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美玲
台湾自1968年实施九年“国民”义务教育迄今已逾45年,“教育部”经过多年的研议和规划,于2014年8月开始实施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预计至2020年可于各级学校全面实施。这次教育改革的因素很多,包含延长基础教育年限的世界趋势、呼应当前教育思潮与先进国家教育发展趋势、缓解过度的升学压力、落实五育均衡的教育、家庭日趋少子化、人口结构渐趋高龄化、族群接触日益多元、网络及信息发展快速、新兴工作不断增加、民主参与更趋蓬勃、社会正义的意识觉醒、生态永续发展日益受重视、全球化与国际化所带来的转变……诸多教育的重大问题,都和台湾教育的发展密切相关,亟待处理和改进。
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的改革是浩大的工程,从“教育部”(2011)公布的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系统架构包含三大愿景、五大理念、六大目标、七大面向和二十九个方案可窥其规模(详见附录)。虽然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的实施期程分成两个阶段,包含自2011年1月至2014年7月的启动准备阶段和自2014年8月至2020年7月的全面实施阶段,但是2008年起“教育部”就开始推动十二年“国民”教育先导计划,而教育工作者最关心的课程纲要修订工作也于同年6月启动(图1)。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的课程愿景为“适性扬才·终身学习”,课程愿景是依据相关法令、重要教育政策之建议、国际趋势、中小学基础性研究之相关建议研议而成。对照图1的架构,现今正进行课程总纲研修工作,2014年2月已公告的《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总纲(草案)》[以下简称《总纲(草案)》]特别指出“为落实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的理念与目标,兹以‘核心素养’作为课程发展之主轴,以裨益各教育阶段间的连贯以及各领域/科目间的统整。核心素养主要应用于小学、中学及高级中等学校的一般领域/科目……”(台湾“国家教育研究院”,2014c)。何谓核心素养?如何选择核心素养?为何课程要以核心素养为主轴?各领域/科目的课程纲要的研修应如何结合或呼应核心素养具体内涵?一连串的疑问都是音乐教育工作者亟须了解的。本文拟就核心素养的选择、核心素养的意涵、发展背景和理论依据进行讨论,并提出未来音乐课程纲要可能的发展方向。
图1 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研发架构
数据来源:台湾“国家教育研究院"(2014a ;2014d)
“核心素养”(core competency)受到台湾学者的关注起源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于1998—2002年进行“素养的界定与选择”之跨国研究,其中强调“素养”是国际组织与世界先进国家所应重视的议题,引发学者陆续投入有关素养及其在课程改革的相关研究。蔡清田(2012)认为“核心素养”是个人生活所必须具备的素养,也是现代社会公民所必须具备的素养,为个体应普遍达到的共同层次。国际组织与先进国家的课程改革普遍重视“核心素养”的教育理念,相继提出各自研究的核心素养研究成果,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于2003年提出“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自处”“学会改变”这5项终身学习的支柱,涉及对知识、对事、对人、对自己、对改变等所需的17项国民核心素养;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EU)通过欧盟执行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EC)于2005年发表《终身学习核心素养:欧洲参考架构》,提出“母语沟通”“外语沟通”“数学素养及科技基本素养”“数字素养”“学习如何学习”“人际、跨文化与社会素养及公民素养”“积极创新应变的企业家精神与创业力”“文化表达”八大核心素养。从OECD、UNESCO、EU等国际组织相继公告的国民核心素养,可知“核心素养”的理念已受到国际的重视。这些国际组织和其会员国不仅强调“核心素养”的功能,也特别强调国民核心素养在课程发展的重要性(蔡清田,2012,2014;蔡清田、陈延兴,2013;台湾“国家教育研究院”,2014b)。尤其是OECD根据“素养的界定与选择”之研究架构,进行“国际学生能力评量计划”(the Programm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ssessment,PISA)调查发现,多数国家的学生生活所需具备的关键知识与技能仍有待加强,甚至发现有些国家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无法完成适当的阅读任务,而这却是国民应具备的核心素养之一,因此PISA之评量架构特别强调国民核心素养的重要性(蔡清田,2014)。
