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毅衡1943年生,作家,著名符号学—叙述学理论家。1968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外语系; 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所助理研究员; 1983~1988年就读于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并担任该大学的助教、助研,于1988年获博士学位; 1988年起,任职于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学院的终身资深讲席,2002年起任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比较文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年,创立四川大学符号学—传媒学研究所,是西部符号学派创始人。赵毅衡创建的符号学理论,尤其在文化符号学与广义叙述学领域的贡献,在当代形式论运动中具有源头性影响。主要学术著作有:《远游的诗神》、《新批评》、《文学符号学》、《当说者被说的时候:比较叙述学导论》、《The Uneasy Narrator》、《Toward a Modern Zen Theatre》、《必要的孤独》、《礼教下延之后》、《符号学》、《广义叙述学》、《趣味符号学》等。
赵毅衡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国内涌现出来的新一代知识分子,他坚持形式论学术探索研究已超过35年。在长期的研究生涯中,他一直坚持独立思考,坚持创新式的思维,不断推出新成果。近年成绩尤为突出,是他的学术成果最引人注目的时期。这种对学术的认真坚持,永不停息的精神,非常难能可贵。
为什么要花力气仔细定义符号?因为现在“符号”这个词在网络上,甚至日常生活中越用越多。经常可以看到如此之类的说法:“这只有符号意义”(意思是“无真实意义”);“简单的GDP 总量排名只有符号意义”(意思是“无实质意义”);“她不是一个符号性的艺人”(意思是“低调而实干”),甚至知识分子都经常这样用。如果现在不加辨义,很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用错,以至于最后“符号”成为“华而不实”的同义词,甚至把符号学看成“纸上谈兵”或“弄虚作假的研究”。
所有以上这些说法都从根本误用了“符号”二字:人类文化中任何意义都要用符号才能表达,所有的意义都是符号意义,“非符号意义”没有可能存在。而且,“符号意义”范围很广,很可能是极为实质性的,甚至是可用金钱或其他方式度量的:祭献朝贡,拍卖收藏,判定生死,甚至是否打一场战争,都可能是符号考量的结果。
符号一词的混乱用法,不能完全怪学界外的使用者,因为中西符号学界对这门学问的基础概念“符号”,至今没有确立清晰的定义。符号学发展100多年的历史,无数名家一生投入,思索良苦,使符号学成为一门成熟而精密的学科,被称为人文社科的数学。符号学涉及的许多重要概念,如意义、系统、象征、文化、艺术、价值、意识形态等等,每个术语都苦于定义太多太复杂,唯独最根本的“符号”与“符号学”却没有大致认同的定义。
西方著作给“符号学”的定义一般都是“符号学是研究符号的学说”。这个定义实际上来自索绪尔,索绪尔一百多年前建议建立一个叫做“符号学”的学科,它将是“研究符号作为社会生活一部分的作用的科学”。索绪尔并不是下定义,而是在给他从希腊词根生造的semiologie 一词做解释,用一个拉丁词源词(sign 来自拉丁词signum)解释一个同义的希腊词源词(semiotics 来自希腊词seme on)。然而索绪尔这句话现在成了符号学的正式定义。在中文里,这话是同词反复;在西文中,如果能说清什么是符号,勉强可以算一个定义。
但是“什么是符号?”是一个更棘手的难题。论者都承认符号不应当只是物质性的符号载体(亦即索绪尔的“能指”,或皮尔斯的“再现体”),符号应当是符号载体与符号意义的连接关系。但是这个定义又太抽象,使符号失去了存在的本体特征。因此,很多符号学家认为,符号无法定义。符号学家里多夫为定义符号写了几千字后,干脆说:“符号学有必要给‘符号’ 一个定义吗?众所周知,科学不必定义基本术语,物理学不必定义‘物质’,生物学不必定义‘生命’,心理学不必定义‘ 精神’”。但是符号学作为一种对普遍意义活动规律的思索,目的就是为了理清人类表达与认识意义的方式,因此不能不首先处理这个基本定义问题。严肃的讨论毕竟要从一个定义画出的界限出发。
笔者愿意冒简单化的风险,给符号一个比较清晰的定义,作为讨论的出发点,符号是被认为携带意义的感知。意义必须用符号才能表达,符号的用途是表达意义。反过来说,没有意义可以不用符号表达,也没有不表达意义的符号。这个定义,看起来简单而清楚,翻来覆去说的是符号与意义的锁合关系。实际上这定义卷入一连串至今难以明确解答的难题,甚至可以得出一系列令人吃惊的结论。
