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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设想

关于如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一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战略要求。随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调研工作座谈会时再次强调:“推动城镇化,把农民工逐步转为城市市民,需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从党和国家一系列战略思想来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下一阶段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和必然选择。面对数量庞大的农业转移人口,将其市民化必将是一个复杂的、应逐步进行的过程。在农业转移人口这一群体中,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市民化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时,必须重视市民化的主体——农民工的真实想法。对于在城市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来说,使其决定留在城市的因素,至关重要的是其在务工地区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准,只有保障农民工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准不断提高,收入构成和消费结构不断完善,才能使市民化具有实质性意义。因为收入状况直接决定了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和消费水平,而消费行为则是作为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重要途径而存在的,这些关系到农民工未来的城市归属问题。从这个角度上说,研究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状况与消费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研究背景

乡城人口流动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国家在实现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普遍现象。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进行改革开放,实行的是渐进性改革政策,即以农村改革为突破口,实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率得到大幅度提高,伴随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农业生产节约了劳动力,农村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体制改革的深入,也在发生不断变化,但是,总体趋势是剩余劳动力数量不断增加。随着户籍制度的放宽,人口管理制度的改革,乡城劳动力转移步伐不断加快,人口转移的数量越来越大,随之产生的与流动人口相关的问题也越发突出。

与发达国家的人口迁移相比,中国的乡城劳动力转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群体名称——农民工,他们在户籍上是农民,职业上是工人,在社会阶层上则介于农民和市民之间。农民工群体的存在,首先是因为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实施了严格的户籍制度,其次是由于中国所实行的渐进性改革政策,经济改革快于社会管理改革,最初农民进城只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因为进城可以有更高的经济收入,在城市赚钱、回老家消费是大多数农民工的选择,因此,农民没有过多地考虑在城市的户籍问题,使得农民工这个过渡身份延续下来,并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农民工群体的出现,使得中国城乡人口转移过程出现了断裂,农民工只是实现了从农民到工人的职业转换,而没有实现从村民到市民的地域转移或者是户籍转移。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人口转移路径可以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劳动性质的变化,即从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转变为在城镇从事工业劳动,或者说是职业的变动,从农民变成工人。但是,由于其仍然具有农民身份,只是从事工人职业的劳动,所以谓之农民工。农民工在中国是伴随着农村改革而出现的,到现在已历经30余年,从农民工的年龄构成看,至少有两代人,现在甚至有第三代农民工的说法(刘传江等,2007:49)。第二阶段就是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即农民工户籍身份的转变,社会保障和基本社会福利享有权的获得问题,农民工需要在工人职业的基础上,完成从城市农民工到市民身份的转变。人口和社会管理体制的变革使得第一阶段即由农民向农民工的转变,基本上已经不存在制度上的障碍,但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收入水平)和生活状况(消费行为),或者说收入状况的实现和消费行为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第二阶段的进程。因此,我们的研究着眼于第一阶段中农民工的收入状况和消费行为的相互关系以及二者如何影响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同时分析说明市民化的实现对提高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水平、改善新生代农民工消费状况的作用。

所以,为了解释中国乡城人口转移所面临的理论困境以及目前的现实状况,我们需要把研究重点放在农民工在第一阶段的职业转换中所取得的收入能否支撑其在城市进行各项消费,并能够在城市定居下来。因此,我们认为,收入和消费问题是联结新生代农民工职业转换和身份转换的关键因素,是新生代农民工实现市民化的重要支撑力量。

