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的广义的制片厂制度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1907年之前的摄影师体制;电影专利托拉斯时代(1910~1920)以导演为中心的制片厂制度;好莱坞黄金时代以制片人为中心的制片厂制度(1930~1949)。
1907年前的摄影师体制,顾名思义,即摄像师为制片的核心,是电影处于前专业化时期的常见制度。电影基本上属于单个人的创作,摄影师对策划、编剧、拍摄、剪辑全权负责。爱迪生公司的埃德·波特就是摄影师体制下的典型代表。
电影专利公司创立不久的1910年,通过兼并和专利权双管齐下,形成了美国最初的电影垄断,在这一垄断基础上也产生了所谓的以导演为中心的制片厂制度。
1920~1940年的制片厂体制是建立在亨利·福特等人创立的工业模型之上的,即流水线式的工作进程,它依靠这个制作队伍里的各成员的通力合作,不仅仅包括高收入的导演和明星,也包括处于中下收入水平的工作者,诸如编剧、美术指导、服装设计、摄影师、布景师和电工等。 该制度由1908年前的摄影师体制发展而来,它首次由导演负责监管一群从事制片劳动的工作人员,其中包括摄影师在内。导演在影片拍摄的策划、摄制和剪辑的各个阶段起到核心作用。制作集中在一个摄影棚/工厂,使制作过程得到更为充分的控制,也使拍摄成本得以有效控制。之后,导演体制又升级为“导演单元”体制,在这种体制中的导演,在公司内部负责独立自主的制片单位,各有互不隶属的工作班子,公司被划分为不同的部门,以获得更高的生产力和效率,这无疑带有当时流行的由F.W.泰勒大肆宣传和倡导的“科学管理”模式的色彩。
电影专利公司于1908年倒闭之后,好莱坞八大电影公司开始流行新的制片厂制度,该制度也被称为好莱坞黄金时代的大制片厂制度。该制度的核心是“制片人中心”制,在这一体制内,制片人是制片活动的绝对主导,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是一套结构完整的等级制度,有着严谨“科学的”劳动分工。该制度以正在生产中的影片为第一要务,所有的一切都在一位制片人的严密控制下有条不紊地运行。
1927年有声电影的诞生,让电影的投资价值凸显出来,这导致了美国最有权势的两大家族:摩根财团和洛克菲勒财团的介入,这两家财团采取一系列并购和错综复杂的控股行为控制了好莱坞电影工业。摩根财团和洛克菲勒财团的介入,使得各大公司获得了充足的资金,以购买影院和更新电影声音设备,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联手,便是列宁所称的“金融资本”。 金融资本对电影工业的控制,影响到了电影工业的方方面面,好莱坞的制片厂制度也因此受到了影响。众所周知,电影是种收益极不稳定的产业,上一部电影票房飘红,下一部电影就有可能血本无归,一部电影拖垮一家电影公司的惨案在好莱坞更是家常便饭,为了避免投资失败,华尔街设置了“监制人”制度,监制人的职责是在前制片阶段和制片阶段监督导演,以限制导演的权力,从本质上讲,他代表的是银行资本的利益,因此,“监制人”监督的并不是电影的艺术水准,而是资本能否实现保值与增值。自此,导演的工作受到监制人和制片人的双重约束,而监制人和制片人均是资方代表(前者代表银行资本,后者代表产业资本),关心资本的安全性和增值是他们产生的根本原因。而导演的权力进一步被削弱,基本沦落为一个领取较高报酬的“打工仔”。
垂直整合下的制片厂制度是一种大公司同盟建立的寡头垄断,发展为全体制作人员的人事化,他们要么与制片厂或制片人签约,要么成为制片厂招之即来的拍摄资源。制片厂将制片人、导演、编剧、摄影师、美术指导、服装设计师、录音师及其他技术人员都维系在合约中。建立了如此强大的人员、资源储备,一旦有电影制作的需要,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组建出最强大的制作团队。事实上,制片厂凭借雄厚的财力构建了一个完全自给自足的世界,它甚至拥有自己的保安力量、卫生设施、火力部门、水利部门、电力部门、委员会、餐厅、体育馆和诊所。
制片人,制片人是制片厂制度指令链的最高端,具有绝对的权力与权威,一般都由电影公司的老总挂名担任,如华纳兄弟公司的杰克·华纳;二十世纪福克斯的达瑞尔·扎努克;米高梅公司的路易斯·梅耶;哥伦比亚公司的哈里·科恩等。但实际制作则是另有其人,这些人被称为单元制片人,他们主要负责挑选故事,制订公司的年度拍摄计划,负责挑选导演和遴选演员,并监督前期预备、电影制作和后期工作,其中还包括电影的最终剪辑。一般而言,单元制片人在电影试映阶段有权要求修改电影。
导演,制片厂制度下的导演一般不可能直接参与到剧本的编写和后期的剪辑之中,他们通常是接到剧本后的短短几天就开始投入到拍摄工作中,拍摄过程的顺序是根据制片过程中经济优先原则决定的,因此卡普拉这样说:“80%的导演都是按照剧本写明的要求进行拍摄,基本上不会做任何改动,90%的导演无论在故事中,还是在后期剪辑中都很难发出自己的声音。”以《乱世佳人》为例,该片在拍摄过程中,因为制片人的制约与干预,先后参加更换过6~7个导演。导演也由理论意义上的一部电影的作者变为制片人手中的工具与傀儡。
当然,在好莱坞还存在其他的责任模式:“制片人—导演”、“制片人—导演—编剧”联合控制队伍。
编剧,当时普遍的情况是几个编剧同时受雇服务于一部电影,他们在同一时间各自单独工作,剧本在拍摄前会经过许多人之手,而不太可能由一个人单独完成,或者只表达某个人独立的风格与思想。编剧们负责故事的梗概和角色对白,然后提交给单元制片人进行分析审核。好莱坞也常聘请著名小说家来担当编剧,但多数仅仅局限在名誉头衔,因为挂上他们的名字有助于电影的销售而已。
摄影指导,主要负责光线效果和机位设置;美术指导通常是长期聘用的,因此他们有机会对制片厂的一系列作品的风格产生阶段性的影响,他们主要从事场景的设计与搭建,分镜头的和故事板的绘制。剪辑师,主要负责将白天拍好的素材连在一起,在拍摄完成后形成一个粗剪的毛片,然后在制作人的监督下逐步完善。
这些工作人员的工作虽然不如明星演员那么直接,但他们都在制片厂这一庞大的机构下一刻不停地运作着,没有他们,就没有好莱坞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