首先,既然任何意义活动必然是符号过程,既然意义不可能脱离符号,那么意义必然是符号的意义,符号就不仅是表达意义的工具或载体,符号是意义的条件:有符号才能进行意义活动,意义不可能脱离符号存在。因此,为了定义符号,我们必须定义“意义”。
要说出任何意义,必须用另一个意义;判明一个事物是有意义的,就是说它是引发解释的,可以解释的。而一切可以解释出意义的事物,都是符号。因此,意义有一个同样清晰简单的定义:意义就是一个符号可以被另外的符号解释的潜力,解释就是意义的实现。
雅柯布森说:“指符必然可感知,指义必然可翻译”。这个说法简练而明确:“可译性”指“用另一种语言翻译”,或是“可以用另一种说法解释”,也是“可以用另一种符号再现”。“可译”就是用一个符号代替原先的符号。这个新的符号依然需要另外一个符号来解释,例如用汉语“符号”解释英语sign,这个“符号”依然需要解释。“需要解释”不是解释意义的缺点,相反,如果解释“一步到位”了,反而会有根本性的缺陷,例如说“符号学是研究符号的学说”,实为不做解释。解释的题中应有之义,就是需要进一步解释。
因此,上面的定义可以再推一步:意义必用符号才能解释,符号用来解释意义。反过来:没有意义可以不用符号解释,也没有不解释意义的符号。这个说法听起来很缠绕,实际上意思简单:一个意义包括发出(表达)与接收(解释)这两个基本环节,这两个环节都必须用符号才能完成,而发出的符号在被接收并且得到解释时,被代之以另一个符号。因此,意义的解释,就是一个新的符号过程的起端,解释只能暂时结束一个符号过程,而不可能终结意义。正因为每个延伸的解释都是“被认为携带意义的感知”,符号就是这种表意与解释的连续带。
由此,我们可以回答本文开始时提出的问题:什么是符号学?这不是一个抽象的学理问题,也是一个在当代中国文化中如何定位符号学的具体问题。文化,我的定义是:“一个社会相关表意活动的总集合。”而一些西方学者把符号学变成一门文化批判理论,这在西方语境中是合适的,因为西方学院的文化责任就是批判,布尔迪厄与博得里亚用符号学做尖锐的社会文化批判,是切合已经充分“后现代化”社会的需要的。在原第三世界国家,具体说在中国,符号学的任务是对文化现象的底蕴做分析,描述,批判、建设,符号学必须帮助社会完成建设现代文化的任务。
我们面临的任务,是建立一个“不仅批判而且建设的符号学”,为此,我们还是必须建立符号学的一个切实的定义。西方学者自己也极不满意“符号学是研究符号的学说”这个通用的定义。钱德勒那本影响很大的网上提供的《符号学初阶》,开头一段试图用这种方式定义符号学,接着说,“如果你不是那种人,定要纠缠在让人恼怒的问题上让大家干等,那么我们就往下谈……”此话强作轻松,细听极为无奈。艾柯的新定义“符号学研究所有能被视为符号的事物”,几乎没有推进;另一个意大利符号学家佩特丽莉说符号学“研究人类符号活动诸特点”,亦即人的“元符号能力”,这依然没有摆脱“符号”的同词重复。
笔者在1993年就把符号学定义为“关于意义活动的学说”,笔者认为,从这一对符号的定义出发,说符号学是研究意义活动的学说是可以成立的。为什么如此简明扼要,言之成理的定义,没有被广泛采用?先前的符号学者当然朝这个方向想过,例如在19世纪末与皮尔斯一道建立符号学的英国女学者维尔比夫人(Lady Victorian Welby)就建议这门学科应当称为sensifics,或significs,即有关sense 或significance 的学说,也就是“表意学”。她言简意赅的名言是:“符号的意义来自意义的符号”,可惜维尔比夫人的成就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整理,最近才有佩特丽莉的千页巨著,详细讨论并整理了维尔比夫人的资料。
后来的符号学家没有采用此说,可能是考虑到有关意义的学说太多,例如认识论、语意学、逻辑学、现象学、解释学、心理学等。某些论者认为符号学的研究重点是“表意”,即意义的发出(articulated meaning)。福柯在他1969年关于认识论的名著《知识考古学》中说:“我们可以把使符号‘说话’,发展其意义的全部知识,称为阐释学;把鉴别符号,了解连接规律的全部知识,称为符号学”。他的意思是符号学与阐释学各据意义活动的一半,相辅相成。福柯这个看法是基于20世纪60年代占主导地位的索绪尔符号学,实际上现在符号学已经延伸到意义的接收端,覆盖与意义相关的全部活动。近年来皮尔斯的符号学代替了索绪尔的符号学,相当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皮尔斯注重符号的意义解释,他的符号学是重在认知和解释的符号学,他的名言是“只有被理解为符号才是符号”,这本是符号学应有的形态。
