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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找回家庭:对抗市场化的最后壁垒

如上文所言,到市场化时期,一方面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深受市场化消费主义文化的洗礼,个体主义在代际关系中占据主体地位,传统家庭模式以及伦理观念都难以为继;但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的深入,年青一代越来越多的投入到城市化的浪潮中,参与到大工业的生产节奏当中,而家庭再生产的功能在整个社会却是缺失的。在中国社会中,一是不存在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可以替代家庭的照养责任;二是农村人口的收入水平虽然较1990年代有显著增长,但是还不能奢谈依靠市场提供养老服务。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育儿、养老的责任最终还是需要回归家庭。但是这种回归,再也不会是传统社会的家庭形态,家庭结构、家庭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都会与传统社会存在本质性的差异。闫云翔在一次内部讲座中曾经谈到,“当中国的家庭能够成为一个战斗的单位的时候,是所有人可以亲密合作的最佳时期。当前,当孙代上升成为主干,家庭再次变成战斗的单元的时候,亲代和祖代可以联合在一起,为了这个共同的目标奋斗,代际亲密就成了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两代人至少要为了怎么样培养这个完美的孙子或孙女在一起奋斗”。闫云翔的观点反映了目前家庭成员间代际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以照顾“孙辈”为中心的代际合作:孙代异地就读的现实需求

长期城乡二元经济的发展模式导致农村社会公共资源投入严重匮乏,特别是医疗资源和教育资源的匮乏。为了子代有更好的教育机会,近两年越来越多的农村家庭都将孩子送到乡镇或县城读书。收入一般的家庭可能选择就近的乡镇,而收入较高的家庭就可能会选择县城的小学就读。小学儿童的年龄介于6~12岁,通常这个年龄段的儿童离不开家长的照护。无论是选择乡镇读书还是县城读书,都意味远离原来的家庭和社区,这个时候谁来照顾孩子就成为问题,如果由父亲或母亲照护孩子,乡镇和县城没有充分的就业资源,父母双方的收入不足以支撑孩子的教育和日常消费支出。这个时候,学龄儿童的父母会重新考虑祖父母家庭的人力资源,由老人照顾儿童从经济上是最经济最有效率的合作方式,儿童父母外出打工,而由祖父母在儿童就学地提供照护服务,不管这个老人是不是实际的家庭成员,在家庭内部形成新的代际分工合作,这种分工合作模式有别于传统家庭性别分工之外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家庭分工模式。传统的性别分工是夫妻之间基于经济原则对家庭事务的责任分配,男性劳动力负责对外事务,而妇女在家务农、照顾子女或赡养老人等等。而现在的分工模式是年轻夫妻双方共同主外,老人主内(杨华,2013)。

实际调查中,很多老人都已经与子女分家单过,但还是被动的承担起照顾孙子女的责任。这就是有些学者提出的分而不离的状态。上文中我们从历史的维度描化了土地改革以来农村家庭形态的变化,子代追求独立、追求个人享受之风风靡,而对传统家庭下老年的干预越来越排斥。但是在需要老人的时候,子代又重新找回老年家庭。这种合作与以往不同的是即便与祖父母家庭合作带孙子,两个家庭还是两个经济单位,有些情况下,在儿童父母亲经济拮据的情况下,老年人还需要自己投入经济资源照顾孙代。那么为什么老年人在这个时期还愿意承担这样的家庭分工呢?这与老年人传统的价值理想息息相关,子嗣的延续是老一辈人的终极目标,为了大家庭,老人可以在独立居住的情况下,继续承担起照顾孙子女的责任。换句话说,目前的家庭成员间的代际合作,从微观上看也有可能是子女家庭与老人家庭两个家庭之间的合作。

以照顾孙子为中心的代际合作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一个是老年人所处的生命周期;另一个是老年人自身的经济情况。从老年人所处的生命周期看,1945年到1955年出生的老人,年富力强,部分老年人可能还处于外出打工状态,因此这个年龄阶段的老年人是否承担照顾孙子女的责任还要依据老年自身的主观选择,如果继续留守农村,可能需要责无旁贷的承担起照顾孙子女的责任,而如果在外出打工,子代可能就不得不将子女带到打工地,自己独立承担照顾子女的责任。从老年自身的经济情况看,当老年自身的经济情况较差时,与子女之间更容易达成一种互惠,老年人照顾孙子女,而孙子女的父母则定期的或者年终一次性的给予老年人经济补贴。未来老年人也可以以现在照顾孙子女的劳动付出,换得子女养老送终的义务。但这种代际的互惠充满不确定性,根据杨华等的调研,当老年人年老丧失行动能力时,即便一些老年人曾经承担过照顾孙子女的责任,还是有大量的子代家庭拒绝承担照顾老年人的义务,导致老年时期自杀行为的出现。在这种情况下,由老年人照顾孙子女就不再是一种代际的长期互惠,而变成一种代际剥削。所以,有些经济独立的老年人已经未雨绸缪,他们或者拒绝承担照顾孙子女的责任,或者间断性的承担照顾孙子女的责任,而不会将全部精力投入到照顾隔代家庭的繁重劳务中来。

