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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解释学

金元浦,汉族,1951年生,浙江浦江人。现为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文艺学博士点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学科文艺学学科带头人,澳门城市大学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中外文学理论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奥运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北京人文奥运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北京市科技美学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文化研究卷》主编;《文学评论》编委等。

金元浦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积极参与美学文艺学方法论讨论,为中国较早地介绍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的主要学者之一。1987年翻译出版了我国第一部接受美学译著《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20世纪90年代初又翻译出版了接受美学的另一部代表作伊瑟尔的《阅读活动》,出版后被广泛征引,产生了较大影响。主要著作有:《跨越世纪的文化变革——中国当代文化发展研究报告》、《文学解释学——文学的审美阐释与意义生成》、《青年美学博士文库》之一、《接受反应文论》(独著20世纪西方文论研究丛书之一)、《阐释中国的焦虑——转型时代的文化解读》(与陶东风合著,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八五项目结项成果)、《大美无言》(独著“人海诗韵”艺术文化散文书系之一)、《“间性”的凸现》、《叩问仿真年代》,主编《多元对话时代的文艺学建设》,专著《范式与阐释》、《华夏传统文化修养地平线:千家诗》。

再论历史流传物——文化实践解释学阅读札记

金元浦

文化的历史流传物是内容。它不是具有坚固外壳不可更易的客体,不是固着不变的某一确定不改的对象,而是在主体间流动、传释的活体。内容是历史流传物的生命。它不仅构成形式史,更重要的是它构成内容史。流传物直接构成历史。它表现为文化无意识、集体前理解与民族文化意识结构。

意义从来就是在历史中生成、发展的,可以说,意义通过理解的发生而进入历史,进入存在。无疑,历史与当代之间在价值、意义及时空上必然存在着距离。传统的历史主义认为,此一时代的人,可以越出他的历史存在的局限,通过复原历史的“正确”、“客观”的中立的方法论,消除自身的现在性,克服乃至去除他的历史存在局限,由理解进入另一历史时代,重现那个时代的本来面目。在这种传统的历史主义看来,历史上的许多研究,由于没有采取“客观”、“中立”的方法,摒除自己的偏见和主观局限,才无法重现那一失去的时代,那是方法的无能和掌握方法的无能。在这种看法中,历史被认为是方法运用的对象,而这一命题中本身就先在地认定了方法与历史、认知主体与历史之间的分离。

而在哲学解释学看来:“时间距离并不是某种必须克服的东西。这种看法其实是历史主义的幼稚假定,即我们必须置身于时代的精神中,我们应当以它的概念和观念,而不是以我们自己的概念和观念来进行思考,从而能够确保历史的客观性。事实上,重要的问题在于把时间距离看成是理解的一种积极的创造性的可能性。时间距离不是一个张着大口的鸿沟,而是由习惯和传统的连续性所填满,正是由于这种连续性,一切流传物才向我们呈现了出来。” 所以,解释学认为,历史不可能通过所谓客观、中立的方法去达致,历史本身通过语言无所不在地浸透于每一个人的理解和方法的应用中,它表现为主体的前理解,由前理解而形成的理解和理解的角度、理解的方法以及应用的个人方式或特色。每个人对意义的理解都不可能使自己站在历史之外,视历史为与自己分离的对象,从而用方法去加以把握。

在历史属于我们之前,我们早已属于历史,这是任何人都无可逃遁的宿命。历史就是由存在上的关系——语言、传统、历史文化而进入每一时代,也规定着、影响着人们的理解活动。所以当代解释学的意义观是将理解与语言、理解与历史、理解与人自身的存在放在一个共同点——时间性上来考虑,这就是人的历史性,也即意义理解的历史性。它揭示了前此盛行的“历史主义”中的非历史性,为我们研究人与历史的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

意义在语言中发展形成了效果历史,任何一个当下的解释都不可能逃逸于效果历史之外。它同时也与每一个当下的解释发生对话,影响并改变着当下的解释视野,并构成效果历史的一部分。在这里,效果历史并不是理解所面对的对象,而是一种语言,是理解发生于其中的一种媒介。伽达默尔认为:

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就不是对象,而是自己和他者的统一体,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实在以及历史理解的实在。一种名副其实的解释学必须在理解本身中显示历史的实在性。因此我就把所需要的这样一种东西称之为“效果历史”。理解按其本性乃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