怀海德的意见与福柯相仿:“人类为了表现自己而寻找符号,事实上,表现就是符号”。这话对了一半:没有符号,人不能表现、也不能理解任何意义,从而不能作为人存在。没有意义的表达和理解,不仅人无法存在,“人化”的世界无法存在,人的思想也不可能存在,因为我们只有用符号才能思想,或者说,思想也是一个产生并且接收符号的过程。因此,认识论、语意学、逻辑学、现象学、解释学、心理学,都只涉及意义活动的一个方面,而符号学是对意义的全面讨论。因此,把符号学定义为“意义学”是能够成立的,也是有用的。
这样讨论的目的,是确定符号学涉及的范围。很多人认为符号学就是研究人类文化的,实际上符号学研究的范围,文化的确是最大的一个领域,但是符号学还研究认知活动、心灵活动,一切有关意义的活动,甚至包括一切由有灵之物的认知与心灵活动。人类为了肯定自身的存在,必须寻找存在的意义,因此符号是人存在的本质条件。
中国人实际上参与了符号学的创立。“符号学”这个中文词,是赵元任在1926年一篇题为“符号学大纲”的长文中提出来的,此文刊登于上海《科学》杂志上。在这篇文章中他指出:“符号这东西是很老的了,但拿一切的符号当一种题目来研究它的种种性质跟用法的原则,这事情还没有人做过。”他的意思是不仅在中国没人做过,而且在世界上也没有人做过。赵元任应当是符号学的独立提出者。赵元任说与“符号学”概念相近的英文词,可以为symbolics,symbology,symbolology。西方没有人用过这些词,可见赵元任的确是独立于索绪尔、皮尔斯、维尔比提出这门学科。因此,赵元任用的词应当是这个学科的第五种称呼方式:日文“记号论”是翻译,中文“符号学”不是。
符号与意义的环环相扣,是符号学的最基本出发点。笔者上面的说法——符号用来解释意义,意义必用符号才能解释——听起来有点像一个“解释循环”,事实上也的确是一个解释循环:表达符号释放意义以吸引解释符号,解释符号追求意义以接近表达符号。艾柯看出文本与解释之间有个循环,与我说的这个意思相近。他说:“文本不只是一个用以判断解释合法性的工具,而是解释在论证自己合法性的过程中逐渐建立起来的一个客体”。也就是说,文本是解释为了自圆其说(“论证自己的合法性”)而建立起来的,文本的意义原本并不具有充分性,解释使文本成为必然的存在。艾柯承认这是一个解释循环:“被证明的东西成为证明的前提”。有解释,才能构成解释的对象符号;有意义,才造成意义的追求。
“符号”一词的用法中,最令人困惑的是与“象征”的混淆。汉语和西语中都出现了此种二词混淆,但是原因各有不同。
象征是一种特殊的符号,但是各种符号修辞格中,最难说清的是象征。讨论如何区分象征与符号的论著,在中文中有很多,越讨论越糊涂。而在西语中,symbol 与sign 这两个词更加容易混用,不少符号学家用了整本书试图澄清之,常常只是把问题说得更乱。惠尔赖特讨论象征主义诗歌的名著,对“象征”的定义却难与符号区分:“一个symbol 指向自身之外,超越自身的意义”;再例如茨维坦·托多洛夫《象征理论》把两个意义的symbol 合在一起讨论,越讨论越乱。本来这个问题应当可以用符号学来澄清,也只有对意义特别专注的符号学才能澄清之。但恰恰是在西语的符号学著作中,这个问题弄得比其他学科更乱,这是因为在西语中,symbol 一词为“象征”,但也意为“符号”。一词双义,使西方符号学自身成为混乱的原因。
古希腊语symbolum 语源意义是“扔在一起”,表示合同或约定的形成过程。在当代西方语言中,symbol 有两个非常不同的意义。《简明牛津词典》对symbol 一词的定义是两条:一是一物习俗上体现了、再现了、提醒了另一物,尤其是一种思想或品质,例如白色是纯洁的symbol;二是一个标志或字,习惯上作为某个对象、思想、功能、过程的符号(sign),例如字母代替化学元素。可以清楚地看到,前一定义,对应汉语“象征”;后一定义,与sign 同义,对应汉语“符号”。但是二者为同一词,写法读法一样,乱从此出。
简单地说,象征是一种特殊的符号,是指向一种复杂意义或精神品质的符号。象征能获得这样的能力,主要靠在一个文化中的反复使用,累积了“语用理据性”。例如荣格说的“原型”,就是在部族的历史上长期使用,从而指向了某种特殊的精神内容。
索绪尔对此错乱倒是很清醒,他清楚地声明:“曾有人用symbol 一词来指语言符号,我们不便接受这个词……symbol 的特点是:它不是空洞的,它在能指与所指之间有一种自然联系的根基。”symbol 作为“象征”与意义的关联并非任意武断,因此不符合他的“符号”定义。应当说,索绪尔对符号的“无自然联系”要求,是不对的,许多符号与意义对象的联系可以“有根基”。但是他在讨论符号学的基础时拒绝使用symbol 以避免混淆是对的。可惜他无法纠正每个西方学者的用法:皮尔斯用的symbol 恰恰就是任意武断的“规约符号”。至少在这一点上,索绪尔比皮尔斯清楚。
应当说,在汉语中,“象征”与“符号”这两个术语本不会混淆,混乱是在翻译中产生的。西方人混用,翻译也只能在“象征”与“符号”中摇摆。影响所及,中国学界也不得不被这种混乱吞噬:中国学者自己的书,也弄混了本来清楚的汉语词汇。稍看几本中文讨论符号与象征的书,就会看到:我们让西语之乱乱及汉语,这真是令人遗憾的“中西交流”。本节的目的,是把汉语的术语“象征”与“符号”区分清楚。在可能情况下,帮助西人整理一下他们弄出的混乱。澄清这个问题,有助于我们认识究竟什么是“符号”。
