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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九世皇孙”的早年经历

一、出生神话及少年时代

西汉哀帝建平元年(前6年)十二月甲子夜,即十二月六日半夜,刘秀出生于济阳县(今河南兰考北)。他的父亲刘钦,就是这个县的县令。至于具体的出生地点,不同的文献有不同的说法。一种说他出生于“县舍”,也就是县令的官邸。另一种则说他出生于“济阳故宫”,而这里面还有一个小小的插曲:原本济阳县“有武帝行过宫,常封闭”,当刘秀将要出生时,其父“以令舍下湿,开宫后殿居之”。从血统上来看,刘家属于西汉的皇族。《后汉书·光武帝纪》一开始便介绍了这层特殊的关系:

世祖光武皇帝讳秀 ,字文叔,南阳蔡阳人,高祖九世之孙也,出自景帝生长沙定王发。发生舂陵节侯买,买生郁林太守外,外生钜鹿都尉回,回生南顿令钦,钦生光武。

据上述内容可将自刘邦至刘秀之间的传承次第简示如下:

刘邦(高帝)—刘恒(文帝)—刘启(景帝)—刘发(长沙定王)—刘买(舂陵节侯)—刘外(郁林太守)—刘回(钜鹿都尉)—刘钦(南顿令)—刘秀(光武帝)

刘秀的母亲姓樊,是当时南阳郡湖阳县(今河南唐河南)樊重的女儿,字娴都。樊氏“世善农稼,好货殖”,“为乡里著姓”。若用今天的话讲,就是一个大地主兼大商人的家庭。娴都性情婉顺,尊崇礼仪,“自为童女,不正容服不出于房”,深受族人敬重。相传刘秀出生的那天夜里,“有赤光照室中”,俄顷,樊氏生下一子,即刘秀也。刘家的人觉得奇怪,便让卜者王长为新生儿占卜未来。王长经过一番推算,避开左右对刘钦讲:“此兆吉不可言。”意思是说,这孩子有“不可言”的大福大贵。相传就在这一年,当地还出了些不寻常的事:一是田里有“嘉禾”生长,即一株禾稼茎秆上长出了九个金灿灿的大谷穗。老百姓议论说这是秀出班行,况且九数为大,黄色为贵,预示将有贵人诞生。二是有“凤凰来集”。大家知道,凤凰历来被视为吉祥的象征,出现凤凰自然是一种圣瑞。面对着这些非凡的瑞兆,刘钦似乎也觉得有点异样,心里默默期盼着自己的孩子将来真能够出人头地,所以便根据嘉禾之瑞,给他起了一个十分响亮的名字,叫作“秀”。

上述的这些传说,显然都是无稽之谈,根本不足为凭。不过,这类传说产生的原因,倒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历史上的帝王,为了巩固和加强统治,使用“武”的一手之外,还充分利用精神武器,使用“文”的一手,特别是利用“神”的力量,高唱所谓“君权神授”,为帝王的卓尔不群制造理论依据。他们采取各种手法,编造种种诸如上述的传说,给自己头上增添神圣的光环,以证明皇帝的不同凡响。“夫帝王之生,必有休应,岂非天命所属”。如西汉的开国皇帝刘邦,本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但当了皇帝之后就大不一样了。请看史书对这位高皇帝出生时情形的描写:

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也,姓刘氏。母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父太公往视,则见交龙于上。已而有娠,遂产高祖。

这段文字很有意思,可算得上古今奇文。那位太公在雷电交加之中亲眼看到自己的老婆被“龙”欺辱,竟没有丝毫反对的表示;当老婆怀上了“龙”种,生下了“龙”仔,竟又能安然处之。如此宽洪大度,也可算得上一位古今奇人。如果我们把这段文字同前述刘秀出生的传说相对照,则不难看出它们惊人的相似之处。当然,由于刘秀的祖先已经是“龙”种了,所以编造者只好变个花样,将他说成是在“赤光照室中”诞生。但是,不管怎么讲,目的无非是要表明,皇帝非同凡人,而是领受天命来治理芸芸众生的“天子”。应该说,这才是上述传说的真谛之所在。

按理来说,像刘秀这样非同凡响式的人物,当有神灵护佑,一帆风顺。但也许正如孟子所讲的那样:“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汉平帝元始三年(公元3年),刘秀的父亲不幸去世。这对于年龄只有九岁的一个小孩子来说,自然是巨大的打击。幸好当时在萧县(今属安徽)做县令的叔父刘良收养了他。刘良字次伯,经举孝廉步入仕途 。此人虽然有点胆小怕事,但对刘秀的抚育还是尽心尽力的。就这样,小刘秀在叔叔那里度过了他的少年时代。

