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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三江源区城镇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发展路径

城镇化不仅是人口迁移、景观变化、产业集聚、环境改善的过程,也是城镇发展与周边生态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生态环境是城镇化发展的依托和基础,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指数表现出多样化的等级和类型,当城镇化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生态环境压力也随之增大,同时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使两者的交互作用逐步走向适应与协调。交易成本理论和经济发展规律表明,人口越分散、稀疏,产业越小、越分散,资源消耗越大,对环境的破坏越大,传统发展方式导致资源枯竭、大气污染、环境破坏等生态环境问题,使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呈现出负耦合效应,而资源节约、低碳减排、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能有效防止上述问题的产生,具有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正耦合效应。

三江源区生态环境极其脆弱,一旦破坏就很难恢复,发展的生态环境约束性强。在生态保护第一的发展理念中,生态保护与环境改善既需要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又需要减轻生态环境压力,而通过向融绿色化和生态建设于产业发展之中的发展方式转变、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人口集聚度的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使城镇化与农牧业现代化、生态产业、信息化和绿色化同步,有利于控制生态环境保护区的农牧人口密度,有利于减轻人口对生态、草地等环境造成的压力,有利于发挥生态环境修复、重建和城镇化耦合的正效应,进而将三江源区建成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新型生态城镇化的典型示范区。因此,在三江源区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时注重新型城镇化与生态环境正耦合效应的发挥,通过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政府主导和扶持机制,走建设迁移—聚集型城乡一体新型生态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是在有效保护三江源区生态环境前提下积极推进城镇化的关键举措,也是三江源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路径。

(一)依托现有城镇基础,着力推进三江源区新型生态城镇化进程

只有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三江源区的城镇发展全过程,在重视培育和充分发挥现有城镇集聚效应的同时,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为构建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奠定基础。(1)将三江源区基础较好的县城优先打造成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新型生态城镇。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着力加强三江源区县域城镇建设,注重构建主要县城的生态特色体系、基础设施体系以及生态保障体系。一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完善县城服务功能,将信息化融入县城交通、能源、通信、供水、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和医院、学校、市场、银行等各项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中,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增强县城的人口吸引力和承载力。二是在县城发展规划和布局上应着重考虑资源、环境的合理利用,注重绿化、废弃物处理、公共设施及工业区、生活区的布局和建设,充分利用三江源区丰富的太阳能和风能,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加强节约型、环保型建筑材料及建筑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和应用,打造高原生态城镇。三是注重三江源区不同县城的历史背景、民俗、民风、文化渊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充分利用独特的高原风光、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和民族人文风貌等优势,建设有民族特征和文化特色的县城。

(2)抓住新型城镇化建设契机,加快推进三江源区生态城镇体系建设。加快完善三江源区生态城镇等级体系,形成以州府所在城镇—重点镇—中心镇为主体,梯次鲜明、功能协调、布局合理的生态城镇发展框架,形成具有高原民族特色,多元化、差异化的新型生态城镇体系,并使之成为支撑三江源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一是强化玉树市、结古镇、同仁县、共和县州府所在核心区的城镇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与周边重点镇的基础设施连接,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培育通勤高效的藏区城镇发展圈,使其成为三江源区的重要节点城镇,加快三江源区生态城镇体系建设整体步伐。二是按照优先发展的思路,集中打造自然条件相对较好、区位优势相对突出、交通相对便利的重点发展城镇,突出高原自然生态特色、民族人文特色、历史文化特色、城镇风貌特色,因地制宜发展综合服务型、交通物流型、旅游商贸型和畜牧业发展型的精品生态重点镇,强化其与牧区连接的纽带作用。

(3)以生态补偿政策建立和完善三江源区新型生态城镇建设的体制机制。近几年的发展实践证明,以城镇发展为战略重点是三江源区生态修复的关键点。三江源区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非常薄弱,随着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的实施,各城镇生态迁移和转产的人口集聚,原有低层次的城镇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发展需要,不仅制约着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影响到三江源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顺利开展。三江源区生态保护使诸多产业发展受限,地方财政主要靠中央转移支付,迫切需要通过建立长效生态补偿机制,将推进生态城镇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中。一是建立健全三江源区生态城镇化建设的补偿政策体系,依托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试验区,以财税制度改革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对三江源区的补偿政策。国家可设立新型生态城镇建设补偿专项资金,增加补偿额度,以专项补助、财政补贴、转移支付等方式,支持三江源区生态城镇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大力支持三江源区迁移和转产人口集中聚居的小城镇和集镇的发展,重点支持集中供热、供水、污水处理、道路给排水、防洪、县城巷道硬化和亮化、旧城区改造等设施建设,完善和提升生态城镇的功能,形成人口相对集聚区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推进。三是积极衡量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代价,探索符合三江源区城镇发展实际的绿色地区生产总值考核体系,把生态产业、城镇和牧区居民收入、人居环境改善、城镇发展等纳入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中,推动生态城镇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