有国内学者认为symbol 此词,“用于逻辑、语言及符号学、心理学范畴时,多译作‘ 符号’;而用于艺术、宗教等范畴时,则译为‘象征’”。这话实际上是说汉语中“象征”与“符号”也是同义:两者都与symbol 对应,只是出现于艺术学和宗教学之中是“象征”,出现于逻辑、语言及符号学、心理学,是“符号”。这种“按学科”处理术语,恐非易事。
钱钟书对这个纠葛看得一目了然。《管锥编》第三卷中说:符号即sign,symbol。钱钟书的处理原则是:西语symbol 意义对应汉语“符号”时,译成“符号”;对应汉语“象征”时,译成“象征”。一旦弄清原文究竟是符号还是象征,就以我为主处理,不必凡是symbol 都译成“象征”,这样汉语能反过来帮助西语理清这个纠结。
西方学者由于两词意义接近,每个人提出了一套自己的理解,经常互不对应。有些学者认为“符号是浅层次的,象征是深层次的;符号是直接的,而象征是背后的潜在意义”。持这种看法的主要是某些人类学家,他们思想中的“符号”,看来只是某种类文字的“记号”(notation)。弗洛姆说:“符号是人的内心世界,即灵魂与精神的一种象征”。这话的意思是符号范围比象征小,是象征之一种。本文上面已经说过:符号的外延应当比象征宽得多,象征是符号的一种。
大部分中文翻译,把西文每一处symbol 都译为“象征”。巴尔特的《符号帝国》,说日本民族是个symbolic system;桑塔亚纳说:“猿猴的声音变成symbolic 时,就变得崇高了”;弗赖说symbol 是“文学作品中可以孤立出来研究的任何单位”。这些人说的都应当是“符号”,但是中译竟然一律译为“象征”。拉康给他的关键术语Symbolic Order 下定义时说:“Symbolic Order 即符号的世界,它是支配着个体生命活动规律的一种秩序”。按他自己说的意思,Symbolic 即“符号”,从导向“秩序”角度考虑,因此,Symbolic Order 应当译成“符号界”才正确。艾柯对此解释说:“拉康称作‘ Symbolic Order’,说是与语言联系在一起,他实际上应当说‘符号界’(Semiotic Order)”。但是偏偏中文翻译或讨论拉康,都称之为“象征界”。
还有一些西方理论家的用法更加理不清楚。卡西尔《人论》一书的名句,“人是animal symbolicum”,现在一般译成“人是使用符号的动物”,但是也有人译成“人是使用象征的动物”。卡西尔在这几个术语上用法比较特殊:他把sign 解为动物都会有的“信号”,而把使用symbol 看成人的特点。即使照他这个意思,他用的symbol 也必须是“符号”。卡西尔的研究者谢冬冰,特地写了一章《符号还是象征》,仔细考察了卡西尔著作的历年中译处理方式,对照了卡西尔自己的解说,结论是:“从其整体的认识论来看,他的哲学是符号哲学,而不是象征哲学,但是全面地看,在讨论艺术与神话的发生时,很多地方,symbol 一词应理解为象征”。这话有道理,但是要处处辨别卡西尔是否在讨论艺术与神话还是别的意思,恐怕不可能。这个总结,是承认卡西尔的整个“象征秩序”哲学体系游移于“符号”与“象征”之间,实际上无法翻译。
布尔迪厄著名的术语symbolic capital,不少学者译成“象征资本”,也有一些译者翻译成“符号资本”, 中文论者两者混用。按布尔迪厄的本意,恐怕应当译成“符号资本”。布尔迪厄把这个概念与“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经济资本”对列:“symbolic capital 是其他各种资本在被认为合法后才取得的形态”。既然是各种资本的转换的结果,当以“符号资本”为宜。“象征资本”似乎是“象征性的空虚资本”,这正是布尔迪厄所反对的。
但是也有不少西方理论家刻意区分symbol 与sign,此时几乎个人有一套说法。克里斯台娃的理论围绕着“符号的”(Semiotic)与“象征的”(Symbolic)两个层次展开,“符号的”,是“前俄狄浦斯的”(Pre - Oedipal);当一个孩子获得了语言,就不得不臣服于“象征的”,即后俄狄浦斯的符号系统(sign system)。这是她独特的用法,我们无法整理,只能依样画葫芦地翻译。
鲍德里亚认为现代性是从“象征秩序”推进到“符号秩序”,因此,在他的思想中,“符号”与“象征”是决然对立的。在1972年的名著《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中他举了一个简明的例子:结婚戒指是“一个特殊的物,象征着夫妻关系”;而一般的戒指并不象征着某种关系。”因此一般的戒指是“一种他者眼中的符号”,是“时尚的一种,消费的物”。而消费物必须摆脱“象征的心理学界定”,“最终被解放为一种符号,从而落入到时尚模式的逻辑中”。这段话的意思是,象征有心理意义,是传统的;而符号则有时尚意义,是“现代性”的。实际上,戒指都是携带意义的符号(除非用来切割玻璃),也都是意指“思想家或品质”的象征。既然鲍德里亚有自己明确的独特定义,我们只能按他的用法介绍他的理论。
