕阳西沉,霞光与火焰交接时,景色就辉煌到让一个小孩子忍不住地大喊大叫。一次偶然,我突然记起“烽火戏诸侯”的故事,于是毫不客气地把自己想象成周幽王,爸爸就权当是褒姒(虽然他至今都不知道自己扮演了我的假想场景中一个毫不恰当的角色),四周无边的、宛若汹涌波涛般的黑色土地是奔腾的千军万马。我在田埂上与我的“褒姒爸爸”指点江山,谈笑间,我小小的心中竟升起一种仿佛旷世弥久的、深深埋藏在我们历史中的沧桑和悲怆。有时我会离我的长着胡子的“爱妃”而去,径直走到火光之外去拔那些仍然留在土里的、直挺挺站立着的稻秆。我从没有拔过萝卜,却对拔稻秆深有体会。一握、一拎、一扭腰、一甩手,一束根部还带着土块的稻秆就不情愿地被拽出。我最喜欢像投掷流星锤一样向火堆中投掷根部粘连着土壤的稻秆。一些稻秆还没等落入火堆,就已经被伸出的火舌燎燃,落地时拖着一条微弱的尾迹,如同天火流星。

终于,等如血残阳西沉,我筋疲力尽地结束游戏时,田间寂寥得只有燃烧的稻秆偶尔尖声怪叫。我假装和爸爸一样面向火堆,坐在田埂上,垂下的两只脚不时摇一摇,时常偷偷地向爸爸的方向瞄一眼。在橙色的火光中,爸爸看起来温柔些,我在想当时他是不是跟我一样,也在遐想星系和宇宙文明,以及明天的早餐。一不小心,我和爸爸四目相对,我连忙装做不在意的样子向四周张望,然后跳下田埂去查看渐渐熄灭的火堆和红薯。

我和爸爸并不是每一次都能将红薯烤得符合我们的预想。有时我加的稻秆太多,到最后红薯变成了一堆徒有外壳的灰烬;有时我又太心急,掏出的红薯居然还是冰凉如玉。经过不断地改良工艺,我发现当拨开柴火后,红薯两头焦黑而腹部呈棕色时,烤制效果最佳。我轻轻地用小树杈将红薯拨出,稍等片刻捧在手心,顿时觉得全身都是暖暖的。烤熟的红薯乖巧地依偎在我的手心,好像一只熟睡的小棕鼠,十分可爱。剥开焦脆的外皮,轻咬温暖柔软的红薯瓤,我觉得世间一切幸福欢乐都浓缩在这金灿灿的烤红薯中了。

后来,我将我烤红薯的经历细细地讲给我的同学听。于是,下一次奔往稻田里烤红薯的就不是我和爸爸两人了,而是一群脸蛋红红,放学后连书包都来不及放下的小伙伴们。渐渐地,去稻田的人多起来,烧烤活动的内容也丰富起来。烤香肠、烤鱼开始占据稻田的一隅,烤肉的香味也伴随着秋天浓浓的桂花香四处弥漫。

当手头没有红薯时,我和我的朋友们最喜欢烤火腿肠。火腿肠十分便宜,一块钱可以买到两根。准备好火腿肠后,我们就在去往稻田的路上寻找细长的树枝。找来的长树枝只要把末端擦干净就可以插入火腿肠,拿到火堆旁边烧烤了。烤火腿肠讲究的是眼疾手快。动作敏捷的孩子站在稻秆火堆的上风处,探身将插着火腿肠的树枝送到火舌的侧前方,当发现火腿肠“身躯”膨胀、表皮焦脆时,立即将树枝抽回。接下来就是一群小孩子一拥而上,满怀期待地围在烤肠的人身旁,等待烤肠人将火腿肠分成均等的几块发给大家。上等的烤火腿肠外焦里嫩、色泽光润,几乎入口即化。

有时候,一些冒失的小孩子们也会尝试着自己烤肠,但是因为缺乏“火中取栗”的迅速,灼热的火苗往往将插着火腿肠的小木棍烧断,烤肠也随之落地,消失在明亮的火光中。不知为什么,我们一致认为那些不慎掉入火堆中的烤肠是最好吃的。因此在回家的路上,大家大多会惋惜地议论着那些得而复失的火腿肠该是多么可口。一时间,所有人都咂巴着嘴想象着那本该令人回味无穷的舌尖美味。