二、太学的学习与生活

刘秀兄弟姐妹共有六人。大姐刘黄,二姐刘元,妹妹刘伯姬;大哥刘,二哥刘仲。在兄弟当中,他排行最小。史书记载其形象云:“身长七尺三寸,美须眉,大口,隆准,日角。”汉代一尺,约相当于今23.1厘米 ,七尺三寸,则约相当于今168.63厘米,如果按出土的秦兵马俑普遍身高180—190厘米来看,刘秀身材并不算高,仅是中等偏下的个头。“隆准,日角”,系古代相术用语。“隆,高也”,“鼻头为准”。“日角谓庭中骨起,状如日”。这就是说,刘秀的须眉很美,嘴巴大大的,鼻头高高的,面庭饱满,隆起的面骨形状如圆圆的太阳。此番描写倒使人想起刘秀的老祖宗刘邦的尊容来:“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显而易见,刘秀和他的老祖宗还是蛮像的。也许这种相貌,就是帝王的标准面相吧!难怪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古帝王画像,差不多都是一个样子,原来奥秘在此。

在刘氏兄弟中,刘秀和刘 最有出息,但这一母同胞的哥儿俩脾气禀性却截然不同。刘秀“性勤于稼穑”,谨厚而比较内向;刘 则“好侠养士”,刚毅慷慨而比较外向。刘 经常笑话刘秀整日只知埋头干田间的农活,“比之高祖兄仲”。原来汉高祖刘邦的哥哥刘仲(又名刘喜)擅长理家治产业,刘邦的父亲总数落刘邦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刘仲勤力。后来刘邦做了皇帝,一次在给老父亲祝寿时,竟问道:“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给了老父亲一个很大的难堪。当时“殿上群臣皆称万岁,大笑为乐”。话说这位刘仲,对于政治更是一窍不通。刘邦封他为代王,一次匈奴进犯,他竟吓得弃官逃跑,被削夺了爵位。刘 把刘秀比作刘仲,意思是说他和刘仲一样,也是个窝囊废。不过刘秀对于哥哥的嘲笑,并不在意。他是哑巴吃饺子——心中有数。新莽天凤元年(公元14年),这位刚刚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在萧县叔父那里受完初等教育之后,决心走出家乡,到京师长安的太学去继续深造学习,亲眼看一看外面精彩的世界。

所谓“太学”,是古代的一种政治大学。西汉名儒董仲舒在他的对策中,就曾建议朝廷“兴太学”“以养天下之士”。元朔五年(前124年),汉武帝采纳丞相公孙弘的奏议,正式建立太学。那时,太学规模很小,仅有学生50人,称作“博士弟子”。顾名思义,太学的教师就是博士,而博士的弟子便是太学生。他们的主要来源,一是由朝廷的太常(即奉常,九卿之一,掌宗庙礼仪,景帝时改名太常),从“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之中选拔;二是由郡国从“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者中选拔保送。另外还有个别凭借父祖的官位被保任者 。由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所以太学里的博士皆为儒经博士,他们给太学生们讲授的自然也全是儒家典籍了。昭帝时,博士弟子增加为100人。宣帝末又翻了一番,为200人。元帝好儒,尽管当时财政紧张,但他还是把太学生增员至1000人。成帝时,有人建议说,孔子以一介布衣尚且有弟子三千,如今天子太学弟子实在少得可怜,应该大大增加,于是向孔子看齐,博士弟子增员至3000人。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秉政的王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立乐经,益博士员,经各五人”,太学的规模再次扩大。