(二)人口集聚与城镇建设相结合,推进三江源区人口城镇化

三江源区地广人稀,高山、荒漠、沼泽地和无法垦殖的不毛之地占了很大比例,加之生态脆弱且水资源、草场资源比例严重失衡,三江源区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看,三江源区人口增长较快,人类活动强度超出了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据测算,三江源区户籍人口超载20多万人 ,草原牲畜超载较为严重。从近年来减人减畜实践看,三江源区通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推进城镇化来消化和吸收超载人口,持续、显著地改善了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关系,不仅减少了生态领域活动的人口,缓和了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尖锐矛盾,而且促进了非牧业发展,使迁移牧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质的飞跃,人口城镇化已成为推进三江源区生态环境从根本上逆转恶化趋势的重要路径。

(1)统筹三江源区城镇与牧区互动融合及一体化发展。自三江源区实施退牧还草、游牧民定居以及生态保护工程以来,三江源区人口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把城镇与牧区互动融合发展纳入三江源区整个发展全局中进行谋划和综合考虑,有利于促进城镇与牧区间各种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城镇与牧区均衡、持续、一体化的协调发展。一是确立城镇与牧区开放、平等、统筹的发展观念。以稳步推进藏区牧民转产就业、完善迁移牧民公共服务和定居点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生态就业、义务教育、社会保障、户籍制度等的改革,增加生态公益岗位,使更多牧民转变为三江源区生态保护者,这不仅有利于生态修复,而且有利于人口的相对集聚,创建牧民同城镇融合发展的制度平台。二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把牧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创造牧民参与城镇建设和城镇社区活动的文化环境,增强牧民对城镇社会的认同感,使其尽快融入城镇生活。

(2)建立和完善补偿政策,提升三江源区城镇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水平。一是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及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加大对三江源区城镇的公共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城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强进城牧民在子女教育、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建立开放式、服务化的社会管理体系,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建立和完善牧民转产补偿机制,加快建设三江源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服务信息化系统,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家政服务以及保洁、绿化等公益性事业,重点围绕具有鲜明特色的民族手工业、中藏药业、旅游加工业等,设立转产基金,开展创业服务、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加快精准脱贫步伐。三是推进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三江源区以物质性救助为基础,以服务性救助、发展式救助为补充的,公正、全面和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逐级建立城镇与牧区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3)结合三江源区区情,走具有高原生态特色的人口城镇化道路。一方面,促进三江源区游牧民生产生活的相对集中区建设。三江源区人口分布较为分散,在自然条件的适居性、产业的聚集性、交通的通达性、生态的优良性等方面具备优良条件的牧区十分有限,可优先选择走居住“村落化”、设施集中化、畜牧工厂化的特殊人口城镇化之路,把三江源生态脆弱区的人口自然集聚地建成生态型小集镇或生态型村落。另一方面,结合相关工程建设,整合各种扶贫资金、生态治理资金、退耕还林还草资金和扶贫搬迁资金,加强搬迁人口的社区建设,改善社区道路、能源、通信等公共服务条件,降低商品交易费用,为人口城镇化奠定基础。

(三)着力打造三江源生态品牌,建设在国内外具有独特影响力的生态产品供给基地

根据三江源区生态功能特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将三江源区划分为重点保护区、一般建设区和承接转移发展区,明确功能定位,确立产业发展的绿色化方向,积极打造青海绿色、有机畜产品交易中心,特色高原生态旅游基地,藏民族宗教文化传承基地,依托新型生态城镇建设构建生态产业集聚基地。

(1)积极培育、扶持三江源区生态型产业。利用三江源区比较优势,制定扶持和鼓励发展地方特色绿色产业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发展以生态、绿色为主体的旅游、藏毯编织、畜产品加工、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等产业。

第一,构建三江源区生态畜牧业发展长效机制。一是加大对畜产品储备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针对三江源区畜牧业自然灾害发生频繁、损失严重的现状,运用保险的风险补偿手段支持生态畜牧业发展,积极争取种粮直补政策延伸到生态畜牧业领域。二是加大人力资本投资,设立农牧民培训专项基金,对农牧民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使之更好地适应生态畜牧业的发展。三是扶持三江源区建立开放公平和竞争有序的草地产权交易和租赁市场,提供草地流转信息登记发布、草地评估、谈判交易、合同签订鉴证、法律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促进牧区草地流转的有序进行。四是支持生态畜牧业的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健全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加大对畜产品加工企业主体的培育,着力强化畜产品的精深加工。五是加快推进三江源区绿色、有机认证工作,建立绿色经济国家级产业园区,促使三江源区的畜产品依托无公害、无污染、安全、健康、优质的绿色认证,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为西部乃至全国其他省份发展绿色经济提供范式。