从理论层面看,我们在明确界定新生代农民工概念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与消费问题,并以此论证和丰富“农民工市民化”的理论具有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从实践层面看,农民工问题的解决,不仅关系到这一庞大群体的生存发展问题,也关系到社会公平公正问题,更关系到中国下一阶段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现实中,农民工群体的生存、生活中还存在较多问题,发展问题还没有受到重视,这一状况对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会产生消极影响。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平均收入水平低下的状况决定了他们生存状况的不理想和消费行为的不理性,农民工群体在城市被边缘化,阻碍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和市民化进程。因此,市民化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方向,但农民工的市民化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针对农民工中不同群体的现实情况,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有序进行。对于一部分工作稳定、收入较高的农民工来说,实现其市民化是改变农民工生存状态边缘化现状的客观要求,但对于工作稳定性差、收入较低的农民工来说,在现阶段还不具备市民化的基础条件,农村的土地保障仍是其生存的重要依靠。因此,要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求协调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就要在效率和公平的选择中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农民工问题的出现是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表征,对此,中央政府提出了城乡发展中的社会和谐理念。关注新生代农民工收入与消费问题,其最终目的就是关注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这一命题,这一命题的提出顺应了城乡一体化、城乡协调的发展目标,是实现中国下一阶段战略目标的重要措施,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有效途径。如果数以亿计的农村外出劳动力长期处于城市边缘地位而不能市民化,不仅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而且也不利于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目标的实现,并且这一问题还会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隐患乃至障碍因素,为此,推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是建设城乡和谐社会、落实“以人为本”执政理念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

在中国加速城市化与实现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关注农民工群体,在尊重农民工意愿的基础上有序地实现大多数农民工市民化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有效手段,而且农民工市民化也是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具有客观必然性。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推行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促进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这种经济结构并不符合现代社会经济协调、持续发展的要求。为顺应这一发展,必须打破城乡封闭的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口从农村走向城市,这是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选择。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农业劳动人口占比缩小是一个国家经济现代化发展的趋势和结果,而提高以农业人口为主的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使农村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市转移则是实现经济结构转变、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农民工市民化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党的十七大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告中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并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党和国家提出的关于城乡发展的战略与目标充分说明,农村剩余人口向城市转移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以工哺农”的主要途径。因此,必须要把城乡统筹发展放在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从而达到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

新生代的农民工市民化是实现中央所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需要。中国当前的农民工是一个数量庞大却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农民工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农村和城市社会都会受到很大影响,和谐社会建设很难实现。从收入、消费入手分析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中存在的问题,是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基础,而农民工市民化反过来又是提高农民工收入与消费水平、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农民工收入的提高可以促进其消费水平的提高,可以带动农村收入水平的提高,从而可以起到有效拉动内需的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对促进城乡、区域的统筹和协调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来看,我们需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市民化。

中国政府在国家发展战略规划中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中原经济区建设规划纲要也提出了加快农村人口转移,实现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三化”协调发展的方针;郑州市政府则明确提出,新型城镇化是建设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的本质问题、关键问题、核心问题。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必须推进人口的城镇化,农村剩余人口向城镇转移是关键,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镇化的主要对象。在城镇工作生活的农民工的收入状况关系到农村转移人口的归属抉择,而消费行为则可以反映出农民工的城市融入程度,进而体现市民化的质量。因此,研究作为农民工主体的新生代农民工收入状况和消费行为问题对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具有重要作用。河南作为农业人口大省,处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中心,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时刻,需要有更多的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充实经济建设的劳动力资源,农村劳动力能否合理转移,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这就是我们研究河南新生代农民工收入状况与消费行为问题的目的。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的数量持续增加。2013年5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国家统计局,2013)显示,中国农民工总数达到26261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状况继续得到改善,但总体收入水平仍较低。河南省的状况也与此相一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2013年4月18日发布的资料显示,2013年第一季度,河南省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其中约60万人在省内就业。至此,全省转移就业总量已达2640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510万人,同比增加5%(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

截至2012年年底,中国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还比较突出,城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依然较强,特别是中央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也把推动城镇化发展作为战略重点。受城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和中央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外在推力的共同作用,按照2020年城镇化率达60%估算,预计今后平均每年还将有1000万~1200万左右的农村转移劳动力要进入城市,进一步扩充流动人口总量。随着农民工人数的增加,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扩大,而这一庞大群体对提高收入水平的诉求,既是对社会公平的期待,也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但在现实社会中,由于制度的缺失,新生代农民工在工作、生活以及城市融入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会造成新的城镇二元化现象。因此,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不仅是解决中国城乡二元化体制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是中国经济在下一阶段增长的强劲动力。收入保障是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经济基础,消费行为是农民工城市融入的途径,把这两个问题放在一起来研究,对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而且还可以作为其他类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参考。

