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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团结台籍人士 为台胞呼吁

1945年9月,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直属台湾党部改组为台湾省党部,依照甲级省党部编制,原任该部主任委员王泉笙,委员郭天乙、丘念台、谢东闵、陈邦基、杨达辉、廖启祥、杨万定、陈栋、张兆焕、黄敦涵,委员兼书记长萧宜增,均予免职;派李翼中为该省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丘念台、谢东闵、郭天乙、张兆焕、林紫贵、刘兼善、徐白光、林炳康、李伯鸣、王蕴玉为执行委员,指定张兆焕兼书记长。

行政长官公署建立后,台籍精英在其直属机构及台湾各县市中任职比例并不高,据统计,在行政长官公署一级单位18位正副首长中,只有教育处副处长宋斐如一人是台籍人士。而在16位公署各机关主管与17名县市长当中,台籍人士也分别仅占2人(王耀东、陈尚文)和3人(黄朝琴、刘启光、谢东闵)。这六位台籍人士中除王耀东是本土医生外,其他都是从重庆返台的半山人士。 台湾省党部的谢东闵任高雄县长,刘启光任新竹县长,在光复后的台湾施政方面,台湾省党部势力微弱。

台湾光复后,台湾省党部进行的工作除清理党员党籍、建立基层党组织机构、培训党务干部等党务工作外,还注重了解台湾民情、团结台籍精英、指导成立台湾民众协会,并向国民政府及行政长官公署就时政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总体而言,虽然台湾省党部主任委员李翼中并非台籍人士,但省党部仍能站在台胞的立场,反对台湾特殊化,同情广大台胞。

(一)组织访问团,了解台湾实际情况

台湾长期在日本统治下,其情形与大陆各省都不一样,自有其特殊性。为了解台湾社会的实际情况,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依据,1945年11月召开的台湾省党部第一次执委会议决定组织访问团,由李翼中任团长,张兆焕、林紫贵任副团长,分设三组,率领工作人员至新竹、台中、苗栗、嘉义、台南、高雄、屏东、花莲、苏澳、宜兰、淡水、北投、台北、基隆等地工作,历时 3个月,足迹几遍全岛。访问团本着宣传重于组织、了解重于开展的原则,“故中心之工作为慰问台胞,宣扬主义,宣达中央德意,进而吸收优秀分子入党。在此三个月中先后举行三民主义宣传大会,召集各所在地士绅及农工等各界领袖举行座谈会,申述本党主义及沟通政府与民众间之意见,印发大批主义刊物布置各交通娱乐场所,如车站、码头、戏院等之宣传环境,同时并择优介绍地方领导分子入党,成立区分部加强领导与训练,由下而上,实行选举,期在实际工作中培植人才,以选举方式产生基层党务领导分子,以为将来县市党部组织之健全干部”。 可见,访问团不仅了解台湾民情,还努力进行宣传,促进民众对国民党和政府的了解,促进意见沟通。

(二)发展基层组织 吸收台籍精英加入

台湾省党部为发展基层组织,及早成立各县市党部,开展党务活动,分别在台北、台中、高雄三处,设置党务督导区,督导区设专员,分驻各县市指导推进党务工作,主要是:发展基层组织,及早成立县市党部;发展和训练党员;策动党员参加及指导人民团体之组织;策动党员参加公职候选人检核,竞选县市参政员;等等。 各督导区的工作从1946年2月开始,4月底结束。

在大多数县市党部已经设立的情况下,为指导党务工作的开展,台湾省党部在1946年4月决定成立各县市党务指导机构,先设立各县市党务指导员办事处(一若党部筹备处),遴选指导员,派赴各县市工作。其主要工作是:(1)扩大征求党员;(2)协助政府组织人民团体;(3)建立社会服务事业;(4)加强区分部之组织及工矿沿海区域区分部之筹组;(5)清理党员党籍及办理党员移转报到手续;(6)建立社会服务事业;(7)全县(市)有半数以上乡镇成立区分部时,即着手筹设正式党部等。 1946年1月,经国民党中央组织部批准,台湾省铁道党务划归台湾省党部办理,在人数众多的台湾铁路员工中成立了特别党部。台湾省党部还举办党务干部训练班,对各委员及各县市报送的优秀台籍党员进行培训, 以壮大省党部的组织力量。

不仅如此,台湾省党部还注重与地方士绅交流沟通,广泛吸纳台籍精英入党。如吸纳林献堂加入国民党,林献堂出生于台中望族雾峰林家,是台湾地主乡绅阶层的代表人物,被认为是台湾民族运动的先驱者。日本投降后,林献堂满怀热情地迎接国民政府收复台湾,对协助政府建设新台湾满怀希望。但是以陈仪为首的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对他“一直有所提防,乃至视其为政治上的障碍,暗中对他进行排挤”。 台湾省党部对林献堂则颇为重视,1945年12月1日,李翼中致函邀请他加入中国国民党,林决定接受。 12月13日,林献堂参加了国民党台中党员的入党式,一同加入的还有他的儿子林云龙和黄朝清。 此外,在台湾省党部的邀请下,台南著名医生、台湾民众党中央委员韩石泉,抗日人士、因东港事件被判刑的郭国基,台湾工友总联盟的李友三等加入了台湾的县市党部。