《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体系发展指引》研究团队除呼应国际接轨和全球化的课程改革趋势,并参考国内相关研究,如:《界定与选择国民核心素养:概念参考架构与理论基础研究》(洪裕宏,2008)、《界定与选择国民核心素养:概念参考架构与理论基础研究——子计划三:全方位的国民核心素养之教育研究》(陈伯璋等,2007)、《K-12各教育阶段核心素养与各领域课程统整研究》(蔡清田等,2012)等,提供《总纲(草案)》公布的“核心素养”(台湾“国家教育研究院”,2014b),强调培养以人为本的“终身学习者”,分成“自主行动”“沟通互动”和“社会参与”三大面向,以及九大项目:“身心素质与自我精进”“系统思考与解决问题”“规划执行与创新应变”“符号运用与沟通表达”“科技信息与媒体素养”“艺术涵养与美感素养”“道德实践与公民意识”“人际关系与团队合作”和“多元文化与国际理解”(台湾“国家教育研究院”,2014c)。
“核心素养”在《总纲(草案)》的定义如下:“一个人为适应现在生活及面对未来挑战,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与态度。‘核心素养’强调学习不宜以学科知识及技能为限,而应关注学习与生活的结合,透过实践力行而彰显学习者的全人发展”(台湾“国家教育研究院”,2014c)。《总纲(草案)》特别指出“核心素养”需通过适切的课程转化,并落实于课程、教学与评量中。各领域/科目的课程纲要研修除了需要参照课程发展指引之外,更要结合或呼应“核心素养”具体内涵,以发展“各领域/科目之核心素养”,确定“各领域/科目学习重点(含学习表现与学习内容)”。由此可见“核心素养”在确定音乐科或艺术领域的课程纲要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体系发展指引》以“核心素养”为主轴,进行连贯及统整的课程体系发展规划工作,以支持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总纲的修订,指引的研究团队由蔡清田主持,于2013年6月完成研究,2014年2月正式公布。蔡清田等人之课程相关研究将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的“核心素养”称之为“国民核心素养”,彰显出“国民”教育是“国家”的根本基础,而“素养”是“国民”教育的具体展现,可以促成“国民”在知识、能力与态度之统整与展现。“国民核心素养”系指每一个“国民”都必须具备的“核心素养”;除此之外,“国民核心素养”不是先天遗传,而是经过后天的教育而学习获得,台湾可通过教育的“正式课程”培育未来所需的“国民核心素养”(蔡清田,2012;蔡清田、陈延兴,2013)。
为何《总纲(草案)》用“核心素养”取代现行九年一贯课程纲要的“十大基本能力”?《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体系发展指引相关附录及Q&A》提供了清楚的答案:
“素养”要比“能力”更适用于当今台湾社会。“核心素养”承续过去课程纲要的“基本能力”“核心能力”与“学科知识”,但涵盖更宽广和丰富的教育内涵。核心素养的表述可彰显学习者的主体性,不再只以学科知识作为学习的唯一范畴,而是关照学习者可整合运用于“生活情境”,强调其在生活中能够实践力行的特质……(台湾“国家教育研究院”,2014b)。
“核心素养”作为未来课程纲要连贯与统整的组织核心,音乐教育工作者首先应认识“核心素养”在各教育阶段所确定的具体内涵。以下举出三项“核心素养”之具体内涵为例,进一步说明。各教育阶段“核心素养”系指小学、初中及高级中等教育所对应之教育阶段之九项“核心素养”,依各阶段的教育特质加以衍生,并加上阶段别之编码;其中E(Elementary)代表12岁的小学阶段、J(Junior high)代表15岁的初中阶段、U(Upper secondary)代表18岁的后期中等教育阶段,例如E-A3、J-B3、U-C3等。
核心素养的层级描述考虑了各教育阶段学生的知识、能力、态度与价值等。进行各领域或科目之课程纲要时,各教育阶段核心素养必须先转化成各领域/科目之核心素养,因此音乐教育工作者首先要了解各领域/科目之核心素养系指教育阶段核心素养结合各领域/科目之理念与目标后,在各领域/科目内的具体展现。换言之,音乐科核心素养将结合音乐科课程的基本理念与课程目标,发展其相关的核心素养。考虑科目的独特性或学校类型的差异性,各科目之核心素养可以不必涵盖核心素养所有的面向。
表1 小学、初中、高中教育阶段的核心素养之具体内涵举隅
(续上表)
数据来源:台湾“国家教育研究院”(2014c)。
各领域/科目课程纲要还应发展各领域/科目学习重点,此学习重点由学习表现与学习内容两个向度所组成,用于引导课程设计、教材发展、教科书审查及学习评量等,并配合教学加以实践。图2呈现核心素养在课程纲要的转化层级及其对应关系。
图2 核心素养在课程纲要的转化及其与学习重点的对应关系
数据来源:台湾“国家教育研究院”(2014a)。
(一)课程纲要之检讨
