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龙超云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高朋满座、嘉宾云集,在这黔山如碧、夏树苍翠的美好时节,“绿色化与立法保障”分论坛在爽爽的贵阳隆重开幕了。我代表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向莅临本次分论坛的各位嘉宾、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
贵州位于长江和珠江上游,面积约17.6万平方公里,辖6个地级市和3个自治州,平均海拔在1100米左右,高原山地居多,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素有“公园省”之称的贵州,秀丽古朴、气候宜人,风景如画、处处是景,是休闲养生度假胜地。千百年来,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创造了多姿多彩的贵州民族文化。由于特定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地形地貌,特别是喀斯特地貌分布较广,贵州生态基础十分脆弱,容易受到损害,损害后非常难以修复。既要保护生态,又要加快发展,是贵州的必然选择。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又强调,要正确处理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把提出的计划扎扎实实落实到行动上,实现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绿色化”概念,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并列,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新任务。
近年来,贵州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与时俱进地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主战略,积极探索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的绿色发展之路。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立法突出贵州特色、服务贵州发展、保障生态“底线”。率先在全国出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法规《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设立生态保护“红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生态补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制度,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规定每年6月为贵州生态文明宣传月,积极营造全民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制定《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制定跨流域保护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连续三年就条例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条例实施三年多来,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改善,促进了赤水河流域保护生态与加快发展的互动双赢。与此同时,我们制定、修订环境保护条例、水土保持条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义务植树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到目前为止,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有75件,初步形成了具有贵州特色的保护水、土壤、大气、森林、湿地等的绿色法规体系。“多彩贵州拒绝污染”,立法保护生态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进一步开展循环经济发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湿地保护、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环境影响评价等领域的立法,为贵州推进绿色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全国人大一直关心关注贵州的发展和建设,这次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与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共同举办“绿色化与立法保障”分论坛,体现了对贵州的信任。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是我国唯一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性论坛。本次分论坛依托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围绕“绿色化与立法保障”主题,把解决绿色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与立法紧密结合起来,诠释立法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等方面的使命和责任,进一步凝聚共识和力量,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推动绿色化最新理论成果在贵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我们相信,本次分论坛的胜利召开,必将对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开创生态文明新时代,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女士们、先生们!法治之光照耀精彩人生,生态之花开满前行之路。让我们携手并肩,以“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为动力,严守生态红线,完善生态法律制度,为建设宜居美丽的地球家园而不懈努力奋斗!
最后,祝本次分论坛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嘉宾、各位朋友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