的确,sign 与symbol 这两个词,在西语中是从根子上混乱了,每一个论者自己设立一套定义,更加剧了混乱。符号学奠基者皮尔斯,也把这两个关键性的关键词说得更乱。他使用symbol一词,指符号三分类之一的“规约符号”,即与像似符号(icon)、指示符号(index)对立的,靠社会规约性与对象关联的符号,他这是在symbol 的复杂意义上再添一义。但是他又花了很长篇幅,把他的这个特殊用法解释成“与其说这是赋予symbol一种新意义,不如说并返回到原初的意义”。
亚里士多德认为名词是一个symbol,是约定俗成的符号。在古希腊,营火是symbol,一个大家都统一的信号;军旗或旗子是symbol;暗号(或口令)是symbol;证章是symbol;教堂的经文被称为symbol,因为它代表证章或基督教原理考验用语;戏票或支票被称为symbol,它使人有资格去接受某事物;而且情感的任何表达都被称为symbol。这就是这个词在原始语言中的主要含义。诸位考验判定他们是否能证实我的声明,即我并没有严重歪曲这个词的含义,并没有按我自己的意思使用它。
皮尔斯这话是说symbol 与对象的关联向来都是约定俗成的,因此象征就是规约符号。但是象征与非象征的区别并不在是否约定俗成,而在于象征的对象是一种比较抽象“思想或品质”。就用他自己举的例子来说,“教堂经文代表基督教原理”,的确是象征;营火,军旗、证章、旗帜,支票,都是靠规约而形成的符号;至于“情感的任何表达”,例如表情,手势,身体动作,则是以像似符号成分居多,皮尔斯也承认大部分符号几种成分混合。皮尔斯一定要说他用symbol 作“规约符号”之义,是“回到希腊原意”,在西方学界可能是为创立符号学辩护的好策略。但是这种自辩,无法为他的symbol 特殊用法提供古典根据。皮尔斯自己生造了几十种符号学术语,在这个关键概念上,他完全没有必要用此旧词。
事到如今,最好的办法是西文取消symbol 的词典第二义,即不让这个词再作为“符号”意义使用,全部改用sign。这当然不可能,语言问题无法由学界下命令解决,况且这是学界自己弄出来的严重混乱。中西语两者本来就不对等,意义混淆的地方也不一样,翻译时必须仔细甄别什么时候在谈的哪一种定义的symbol。西方人可以交替使用symbol 与sign,虽然引起误会,至少使行文灵动。西方的用法,不是我们处处把symbol 译成象征的理由。在汉语中,象征只是一种特殊的符号,象征与符号不能互相替代。
幸好,本文并不企图代西方符号学界澄清西语的混乱,本文只讨论汉语中的符号或象征。当代汉语的日常与学术用语中,也必须分清“符号”与“象征”。例如本文一开始举出的一些例子:学者们在讨论“为什么超女是当代文化的符号”这问题的措辞是错误的,因为任何一个电视节目的名称,都携带着一定意义,本来就都是符号。“超女”作为符号是不言而喻的,根本无须讨论。讨论这题目的人,是想说“超女”节目已经变成一种有特殊“思想或品质”意义的符号。因此,问题的提法应当是“为什么超女是当代文化的象征?”
中国符号学完全可以幸免于乱,只要我们拿出定力,不跟着西人的乱局到处跑,我们应当像赵元任在20世纪20年代那样,完全明白他建议建立的symbology 学科,是“符号学”,而不是“象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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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述,是人类组织个人生存经验和社会文化经验的普遍方式。面对现象世界以及想象中的大量事件,人类的头脑,可以用两种方式处理这些材料:一是用抽象思索求出所谓共同规律;二是从具体的细节中找出一个“情节”,即联系事件的前因后果。不用这两种思维方法,我们面对经验就无法作贯通性的理解,经验就会散落成为碎片,既无法记忆存储,也无法传达给他人。当我们无法用叙述组织自己的经验或想象,我们的存在就会落入空无,堕入荒谬。
叙述是人类把世界“看出一个名堂、说出一个意义”的方式,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组织方式。有学者甚至认为人的生存必需序列,应当是“食- 述- 性- 住”。因为“许多人没有性,没有住所,也活了下来,但几乎没有人能在沉默中生存”。如果我们把这“述”理解为“陈述+ 叙述”,此话就说得通了。
学界很早就注意到,叙述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一个基本途径。利奥塔在那本轰动性的书《后现代知识状况》中提出“泛叙述论”,他认为人类的知识,除了“科技知识”,就是“叙述知识”。他的意思是所有的人文社科知识,从本质上说,是叙述性的,是讲故事。此言似乎有点夸大(某些社会科学的操作,例如统计与田野调查,应当说是“科学性”的),却是大致在理的,与本节开头的说法一致。
