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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为什么将威廉·詹姆士称为“美国心理学之父”?

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1842—1910)出身于美国纽约一个家境优裕的牧师家庭,祖父是爱尔兰人,父亲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他的父亲学识渊博,从小鼓励詹姆士探求真知。詹姆士在家庭的潜移默化之下很早就形成了活跃的思维,拥有丰富的社会经验。18岁时,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画家,在学画一年后转而进入哈佛大学学习医学,于1869年取得了医学博士学位。1872年他来到哈佛任教,并于1875年建立了美国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他曾经两次当选为美国心理学会主席,于1906年当选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

1890年出版的《心理学原理》是詹姆士耗时12年的经典之作,它的面世也意味着美国人有了第一部自己写的有分量的心理学专著。和冯特将整体的意识分析为若干元素的观点不同,他认为意识不是一些割裂的片断,而是一种整体的经验,并称其为意识流。他指出意识有五个基本属性——

私人性:每一个思想都属于某一个人所有,不可能共有也不可能无人认领;

变动性:意识就像川流不息的河流一样,无时无刻不在改变,只能出现一次,不能复返;

连贯性:虽然意识不断变化,但却从来不会中断;

具有自身以外的对象:同时意识又具有对这些对象的认识功能;

选择性:意识总是选择一个对象或者某个对象的一个方面,同时又排斥其他的对象或者某个对象的其他方面。

顺应了美国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并开始进入垄断资本主义这一特定的历史背景,詹姆士的心理学思想很早就表现出了浓厚的实用主义倾向。

詹姆士的这些观念标志着他的学说已经摆脱了欧洲的传统,创立了有着美国特色的机能心理学思想。他所倡导的实用主义心理学对之后的机能主义、行为主义乃至整个美国的心理学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也是他被誉为“美国心理学之父”的原因所在。 vkDqAQXF/OJiOMm0gw4kihfdzYzteORDfO5QwLdOW3R8TosBIxwJTW5AyP091P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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