在文学的作者与读者、文本与读者、文学与社会、文学的当代与传统等多种关系中,都存在着历史性的对话。效果意识是具有开放性的逻辑结构,开放性意味着相互间的问题性,我们只有取得某种问题视域,才能在对话中相互理解,生成意义。

当代解释学的意义观是动态的历史观。它认为,历史的基本特征之一在于:历史永远是一个不完整体。但我们从来就是把历史作为“过去”来理解而忘记了它是一个永远不可完结的过程。黑格尔就曾把历史真理规定为整体性。我们也一直认为,我们只要能够把握过去了的历史,我们便可从中把握历史的真理,而我们对历史真理的把握,就是对历史整体性的把握。

然而这是一个历史的“误会”。历史作为过程是未完成的,并不具备作为整体的资格,世界上恐怕还没有任何人可以断言,他们已然到达历史的终点。在每一代人的前面,都绵延着无尽的历史的未来。历史永远指向未来。它之所以总有未来,就因为历史永远处在未完成状态。易言之,历史只有在与现代和将来的联系中,才成为历史。这就是历史的本质:未定性。然而,历史的阶段性和部分已然性又总是使每一代人自觉不自觉地相信,他们能够把握历史的完整性,自信他们能够在历史走向未来的过程中,把握住包括未来在内的历史的整体性。这是由于实证主义时代以来自然科学的巨大胜利使人们忘记了历史作为人文科学的极端复杂性和特殊性的缘故,科学的霸权同时把机械反映论与唯心历史观引入精神领域。人们忘记了历史的过程性,也就是忘记了每一代人与历史之间的两极关系:人与历史之间永远包含着过去与未来这两极、两重关系或两个指向,他们作为现时存在不得不居于历史与未来之间。但他们自己却始终以为,他们在做着完结历史的事业,声称已了然历史的全过程,并把这种知识视为历史自身的真理。黑格尔就是这样,他在精神现象学中,就曾将历史的运动过程描述为一个向创造它的绝对精神复归的逻辑运动。黑格尔似乎坚信,他那一代人的理解与智慧终能将历史的整体性——过去、现在与未来全部彰显无遗。然而,曾几何时,历史自身对黑格尔任意切割的历史作出了否定。

西方史学和中国史学一直都患有一种非历史的幼稚病,以为历史及其意义是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的某种客观存在物,它先于解释者而存在。然而历史绝不是一个被现代远远抛在鲁滨逊的荒岛上的自在的过去,历史总是我们现在所认为所理解的那个历史。易言之,历史是为我们的现在与将来而存在的历史。我们之所以要解释历史而不可能将之斩断,就因为历史具有这种关系。我们把历史的过去解释成什么,我们也就可能把历史的现在和将来解释成什么。历史永远是未完成的,因为它绝不可能封闭,而必然永远处于开放状态。它总是等待着后人去完成。

历史处于未完成状态,决定了历史的意义总处于未决状态。历史总保持着一定程度的未定性,因而总具有模糊性。历史保持了它不可穷尽的未定性,并不说明解释历史的方法无能(但人们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使我们无法对历史作终极性洞察。而是因为历史的未定性植根于人的经验的不可重复性之中,而人经验的不可重复性则正是人的历史性的生动体现。