第二,支持三江源区高原生态旅游业加快发展。一是充分挖掘三江源区丰富而独特的生态旅游资源,突出类型多,景点多,功能多,旅游资源独特、珍贵、稀有的特点,设立三江源区高原生态旅游业发展专项基金,加大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三江源区重点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以及景区水电路等设施建设。二是对三江源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中资源丰富、特色突出的县,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将其作为国家级旅游扶贫示范县进行着力扶持。三是将三江源区重点精品旅游线路纳入国家旅游精品线路,促进区域旅游合作,提升旅游知名度,使生态旅游业成为三江源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

第三,促进三江源区民族手工业和中藏药加工业发展壮大。一是引导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加大对三江源区民族手工业和中藏药加工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将生物资源开发利用、藏药研发及现代化生产等一些关键性控制性技术攻关列入国家级或省级科技计划,加大对三江源区相关生态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攻关的科研经费投入,建立完善的藏药质量标准体系和藏医药研究基地。二是制订三江源区民族手工艺人的传承和培养计划,着力培养后续人才,通过政策优惠、项目带动、资金扶持、技术指导等方法引导牧民群众从事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商贸、运输及中藏药生产等产业。

(2)积极构建三江源区的发展区域板块、实验区及产业集聚基地。

第一,加快发展三江源区沿黄河东段区域。该区域主要包括兴海县、同德县、河南县和泽库县。围绕构建高原现代农牧业的主攻方向,以海南生态畜牧业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为核心、黄南有机畜牧业实验区为助力,打造高原生态畜牧业生产基地和以高原动植物为特色的生物产业基地。加快黄南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整合现有文化传媒资源,逐步建成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同时,依托三江源区沿黄河东段较好的市场环境,以牧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核心,以绿色化为路径,加快推进三江源区三次产业的融合发展,形成三江源区的经济增长和集聚基地。

第二,加快推进三江源核心区域的生态保护与修复。三江源核心区域主要包括玉树州各县和果洛州各县。要以建设国家草地畜牧业发展试验区为契机,以生态畜牧业和有机畜牧业发展为主题,以生态补偿机制为核心,以科技为支撑,创新草原管护体制,强化生态系统自然修复功能,控制草原利用强度,实现草畜平衡,建成全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青海藏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

第三,加快建设三江源区特色生态产业园。在三江源区形成若干个有特色的生态产业园,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通过发展生态旅游业,促进交通、餐饮、导游、建筑、环保、信息、文化、商贸、媒体、娱乐、演出、工艺品等多项产业循环发展,实现资源的梯次开发、重复利用和废物的低度甚至是零排放,为培育相关生态产业链奠定基础。

(3)构建开放型的对外发展环境及市场环境。

第一,建设开放型的发展环境。利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契机,积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以生态城镇为节点,探索建立与中亚、西亚和南亚各国的畜牧业发展合作机制和生态保护绿色合作机制,促进畜产品、旅游、文化、中藏药等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以有机畜牧业、清真食品、民族手工业和高原生态旅游业发展为基础,实施外贸品牌发展战略和绿色发展战略,有针对性地培育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出口商品,支持地方政府在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设立“三江源精品窗”,为三江源区民族特色产品培育外向型联动的发展环境。

第二,培育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三江源区不同城镇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因地制宜地发挥政府的统筹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有针对性地推动三江源区生态城镇的市场化发展。鉴于三江源区较高的运输成本,为了进一步培育市场力量,建议将三江源区重点新型生态城镇设定为免税区,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在三江源区从事生态环保、服务业、旅游业、民族手工业等的非公经济体和农牧民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各类税收,以培育城镇初始的市场聚集力,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1]刘耀彬:《城市化与生态环境耦合机制及调控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李波、张吉献:《中原经济区城镇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发展时空差异研究》,《地域研究与开发》2015年第3期。

[3]李静、杨哲:《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有关政策助推当地城镇化发展——基于青海省称多县牧业村的调查》,《中国民族报》2015年第2期。

[4]苏海红、德青措:《依托园区构建青海特色城镇化发展研究》,《青海社会科学》2013年第4期。

[5]陈晓红、万鲁河:《城市化与生态环境耦合的脆弱性与协调性作用机制研究》,《地理科学》2013年第12期。 gJCLv1cuy9vEJ+0lclkq4F07AkuZuam28hOGYukjAUYvS82z7QLbOAsNpgvefO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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