在利奥塔之前很久,萨特已经强调,人类的生存等同于讲故事:“人永远是讲故事者:人的生活包围在他自己的故事和别人的故事中,他通过故事看待周围发生的一切,他自己过日子像是在讲故事”。近年则有政治哲学家罗蒂把所有的哲学命题分为两种“分析哲学”与“叙述哲学”。其后,十位哲学家就这个问题展开讨论,合成一本文集《分析哲学与叙述哲学》,打开了叙述研究进一步学理化的前景。
他们的见解很卓越,问题是如何证明叙述有如此的重要性呢?大批“文科”学者并不认为他们在研究的科目本质上是叙述。但是近年在社科人文各科发生的“叙述转向”,说明学者们的看法也在变化:越来越多的社会人文学科,都开始以叙述为研究方法或对象。
除了归纳学界趋势,我们还有别的途径探研叙述的普遍性。现代学界一般用三种方式证明“某种活动是人的本性”。一是检查人类的进化史。学者们发现300万年前出现的“能人”(Homo Habilis)已经开始各种非语言的交流,到30万年前出现的“智人”(Homo Sapiens)开始使用言语,书写相当后出。语言一旦形成,就成为人类最本质的特大符号体系,成为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特征。而语言交流的主要内容,是讲述事件。第二种方法是检查幼儿成长过程,幼儿成长浓缩地重复人类进化的全过程。近年有学者研究幼儿的社会交往,发现在获得语言能力之前很久,婴儿与大人的姿势、表情、声音交流中,已经有“类似叙述形式的模式化交流的原始形式”。第三种方式是检查梦境与幻觉等无意识活动,博德维尔认为,我们经常像体验小型叙述一样经历我们的梦,并且用故事的方式回忆和复述它们。
从这三个角度看,叙述的确是人生在世的本质特征,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方式。人不仅如卡西尔所说的是“使用符号的动物”,而且是用符号来讲故事的动物。
文化的人生存于各种叙述活动之中。所有的符号(语言、姿势、图像、物件、心像等)只要可以表意,就都可以用来叙述。本文旨在进行广义叙述的符号学研究,就是所有各种体裁叙述的普遍规律研究。
问题在于:至今没有人讨论广义叙述的规律。巴尔特下面的话经常被人引用:“世界上叙述作品之多,不计其数;种类浩繁,题材各异,叙述遍布于神话、传说、寓言、民间故事、小说、史诗、历史、悲剧、正剧、喜剧、哑剧、绘画、彩绘玻璃窗、电影、连环画、社会杂闻、会话。而且,以这些几乎无限的形式出现的叙述遍存于一切时代、一切地方、一切社会。”实际上,巴尔特开出的单子似乎很长,却严重地缩小了叙述的范围,因为他感慨地列举的,都只是我们称为“文学艺术叙述”的体裁。在文学之外,叙述的范围远远广大得多。
何况,热奈特很早就批评巴尔特这段话是“只说不做”,巴尔特很少研究小说之外的叙述,更没有研究叙述的普遍规律。批评之余,热奈特自己坦率地做了自我批评:他说巴尔特的《叙述学原理》与他自己的《叙述话语》,都不加辩解地排除了“纪实型叙述”,例如历史、传记、日记、新闻、报告、庭辩、流言。因此,热奈特承认:“叙述学”这个学科名称“极为名不副实”,“从这个名称来说,叙述学应当讨论所有的故事,实际上却是围绕着小说,把小说看作不言而喻的范本”。
在西语中,“虚构”与“小说”,用的是同一个词fiction,而叙述学甚至排除这个词外延的前一半“虚构”。热奈特承认,甚至“非语言虚构”如戏剧、电影,通常都不在叙述学研究范围之中。为此,热奈特动手改正错误,他1990年的名文“虚构叙述,纪实叙述”,详细对比了这两大类叙述,但是对比的标准却是他在《叙述话语》一书中奠定的小说叙述学体系,因此实际上他讨论的是“纪实叙述”偏离小说叙述学的程度,他没有能总结出二者在风格之外的本体区别。
叙述学的“体裁自限”已经成为这个学科始终未能认真处理认真对待的重大问题。2003年汉堡“超越文学批评的叙述学”讨论会,产生了一批出色的论文,但主持者迈斯特教授也坦承会议讨论总体上没有能突破文学叙述学;近年施密德的《叙述学导论》,依然认为“文学研究之外很难有独立的叙述学范畴”。
广义的“符号叙述学”,即研究一切包含叙述的符号文本的叙述学,其实不是新提法,而是很久以来许多学者努力的方向。因此,本文的主旨,不是学界想不到,而是学界没做到。有一些学者多年来已经朝这方面努力,他们的贡献值得我们回顾。
最早提出学科名称“叙述符号学”的是格雷马斯,他的书称为《叙述符号学与认知讲述》;利科在1984年的《时间与叙述》第二卷,用专节讨论普罗普、布雷蒙、格雷马斯的学说,恰特曼等人曾明白提出过:要解决叙述学的深层问题,必须进入符号学,他指出:“要说清小说与电影的异同,只有依靠一门合一的一般叙述学”。而卡勒清楚地说:“叙述分析是符号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实际上,学者们的共识是:叙述学就是关于叙述的符号学。但是,建立符号叙述学的呼声虽然高,却一直没有一个成型的体系,这个学科并没有建立。