流传物的历史生命力就在于它一直依赖于新的同化和解释。正确的“自在”的解释也许是一种毫无思想的理想,它认错了流传物的本质。

只要流传物还“活着”,它就一定与当下的社会文化生活发生着某种联系,反过来,没有对流传物新的“同化和解释”,它也就失去了今天“活化” ——存在的价值和可能性。

意义的历史观自然包含与文化传统的关系,包含意义资源的承传选择的特定方式,以及意义增生衰减的效应史的运行过程。

意义是人类全部人化文明的人类学历史成果。意义的历史性首先表现为意义与传统的关系。哲学解释学告诉我们,意义永远处在一种历史文化的承传之链中,任何一个阐释者,不管他自己是否意识到,他都必须从已有的传统这一具体的立足点进入解释,即使是与传统观点彻底“决裂”,也须从这一基础开始,而不能“天马行空”或建筑“空中楼阁”。任何意义也都不可能是无米之炊。这是历史的实践性决定的,除了已先在拥有一种前理解结构外,它还必须先期拥有足够的思想资源,这包括前人的各种历史文本。对历史的陈述,对历史意义的阐发或再阐发,其发生演变的历史,此即所谓解释的境况。任何当代意义的生成都是对历史的意义资源承传、选择、判断和创造的结果。我们属于传统远远大于传统属于我们。我们不可能生造一个传统。我们可以反对传统,因为我们有不理解传统的自由,但我们没有不生活于其中的自由。前一种是认识上的自由,后一种是存在上的不自由。但是,从传统出发是说我们无法拆除我们所据以立足的土地,而不是说解释传统就是翻拣古典、复活死物,无关当下,无关个体,无关今日的生存。解释传统包含着过去与今天乃至与未来的联系,包含着解释者对自己以及现时境遇的解释、判断、反省与思考。解释传统就是解释现在,解释自我。解释就是传统存在的方式,承传的方式。解释不仅仅是接纳、肯定、阐扬,同时包括选择、批判、否定和舍弃。意义在历史中的生成既包括正面的理解历史也包括负面地批判历史。在这里,哈贝马斯的批判解释学从社会历史角度强调解释对历史和传统的批判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一种真正的历史思维必须同时想到它自己的历史性。只有这样,它才不会追求某个历史客体(历史对象乃是我们不断研究的对象)的幻象,而将学会在客体中认识它自己的他者,并因而认识自己和他者。真正的历史客体根本就不是客体,而是自己和他者的统一体,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实在以及历史理解的实在。一种名副其实的解释学必须在理解本身中显示历史的实在性。”

因此伽达默尔就把所需要的这样一种东西称之为“效果历史”。在这里,理解按其本性被看作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

伽达默尔指出:

效果历史意识知道它所参与的意义事件的绝对开放性。当然,对于所有的理解这里也有一种尺度,理解就是按这种尺度进行衡量并达到可能的完成——这就是流传物内容本身,唯有它才是标准性的并且表达在语言里的。但却不存在可能的意识——我们业已反复强调过这一点,而理解的历史性也正以此为基础——根本不存在可能的意识,尽管它还似乎是这样强烈的无限的意识,好像在这种意识中,流传下来的“事物”就能在永恒之光中得到显现。对流传物的每一次领会都是历史地相异的领会——这并不是说,一切领会只不过是对它歪曲的把握;相反,一切领会都是对事物本身某一“方面”的领会。

传统认识方式中,主客体两极分立,“客体”被视为完全独立于“主体”的历史客观主义,实际上忽略了也掩盖了历史意识本身正参与了历史的构成和“制作”这一事实。理解本身即为历史之一部分,因为任何历史都不可能是独立自在与他者绝缘的客体,而必须同时包含他者的理解史。也就是说,在效果历史意识中合理地存在着一种两重性:它一方面用来指在历史进程中获得并被历史所规定的意识,另一方面又用来指这种获得和规定本身的意识。

正因为意义作为事件来看具有绝对开放性,因而,效果历史意识中理解的参与性、效果史构成中主体间的交流、沟通、协商就是必然的程序,在这里,意义事件的参与者相互间约定共识、增删史实,认定或构建一个共同意义——意识、公理、定义。

在分别考察了意义的语言性 和历史观之后我们看到,当代解释学坚持认为,意义的语言性和历史性之间有着基本的内在联系。能把历史、传统与当下现实联系在一起的是书面文本。文本只要诞生就已是过去的东西,它只要被阅读,就在不断地生成意义。在阅读中阐释者和文本之间的关系弥合了当下与过去之间的历史间距。这一关系是解释性的。解释的关系是一种语言现象,或者说是语言性的现象,而这一语言现象总是历史的。你所见到的文本语言必然在说着什么,这一说着什么的特定语言只要在说,它就必然与某一特定历史情境相联系。这里的“语言”就是历史情境与当下际遇的方式,是阐释者对其设问并找到回答的方式,也是在背景中将主导前景凸现出来的方式。然而这一“语言”都是由说不同语言的不同历史时期的阐释者在同一篇文本中发现的。这时,其历史差异便同时是一种语言的差异。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悖论:一方面,不通过语言,过去与当下的历史差异便无从比较;另一方面,通过语言,过去与当下又必然衍生新的差异;一方面不通过语言,历史与现在的理解会通也就无从产生;而另一方面,通过语言又不能完整复现历史原象。语言既不是历史差异的完全克服,也不是过去与现在的截然分裂。在阐释者与文本在语言中际遇时,阐释总是一种揭示、一种彰显、一种揭幕,使其原本模糊的文本特征显示出来;但同时,一种当下的特定阐释也只是彰显文本的“这样一种”意义,而将其他的特征或意义掩盖起来或使之隐入背景。因此,历史发展中的语言阐释由于它总是具体的特定的阐释,因而才是自我确立的,有独特内涵的。但又由于它总是具体的特定的阐释,因而它不可能穷尽文本,揭示全体,而总是需要进一步的揭示与掩蔽的行为,也就是说,语言又作为历史的本质而为历史开辟道路,开放历史理解无限的可能性。

历史也是一种叙事,所以留在记忆中和留存于文本中的历史必然是经过选择、整理、删减和挑选的。它根据什么来选择呢?

