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设镇的历史十分悠久,但直到近代才将镇作为基层行政区 。作为一级基层行政区划,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建制镇设置标准经历了1955年、1963年和1984年三次变化。总体上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建制镇的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不同阶段。
第一阶段为过渡调整时期(1949~1961年)。新中国成立初期,限于当时的条件,国家没有制定专门的法规明确镇的行政地位和设置标准,镇的行政属性不明确,各地设镇较为混乱。有的镇下设有乡,而有的地方一城两镇,甚至数镇。1954年颁布的《宪法》明确了镇的行政地位,到1954年底,全国共有建制镇5400个。1955年国家又明确提出建制镇的设置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各地对已有的建制镇进行了审查、清理,撤销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镇,对一城多镇进行了合并。到1958年底,全国建制镇总数减少到3621个。1958年开始了“大跃进”,全国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在合并小乡建立人民公社的过程中,有的乡合并为镇,一部分乡改为镇,镇的数量过快增长,到1961年底已达到4429个 。
图1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建制镇数量的变化
资料来源:1995年以前数据来自浦善新《中国建制镇的形成发展与展望(二)》(《村镇建设》1998年第1期);1996~2007年数据来自相关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
第二阶段为萎缩停滞时期(1962~1983年)。由于市镇人口增长过快,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大面积歉收,导致全国范围内口粮短缺,城镇居民粮油副食品供应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采取了减少城镇人口的办法来压缩商品粮油需求量。1961年,全国减少了城镇人口1300万人。1962年,中央又提出全国城镇人口再减少2000万人。1963年,国家又提高了设镇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建制镇一律撤销。到1965年,全国建制镇的数量减少到2000个左右。 之后,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建制镇的发展基本处于停滞衰落状态。1978年之后,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繁荣,我国建制镇有所恢复,但由于受设镇标准和“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观念的制约,建制镇的发展仍比较缓慢。到1983年底,全国建制镇仅有2968个,比1961年减少了33%。
第三阶段为快速扩张时期(1984~2000年)。1984年,国务院批转了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放宽了设镇标准,确立了以乡建镇的新模式。撤乡建镇后,实行镇管村的体制。由于采取以乡建镇的模式,1984年全国新增建制镇4218个,1985年新增1954个,1986年又新增1578个。到1986年底,全国建制镇总数达到10718个,是1983年的3.6倍和1978年的4.9倍。之后,1987~1991年,全国建制镇数量增速放慢,平均每年新增347个,远低于1984~1986年平均每年新增2583个的水平。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加速转轨,各地设镇的步伐又开始加快,1992~1995年平均每年新增建制镇1269个,其中1992年新增2084个。到1995年底,全国建制镇总数已达到17532个,比1991年增加了40.8%。1996~2000年,各地设镇步伐又有所放慢,平均每年新增432个。2000年,全国建制镇总数为19692个,比1995年增加了12.3%。
第四阶段为稳定发展时期(2001年以来)。自“十五”以来,我国建制镇的数量一直处于相对稳定时期。建镇的模式由最初的撤乡建镇逐步转变为撤乡并镇,建制镇的发展由过去注重数量扩张转变为注重质量提高,注重加强中心镇的建设和强化镇区的集聚功能。这期间,全国建制镇的数量一直维持在1.9万个左右,并呈现不断减少的态势。到2007年底,全国共有建制镇19249个,比上年减少120个,比2000年减少443个,平均每年减少63个。建制镇数量的减少主要是近年来各地大量并镇和城市不断扩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