在另一头,叙述学界也意识到这一点。米克·巴尔很早指出有两种叙述学:“文学叙述学属于诗学,非文学叙述学属于文本学”;里蒙- 凯南同意,但纠正其用词,她认为准确的说法应当是“非文学叙述学属于符号学”;他们都体会到,只有符号叙述学能处理一般叙述研究。因此,在本文的讨论中,“符号叙述学”就是“广义叙述学”,本文有时称之为“广义符号叙述学”,三个称呼是同样的意思。
近年,国际学界都感觉到建立符号叙述学的任务已经迫在眉睫,不约而同地做出应对:国际“叙述文学研究协会”,于2009年改名为“叙述研究学会”(ISSN);而欧洲叙述学网络(ENN)于2013年出版了大规模的网上版“活的叙述研究词典学手册”鼓励学者参与网上补充扩容。
近年来,已有一些学者提出切实的新方案,逐渐迫近了“符号叙述学”这门理想中的学科。玛丽- 洛尔·瑞恩提出建立一门“跨媒介叙述学”(transmediac narratology);欧洲叙述学界关于“自然”与“非自然”叙述的辩论触及了各种叙述的根本性特征。中国学者近年对叙述学研究体裁扩大的贡献也不少,例如傅修延与江西师范大学的学者关于各种特殊媒介(例如青铜器铭文与图案、牌坊、谶纬、茶艺)叙述的研究,张世君对中国“建筑叙事”的研究,乔国强对“文学史叙事”的研究,龙迪勇关于梦叙述的研究,等等。
无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一门广义符号叙述学理论,已呼之欲出。固然各种方案比较散乱,难以合一,但学出多源,也可以避免定于一尊。本文的提议与瑞恩“跨媒介叙述学”不同的地方在于,本文将重点讨论对于纪实型/ 虚构型这个最根本分类问题,以历史对比小说,以纪录片对比故事片,是最有说服的出发点。而且本文提出的方案,并不打算躲开传统叙述学的领域,而是相反,认为传统小说的一些基本范畴,在广义叙述的共性背景上,会得到更清晰的理解。而对一些传统上认为是“边缘”,而现在成为叙述研究重要对象的体裁(例如新闻、广告、游戏、体育、法律等),本文希望尝试提供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学理模式,以供进一步深入研究之参考。
广义叙述学,讨论的是所有叙述体裁的共同规律。为达到这一目的,第一步必须对所有的叙述体裁进行分类,即把任何方式的叙述纳入一个总体框架之中。迄今未有“广义叙述学”,其最明显的缺失标记,就是至今未见到对全部叙述进行分类的努力。
然而,“分节”是符号全域获得意义的第一步。对全部叙述进行分类,这本身就是寻找规律。我们不能满足于单门类讨论,原因是只有拉通所有的叙述,才能说清叙述的两个本质性的问题:第一,要弄明白各种叙述体裁与“经验真实”的本体地位关联,必须说清纪实型/ 虚构型两个大类的差别;第二,要弄明白各种叙述的形式特征(尤其是与时间与空间有关的特点),必须说清记录类/ 演示类两大群类的差别。而单独讨论任何体裁,都无法弄清这两个问题,只有通过跨类对比才能凸显叙述的本质差别。
上面已经提到,早在1990年,热奈特曾著长文讨论过纪实型叙述与虚构型叙述的区别。他的具体论证很精彩,但是该论文只涉及文字叙述的形式,一旦讨论推进到文字媒介之外的大天地,图景就非常不同。我们面临的任务比该文复杂得多,我们必须找到各种媒介中两大类型的本质区别。
2004年,玛丽- 洛尔·瑞恩主编的《跨媒介叙述》(Narrative Across Media)一书,分成五章:面对面叙述,单幅画叙述,电影,音乐,数字。瑞恩的“跨媒介叙述学”,指的是各种非文字媒介,不谈文字叙述,不对叙述作全域覆盖。这样一来,她的讨论就只是列举,而不是分类。第二年,瑞恩在另一文《叙述与数字文本性的分裂条件》中又提出一种更基础化的叙述四分类。(1)讲述模式:告诉某人过去发生的某事,如小说、口头故事;(2)模仿模式:在当下演出故事、扮演人物,如戏剧、电影;(3)参与模式:通过角色扮演与行为选择实时创作故事,如儿童过家家游戏、观众参与的戏剧;(4)模拟模式:通过使用引擎按照规则并输入实现一个事件序列而实时创造故事,如故事生成系统。
瑞恩四分类中的三种半(半个第一类,其余三类)都是本文称为“演示类叙述”,显然这是她的工作重点,但是如此分类,叙述的全域就过于偏向一边。即使在演示类叙述中,她没有谈重要的媒介“心像”,没有讨论这种媒介形成的“幻觉”、“梦境”等重大叙述类型。她的分类也没有讨论“意动”这种非常特殊的叙述类型。因此,这四模式类型,依然不是一个覆盖叙述全域的分类。