每一时代的思想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国家的主流思想会以强大的意识形态力量主导和左右着每一时代的舆论和历史的记录,它可以通过选择、增删,甚至臆造,让集体忘记什么、记忆什么。久而久之,其强大可以改变历史“记录”,也改变个人记忆。中国古代史官秉持“实录”精神,不为圣者、贤者、尊者讳,甚至不惜冒杀头、酷刑的危险,实际上从另一面告诉我们历史常常是“书写”的,是按照一定的主流思想选择和编纂的。

但是,历史上文化事件的记录又往往是属于每个撰史者个人的,是多样的。每一史撰又是受个人前理解的支配和决定,这一前理解可能不同于某位统治者的主观意图或意识形态,这个书写的权力是他个人的,有时候甚至再大的政治权力机关都无能为力,比如司马迁,皇帝只能以宫刑来惩罚他、羞辱他。但撰史的权力在司马迁。这就给历史留下了另一种“书写”。“谁以这种方式理解流传物,谁就使流传物成为对象,但这也就是说,他以一种自由的无动于衷的方式面对流传物,并且由于他在方法上排除了与流传物关系中的一切主观因素,因而,他知道流传物包含什么。”

每一时代的潮流思想也会极大地影响一代人的历史记忆,这种记忆是在个体实践基础上通过一种流行于一个时代的社会心理思潮影响而积淀在一代人的个体记忆中,成为一种“集体文化记忆”。其中个体的经验史、参与史和行为实践会留下突出的记忆痕迹。比如五四时代知识分子反帝反封建、打倒孔家店、打倒三纲五常以及高举德先生、赛先生大旗的共同记忆,长久影响着这一代人对中国文化的基本判断;而今天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则是依据今天的中国现实提出的,今天中国传统文化对于世界的意义、对于西方后现代理论的启示,是针对今天全球化的世界格局和全球困境而生发、衍生或阐释出来的。在这里,文化经典根据今天的现实而被选择、被复制、被解说。我们说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不同于克罗齐的历史说,也不同于“新历史主义者的历史观,我们说所有今天对于历史的理解都是按今天人们的前设理解指向来理解和编撰的,必须强调它都依据于“第三方”——历史境遇而存在。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留给我们的最后“警戒线”。我们思考当代哲学解释学,必须避免堕入相对主义历史任意性的泥淖。真理与谬误只差一步,离开了历史境遇,“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就是完全的谬误,历史就似乎变成了一个一个“骗局”,历史就真的变成了政治、经济乃至游戏的婢女,甚至妓女。

经典作为集体文化记忆,是作为当时文化事件的延伸活动被记录的,由诸多个体记忆碰撞、对话、沟通、交流而形成集体记忆。集体前理解是在个体前理解基础上由一定时期的社会心理(思潮、运动、时尚)影响而形构的。“文化大革命”中大唱八个样板戏的时代潮流对那个时代的青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音乐印记”,这种印记并不会因为时代变迁而对其憎恶;世纪之交大众流行文艺作品对于历史的“戏说”、编造、臆说、游戏,也造成了一代青年对中国历史的游戏化集体记忆,他们曾经在教科书中学习的“正史”则成了被忽略、被嘲笑、被替代、被主动删除的个体记忆。而其后一代关于历史的记忆则通过“百家讲坛”、流行出版物等,将清朝那些事、明朝那些事故事化、通俗化、简单化,按照个人前理解加以改造而使之时尚化,于是一切历史演义就变成了历史,一切中国历史便变成了“阴谋史”。这是由我们时代的集体前理解确定的。它近乎一种集体心理需求,因为需求,于是造就“戏说史”和“准戏说史”。因为集体前理解既包括明晰的集体意识,也包括模糊的集体文化无意识,其中包括大众强烈的“游戏冲动”。近年中国历史的阴谋史化撰写既有当下社会现实生存竞争的某种“需求”(如将历史解读为官场行为指南,将《潜伏》等电视剧解读为职场教科书),同时也是“听故事”的娱乐性游戏冲动这种集体文化无意识使然。中国历史阴谋论的被选择,既是时代集体/ 民族文化无意识的创造物、衍生物,又是集体文化前理解/ 集体文化潜需求的接受形态迎纳、改造的成果,它一定是历史书写史上的第三生成物。“因为流传物是一个真正的交往伙伴,我们与它的伙伴关系,正如‘ 我’和‘你’ 的伙伴关系。”