(二)以照顾“老人”为中心的代际合作:女儿的重新介入

20世纪90年代以后东部地区的劳动力短缺严重,一度出现民工荒的问题。这个时期劳动力饥渴症成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典型特征。一些企业甚至直接到中西部地区集体招工,女性原本是距离市场化较远的,但是随着招工单位进入小城镇,一些职位也对女性开放,女性也开始萌发外出打工的欲望。而在一些打工者密集的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先期外出打工者已经结成地缘或者亲缘共同体,在巨大的招工需求来临时,他们又会通过这个网络进一步吸纳家乡的劳动力,总之这些条件都为女性外出打工创造了条件。

如果说以上这些条件是导致女性外出打工的拉力的话,在农村社会内部,也有对女性外出打工的推力。上文谈到孙子女到乡镇或县城异地就读,这种异地就读的方式成本非常高昂,一方面,由于儿童年龄低,从乡村到乡镇或县城路途遥远,经济条件稍好的家庭通常会选择在就读地租房居住。这种居住模式的成本是非常高昂的,根据我们的调查,租房花销一年在1000元到5000元之间,如果考虑到食品的花销,一个家庭一年的消费至少在10000元上下。依靠当地的打工收入很难维持儿童异地就学的消费支出,为此,很多孩子的父母亲选择双双外出,而依据农村的习俗,照顾孩子的人通常为孩子的祖父母。

从我们调查的结果看,大部分农村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都并不理想,但是为了完成照顾孙子女的责任,有些老年人在未倒下的情况下还要强硬坚持。很多情况下,留守老人在承担留守儿童的照护责任,那么问题是,谁来照护留守的老年?在农村当下,存在着一个悖谬的现实情况,在媳妇不外出打工的情况下,由于媳妇地位的提高,老人家庭通常与子女家庭是分开单过的,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家庭少之又少;而在媳妇外出打工的情况下,对老人的劳力需要是放在首位的,而照顾的责任则放在次要范畴考虑,老年人还是不太可能获得媳妇的照顾。所以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原来父系社会传统媳妇照护、儿孙绕膝的情况都已不再多见。那么又回到最初的问题,当老年人因为沉重的压力倒下时,谁来提供照顾?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女儿在老年照顾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女儿提供对老年人的照顾,这在传统社会下是不可想象也不可接受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的出嫁意味着与父系家庭责任的终结。女儿的责任是对夫家的婆婆的。但是现在情况有所变化,一是因为上文中我们反复提到的女性地位的提高和自主权的扩大,部分女性因为早年外出打工,积攒下一些收入,在家庭中的决策权并不亚于丈夫;另一方面,农村中的通婚圈比较小,一般不超过县域的范围,在交通发达的地方,女儿家到父母家的时间不过1个小时。在媳妇缺位的情况下,女儿因为父母的养育之恩和不舍亲情,不会置父母健康于不顾。女儿介入父母照顾有很多形式,一般情况下,在父母需要短暂照护的时候,女儿会不定期的回娘家帮父母打理家务;在经济宽裕的情况下,会给予父母一定的现金支持;通常女儿也是与父母沟通联络最多的子女,这对于排解老年人的精神压力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综合来看,从代际合作的形式上看,以父系家庭功能为核心的模式出现了多种变异:首先,从纵向代际合作看,“照护孙辈”原本是主干家庭内部的家庭分工,现在转变为子代家庭与父代家庭之间两个家庭之间的合作,在这种合作模式下,存在着不对等的价值取向,老年人付出时间和金钱,最好的互惠方式就是未来子女能养老,所谓“我养你一小,你养我一老”。但即便子女不养老,老年人也对照顾孙子女责无旁贷,这是传统祭祀延续伦理价值的要求,虽然消费主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老年人对当下舒适生活的渴望,但是照顾子嗣的精神要求还是内化到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和现实行动当中来。其次,从横向家庭合作看,由于“媳妇”的角色缺席,女儿照顾父母成为不得已的被动选择,女儿介入往往是自身主动参与,出于照顾父母的亲情,女儿的照顾通常也是不求回报的。在当下,由于社会的压力,迫使原始家庭的不完整处处存在,留守儿童照护缺失,留守老人照顾也是缺失的,而且后一方面的缺失引起的重视远远不够。目前女儿照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父系家庭照护不足的缺失,但是并非是一种稳固的照护模式。现代性代际分工合作,无论从背后隐藏的价值取向,还是实际的行动上,都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 v+6yQjU74D8/i7x81ArD0zaCppNE1sT4eIOJNAFIwrcuOF/6gyRfb3F/2sC1f/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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