刘秀从一个小县城来到当时东方最大的城市长安,眼界自然开阔多了。当时他跟随一位名叫许子威的先生学习《尚书》。许先生是庐江(今属安徽)人,后曾拜官中大夫。《尚书》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书经》,也简称作《书》,是古代政治文献如记事文告、命令、讲话记录等的汇编,据说经由孔子删定。《尚书》所载内容上起远古的虞舜,下至春秋的秦穆公,按时代顺序分为《虞书》《夏书》《商书》《周书》四部分。秦始皇焚书时,博士伏胜(即伏生)冒着生命危险,在夹壁墙里偷藏了一部。后不久,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起义爆发,再接着又是楚汉战争,天下大乱。为避战祸,伏胜四处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这就是汉代流传的用通行的隶书书写的《今文尚书》。“孝文时,求能治《尚书》者,天下亡(无)有,闻伏生治之,欲召。时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诏太常,使掌故朝错(即晁错)往受之”。据说当时伏生因年老说话口齿已经不清,便让女儿传言给晁错。由于双方语音的差异,晁错对她所讲的话,有百分之二三十听不懂。在这种情况下,晁错只好“略以其意属读而已”。汉武帝末,鲁共(恭)王扩建宫室,拆除孔子故宅时,在墙壁里又发现了一部用“古字”书写的《尚书》。后经孔子后裔孔安国研究,发现它比社会上流行的二十九篇本《尚书》多出了十六篇。这就是所谓的《古文尚书》。孔安国将它献给了朝廷,可惜由于巫蛊之祸 ,未能列入学官。直到王莽秉政,始立《古文尚书》学博士。刘秀跟随许子威所学《尚书》,究竟是今文,还是古文,由于文献缺略,现在已经很难说清楚了。史载刘秀学习《尚书》“大义略举”之后,便“因学世事”;由于他聪颖勤奋,故“朝政每下,必先闻知”,而且“具为同舍解说”,即把自己所“闻知”的“朝政”“解说”给同宿舍的人听。从这些史实不难看出,刘秀并非一个死读书的书呆子。他脑子灵活,悟性甚高,政治敏感,关心时事,且此时已经显现出某些不同凡响的气质。应该说,这样的学习经历,使青年刘秀受到了很好的锻炼,对其全面发展大有裨益。

那时候刘氏族人到京师太学学习的人,不止刘秀一个。例如秀兄刘 也曾是太学生,与 同学的还有刘嘉。算起来,刘嘉还是刘秀的族兄。嘉自幼父母双亡,由刘秀的父亲刘钦收养。他性情仁厚,刘钦对其视如己出。嘉与秀兄弟俩自小一起长大,关系很好。在太学,刘嘉除了学习《尚书》外,还学习《春秋》。不过比较来看,刘秀在太学里却是一个更为活跃、更有胆气和更肯动脑子的人物。那时“南阳大人往来长安”,他与这些人经常保持着联系,并为之效力,如安排住处、解答疑难问题等。为了解决求学盘资的不足,刘秀与同宿舍住的韩子共同凑钱买了一头驴,租给别人使用以赚钱。不想如此做法,还真能帮助减轻不少经济方面的压力。一次,为了替季父家追回逃租,他竟诉讼到大司马严尤那里。严尤见刘秀一表人才,也很赏识这位年轻人。上述种种,说明青年时代的刘秀便是一个颇有政治和经济头脑且善于交往、长于经营管理的人,也说明其思维敏捷并具有多方面的才干。史书称他“仁智明远,多权略,乐施爱人”,大体还是不差的。

南阳宛(今河南南阳)人朱祐,字仲先,当时也在太学学习。刘秀“往候之,祐不时相劳苦,而先升讲舍”。日后刘秀做了皇帝,朱祐是臣子。一次刘秀驾临朱家,笑着问他:“主人得无舍我讲乎?”据《东观记》记载,当年刘、朱在长安求学时,两人曾“共买蜜合药”;后来刘秀追念此事,便赐给朱祐白蜜一石,并问道:“何如在长安时共买蜜乎?”

三、深藏内心的抱负

刘秀的二姐嫁给了南阳郡新野县(今属河南)的邓晨。晨字伟卿,出身于一个“世吏二千石”的官宦家庭。其曾祖父隆,官居扬州刺史,祖父勋,任交趾刺史,父宏,为豫章都尉。由于二姐这层关系,刘秀经常到新野去。

新野有一个漂亮姑娘名叫阴丽华,祖上是春秋时大名鼎鼎的辅佐齐桓公称霸的管仲。管仲的七世孙修,从齐国到楚国去做官,拜为阴大夫(封邑在今湖北代县西)。如此一来,管修的后人便以“阴”为姓氏。大约在秦汉之际,这户阴姓人家移居到新野。阴丽华哥哥阴识,为前母所生,弟弟阴兴、阴就与她为同母所生。丽华七岁时,父亲病故,由母亲和兄长把她抚养成人。由于她长得如同出水芙蓉那样美丽动人,所以在新野一带很有些名气。血气方刚的刘秀听说有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自然心向往之,希望将来有朝一日,能娶她为妻。

话说当时正在长安求学的刘秀,一天遇到负责京师治安的官员执金吾出巡,见其车骑甚盛,好不威风,心里异常羡慕。此时他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一心向往的“窈窕淑女”阴丽华,于是慨然感叹道:

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仅此而论,刘秀的志趣,似乎比起他的老祖宗刘邦一心想做皇帝的志向来,显然要小得多!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们切莫小看刘秀的这两项人生目标。宋人宋庠甚至认为刘秀日后之所以当皇帝,就是因为有当年的这两个志愿。宋庠在一首《怀古》诗中写道:

郁郁舂陵旧帝家,

黍离千古此兴嗟。

萧王何事为天子?