现行“国民”小学艺术与人文学习领域课程纲要自2000年《国民中小学九年一贯课程暂行纲要》公告后,就开始于初中和小学阶段实施,其间“教育部”于2003年公告正式纲要,2008年公告修订纲要。十余年来,中小学教师已经熟悉并习惯于统整音乐、视觉艺术和表演艺术的艺术与人文领域课程纲要。虽然周佩仪(2009)的研究指出在教学现场之统整课程实施、教学师资,甚至在内容的广度或评量,都必须依据能力指标等的限制来看;但能力指针内涵之空洞与范围过大,艺术教师难以掌握,而教师与教材编选时必须自我诠释,不易评估学生达成程度。稍早的调查报告(姚世泽、张晓华、赵惠玲、丘永福,2005)显示大部分(约74%)教师认同艺术与人文学习领域的课程目标;但是有关统整教学,则有72%的教师表示仍维持分科教学。由于分科教学现象普遍,因此2008年修订纲要时,在“实施要点”特别增列“课程可依视觉艺术、音乐与表演艺术之个别特质设计教学,或以统整视觉艺术、音乐与表演艺术的学习为原则”,并强调“教材组织宜注意各阶段艺术形式的个别特质,尤其基本概念、艺术与社会文化、艺术与生活环境连贯性的统整,应由具备本学习领域艺术专长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台湾“教育部”,2008)。另外,课程纲要增加了附录“教材内容”,让分段能力指标更具体化。如此的修订内容,常被诠释为艺术与人文课程抛弃统整了。其实统整的理念依然存在,因为九年一贯课程的重大改革之一就是将中小学课程统整为七大学习领域。课程纲要中清楚阐释“学习领域为学生学习之主要内容,而非学科名称”。因此课程设计的建议,仍然提示以统整为原则。
(二)课程设计和教学之检讨
台湾的中小学教师设计课程时,大都能依据能力指针拟定单元教学目标,并列出对应的课程目标和基本能力,不过笔者发现教师设计的教学活动和学习评量经常无法对应教案所列的基本能力。九年一贯课程的目标是培养现代公民所需的基本能力,共计十项基本能力。此十项基本能力透过七大学习领域的课程内容,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期许学生完成九年的学习阶段,都能具备这十项基本能力。假设一个教案,也许进行2~4节课之教学活动,就能培养两项基本能力,是否太不可思议了!因此,笔者推测教师只是习惯性地加上对应的基本能力,对教学活动没有任何作用。反观课程纲要所提供的“分段能力指标与十大基本能力之关系”分析表(台湾“教育部”,2008),内容十分笼统,教师设计课程是否严谨地对应关系表?就实务面而言,教师比较关注的是能力指标如何转化成教学目标。负责音乐师资培育的机构一直努力倡导音乐课程应先拟订具体的教学目标,为达成目标要设计合宜的教学活动;同时要依据教学目标设计学习评量,选择合宜的评量方式以确认学生能否达成目标?或是了解学生达成目标的程度如何?当笔者进行倡导或指导教案时,经常发现教师所列的能力指标项目过多,或许教师并不了解能力指标的意涵。能力指标系指把学生所应具备的能力项目,转化为可以观察、评量的具体数据,借以反映学生的学习表现(杨思伟,1999)。前述的“具体数据”,现在当可诠释为“具体的评量规准”。艺术与人文学习领域四个阶段所包含的分段能力指标不等,大约包括11~14项,能力指标描述完成每一阶段的学习后,学生应具备的能力内容(项目)。因此只进行2~4节课的教案,就要达成3~4项能力指标,是不合理的设计。
(三)教学与评量之检讨
笔者近两年参加中学学生学习成就评量标准的研发工作,目的为建立与中小学九年一贯课程纲要能力指标相对应的评量标准,以补足现今各学习领域课程纲要虽定有能力指标,却未提供评量检核指标之不足,并作为全国教师在进行教学评量时的统一参照依据。研发的过程中,深刻体验到艺术与人文学习领域课程纲要之能力指标内涵之空洞与范围过大,艺术教师难以掌握;而教师与教材编选时必须自我诠释,不易评估学生达成程度(周佩仪,2009)。也许有人将能力指标的问题归咎于统整课程,因为课程纲要提示课程设计必须采视觉艺术、音乐、表演艺术统整方式叙写。从推动学科本位评量的角度来看,音乐学习成就评量必须依据课程纲要内容来发展评量规准,艺术与人文领域课程纲要显然缺少音乐课程内容,无法作为学习评量发展之依据,这是未来发展十二年国民教育课程纲要亟待改善的缺失。
基于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以“核心素养”作为课程发展的主轴,为检视艺术与人文学习领域课程实施后所衍生的问题,笔者提出下列问题及建议以供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音乐课程纲要发展参考。
(一)熟悉“核心素养”的意涵、思考“核心素养”和音乐课程的关联
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研发架构(图1)揭示了新的课程纲要。总纲预定于2014年7月公布,接着进行各领域/科目课程纲要的修订工作,预计一年半完成。从核心素养在课程纲要的转化及学习重点的对应(图2)可以了解“核心素养”作为课程发展的主轴,各领域/科目的理念和目标都将发展自从九大核心素养。因此音乐教育工作者首先要熟悉“核心素养”的意涵以及“核心素养”在各教育阶段的具体内涵,并且要思考:音乐概念如何呈现于课程内容?“核心素养”和音乐课程内容的关联性在哪里?音乐课程能够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吗?
