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听说某些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而且这种说法常常使用一些令人敬畏的词汇,比如“整体论”和“完形论”,这类词语的学术语气暗示它们指代的是一些清楚且明确的理念。但我怀疑这类术语的真实作用其实是对无知的一种美化。当我们无法解释某些事物的行动方式时,就说这是它们的“完形”,而当我们毫无防备地遭遇了意想不到的现象,并且意识到我们对它的理解并没有自己所认为的那样多时,就用“整体论”来解释。举例而言,想想下面这两组问题,第一组“主观”,第二组“客观”:
是什么让图画大于其中单独的线条?
是什么让人格大于一组性格特征?
文化为什么大于一些习俗的组合?
是什么让一座高塔大于单独的积木?
为什么一根链条大于其中的各个环节?
一面墙为什么大于一组砖块?
为什么那组“客观的”问题看起来没那么神秘?因为通过事物之间如何相互作用,我们就能很好地回答它们。要解释墙和塔的功能,我们只需指出每块砖如何在适当的位置上与相邻的砖块和重力配合。要解释分开的环节为什么不能发挥链条的作用,我们可以演示每个环节是如何与其相邻的环节联系在一起的。这些解释对成年人而言好像不证自明。然而,在我们小时候,它们看上去可没那么简单,而且我们每个人都花了好几年的时间去学习在真实的世界中物体之间是如何相互作用的。比如,两个物体不可能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位置,我们认为这件事“显而易见”,那只是因为我们已经记不得自己费了多大的力气才学会这件事。
为什么解释我们对绘画、人格和文化的反应似乎困难得多呢?许多人认为,这种“主观”类的问题无法回答,因为它们与我们的思维有关。但这并不表明这些问题无法回答,只能说明我们必须先对思维了解更多而已。
“主观的”反应也是以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方式为基础的。不同之处在于,在这类问题中,我们关注的不是外部世界中的客观事物,而是我们脑内的各种程序。
换句话说,那些关于艺术、性格特征和生活方式的问题实际上也是非常偏技术型的问题。它们要求我们解释的是在我们的思维中,那些思维智能体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我们以前对这个主题了解得不多,也没有什么关于它的科学研究。虽然这类问题以后一定能回答出来,但如果我们一直沿用“整体论”和“完形论”这类伪解释,回答出来的时间就会推后。诚然,给一些事物命名可以让我们去关注一些谜一般的现象,这是有一定帮助的。但是如果命名让我们以为名字本身让我们更接近真理,那可就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