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收回货币铸造权,统一发行货币,结束了货币流通领域中的混乱问题;并因时因事,通过经济改革,为国家开边、征战活动提供强有力的财富支援。
汉初之际,袭用秦朝的“半两”(12铢)钱,但质量低劣,重量严重不足,有的铸钱甚至薄如榆荚,被称为“榆荚钱”。由于采用减重手段和分散铸币权来提高货币流通速度,致使铸币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现象严重,危害经济的正常运行。
武帝初年,曾改铸三铢钱,但亦无法杜绝私铸。元狩五年(前118),以五铢钱取代三铢钱,恢复秦始皇时期的货币“重如其文”的制度,但盗铸之风依然不止。据说吏民因为盗铸钱币之罪而被处死的,竟有数十万之多。货币制度混乱,由此可见一斑。除以严酷刑法禁止私铸钱币外,武帝于元鼎四年(前113)下令取消郡国铸币的权力,将铸币权收归中央,并指定专门机构,负责铸造新钱。因为禁令严格,新铸币铸造质量高而实用,盗铸无利可图,货币的统一发行及通用长期稳定,通行很多年。五铢钱之所以影响深远,主要是因为轻重适中,符合古代经济发展状况和价格水平对货币单位的要求。
青铜虎钮镦·西汉
这是一种军中打击乐器,呈椭圆形,上大下小状中有一虎钮,虎作昂首张口状,身上有纹饰。
汉初,面对社会经济凋敝的现实困境,国家开放山林川泽的禁令,允许百姓进行樵采渔猎;又开放盐铁鼓铸的禁令,允许富商大贾冶铁煮盐。这些对改善百姓生活有所帮助。盐铁是百姓日用不可或缺之物,致使工商业主能够轻易获取暴利。为了增加政府收入,武帝采纳张汤“筦天下盐铁”的建议,于元狩四年(前119)任用熟悉盐铁事务的东郭咸阳和孔仅为大农丞,统领盐铁之事,又起用桑弘羊参与理财。第二年,他们提出盐铁官营的具体措施:中央政府在盐、铁产地设置盐官和铁官,实行统一生产和统一销售,利润为国家所有。盐业方面,在产盐区招募盐户煮盐,由政府供给煮盐用的“牢盆”,产品由政府统一收购发卖;铁业方面,在产铁区设置铁官,就地冶铁铸造,发卖铁器。严厉禁止私煮私铸,违令者处以重罚。盐铁官营,使国家独占关乎国计民生、意义最为重要的手工业和商业利润,民不加赋而国用充裕。但是,盐铁官营又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消极影响,如官盐价高而味苦,铁器农具质量低劣等。
铜镜·西汉
汉代郡国要向朝廷贡献方物,但很多郡国因路途遥远,运费往往超过货物的价格,而且货物长途运输容易损坏变质;而有些贡物并非本地特产,需要从别的地方购买,既增加采运次数,又遭受商人盘剥。武帝元鼎二年(前115),桑弘羊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均输法”。
所谓“均输法”,就是在中央设置均输令,地方设均输官,专门负责均输事宜,即把征调贡物和官营商业结合起来,凡是各郡国应贡物品,一律改由当地出产、价格低的物品抵充,然后将该贡物运往需要的地区出售,“输者既便而官有利”。作为“均输法”的补充,桑弘羊又提出“平准法”,即:在京师设置平准官,进行官营商业管理,平抑物价,调剂供需,节制市场。在“盐铁论会议”上,桑弘羊坚持认为:上述措施扩大政府财源,是抗击匈奴、消除边患的强力保证,且有益于民生。均输平准,实际上是将富商大贾的致富术变为官营商业的生意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商品收购和转卖,有效调剂物资供应,控制市场。
五铢钱及铜范·汉
西汉货币承秦制,仍以黄金为上币,单位以斤计;铜钱为二等币,用于民间交易。汉武帝时铸造五铢钱,通行全国。五铢钱是中国古代货币中较成功的一种,延续使用到隋末,长达700余年。
武帝还采取“算缗”和“告缗”等直接打击富商大贾的政策。
元狩四年(前119),开始推行“算缗钱”,规定商人、兼营手工业的商人及高利贷者,必须向政府申报财产。每2000钱纳税一算,即120钱;自产自销的手工业品,每4000钱一算;轺车一车一算,商人拥有的轺车则加倍;船5丈以上一算。商人有资产而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被罚戍边一年,财产予以没收。
元鼎三年(前114),武帝又下令实行“告缗”,鼓励民间相互揭发违反“算缗”令的行为。如果情况查实,则将被告发者资产的一半奖励给告发者。
由于“告缗”令的推行,政府没收了数以亿计的财产和成千上万的奴婢,没收的私有田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商贾“中家以上大抵皆破”,受到沉重打击,而政府府库因而得以大大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