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地道的中国女人。我生长在一个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头。识字读书也都是在家里学的。我很迟才会烧饭做衣服。中国女人差不多早晚总是要嫁的,我也不是个例外。我在小家庭里有我的权,可是大事情还是让我丈夫来决定,不过大事情很少就是了。我有四个孩子——在中国可以算是不多不少的吧。我对孩子们疼是疼,可是不喜欢表面上做出那些关心的样子。我很在乎我的亲戚和朋友们,我对于人对人的忠心,看得非常的重要。
我也是个地道的女性。多数女人在乎自己的什么样子,我也在乎。我喜欢有点首饰,我喜欢有一大些好衣服。我拿我那些好看的女儿跟我当年的相貌比起来,我自己还是很得意。我请起客来总要跟张家这上头不同,跟李家那上头不同,我有我家的样子。我丈夫的地位用不着跟别家丈夫来比,可是无形中我有时候也会比。我不天天记日记,但是我写自传。
我是经历过些特别的情形的。我一生下来就有四位父母(这个以后再解释)。在我们那时候订了婚就算是定了,可是人家虽然给我定了,我把婚约给破除了。我还没入大学就做了校长。我加入过革命,也逃过多少次的反。我看过好几百人的病,也接过好几百小孩的生。我结婚的时候,结婚就是结婚,没用任何结婚的仪式 。
我周游过十二省三洲。我住过六年的日本,十三年的美国 。虽然我讲英文不讲法文,亦很少看英文书报,可是我不但对美国人常常做中国通,对中国人常常做美国通,而且对中国人也做中国通,对美国人也做美国通。我丈夫老喜欢改我说的英文。外国人常说他,“他有本事用八国语言来对人不开口。”我一开口美国人总说,密息斯赵,你说这么好的英文!
可是最要紧的,我就是我,不是别人。我是五尺一,不是五尺四(要是的话我倒随便)。我从前称九十磅愿意有一百二十五磅。后来我一百三十五磅还愿意一百二十五磅。(近来倒是差不多了。)我在中国人当中算是白的,我从来不浓装。我虽然以前穿过几年的西服,并且在中国剪短头发在熟人当中我比谁都早,可是我喜欢简单的装束。我的衣服虽然很多,我多半喜欢直的旗袍,因为这样可以刚刚不胖不瘦。我爱吃什么就吃什么。
我的声音是女低音的嗓子。我一拿起耳机来说“喂”,人家总是说“赵太太在家吧?”我只好说“我就是赵太太。”我的声音传的远。跟谁辩论起来,要是两边的理不相上下的时候,那就总是我赢。
我喜欢诗。我现在还能从头到尾的背《长恨歌》、《琵琶行》那些诗。我拿起小说来一目十行的看,越看越好,所以我喜欢旧小说胜过新小说。我喜欢看戏听音乐,可是我不唱。我不注重纯粹科学,我相信科学是为人类用的,并且我还用了好些年我对于语言向来不注意。我从来没有听见过什么叫spoonerism ,一直到我三女莱思起头找例子我才觉得。
我是个生在城市的孩子,可是我喜欢乡下。我爱养鸡养鸭。我一大早就起来浇花。我就喜欢敞开的空气。
我样样事情喜欢公开。公开的问题公开的讨论。我见到谁偷偷摸摸的说人这个谋人那个,我总是想法子把他们人对人话对话的对出来。我除了当面也能骂人的话,背后从来不骂人。我既然有时候是要说人坏话,所以我就赶快找机会自己告诉他,免得旁人加油加醋的告诉他。
我喜欢动作。我第一次碰见我美国留学生丈夫的时候,他还是那种一天到晚坐在那想事情的中国念书人样子,我虽然脚还没踏到美国地方,他一见了我就说我简直像个美国人。我就是为着爱做事而做事。世界上该做的事那么多,你哪来工夫那么闲坐着煞?
我脾气很躁。我跟人反就反,跟人硬就硬。你要是跟我横来,我比你更横;你讲理我就比你更讲理。我最爱替受欺负的人打抱不平。我看见别人有不平的事情,我总爱去多管闲事。
人家常对我说你不像个女人,也不知道该算是称赞我的话还是骂我的话。这话也许有点道理。无论如何我跟男人和跟女人一样合得来,还许跟男人更合得来一点。
那么底下要讲的一个中国女人就是这么样的一个人。你也许发现以上讲的有些自相矛盾的地方——那就讲得更对了。我既然没有本事做成一个前前后后事事一致合理的完人,那么要真实的描写起来也不能前后一致的整整齐齐的描写了。无论怎么,以上写的只是我以为我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不,连这个都不是,那只是我下笔时候我对自己一时的感想。你要知道我究竟是什么样一个人,你得读我的自传。诺!底下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