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为本书部分引用文件的简称与全称的对照说明,为行文方便,多用简称。
2.法律规范有正式文号的,本书正文部分也有直接引用的。
3.本表所列引用文件按首字汉语拼音排序,数字开头的文件优先。
4.“新《行政诉讼法》”以及在不致引起歧义情况下使用的“《行政诉讼法》”“新法”,指2014年11月1日修订后重新颁布、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诉讼法》;“旧《行政诉讼法》”以及在不致引起歧义情况下使用的“《行政诉讼法》”、“旧法”,指2014年11月1日修订前、2015年5月1日起停止实施的《行政诉讼法》。
“115条 ”: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因其共115条,在行政法学界遂有此名。该意见已被“98条”所取代。
“98条 ”:指1999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88次会议通过,2000年3月8日公布,自2000年3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该司法解释共98条,故名。该司法解释是“115条”的更新换代版本,也是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中与其不一致内容的终结版本,其最后1条(第98条)对此作了交代:本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所作的司法解释以及与有关机关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凡与本解释不一致的,按本解释执行。
北京行政案件执行通知 :指1993年4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将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讼行政案件的执行移交行政审判庭负责的通知》(京高法发〔1993〕56号)。
撤诉规定 :指2007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1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2号。
法〔2007〕177号 :指2007年6月20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指定管辖问题的通知》。
法发〔1993〕26号 :指1993年9月25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相互办理委托事项的规定》。
法释〔2001〕6号 :指2001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56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2〕27号 :2002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9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4〕6号 :指2004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18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2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批复》。
法释〔2005〕1号 :指2004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3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1月3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
法(行)函〔1991〕91号 :指1991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具体程序问题的答复》。
法(行)函〔1991〕102号 :指1991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覃正龙等四人不服来宾县公安局维都林场派出所林业行政处罚一案管辖问题的请示报告〉的复函》。
法行〔2000〕21号 :指2000年12月14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如何执行〈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二条的请示的答复》。
管辖规定 :指2007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1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号。
环境行政应诉办法 :指2006年12月1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七次局务会议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8号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的《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
京高法发〔1999〕63号 :指1999年3月1日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
京高法发〔2005〕341号 :指2005年12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判决书援引法律等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京高法发〔2006〕212号 :指2006年6月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适用法律问题的解答》。
抗诉规则(2001年) :指2001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闽高法发〔1995〕第16号 :指1995年4月12日发布的《福建省土地行政执法和土地行政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
判决书样式 :指2004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法发〔2004〕25号)发布的《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试行)》。
《全面改革决定》 :指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上海非讼执行规范 :指1994年6月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原则通过的《非讼行政执行案件执行规范(试行)》。
上海行政审判意见 :指1994年6月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原则通过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解释 :指200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54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2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5号。
行政赔偿解释 :1997年4月29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1997〕10号。
《依法治国决定》 :指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再审立案意见 :指2002年9月10日发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法发〔2002〕13号)。
证据规定 :指2002年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4次会议通过,2002年7月24日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1号)。
证据文书样式 :指2004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法发〔2004〕26号)发布的《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