总之,要达到李克强总理所言的目标:“把城镇化最大潜力和改革最大红利结合起来,形成叠加效应,中国经济就有长久持续的动力”(陈仁厚,2012),就必须在城镇化发展战略指导下,消除农业剩余人口向城镇转移过程中的体制性障碍,使城镇流动人口市民化的路径更为顺畅,使农业转移人口更易于融入城镇生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口城乡转移。

二 研究对象

本书研究的主要对象是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农民工群体也经历了代际更替,由于时代背景和成长环境的巨大差异,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在许多方面都有着显著不同。学者们普遍认为,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农民工群体发生了显著分化与分层,不再是一个特征和行为高度一致的同质性群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一直处于快速变化的过程中,伴随着经济社会转轨、教育制度的改革,80年代以后出生的年轻一代农民工,成长于经济社会制度不断变迁的环境中,他们接受的教育更多,文化的多元化使得新生代农民工眼光更为开阔,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与老一代农民工具有不同的生活期望值,因此在思维模式、行为方式、社会认同以及未来打算等方面与老一代农民工有着较大差异。

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生代农民工已经逐渐成为农民工群体中的主体。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有着比老一代更执着的“城市梦”,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只有很少甚至没有务农的经历和经验,大多数人不愿意在若干年后结束打工生涯再回乡务农;但另一方面,在城市的收入状况又使他们对于留在城市产生犹豫心理。从理论上说,新生代农民工有着较高的市民化倾向,同时较低的年龄结构和较高的平均受教育水平,降低了他们融入城市的心理障碍。但在现实中,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困难,就业的不稳定、较低的平均收入水平、严重缺乏的城市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城市融入与社会认同的障碍等问题已经对城乡人口转移产生了影响,同时也对城市现行的管理体制以及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相关的制度安排提出了新的要求,城市管理制度的变革必须适应这一新变化。新生代农民工的现实需求是什么?城市的管理体制应该怎么适应城市人口结构的变化?我们用河南省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状况、消费行为调查的结果,从实证分析视角对该群体的市民化状况进行研究,期望可以得到更具操作性和借鉴意义的政策建议。

由于受到收入水平、消费行为的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工作、生活中还存在很多困难,现实生活中城市融入与市民化面临着许多障碍。与市民群体相比,他们的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并且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他们进入城市一般首先进入非正规劳动市场就业,正规劳动市场对他们来说门槛太高,他们找工作有较大难度,非正规劳动市场平均收入水平较低,收入稳定性较差,这一现实使得他们难以在城市真正立足,但又不愿甚至没有能力退回到农村务农,只能从事低收入的工作,成为城市的边缘群体,内心对于城市生活过高的期望与经济收入少、生活地位低的现实之间形成了巨大的落差。同时,新生代农民工更加喜欢城市的生活方式,意识和行为已接近城市人,但因为自身条件、管理体制和劳动力市场不完善等多方面因素依然不能脱离农民工群体。因此,能否破解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困境,将直接关系到城乡社会的稳定。随着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这一问题也变得越来越严重(刘传江等,2007:21),这也正是研究新生代农民工课题的现实意义所在。而要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工作和生活问题,收入是基础,消费是手段,在此基础上,如果改革相关管理制度,那么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三 研究思路

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河南省是人口大省,又是农业大省,农民工数量较多,对河南省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来说,农民工问题解决得好坏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在农民工群体中,现阶段的构成主体是新生代农民工,而居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中心地位的是收入问题,收入状况决定了农民工的消费行为以及由收入、消费延伸出来的城市融入问题,这些问题共同决定了新生代农民工未来的出路选择——是市民化还是返回农村。本书围绕着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群体,结合河南省18个省辖市的问卷调查,对其收入状况、消费行为以及与市民化相关的问题展开研究。