瑞恩把“口头讲述”这种演示类叙述,与文字叙述并列为第一类型“讲述”类型,而没有提图像这种最常用的媒介,没有考虑到图像叙述实际上更类似文字,都是记录类叙述。更重要的是,瑞恩分类的第一种“讲述模式:告诉某人过去发生的某事,如小说、口头故事”,把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讲述合一。的确,口头叙述似乎用的是与文字相仿的语言,这点令人困惑。某教授讲解历史、某亲历者谈一个事件、某行吟诗人说一段史诗,似乎与阅读他们的文字文本相似。实际上口头与书面这二者媒介不同,因而属于两个非常不同的叙述类型。口头讲述,实际上在一系列特点上,与舞台上的演出相似,说书与相声,实际上是戏剧的亚类。而书面文字是记录类叙述,口头讲故事是演示类叙述。说书、相声、戏剧、电影可以预先有脚本,并不能消解它们的演示叙述基本特征(“即兴”、“不可预知”、“可干预性”等)。将口述与笔述并列为同一种模式,会引出许多难解的问题。
本文提出的广义符号叙述学,与瑞恩的“跨媒介叙述学”最大的不同,在于让文字与图像这两种人类文明史上最重要的叙述媒介,依然占一席重要之地。一旦叙述研究排斥这两种记录类媒介,固然能尽快弥补先前叙述学的缺陷,尽快扩充范围,但却无法让分类恰当地覆盖全域。其他媒介的叙述,它们的特点也无法在与文字的对比中得到理解。
由此得出下表,本文建议的叙述体裁基本分类:
笔者提出的分类,从上表可以清楚看到,沿着纵横两条轴线展开。一条轴线是再现的本体地位类型,即纪实型/ 虚构型;另一个轴线是媒介- 时间方式,媒介与时向在这个分类上相通,也就是说,分布在媒介- 时间意向分类(亦即是模态- 语力分类)这条轴线上的,有过去时记录类诸体裁,进行时演示类诸体裁,过去进行时的记录演示类诸体裁,类演示类的心像诸体裁,以及独立于媒介的未来时(意动型)诸体裁。如此一纵一横,所有的叙述体裁都落在这两条轴线的交接处,每一种叙述,都属于某种再现类型,也属于某种媒介- 时向类型。
应当说明的是,这个分类的基本范畴,例如“纪实”、“虚构”、“记录”、“演示”等等,都可以用来描述句子和命题,也就是说,都可以用于话语分析,或语义逻辑研究,它们不一定专为叙述研究而设。实际上这种多义性对本文的讨论并不形成干扰,只要记住两点:第一,本文只讨论这些范畴在叙述中的有效性;第二,一个叙述文本很可能包含着各种命题和句式,例如虚构叙述文本必然有各种纪实语句(例如“历史小说”),纪实文本中则常有虚构段落(正如“新历史主义”所指出的)。这种范畴混淆正是叙述的魅力所在,也是讨论分类特征时,不得不仔细辨析的问题。
那么,如何决定一个混合诸种句式的文本的分类归属呢?本文讨论的是文本的体裁,而不是单篇文本的分类。体裁取决于文化的程式规定,也取决于文本中的“主导”因素,当一个文本体裁的各种因素中,某个因素居于主导地位时,这个因素就决定了这种体裁的性质。雅柯布森很早就详论过这个问题:需要讨论的不是文本内语句显示的功能,也不是个别文本的倾向,而是“主导”功能类型,因为它决定了某种体裁的类型归属。例如一篇抒情诗里会有叙述,但是抒情诗的主导是情感描述,由此,我们把抒情诗归为“描述体裁”,而不称之为“叙述体裁”。根据同样的理由,我们把地质报告、化学实验报告视为“描述体裁”,这不意味着它们绝对不可能有叙述(卷入人物命运的部分)的部分,只是说其叙述成分不是主导。普林斯指出过,一个叙述文本中,除了“叙述”语句,还有“评述”与“描述”。但叙述语句必定是主导,否则不能称为叙述文本。
同样,本文把历史视为“纪实型叙述”,把小说视为“虚构型叙述”,把预言视为“意动型叙述”,也只是讨论其主导功能并不是说它们没有其他功能。“普遍意动性”,与“体裁决定的意动性”,有重大差别。
根据同样原则,有些体裁处于叙述的边缘上,其组成元素中,叙述与非叙述部分严重混合,成分配置复杂,叙述成分不一定占主导地位。这样的体裁包括诗歌(抒情诗与叙事诗边界不明)、音乐、歌曲、展览、建筑、旅游设计、单幅图像、单幅雕塑等等,当它们的叙述性达到一定程度,我们可以把它们当做叙述文本来理解。瑞恩这句话很对:“叙述总体的集合是一个模糊集合(fuzzy set)”。研究这些文本的叙述性,只能考量单独的文本,无法把整个体裁作为叙述。只能考察单独文本,或某一批(某个潮流,某种集合)。本文不把这些边缘体裁作为讨论范畴,因为他们是否属于叙述因文本而异,例如我们不会讨论“有强烈叙述成分的歌词”。本文的分类体系中,不列出这些体裁,以免模糊了问题域。那些体裁需要另文处理。
前文已经说过,至今尚未有对全部叙述体裁作一个全域性分类。前文所做的分类表,是广义叙述学立论的基础,其最大特点,是把所有可以被称为叙述的体裁,全部放到一定的位置上,与其他题材对比相较讨论其特征。这个做法并不是有意标新立异,也希望不至于被各位同仁看成自视过高野心过大,这只不过是读书思考的自然路径。
笔者的主业是符号学,一贯立场是把叙述学看作为符号学的一个分支,重点思考的是符号学诸原理在叙述学中的应用。符号叙述学,研究所有可以用于“讲故事”的符号文本的特征与规律。由于叙述是所有符号文本中最复杂的,叙述学如同语言学,过去是,今后也必然是一门独立学科,这是符号学门类分科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一旦决心从符号学角度来研究叙述,提出一个覆盖叙述全域的研究方案,也就是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