(二)借鉴外国之音乐课程内容与国家关键能力之关联研究
美国学院委员会(The College Board)提供的“艺术教育标准和21世纪技能”报告书(The College Board,2011),清楚呈现了美国音乐课程各阶段之内容标准和13项21世纪关键能力的关联。13项关键能力包含“批判思考与问题解决”“沟通”“合作”“创造”“创新”“信息素养”“媒体素养”“信息、通讯和科技”“弹性与适应”“进取与自我决定”“生产与绩效”“社会与跨文化”“领导与责任”。报告除了将内容标准逐条比对关键能力之外,还提供比对结果(含有关联、无关联、不确定三种答案)的说明和案例,因此具有说服力。笔者认为美国在1994公布《艺术教育国家标准》(National Standards for Arts Education)的16年后,才由学院委员会公布前述长达406页的报告书,目的即是要证明K-12年级学生可以经由艺术课程的学习获得13项关键能力,显示艺术课程和其他核心课程(如语文、数学等主科)一样可以培养学生的关键能力。这份报告书可提供台湾音乐课程纲要发展之参考,同时也让我们了解美国对学校课程和国家关键能力的关联之重视。一门科目既被纳入核心课程,必定要能培养学生的核心能力/关键能力。
(三)了解各教育层级核心素养的内容、操作学习重点的设计模式
笔者建议台湾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应先参考《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体系发展指引》所提供的示例,了解如何以“核心素养”为主轴,发展各教育阶段领域/科目核心素养项目,以及如何设计学习重点(含学习表现与学习内容两个向度)的双项细目架构。在此笔者要强调,并非每一项核心素养都和音乐科目的学习有关,如同前述美国学院委员会所完成的报告,呈现三种不同的比对结果,有的音乐内容标准和关键能力并无相关。音乐科目和每一项核心素养是否有相关?其学科之核心素养内涵为何?将由音乐学科专家与课程学者共同讨论后确认。音乐教育工作者若能先行了解各教育层级的核心素养的内容,并实际操作学习重点的设计模式,这将有助于了解新课程的发展。
(四)采用音乐概念发展为中心建构音乐课程
建议未来音乐课程的架构舍弃以能力指标叙写或是以教材类别划分的方式,由浅入深并循序渐进,将经过审慎研讨后决定的音乐要素,通过螺旋式的设计,逐步加深加广,建构十二年一贯的音乐课程内容,以培养具有音乐/艺术素养的公民。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虽然分成五个阶段,但是课程将作整体与系统的考虑,未来课程纲要的研修,将采取由一至十二年级(包含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各类型学校)共同组成一个委员会进行研修工作,减少课程内容的繁杂及重复,而这将是音乐课程首次进行十二年一贯的设计。此外唯有以音乐概念的发展为课程内容,才能作为设计学科本位的评量规准的依据,落实音乐学习成就评量。
(五)发展具音乐特质之课程内容并发展学科本位的评量规准
至于大家所关心的“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是否将持续统整课程模式?”笔者从《总纲(草案)》有关领域/科目的划分出发,提出小学阶段以领域教学为原则,初中阶段得弹性采取分科或领域教学,高中阶段则以分科教学为原则,发现课程的划分和现行艺术与人文学习领域和高中音乐课程并没有差别,都将“艺术与人文”领域调整和高中阶段一致称作“艺术”领域。因此笔者预测艺术领域将提供艺术教育目标,各阶段所包含的科目将重新调整,以改善各阶段科目组织的逻辑性,避免课程衔接的困难。各艺术科目将发展个别特质之课程内容,以期教师设计课程能有具体的指引,并可作为发展学科本位的评量规准的依据。
课程纲要的研修工作仅是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改革的一环;但是备受瞩目,因为当新课程纲要公布及实施之后,对学生、家长、教师及与教育相关的产业等都将产生重大影响。有鉴于以往的音乐课程改革,音乐教育工作者经常来不及应变,甚至有所抵触,因此希望本文能提供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的研修信息,让音乐教育工作者及早思考未来音乐课程的发展,并有充分面对新课程的实施的准备。
附录 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的系统架构图
数据来源:台湾“教育部”,十二年“国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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