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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preface

我对商业保理行业的十个忧虑和一个坚信

厚朴同仁写的第一本书是2014年7月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商业保理理论与实务》,至今已经过去近两个年头了。在这近两年的一线实践中,我们对本书重新作了不少思考,也作了相当多的修订,希望这些思考和反思能够对行业、对同行有些启发和帮助。在对这个行业充满无限热爱的同时,我也有着挥之不去的深深忧虑。

一、创新过度。保理在国外是一个相当成熟的金融工具,但到了国内,不少从业者打着创新的旗号,作了很多违背行业本质的所谓创新。各种伪保理产品层出不穷,让人眼花缭乱,其实这背后是对保理的误读和曲解。比如很多国家都有P2P,但P2P到了中国就成了目前这个样子。如果保理行业的从业人员意识不到这一点,还陶醉在预付款保理、订单保理、收费权保理、未来应收保理、通道保理、POS机保理等“闭门造车”的创新之中,那这个行业离消亡那一天也不远了。

二、融资挂帅。绝大多数保理从业人员把保理当成了纯粹的融资工具,我经常接到一些保理公司的推销电话,他们张口就问你们需要融资吗?他们号称不需要任何抵(质)押和担保都能给你贷款云云。也有相当多的保理公司总喜欢炫耀自己的放贷规模和余额,认为那是公司实力的象征。厚朴始终认为保理是一个综合的金融服务行业,融资只是其中的一个功能,把融资当成了全部,岂不是本末倒置。很多人把金融就是风险挂在嘴边,他们也深知赚三两个点的利差却要承担百分之百的本金风险,但同时也侥幸地认为风险不会发生在自己头上。

三、核心企业成立保理公司的利与弊。最近两年不少产业集团纷纷加入保理行业的大军,斥巨资并到处招兵买马成立保理公司,寄希望在传统的主营业务之外也能在金融业务中分得一杯羹。衡量核心企业成立保理

公司的利与弊,只有一个标准,就是看他们成立保理公司的初心。如果成立保理公司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服务自己主业的上下游供应链,为上下游弱势企业构建核心竞争优势,解决他们在整个供应链中各自为政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当然是件好事;如果成立保理公司的目的就是盘剥上下游多赚些钱,这是对供应链上参与企业的伤害,非长久之计,更非一个负责任的企业所为。

四、恶性挖人。人才匮乏是任何一个新兴行业的必经之路,商业保理这个行业也是近三年才兴起的,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什么成熟的人才能拿来就用。厚朴之所以坚持招新人从头培养,每周四天半工作制,坚持每周五下午雷打不动的培训,就是深刻地意识到了这一点。有些公司急于求成,到处去挖那些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人,使得他们为了多给几百元钱而到处跳槽,破坏整个行业生态,这对整个保理行业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五、监管缺失。在中国对新兴行业的监管有两个倾向:一个是监管过度,一个是监管缺失。这两个现象都不利于一个新兴行业的发展,监管过度就会扼杀创新,监管缺失就会陷入混乱。目前,中国各地监管政策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有些地方出台的制度,对保理公司的监管效果显著,但同时也降低了保理公司的经营效率,增加了运营成本。对于保理公司普遍关注的税收、外汇、保理资产证券化、融资、征信、登记等配套政策尚未提上日程,部分试点地区出台的政策频现矛盾、反复,给行业发展带来极大阻碍。

六、财税环境。财税政策对保理行业影响非常大,2016年5月开始实行的营改增改革,对保理行业的税收不降反增,这是一个极大的利空。营改增后,保理企业与银行往来的业务成本对应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但是与其他保理公司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的业务成本对应的进项税仍然不能进行抵扣。在整体流转税税负上,保理企业的税负并没有减轻。

七、法律困境。我国关于保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得较为笼统,当保理面临法律纠纷时,往往在合同的效力、案由、转让的通知方式、转让与质押的冲突解决、转让的确认、买方抗辩权和抵销权的行使条件、中登网登记的法律效力、应收账款的查封冻结、应收账款的定义等问题上无法可依,各地执法部门理解的尺度差别极大,判决结果各异,尽管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两个《关于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对各地法院审理保理纠纷案件起到极大的指导作用,但因为其法律层级较低,另有许多问

题亟须完善,因此各地执法部门更多而言只是参考实施。这与保理公司在全国开展保理业务,同时受不同区域执法部门管辖形成了非常大的矛盾。

八、合力不够。保理是一个综合的金融服务行业,与很多机构包括诸如银行、信用保险、担保、证券、信托、基金、监管部门甚至司法部门有着密不可分的合作关系。但目前受限于商业保理业务在国内经营时间尚短,各类机构对于此项业务的了解还不深入,因此在业务合作方面也尚未形成合力。

九、资本市场不欢迎。不但A股没有一家保理公司,就连新三板也叫停了,这对保理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对比几乎同时发展起来的融资租赁行业,截至2015年年末,已经有8家企业在新三板或全国股份转让平台挂牌,申请挂牌的企业有4家,公布拟上市计划的企业有7家。希望监管部门意识到,商业保理这个能真正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行业,自身也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这个问题不解决,国家希望通过保理业务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规划终将无法实现。

十、国家层面重视不够。行业主管部门没有把保理行业上升到应有的高度,也未引起国家层面的重视,几乎同步发展起来的融资租赁行业与保理行业却是天壤之别,无论从政策法律的配套程度还是从行业发展规模上,都远远超过了商业保理的发展。保理业务是一项高技术含量的工作,也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需要较强的股东背景、专业团队、系统技术和清晰的商业模式,风险大、收益小、问题多,需要引起国家的足够重视,出台各项鼓励及规范制度促进其发展。

虽然我对这个行业充满了忧虑,但我仍然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就是只要所有从业者、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人员和机构用心呵护它、热爱它、按照它的本质往前走,就一定能走出一条光明正大的坦途,因为商业保理在对中小微企业的帮助上,在真正助力实体经济方面具有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优势和“基因”。

让我们共同祝愿商业保理行业良性发展,中国经济蒸蒸日上,伟大的祖国繁荣富强。

李书文
2016年4月15日 tik+w7qw4Ej29b+EUqOUA4OiXYzO12jwofMNS+6oI19nuRxVueZJ9Ed7iOCUJ2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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