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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自然神学和信心

哲学从感性到理性,对从感官来的经验材料进行抽象,形成概念、判断、推理。不论上帝的概念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婴儿和理性不健全的人至少无法表达,如安瑟伦(Anselm,约1033-1109)认为上帝的概念是先天的:上帝是“不能设想有比他更伟大的”概念。 [1] 命题“上帝存在”可能是真的和肯定的,但不明显,因人如果不能直接认识该命题的术语,它就需要证明。 [2]

阿奎那认为关于上帝的概念是后天形成的,在《神学大全》的开头曾用“五路”的自然神学方法,告诉了没有上帝概念的人上帝是什么,如第一推动者、第一原因、必然存在、最完善者、最高的目的。 [3] “五路”的前三路比较类似,是宇宙论的角度,分别从经验到的运动、事件和可能的存在出发,推出第一推动者、第一原因和必然存在是神。第四路是伦理学的角度,第五路是目的论的角度。按阿奎那,上帝不是人的理智认识的第一个对象。 [4] 上帝也不能被人直接用感官所经验到,但可以借着上帝的创造物来间接地经验,所以上帝是抽象的概念,是关于概念的概念。“五路”证明没有任何终极信仰的前提,是从主要来源于视觉的后天经验出发的,而让人看到用哲学建立了神学所预设的前提,即上帝存在。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没有先天观念,这一白板说被阿奎那所接受。阿奎那虽然相信人没有关于上帝的先天观念,但人的理智有能力从潜在到现实地进行理解。 [5] “五路”用理性建立了对上帝(存在)的信心,在圣经之外,补充了人对上帝的认识。

上帝是个灵(约翰福音4:24)。上帝是眼不能见。摩西十诫禁止以色列人对上帝用可见的形象理解(出埃及记20:4)。耶稣是上帝完美的形象(歌罗西书1:15),尽管没有佳形美貌(以赛亚书53:2)。人为上帝所造,从父母而生,亚当在人性上预表耶稣。亚当的后裔因原罪的遗传,代表的形象在本质上与耶稣不同。阿奎那认为在人的感官中,视觉是最属灵的 [6] ,因视觉能启示出事物的很多不同。 [7] 奥古斯丁也认为在五种感官中,人主要依靠视觉的见证,因视觉与人的内省更接近。 [8] 人的经验知识从感官而来。 [9] 灵魂的功能要通过感官实现。眼睛是人获得知识的主要感官,虽然“看”是眼睛的能力,但人们在获得知识时,也把“看”用于其他感官。 [10] 阿奎那认为按完美和本质,灵魂在身体的每一部分,但就其功能却不同,如视觉只在眼睛里。 [11] 感官的次序从高到低是视、听、味 [12] ,而触觉是感觉的基础。 [13] 如果人没有先天的观念,视觉最属灵,符合了自然神学的观点。按理智和意志的对象,阿奎那也承认听觉会相对地比视觉高级,如尽管颜色比声音更简单、高级,而有声音的事物比有颜色的事物更高级。 [14]

上帝按他的形象造亚当,虽然亚当犯罪,他的后裔仍然有残缺的上帝形象。因人有灵魂,对上帝的形象能有道德上的理解和反映,如“真理的仁义和圣洁”(以弗所书4:23)。人的形象以脸部为代表,眼睛最自然地代表人的形象。如果要认识上帝在道德上的属性,人必须听过耶稣基督拯救罪人的福音。福音不是视觉的直接对象。文字是比口语更抽象的符号,所以听福音比阅读福音的语句要简单,因不需要抄写或印刷福音内容的纸张等作为媒介。在奥古斯丁看来,人看到文字先转变成内在的声音,再转变成形象进行理解。耶稣复活的事,不是先被人看见,而是由天使向人传讲的(马太福音28:5~7)。在旧约时代,先知向以色列人传讲上帝的心意,但以色列人往往不愿意听(以赛亚书53:1)。按奥古斯丁,当他听到有三类问题:是否有一事物、它是什么、它是什么种类,他保存了构成这些字词的声音的形象,但声音所表征的事物本身不是通过任何身体的感官而是内心来理解的,贮存在记忆中的不是它们的形象,而是真理本身。 [15] 这样,虽然听说话比看书、面对事物简单,但更抽象,更需要信心。复活后的耶稣对疑心的门徒多马说:你因看见了才信;那没有看见我就信的有福了(约翰福音20:29)。人的良心律也说明最属灵的是内心的听觉(罗马书2:14~15)。

没有看见耶稣的人如何能信,无非是听了人所传讲的福音。耶稣的能力与福音同在。就福音来说,听觉是最属灵的。阿奎那的结论是因为轻视了传福音,因为在他的时代,基督教已经成为不用内心体验的宗教,人很大程度是服从自认为神的教会在地上的代表,参加教会的圣事。从个人经历,阿奎那没有类似奥古斯丁悔改前的放荡行为,他因此也难以体会行为上有大过错的人如何悔改。

