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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礼仪文化及其生命观教育

路则权

摘要 儒家通过礼仪作为文化符号,强化了我们对生命的认知。其中冠礼是生命的开启教育,婚礼是生命繁衍教育,丧礼是生命谢幕教育。这一连串的礼仪构成了死而不绝的生命观,对纠正当代过于强调自我的价值观念,有着诸多启示。

关键词 儒家 礼仪文化 生命观 冠礼 婚礼 丧礼

儒家认为人生是按阶段进行的,每个阶段都有各自的特点,也有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在新旧阶段交接点上,有可能潜伏着一些危险,需要周围的人尤其是年长者给予适当的指导,以顺利度过这个转折点,进入下一个阶段。总之,儒家力图通过礼仪作为文化符号,强化了我们对生命的认知。为此,本文试图对儒家有关冠礼、婚礼、丧礼等礼仪背后的生命观教育做一分析,不当之处,请方家指正。

一 冠礼:生命开启教育

冠礼是一个人进入成年期的第一个正式礼仪,即成人礼。男性为冠礼,女性为笄礼。冠礼被称为成人礼,并不是说经过当天的仪式后,儿童可以突变为成年人。成为成年人,是一个过程,除了生活的历练,还有赖于教育的培养。因此,不能把冠(笄)礼单纯看作成人的标志,还要强调家庭教育的过程。因此,冠礼首先是儿童教育的毕业典礼,其次才是生命转折教育。

冠礼的意义更是表示生命的转折,代表冠者从此脱离儿童阶段,进入生命的另外一个阶段——成年期。从此以后,一切的言语和行为都要自己负责,以后的人生历练更需要自己去勇敢担当。因此,冠礼的准备和进行都十分慎重。在礼仪举行前,不论是日期的选择或加冠人的选择,都需要筮占以求慎重。《礼记·冠义》载:“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礼;重礼,所以为国本也。”冠礼中担任加冠任务的来宾,家长必须在行礼之前三日到祖庙中占筮决定。加冠的人选确定后,家长要亲自“戒宾”,表达邀请的诚意。行礼前的一天要“宿宾”,请求第二天务必要来。如此郑重其事,孩子自然能体会到父母对自己的期望,以此引发对其家族的责任感。

在整个仪式中,前后加冠三次,每一次加冠之前,都有一番祝辞,表达劝勉及祝福的意思。由于三次加冠所穿的礼服不同,因此祝辞也各有不同的含义。《仪礼·士冠礼》载:“始加,……始加元服,弃尔幼志,……”由儿童的“采衣”换成成人的“深衣”,代表形象的改变。心理需要收起童心,遵照成人的观点和标准来做事,这就在心理和行为上将童年和成人作严格划分。劝勉之后,开始行加冠礼,玄冠以黑帛制成的帽子,是当时贵族通常应用的礼帽。加上第一顶礼冠,表示授予“士”的身份。

二加冠的祝辞中提到:“再加,……敬尔威仪,淑慎尔德,……”(《仪礼·士冠礼》)外表讲究端庄严正,威仪十足,树立良好的形象;内心则要求和善温良,谨慎仔细,涵养高尚。外求其正,内求其谨,是长辈对晚辈最真诚的期待。祝勉之后,开始举行二加冠之礼。第二次加的是皮弁。皮弁是以白鹿皮制成。周代人在氏族社会末期多穿这种服装从事打猎和战斗,西周建立后,礼节服装上保留了这种形式。因此,二加皮弁,象征着武力,代表从此有参与军事行动、捍卫家国的责任。祝辞中“敬尔威仪,淑慎尔德”,是以威仪德性勉励受冠者,然后加以象征武事的皮弁,是培养当事人真正的仁德与武德。最高的武德不在于致对方于死地,而在于具有停止战争的力量,即使不得已有战争,也要能以珍惜生命为最高目标。

最后是三加冠:“三加,……兄弟具在,以成厥德,……”(《仪礼·士冠礼》)以“兄弟具在”代表对生命存在的期望。不但要求其生命存在,还要求能成就德性,充分显露出长辈对晚辈的关爱。第三次加爵弁。爵弁服是助祭于天子、诸侯祭礼时所穿的衣服。士在特别场合下,可以穿爵弁服,代表着对该礼的敬慎之意。三加爵弁代表着从此有在宗庙参与祭祀的权利。冠礼中的特别来宾,还要担任受冠者取字的责任:“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礼记·冠义》)“冠而字之,敬其名也。”(《仪礼·士冠礼》)

因此,古人选择在加冠完毕之后取字,代表冠者已经迈入成年人的旅程。由于人生阶段的转变,社会责任也随之变化。通过第二个“名”的取得,与他人对自己称呼的改变,时刻提醒自己必须比以前更懂得自尊、自重。只有这样,才能成为真正的成人,所以说冠而取字为“成人之道”。

士在冠礼之后,按照礼的要求,要带着礼物去拜见一些重要人物。通过这一行为,增加社会阅历,培养处事的成熟度,多听闻长者的告诫训勉,以长者的经验作为自己待人处事的参考。