本爱金吾与丽华。

宋庠的看法究竟对不对?论者自可发表各自的高论。但有一点却毋庸置疑:即青年刘秀是一个颇有头脑、很有追求目标的人。

光阴荏苒,刘秀在京师长安已经待了很久。他亲眼目睹了新莽朝廷的实际情况,也亲耳闻听了人们对新莽政权的种种议论。当年他来长安求学时的那种热情没有了,他对莽朝彻底失望了。于是他决定回家乡去,重新定位自己的人生方向。

那时候,“天下连岁灾蝗,寇盗锋起”,南阳也闹着严重的旱灾,人们的生活面临极大的威胁。在此情况下,许多豪家的宾客在外面干起了强盗的勾当。一次,刘秀的哥哥刘(字伯升)的宾客因“劫人”,受到官府的通缉。事情牵连到了刘秀,不得已,他只好跑到新野姐夫邓晨家躲风,史称“避吏新野”。前文曾提到,新野这地方刘秀经常来,可算得上人地两熟。不过总待在姐夫家里也不是事,所以他便往来于新野和宛城之间,做点贩卖粮食的生意。据《东观记》载:“时南阳旱饥,而上(即刘秀)田独收。”如果这条材料属实,估计刘秀家的田或为水浇地,所以不怕干旱而能“独收”。

曾有一次,刘秀、刘 兄弟俩和邓晨一块儿来到宛城,同穰(今河南邓县)人蔡少公等宴饮闲谈。聊到“少公颇学图谶 ,言刘秀当为天子”时,座间有人应声问道:“是国师公刘秀乎?”原来这里所说的“国师公刘秀”指的是刘歆。他是西汉著名学者刘向的儿子,也是位饱学之士,虽系皇族,但却为王莽心腹,官拜新莽国师,总揽朝廷文化意识方面的事务。由于图谶里面有“刘秀当为天子”的话,所以刘歆于建平元年(前6年)改名刘秀以当之。发问的那人显然知道这件事,而明知故问。不料刘秀却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反诘说:“何用知非仆邪?!”意思是讲,你们怎么知道图谶里的刘秀不是说我呢?!满座的人都大笑起来,以为刘秀这个黄毛小子太不知天高地厚了,竟敢想当天子!

走笔至此,读者不免会问,前文讲刘秀的人生目标一是仕宦当作执金吾、二是娶妻当得阴丽华,怎么这里又升级想做皇帝了呢?其实,这个问题并没有什么难以理解之处。作执金吾、娶阴丽华应该说只是刘秀的一种触景生情的即兴想法,而他内心深处却怀有更大的抱负。在这一点上,他和老祖宗刘邦倒是一脉相承的,二者并不存在本质的差别。宋庠敏锐地看到刘秀的即兴之想与其日后做皇帝之间内在的有机联系,机智地将它们统一起来,无疑是十分高明的。

对于刘秀想当天子,邓晨心里感到特别高兴,认为自己的小舅子志向不凡,将来必成大事。他不由得想起了一段往事:一次邓晨和刘秀共同乘车外出,路上遇到朝廷的使者,他们没有下车回避,使者见状大怒,对二人恶语相加。当时刘秀自称江夏卒史,邓晨则更名称作侯家丞。使者认为他俩的身份有诈,便要带二人到前面不远处的亭部验证,打算治其不实之罪。正在紧张之际,刚巧新野宰潘叔路过,经他向使者求情,二人总算免去一场祸事。这件事给邓晨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感到只要和刘秀在一起,即或遇到天大的事,似乎也能逢凶化吉。

刘秀住在邓家,邓晨和他甚相亲爱。不过邓晨的心里老惦记着那次与蔡少公等人宴语中刘秀说的那句话,希望此言能早日变为现实。可他看看刘秀,仍然像没事人一样,每天不慌不忙地做他的贩谷生意。一次,邓晨实在憋不住了,便冲着刘秀把自己的看法和盘托出:

王莽悖暴,盛夏斩人,此天亡之时也。往时会宛,独当应耶?

其意是说,现今王莽倒行逆施,残暴横虐,竟然违背只有秋冬才能行刑杀人的祖宗成规,在盛夏季节便大开杀戒,这是老天爷灭亡他的时候到了!过去我们在宛城蔡少公那里聚会时所谈的谶言“刘秀当为天子”,难道不该应验在你的身上吗?

邓晨本想借此一席慷慨陈词,激起刘秀的热烈反响。不料刘秀只是对着邓晨一笑,却未作明确回答。 5TVEDlYRQmmlaH7t/BhoOo03BNHyIrFiFRsPLoYJb810b8YxQWAtirA5alxqlZ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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