亚当因在伊甸园里犯罪失去了永生,但上帝并没有废弃让亚当夫妇生养后代的诫命。亚当的后代仍有上帝的形象,有对永生的向往,这永生就是上帝的生命。如果一个人看懂了或听懂了福音的意思,仅在记忆中有了相关的知识,如果没有信心 ,并不意味着他就能灵魂得救,即理性是不够的,但理性是可能接受福音的基础。信心不是眼见: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希伯来书11:1)。耶稣曾借助撒种的比喻,解释受教者不同等级的信心(马太福音13:1~9,18~23)。耶稣所说的“道”,在希腊原文中也是Logos。

《尼西亚信经》比《使徒信经》更具体地宣告信心,但与敬虔(godliness)相联系。 [16] 敬虔的奥秘被保罗解释成:神在肉身显现,被圣灵称义,被传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荣耀里(提摩太后书3:16)。阿奎那反对亚流派、幻影派等异端,接纳《尼西亚信经》,但对信心有更理性的定义:理智对所相信的表示同意 [17] ,即知识加猜测,这符合“五路”得出的信心。因理智的对象比意志的对象普遍、抽象,理智是比意志更高级的能力。 [18] 也就是说,阿奎那定义的信心是知识上的信心(faith of knowledge),他没有提到并区分灵魂得救的信心(faith of salvation)和灵魂得救后的信心(faith after salvation)。尽管同意不是赌博或凑合,但同意并不等于顺服。福音需要人的顺服、生命主权的交托。阿奎那没有提到匿名的基督徒,即从没有听过福音而能被耶稣拯救的人,他却论到了对洗礼的渴望也有灵魂得救的果效。 [19] 这无疑又接近了圣经的教训,受洗并不是得救的必要条件,但如果人不理解福音,就不会渴望受洗。阿奎那赞成婴孩受洗,认为教会的信心有助于婴孩的得救 [20] ,因为婴孩的理性不足以理解信仰,这等于认为作为罪人的婴孩,他们的得救在于地上的教会,而不是在于耶稣。

犹太教信上帝但不信耶稣为罪人的救主。如果用理性来解释,信犹太教的犹太人不信福音的原因是:纯粹属灵的上帝不会有肉身的儿子。保罗说: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上帝的智慧了(哥林多前书1:21)。不认识耶稣就是不认识上帝。人即使赞同福音,认为福音合理,并不等于顺服了福音和圣灵的带领。保罗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以弗所书2:8)。罪人灵魂得救要经过圣灵的重生(约翰福音3:1~8)。所以,人理性的智慧有限,上帝的智慧可能被人认为是愚拙。

只有人能与属灵的上帝沟通。从保罗的见证(罗马书9:1~3),我们可以认为信心是人的理性、感性、意志同时顺服了圣灵的引导,放弃了理性判断的至高地位。保罗后来还说: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帖撒罗尼迦前书5:19)。信心的终极对象是上帝。这样,信心不是简单地从感性到理性。信心不是主观的情感表达或标准设立,而是客观上生命有了改变。信耶稣的人有圣灵,圣灵带来上帝的生命,圣灵表现在哪里?保罗常提到因圣灵,有发自内心的平安和喜乐(加拉太书5:22)。阿奎那认为上帝的生命表现在理智,这符合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上对上帝生命的论述:上帝是完全的实现,生命是理智的实现。 [21]


[1] Daniel Kolak, The Mayfield Anthology of Western Philosophy ,Mountain View:Mayfield Publishing Company,1998,p.304.

[2] Joseph M.de Torre, Christian Philosophy ,Philippines:Vera-Reyes,Inc.,1980,pp.136-137.

[3] ST I ,Q.2,A.3.

[4] ST I ,Q.88,A.3.

[5] ST I ,Q.79,A.2.

[6] ST I ,Q.78,A.3.

[7] ST I ,Q.91,A3.

[8] Augustine, On the Trinity(Books 8-15),edited by Gareth B.Matthews,translated by Stephen McKenna,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p.61.

[9] ST I ,Q.12,A.12.

[10] Saint Augustine, Confessions ,translated by F.J.Sheed,introduced by Peter Brown,Cambridge,MA:Hackett Publishing Co.,Inc,1993,p.200.

[11] ST I ,Q.76,A.8.

[12] ST I Q .77,A.4.

[13] ST I ,Q.76,A.5.

[14] ST I ,Q.82,A.3.

[15] Saint Augustine, Confessions ,translated by F.J.Sheed,introduced by Peter Brown,Cambridge,MA:Hackett Publishing Co.,Inc,1993,p.181.

[16] T.F.Torrence, The Trinitarian Faith ,Edinburgh:T&T Clark,1995,pp.29-30.

[17] ST II-II ,Q.2,A.1.

[18] ST I ,Q.82,A.3.

[19] ST III ,Q.66,A11,Q.68,A.2.

[20] ST III ,Q.68,A.9.

[21] Aristotle, Aristotle’s Metaphysics ,translated with commentaries and glossary by Hippocrates G.Apostle,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73,p.205. 0NzqCkVKgUV09l4S71fwiAKQuAxgaEU1RWUhsKrLcSR8QlR2N9rkGOXHjsSzP7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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