田间烧烤活动就这么年复一年地在稻田中进行着,直到我上初二那一年,几乎所有的稻田都被改种棉花或挖成荷花塘,我们的“年度美食大典”才终结。每当我站在如今莲叶接天的荷塘前,回想往日金色的稻田时,总会回忆起童年那田间的游戏时光,以及那唇齿留香的红薯和烤肠。

学中有乐,乐在学中

现在进行时的判断标志就是“别勾引土豆”。

其实,我的童年时光并不总是在游戏玩耍中度过。在学习中,我也找到了各种或现实或虚拟的玩伴,或与人为伴或自娱自乐,玩儿得不亦乐乎。

就拿学英语来说吧,小时候我发现背诵英语单词和句型实在是妙趣横生,刚巧我的英语老师说英语时,带着浓重的乡音,我的英语学习就更加生动有趣了。

一天,课堂上老师正在讲英语语法,内容是现在进行时、教室里闷闷的,似乎总是有打呼噜的声音。我不幸也被这种慵懒的气氛感染了,不禁昏昏沉沉地做半瞌睡状。就在我的上下眼皮就要亲切地拥抱在一起时,我模模糊糊听见老师说:“……记住,别勾引土豆。”我的精神顿时为之一振,赶快竖起耳朵,瞌睡虫马上就逃跑了—既然老师嘱咐我们不要去打搅土豆先生,那么这前后必定有些奇趣的故事。

英语老师继续讲:“现在进行时的判断标志就是‘别勾引土豆’,如果想要表达一个人正在做什么,就用句型‘别勾引土豆伤心’”。

后来,我精神抖擞地把一节英语课听完了,虽然没有听到奇趣的故事,却牢牢地记住了英语现在进行时“be going to do”和“be going to do something”的用法,以及我们英语老师对它们的独特发音。从此以后,每当有人对我谈起英语语法中的现在进行时,我的脑海中总会浮现出我们带着乡音的英语老师挑逗土豆先生,使其号啕大哭这样一幅生动的画面。

现在,我仍然时常把这个故事当做一个中国式英语的笑话讲给我的同学听,但这样一个学习小插曲却启发我找到了一种背诵英语单词的方式:将英语和汉语的谐音联系起来,我发现这居然也是一种新颖的游戏方式和记忆单词的好方法。于是英语单词和词组就这么被我“玩儿坏了”。“long long ago”摇身一变成了“狼狼饿狗”,“illegal”换装成为美丽动人的“迤逦狗”……

光是学英语,我都不止有以上这一种玩儿法。我另一种常见的“消遣英语”的方式常常应用在英语早自习中。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大家上早读都很认真,大声朗读单词的时候热情洋溢,一个接着一个,如痴如醉,一般说话声都会被淹没在朗朗的读书声中。本着“滥竽充数的职业道德”,我开始作怪。我和大家读一样的单词,用一样的语速,但加入歌曲的调子来歌唱英语单词。那时候我最喜欢的英语歌是Lemon Tree,因此,早读念英语单词时,我全是用Lemon Tree的调子小声唱出来的。一曲歌罢,自我感觉非常不错,于是再高歌一曲。第二首歌唱完,大家的单词才只读到第三单元,于是我就接着把《让我们荡起双桨》《我的祖国》和《哪吒传奇》的主题曲配上英文单词全都唱完了。

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我终于因为唱得太入戏而被大家抓了个现行。老师不知道何时突然喊了声“停”,我一时间没有收住,居然在一片寂静中用单词“飙”出了高音。结果如何?从那时起一直到我小学毕业,每次一到早读,老师“鬼魅”的目光就不定时地飘向我的座位。而我,也只好老老实实地和大家一起如复读机一样,一板一眼地朗读单词和课文。奇怪的是,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我突然对英文的节奏韵律发生了兴趣,而我们班的文艺委员也总是在每年的元旦联欢会上请我唱歌。现在想想,我那唱出来的英语单词,对我的学业和兴趣爱好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哩!