恩格斯曾指出过理论解释世界的滞后性。我们理解这是说对于当下现实的概括、上升为理念形态总是有一个时间差,特别是对未来的判断的集体前理解构架总是依据前设理念做出的。历史中形成的集体前理解,总是延续着也左右着对当下现实的理解,当下理解的滞后性又很难贴合未来可能发生、发展着的真实发生的事务。那么就没有“预测”、“预见”、“预估”吗?当然存在!只是当代众多的“预测”、“预见”、“预估”,恰是当下人们根据“当下”抛向历史的问题线索,这一抛出方向和问题设计,也确定了问题反射回来的方向和内涵。正是在这一来回往复的历史运行中,才不断生成着新的集体理解构架。

集体前理解不是一成不变的。集体前理解正是通过不断生成的第三生成物调整、修正、转换,生成新的文化集体记忆和文化集体无意识,改变传统文化意识的既成结构,形成新的集群/ 民族文化心理共同体。

民族文化心理结构是不同集群文化集体意识相互冲突、碰撞、沟通的结果,是不同文化共同体妥协、协商、相互容忍和相互学习的结果,是不同共同体之间寻求文化间性的过程。所谓文化间性,是指不同文化共同体之间形成的一种共性特质,其基点就在“inter” ——二者之间,其指向是寻找不同文化间共同认定或约定的文化理念、公理和共识,其特点在于在共同性之下,还存在着自身保留的个性。它是不同层级共同体存在的基础,民族文化心理结构是民族文化共同体形成的基础。

在文学中,正是这种意义生成的语言性和历史性的内在关联,使我们便于洞明诗的文本的内涵性解释与历史性之间的根本冲突。一方面,我们习惯于坚持文本总是有其自己的完整内涵,有其形式风格的独特创造,从而是自足自律的语言本体;另一方面,对文本的解释却总是多样的、偏颇的或人言人殊的,从而阐释总是历史的、变动的。二者的沟通正在于文本解释的历史过程之中。解释学不承认绝对不变的文本固有内涵,它主张诗的文本和释义的文本都是由历史增删变异的。

伽达默尔说,“文学中所存在的并非仅仅是些纪念碑或符号的东西。所谓文学其实都与一切时代有一种特有的同时性。所谓理解文学首先不是推知过去的生活,而是指当代对所讲述的内容的参与……凡在我们理解的地方,那里文学作品中所讲内容的意义就完全不依赖于我们是否能从流传物中对作者构成一种形象,或者对流传物作某种源泉的历史阐明是否就是我们的愿望。” 诗的文本一旦由书写固定,文本的语言便从两重束缚中释放出来,其一是文本语言从作者的意图、心理中挣脱出来,成为向一切合理阐释开放的文本;其二是从共时语言系统中释放出来作为一种话语存在向一切时代的理解的语言开放。诗的文本总需阅读,阅读总是阐释。任何一种阐释都会产生涨破作者原义和读者期待的文本内涵和打破共时语言系统的意义生成。这些意义就不再是作者的预期,也不再是读者的期待。作为一种意义成果它又会产生对相应行为的需要。在意义阐释中符合诗的文本的,也就符合阐释文本。常常是阐释文本似乎为诗的文本提供了新解,但在时间流程中,它可能逐渐成了诗的内涵的一部分。在意义史的沉积和筛选中,阐释的历史性逐渐“刊落铅华”,成了诗的文本的内涵性,它似乎不再是历史上的特定阐释理解了。而实际上,它永远是语言与历史对话的产物,是诗与阐释者的对话,它们总要彼此成为语境,彼此进入对方。因为,诗的文本要想“活着”,想被理解,就必须从事生成意义的对话——阐释。 SeK5lneLMtKveFSRsWG+6Tov8gNTJ06Bmt5Y32O8XJWbVcnBUVOMhv3tvEM3pj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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