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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铨选制在隋朝建立后,面临着许多选官理念上和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尤其是将全体官员,包括新获得任官资格的“有出身人”和任满待选的“前资官”,都集中到尚书吏部和兵部进行铨试和注拟,势必带来铨选工作的极大压力。官阙少而选人多的矛盾,从此构成了选官制度中的基本矛盾。大量的簿籍文书,则对吏部和兵部的政务处理形成了严重冲击,影响到选官政务的有序展开和官员叙迁授任的公正性、合理性。唐朝统治形势稳定之后,随着参加铨选的人数急剧增加,上述选官制度中的矛盾迅速显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唐朝统治者提出和实施了不同的解决办法。在贞观年间做出的反应,主要是展开了是否要回到乡举里选、州郡辟署老路的争论,这个争论自然没有结果,铨选制继续向前发展。到了唐高宗时期,选人与官阙的矛盾越发突出,选官政务中的事务积压、选人滞留问题日渐严重,朝廷多次集议,以求解决办法。负责铨选的刘祥道提出了最为详尽具体的方案,核心内容是减少“入流”人数,提高科举及第者在选人中的比例。刘祥道提出的建议依然行不通,但他提出的问题都是很现实很有针对性的。高宗总章二年(公元669)由裴行俭等主持的铨选制度改革,在扩大吏部官员编制的基础上,严格考试注官的具体规程,即在原有一员吏部侍郎的基础上加置一员,尚书、侍郎分为三铨的制度至此确立。裴行俭设立长名榜,吏部员外郎张仁祎“始造姓历,改修状样、铨历等程式”。经过这些改革,“铨总之法密矣”,铨选制度至此趋于完善了。而玄宗开元十八年(公元730)裴光庭在“长名榜”的基础上,制定了“循资格”,确立了以年劳、资历作为获得参加铨选资格的客观依据,将官员任满后停官待选的年限规定制度化,基本保证了选官政务的正常运行,但也造成在职官员背后大量候选者的积压。选官政务中的各种矛盾呼唤着新的选官机制的诞生,而开元、天宝之际李林甫、杨国忠先后担任宰相,凭借特殊的恩宠和中枢体制的转型,通过非常规的方式部分实现了选官政务裁决机制的调整。这种调整主要体现在选官政务向宰相府署中书门下的集中。


[1] (唐)张 :《朝野佥载》卷一,中华书局,1997,第6页。 n0Sr+tq2YXYyLXM49KobLD7arOcPkRPBIREcqPGYZVCLtibGlIXPNdyYpJ/8lh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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