虽然我无法拿学习时间来玩耍,不过其他任何时候,我都钻空子享受点点滴滴的乐趣。从我五岁起到小学毕业,几乎每个周末我都要去学钢琴。上钢琴课的地点离我家有半个小时的车程。每到上钢琴课那天的清晨,我都会早早地从床上被拽下来,由我爸爸骑摩托车载我去上课。我坐在爸爸前面,趴在摩托车的仪表盘上,爸爸用两条腿把我夹紧。去钢琴教室的路经过一大片农田,田里飞出的小虫总会在摩托车的挡风玻璃上撞死。爸爸的任务是开车,我的任务就是数撞死的虫子。那时我的钢琴课老师会对我每次的课堂表现打分,小小的我不知道怎么形成了这样的“迷信”:总是用撞死的虫子的个数来预估我钢琴课的得分,单数一定会及格,双数则代表不及格;撞死蜜蜂的话,这次上课我将会倒大霉,而撞死三只苍蝇就代表我这次上课一定会得满分。每次去上课前,我都会毕恭毕敬地双手合十,轻声祈祷:“但愿这次能撞死三只苍蝇,不要蜜蜂。三只苍蝇,不要蜜蜂。”妈妈对我神秘的祷告感到十分有趣,每次看到我这么做,她都会笑得“花枝乱颤”。我对妈妈过激的情感表达置之不理,背对着她继续进行着奇怪的仪式。就这样,每次坐摩托车上钢琴课的路程总像赛马一样惊心动魄。爸爸开着摩托车偶尔一低头,就能看到我攥紧小拳头,眼睛紧盯着挡风玻璃怒吼着:“再来一只,就一只!”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意识到拿小虫子的“无辜牺牲”当做我预言的道具是不对的,于是我的预言便改为数路上白色和黑色的小轿车了。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小王子》这本书中说得好:“人生精彩的往往不是目的地,而是去往目的地的过程。”至少我的回忆告诉我,一只只飞舞的小虫儿为我小时候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

有一年夏末,我的家乡发了大洪水。因暴雨而猛涨的小河将我们学校和住宿校区都淹了。那段时间,我们家乡所有人回家的第一件事都是必须蹚水进门,然后徒劳地向门外舀水。那一年的大水如此之大,以至于第二年我们那里家家户户都在一楼的储藏室门口修起了齐小腿肚高的门槛。大水让大人发愁,却让我们小孩子开心。我们可以穿着黑亮黑亮的胶皮雨靴去上课,大水在靴外漫过小腿时凉飕飕的感觉十分新奇。我们可以在学校里排水沟的急流中放走小纸船,可以在放学的路上猛踩进大泥坑,而且放学经过地势低的住宅楼时,可以享受大人背着我们蹚水的独特乐趣。在这次大水期间,邻居陈叔叔家的一楼储藏间也倒灌进了洪水,他家养的鸭子会从栅栏门缝中游出,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穿着长长的雨靴,蹲守在陈叔叔的储藏间门口,等着鸭子游出来,然后做出奇丑无比的鬼脸,凶神恶煞地把鸭子吓回去,那场面无比滑稽。

这天,又到了上钢琴课的时间,我们全家预料,去往钢琴教室的乡间小路肯定被淹了。爸爸告诉我,即使发洪水也要克服困难去上钢琴课,由于与洪水有过“亲密”的接触,我对大水淹城自然也不怎么怕了,因此我并没有拒绝爸爸的建议。那天一大早出发时,爸爸下楼查看,发现高涨的大水似乎已经退去,于是立即断定洪水大势已去,路上必将“形势大好”。就这样,我们爷儿俩穿着漏眼球鞋、T恤和短裤就骑车上路了。开始的路况真的很好:马路上的沥青开始从浅浅的水层中浮现,摩托车驶过十字路口时也没有溅起“时空隧道”般高高的水花。然而刚开始驶上田间小路,情况就变得有些诡异:从我们家退去的大水似乎正在小路上“屯兵”,我们的摩托车明明是正常行进,却如同开往海底隧道一样,顺着消失在水面的小路滑进更深的水里。水的颜色似乎也不对头—倒灌进我们家的水,好歹有几分透明清澈,这里的水颜色渐黄,有的地方还掺杂着红泥土的妖媚深红,看起来完全就是一锅发馊的西红柿鸡蛋汤嘛!