在台湾省党部的指导下,1946年1月,台湾抗日运动领袖蒋渭水的弟弟蒋渭川筹设台湾民众协会,4月,在李翼中建议下,改名为“台湾省政治建设协会”。 协会由台湾文化协会、台湾民众党、工联、农组及台湾革命同盟会改组而成,致力于民主政治的提升与改革。在短短一年中,“台湾省政治建设协会”就有一万余名会员加入,在全岛各地设有分会。

台湾省党部积极吸纳台籍精英,了解他们的愿望和需求,指导他们组织社会团体,提出自己的愿望和诉求,并鼓励他们向行政长官公署和国民政府反映问题,消除隔阂,共同建设新的台湾。

对于台湾接收工作,行政长官公署自认为“得以顺利完成,并无混乱脱节的现象发生,各项政务继续进行,人民生活免了许多惊扰,还算得到相当的安定”。 然而,日本投降时,台湾已是百孔千疮,日本控制着台湾的肥料,在战败前蓄意放弃米粮等各项物资的管制,导致粮食存量不足,粮价飞涨,通货膨胀严重。 加上行政长官公署在接收过程中贪污舞弊以及忽视台籍人士等用人方面的问题,光复初期台湾的实际情况与行政长官公署的报告有着很大的差异,台湾同胞对于当时的现状普遍表现出了比较强烈的失望和不满。

1946年2月,国民政府宣慰使李文范来到台湾宣慰。2月7日,台北民众召开大会,向李文范反映台湾的现状,台湾省党部主任委员李翼中参加了大会。 2月11日,台湾民众协会向李文范宣慰使及杨亮功监察使提出建议,要求革新台湾政治,具体建议如下:(1)对台胞的歧视应予消除;(2)关于本省最高行政组织应予改正;(3)关于专卖制度应予撤销;(4)关于铁道运送的增价实为不当,应即恢复原价;(5)关于米荒问题应即时设法补救;(6)对国内收复区所有台胞生命财产应予切实保护;(7)对于国军军风纪应予严肃整饬,并划定营房,限时外出,庶免到处扰民;(8)全国国民大会本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法,应速规定;(9)为建设我国新海军,应在台创办海军学校及大规模造船厂;(10)本省贸易公司应予撤废;(11)对本省赋税,应遵照国民政府颁令,豁免一年,以示体恤;(12)本省陷敌已久,情形特殊,对于惩治汉奸,应有特别规定,不应依据国内惩治汉奸条例办理,故应请中央政府另行规定,应免有不肖之徒乘机敲诈;(13)对于贪污枉法官吏,应从严惩,并公开宣布,准由人民检举;(14)香港归侨均被英军非法剥夺,应请转由外交部提出严重抗议。

对于收复和建设新台湾以及收复后台湾的状况,林献堂也多次通过不同的渠道予以反映。1945年12月8日,行政长官公署召集台籍士绅三十余人开会,咨询如何建设台湾问题。林献堂提出:“1.请省政府速设法将在日本之台胞载回,用是船送还在台湾解散之日本军队。2.训练新警察之必要,但不可限定采用中学校毕业者,若然人数定必不足。3.米之统制已无法办理,唯此后奖励生产是最急务,然奖励生产非肥料充足、水利顺序不可也。4.日本公债数十亿在台湾,若非设法为之整理,银行及信用组合即皆破产矣。以上诸问题请速与陈仪长官商定为盼。” 对于接收中出现的问题,林献堂也不掩饰自己的看法,1946年8月22日,林献堂面见闽台区接收处理工作清查团团长刘文岛,告诉他:“接收多有不正行为,台中比较好。陈长官虽勤勉,但其所用之人殊不适当,以致凡所接收之工场多中止作业,此后务须整理,若政府要者留之,不要者或贷或卖与人民,庶免生产停顿。”对此,刘文岛“颇以为然”。

应当指出的是,对于台籍精英的意见,台湾省党部也是有所引导的。对于接收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如经济、贪污作弊等,省党部鼓励台胞检举揭发。1946年7月21日,在省党部举行的国父纪念周上,主任委员李翼中报告台湾的政治现状,分析官民隔阂的症结,勉励党员协助政府肃清贪污,共同建设新台湾。 8月15日,李翼中发表谈话,呼吁省民协助闽台区接收处理工作清查团,踊跃密告检举贪官污吏:“余极盼众台湾同志同胞,共秉除恶务尽之义,竭各人之所知,摒绝一切感情作用,切实搜集证据,向该团密告或检举或将被贪官污吏隐匿盗卖之敌伪产物,其隐匿盗卖之数量人名地点时间具体向该团密告。” 对于台籍精英关于台湾行政、经济、米荒、人事及文化等方面的意见,也鼓励提出。但是若涉及台湾政治体制这一根本问题时,省党部则会明确表态。如一直推崇联省自治制度的林献堂,在台湾光复后仍然没有放弃自己的主张,在1946年8月6日台中市参议院为林献堂、黄朝清饯行时发表讲演,宣扬“非联省自治决不能救中国,亦不能救台湾”。 对此,8月9日,李翼中明确表示反对联省自治。

台湾光复后,虽然台湾省党部的主任委员李翼中并非台籍人士,但在他的领导下,台湾省党部深入台湾各地了解民情,建立基层国民党组织,吸纳台籍精英加入各级党部,支持组织民众团体,鼓励台胞检举问题、提出意见,应该说是站在台胞的立场,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台胞的意愿和要求。 /OG263uk2uhldOE7Mcre37JVmzrHKkJ+xxfvdh9yb63VDiGX57x1SkNZvo+FrX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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