全书有三条研究主线:一是由农民工代际分化引申出的新生代农民工特征分析;二是收入与消费因素在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中的地位与作用;三是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最终途径——农民工市民化。之所以研究农民工问题,主要是基于中国进入21世纪以来所出现的“民工荒”问题,这一问题的出现导致人们对农民工这一群体给予极大的关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要求也把这一问题提升到迫切需要解决的高度。研究农民工的代际分化,主要是基于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在他们身上出现了不同于老一代农民工的新特征。21世纪的中国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状况决定了乡城劳动力流动转移的问题不再是能否实现职业非农化和异地就业,而是农业转移人口在空间上实现从农村到城市,在产业上实现从农业到工业、服务业的转移流动后,如何顺应这一主流趋势,根据农村流动人口的现实需要实现流动人口社会身份转变,解决与城市融合的现实问题。从这个层面上讲,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最终出路在于农民工市民化。而要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收入因素是其经济基础,消费行为是其社会基础。因此,本书主要围绕新生代农民工的行为特征、收入与消费状况、市民化现状、影响市民化进程的障碍因素以及推进市民化进程的制度安排展开论述。

四 研究的切入点

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看,任何一个国家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中,不仅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会调整,城乡结构也会发生转变,即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化。农村剩余人口向城市流动是各个国家在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转变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但是,由于中国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该转变过程带有“中国化”的特征,出现了“中国特色”的农民工现象,并形成了农民工群体。农民工虽然工作、生活都在城市,身份却仍然是农民,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户籍身份、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的阻碍使农民工问题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这也是对“农民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必要性所在。

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是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主要目的。当前我国农民工群体平均收入水平不高,其中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收入水平直接决定消费水平,消费水平低下和消费结构不合理不仅影响农民工个人发展,也对我国提高内需的宏观经济政策起到了制约作用,从而影响了经济发展,最终会影响城乡一体化进程。因此,研究农民工的收入和消费现状,在收入与消费理论指导下,揭示制约农民工收入和消费的深层次因素,对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目前,农民工已遍布各个行业和领域,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等行业,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大多数农民工的现状并不乐观,面临许多问题,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由于我国二元结构体制的长期存在,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依附在这一制度之上的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制度的不平等,使生活在城市中的农民工被排斥在真正的市民群体之外,又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成为城乡之间的“边缘人”。同时,由于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缺乏,农民工大多从事的是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高、收入水平低、城市居民不愿意从事的工作。受工资水平的制约,农民工的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较低,农民工消费市场得不到充分开发,不利于国家通过内需拉动经济增长。而物质生活状况将直接影响精神生活状态,农民工的需求得不到满足,遇到不公平待遇无法解决,加之身份地位以及就业和生活中的歧视,心理上会产生孤独感和自卑感,他们对城市难以产生社会认同,阻碍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国家统计局,2013)显示,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万人,比2011年增加983万人,增长3.9%,分年龄阶段看,16~20岁占4.9%,21~30岁占31.9%,31~40岁占22.5%,41~50岁占25.6%,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5.1%,这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1980年前出生的农民工逐渐回流,1980年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农民工的主体。这不仅是数量结构的变化,还体现为新的群体特征的形成和群体内部的代际分化。于是,以1980年为界,我们将1980年前出生的农民工称为老一代农民工,1980年后出生的农民工称为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出生在社会转型时期,新生代农民工成长的社会背景和家庭环境发生很大变化,他们的行为方式、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呈现明显差异。因此,我们对农民工的收入和消费的研究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将新生代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开展对“新生代农民工收入状况和消费行为”的研究。

受时间、地区、研究视角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即使是实证研究也难以得出统一的结论。本书缩小研究范围,对河南省18个省辖市的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状况和消费行为进行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力求研究的针对性和深入性。

五 研究贡献

本书以河南省18个省辖市新生代农民工为研究对象,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对他们在城市的工作、生活状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描述,着重分析其收入状况、消费行为以及由此所产生的问题,针对性强是本研究的一个特点。

本书在经济学和社会学基本理论的指导下,在对河南省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状况、消费行为及心理特征进行深入探析的基础上,提出改善河南省新生代农民工收入状况的可行性措施,提出优化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途径。 oZmgEv4OMIIZIC1sF5CAh5DG0pnOgh/3PIAnG332tcr9y+jdb8fHZojRYN1Bfs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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