就这样我们在“蛋汤”中徜徉而去,直到快进入潜江城时,路况让人再也无可容忍了。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好大一片湖—本该是黑色的柏油马路完全躲在一片接天水光之下,整个潜江城变成了湖心岛。更可怕的是,窄窄的柏油马路两旁都是鱼塘,稍有不慎,便有“人车误闯鲫鱼池”的危险。那时,路上的水深大概齐腰,摩托车是彻底无法继续深入了。爸爸咬咬牙,终于弃车不顾,把我扛在肩上只身“下海”。还好,柏油马路是直的,爸爸就一步步小心地探着路挪步前进,这样的“水中探戈”在我的记忆中大约持续了近半个小时。一路上我看到了各种奇怪而有趣的事情。我看见有好多市民在围堵从鱼塘里游到马路上的鱼,汉子们硬是把长裤卷成短裤,嗷嗷直叫,“浑水摸鱼”,水性好的似乎还尝试着在塘边扎猛子。等到了钢琴教室,我已陆续欣赏了“水中打滚”“泥里拔鞋”等诸多精彩纷呈的喜剧节目,乐得忘乎所以。但到达钢琴教室可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别忘了我们还得原路返回呢!于是,上完课后,我又把这些“节目”倒着看了一遍。回家后清点个人损失,我这才发现爸爸浑身湿透,而我身上滴水未沾。我不禁想,爸爸对孩子的付出是有多么无私,表面上是我冒着洪水去上钢琴课,可在路上蹚水的,一直是爸爸啊!

玩乐中的淡淡乡愁

我离开家乡,前往武汉上初中,似乎生活上总有些若隐若现的差别让我有说不出的怅然。除了和同学一起结伴嬉戏以外,好像总有一种本能引导着我,去寻找一个家乡和武汉生活的平衡点。

再后来,我离开家乡,前往武汉上初中。无奈的是,我的爸爸、妈妈因为工作需要留在了离武汉三个小时车程的家乡,我只能和爷爷或者外婆相伴生活。来到武汉,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变(当然就是学习、吃饭和睡觉),但似乎生活上总有些若隐若现的差别让我有说不出的怅然。武汉的街道似乎刻板了些,商铺招牌生硬了些;邻里的面容与记忆中的不同,口音似乎也不对味。除了和同学一起结伴嬉戏以外(赛跑、看MP4、听手机歌曲),好像总有一种本能引导着我,去寻找一个家乡和武汉生活的平衡点。为此,我经常跑到武汉江滩去做一些曾在家乡玩过的、但与我年龄大不相符的单人游戏。

“打石堡”是我这时最喜欢玩的游戏之一,也是我以前在家乡和小伙伴们最喜欢的娱乐活动。具体操作方法就是,事先花十分钟时间在江边搬运大石头,搭起一个自认为坚固的堡垒,然后花两分钟时间站在沙滩上用石头将其砸倒。就这样一个本该是幼儿园孩子玩的积木游戏,足以让我变成一只辛勤的“小蜜蜂”,来回搬石头,开开心心地玩一个下午。我甚至还设计了很多堆砌石头的方式,让我搭起的石头堡垒没有那么容易被砸毁。

另外一种游戏是“打瓶子”,玩法与“打石堡”大同小异,只不过我需要把玻璃瓶扔到靠近岸边的江面,然后抓一把石子跟着顺流而下的“漂流瓶”一路追打罢了。我就这样每个周末轮番玩这两个如此“下里巴人”的游戏,直到有一天我搬石头把手指夹破了,爸爸用香樟树杈给我做了一个弹弓,这两个游戏才玩得少了。弹弓这个礼物让我喜出望外,每个周末爷爷都目瞪口呆地看着我穿着帅气整洁的校服,手握一把弹弓就出门了。爸爸送给我的弹弓,我始终没有忍心用来去树林里打小动物,而是又到江滩去发射小石子打瓶子了。

“勾魂儿”的小机械

我不知为何突然被小机械“勾了魂儿去”,开始在课余时间潜心与电动机、铜芯线为伴。

上初二时,我不知为何突然被小机械“勾了魂儿去”,开始在课余时间潜心与电动机、铜芯线为伴,一玩儿就是几个小时。机械小设计逐渐成了我主要的业余爱好,甚至持续将近两年的江滩“打石堡”游戏也因此而“荒废”了。我爸爸、妈妈都是工程师,尤其是我爸爸,对于电气机械尤其拿手,每次都是他给我提供各种零碎小玩意儿以及各种稀奇古怪的设计构想。在兴趣的影响和爸爸的大力鼓动下,我把我的玩具四驱车拆了。我把车的后轮轴拆下剪断,然后用强力胶把剪断的轮轴粘在前轮处,经过一系列的电压转换、扇叶安装后,四驱车被成功地改装成了一个手持电风扇。妈妈看到我的改造后“花容失色”,悄然叹气道:“唉,40元的赛车就这么被你整成了五块钱的小风扇。”

我用圆规和雨伞骨做过一个小型弓弩,后来觉得弓弩个头太小,索性用整只伞做了一个特大号的。我把绘有五颜六色小花儿的机械弩钩在肩上四处巡视,顿时觉得自己十分霸气。我还用爸爸提供的三极管等材料做过一个机关重重的保险箱,但令我爸爸不解的是,我花了那么多功夫设计保险箱的门禁,而箱身却是一个弱不禁风的纸质蛋糕盒。

我做完机械设计和摆弄完电子设备后大多会按样还原,但仍有马失前蹄之时。一个幽静的夜晚,贼心大发的我悄悄地拿走了我妈妈刚废弃的LG手机,鬼鬼祟祟地拆着玩。一个不留神,发现手机的一个按钮总也装不回去,整个机身也完全扣不上了。在徒劳地尝试了一个小时后,我终于耐心用尽,使劲儿把手机硬生生捏回了原型。我也管不了手机还能用不能用,按原样用袋子封好,蹑手蹑脚地将手机放到爸爸的工具包上。我心中早就打好了小算盘,等到爸爸明天要用他的工具包的时候,肯定会碰掉手机,那时就“诬陷”爸爸说是他弄坏的吧!也不知道我的诡计有没有得逞,反正之后的一个星期,我总觉得爸爸在用幽怨的目光看我。

练声的艰苦与跑酷的自由

我喜欢飞奔时鞋底与石子剐蹭的摩擦,喜欢翻墙呼啸而过时耳边的风声,喜欢猫扑时指尖在墙檐上留下的灼热,喜欢空翻时太阳在眼中留下的光亮尾迹。

上高中后,我的课余生活更加多姿多彩了,度过课外闲暇时间的方式也呈“指数倍爆炸式”激增。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广播社的发声训练。广播社一直都是我们学校“最官方”的社团,关系着学校广播台的存亡兴衰。该社录取社员的程序十分复杂,而且录取后社长还正告我们,新社员要接受为期两个月的发声训练和站台实习。

于是,入学后的第一个寒冬,我六点钟就在此起彼伏的鼾声中起床,在宿舍大门前缩着脖子跺着脚,等待老师在皎洁的月光中放我出去参加那星空下的练声。官方名称叫“练声”,其实就是风度翩翩地嚎叫。大家气沉丹田吐字发音的就那么一个字—“啊”。同样起床早的清洁工阿姨如果碰巧来到学校操场,就会看到十几个“鬼影魅魅”的学生齐刷刷地背对国旗杆,高亢地呐喊“啊—”。发声训练持续40分钟,监督我们的专业广播员会把手放在我们每个人的脊椎上,只有脊椎因共鸣而颤动才算合格。于是就有一些找不到窍门的同学一看到广播员来检查,就如同触电般绷紧身子一阵乱颤,试图蒙混过关。还有学过美声唱法的女生吊起嗓子发出震撼人心的高音,那提眉瞪目、收腹挺腰的神色和姿态,以及大家练声的种种场景,都让人忍俊不禁。因此,虽说练声十分辛苦,但有各种趣事相伴,我们也就权当它是一种学习中的娱乐了。

等到基本的“啊”字练声结束之后,我们开始了更高层次的训练。专业播音员把男生、女生分为两组,让我们分别站在学校广场的两端。老师一声令下,女生对着男生亲切地呼唤“阿毛!”男生对着女生深情地吆喝“小兰!”就这样,“阿毛—小兰—阿毛—小兰”,一句句,一声声,情真意切,发自肺腑。后来,我们甚至“眉目传情,暗送秋波”,声音与情感如此细腻,以至于从我们中间穿过的高年级同学直摇头叹气:“还是让他们幸福地在一起吧。”

我高中时的另一大主要课余娱乐活动是跑酷。什么?你说跑酷听起来非常酷炫,十分非主流?那你形容的一定不是我的跑酷经历。我的跑酷练习虽从名义上说是一种放松的娱乐,但其过程往往是非常悲惨的。这样讲吧,普通意义上的“摸爬滚打”对我来说都是来得太突然的幸福,我所经历的大多是“前空摔”“后空摔”“侧手摔”“鱼跃滚摔”。往往是我练好一个动作,请一帮同学前来欣赏、拍摄,可结果一跳到半空中就紧张得什么都忘了,然后华丽丽地一头栽下来。可以说,众人的哄笑是与我的跑酷同在的。不过摔跤之后我回头想想,同学们在紧张的学习之余能因我而开怀大笑,我的一个失手能为大家带来一些快乐,也就摸摸脑袋挠挠头,跟着他们一起笑了。

但是若有人问我热不热爱跑酷这项运动,我立刻“竖起十根脚趾头”告诉他,我对跑酷充满了热情。虽说练习跑酷注定要与划破的手掌和摔肿的屁股为伴,但是在跑酷中感受到的自由与活力,是令人永远难忘的。我喜欢飞奔时鞋底与石子剐蹭的摩擦,喜欢翻墙呼啸而过时耳边的风声,喜欢猫扑时指尖在墙沿上留下的灼热,喜欢空翻时太阳在眼中留下的光亮尾迹。我期待烈日当头,一群被晒得黝黑的小伙伴在马路对面向我招手,去追逐林间小路、高低楼阁间的光阴。我也期待来一场滂沱大雨,一个人戴着MP3耳机,踏着密集的雨点去感受那种灰色的苍茫。每个人的跑酷方式绝不会一样,“大神”们可能会偏爱花式的空翻,新手们则青睐奔跑的速度。也许我和我的朋友们喜欢跑酷的最大原因就在于,跑酷没有规则,没有评分,只有尝试和探索,将熟悉与陌生融为一体,让人去体验,去领会。只要在前进,那么不管是在哪条路上,不管以何种方式,我们都在跑酷。

如此玩耍

玩儿的地点无关紧要,或许玩儿的方式也无足轻重,只要拥有一颗轻松会玩儿的心,一切的挫折、磨砺,都会变成生命中一段值得回忆的时光,一种可以开拓的快乐。

从儿时到今天,我就这么一路玩儿着走来,在游戏中尽享欢乐,在活动中摸索乐趣。捡木棍是一种发现,烙煎饼是一种演练;制风筝是一项创造,做烧烤是一番风情;背单词可以发现谐音之趣,学钢琴更能领略路上风光;就连扔石头、拆手机,乃至练声、跑酷,都让人怀念一种氛围,了解一些科技,练就一副好嗓子,玩转一阵自由风。所有这些认真与玩乐的嬉闹,都铺就了我的过去,也将引领着我的未来。

我不知道自己这些“藕断丝连”的贪玩儿趣事,有没有让我眼前这位“蓝鲸大叔”产生情感共鸣,我只是慢慢地讲述我的玩耍。我只记得当我们向彼此告别之时,“蓝鲸大叔”郑重地在埃默里的招生手册上写下了他的姓名和邮箱。在我离开之前,他再一次前倾身子,用带着祥云鱼尾纹的蓝眼睛看着我,认真地说:“Play in Emory.”

尽管最终我没有选择埃默里大学,没有兑现蓝鲸大叔“Play in Emory”的邀请,但是我想,玩儿的地点无关紧要,或许玩儿的方式也无足轻重,只要拥有一颗轻松会玩儿的心,一切的挫折、磨砺,都会变成生命中一段值得回忆的时光,一种可以开拓的快乐。 z0p4Wb54jBnCk7sifVaqTZ29nNLedgJ2pvYk/cgdWl98YpoGAo4dj+xq5lb9Q8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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