二 婚礼:生命繁衍教育

结婚是一个人一生中的大事,必须以谨慎的态度来处理。古代的婚礼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六礼的程序。这与今天的登记结婚有所不同。但还保留着传统仪式,如纳徵代表着议婚成功而行聘礼,相当于今天的“订婚”,亲迎则是结婚当天的活动,在六礼中最为重要。

纳徵是婚礼中的第四礼,由男方准备礼物行聘,代表一种诚意,女方收受聘礼,表示受信不渝的承诺。由于行纳徵礼时,男家有“币”相赠,春秋时期称之为“纳币”:“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礼记·杂记下》)因此,纳徵之礼以币帛五两为基准数,然后再根据社会阶级地位另行区分。男为阳,女为阴,币帛五两,阳奇阴偶,因此“五两”即表示阳与阴的匹配相合。纳徵之礼在于象征阴阳和合,表示男女相结合的吉祥,并以币帛之礼象征男方家庭具有经济实力,女方以后有生活保障,以免女方家长忧虑。

亲迎婚礼中的第六礼,最能表达对婚事敬重的意思。《礼记·哀公问》载:“所以治爱人,礼为大。所以治礼,敬为大。敬之至矣,大昏为大。大昏至矣!大昏既至,冕而亲迎,亲之也。亲之也者,亲之也。是故君子与敬为亲。”

成婚当天,由新郎亲自前往新娘家迎娶新娘,代表着婚礼中进行的大事均有男方先行发动,新郎代表男方家族,从新娘父母手中接受新娘,代表对新娘日后幸福的承诺。婚礼亲迎,代表着男先于女的观念,符合中国古代阴阳动静之说。男性偏于阳刚,所以主于动,主于攻,主于外;女性则偏于阴柔,所以主于静,主于守,主于内。由于男女各具有不同的倾向特质,因此,亲迎之礼就是顺应男女的人格特质,由新郎迎娶新娘,达到阳往迎而阴来归的自然现象。而且对于新娘而言,结婚就是离开自己生长的家,与平日相处的亲人分离,心中自然会有惶恐之感与悲伤之情,需要由新郎亲自迎接,以增加内心的稳定。

由于亲迎具有深义,因此古人特别重视。《礼记·昏礼》载:“降,出御妇车,而婿授绥,御轮三周。先俟于门外,妇至,婿揖妇以入。”新娘离家的时刻,内心最难割舍,这时新郎能以适时的关切与体贴,以阳下阴,亲自授绥给新娘,表达对她的亲爱之意。并由新郎亲自为她御轮三周,表达对新娘的敬慕之心,代表阳为阴的前导,阴随阳而归,展现男先女后、夫唱妇随的夫妇亲和之道。

亲迎中还应有各种礼物,如用“雁”。“雁”本是大夫所执的见面礼,士应该执“雉”,结婚是人生大事,所以允许士阶层越级执“雁”为礼。此外,婚礼中用雁还与阴阳有关。《白虎通疏证十·嫁娶》载:“执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是随阴阳之鸟,妻徙夫之义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昏礼执不用死雉,故用雁也。”由于雁为候鸟,当木落之时则向阳以南,冰冻之日则向北逐阳,又由于雁飞行有秩序,以雁象征夫妇和谐之义。再如用“屡”:“诸侯以屡二两,加琮;大夫、庶人以屡二两,加束脩。”(《说苑·修文》)不分贵贱,都以“屡”作为礼物,“屡”为“鞋”,而“鞋”与“谐”同音,表达琴瑟和谐、夫妇好合之意。

新郎亲迎新娘后,当晚宴请乡党亲友,正式表示有家室。新郎新娘同牢而食,行夫妻之礼:“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礼记·昏义》)夫妻虽然刚柔动静不同,然而二人的地位是完全相等的。从新婚的第一餐起,所享用的饮食完全相同,没有尊卑的区分。

在宗法制度下,结婚不只是男子娶妻,更是宗族娶妇,因此古代的婚礼必须到成妇礼,新妇受到舅姑(公婆)的接纳后,才算正式成为这个家族的媳妇,日后才有代替主妇的资格。若姑舅已经去世,则需要三月庙见以成妇礼。庙见之礼必须以水中植物为祭,表示妇顺的意思。女子若是不幸未来及庙见而死的话,则“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也”。所以,古代婚姻的观念,“成妇”的意义大于“成妻”的意义。

生命是一个一连串的历程,结婚只是其中的一环,是人生由成年进入壮盛的过渡点。然而子女的长成,则代表着父母趋于隐退。因此,伴随着婚礼而来的,就是象征着媳妇时代的来临,父母时期即将过去。因此,古代婚礼有不贺之说:“婚礼不贺,人之序也。”(《礼记·郊特牲》)是在提醒不必庆贺这种即将来临的新陈代谢现象,虽然婚礼不贺,但婚礼仍属嘉礼,对于男女当事人而言,确实有值得欢庆之处。所以“日月以告君,斋戒之以告鬼神,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以厚其别也”(《礼记·曲礼上》)。子女成婚是大喜事,需要上告官府,也要祭祀鬼神,使天地鬼神、祖宗神灵一并皆知,更要备办酒席,邀请亲友同僚,其目的除了使人知道此喜事外,更在于借此公开仪式,告诉亲朋好友从此有合法的配偶。受邀请者根据自己的情况送上祝贺之礼。礼物的标准是“贫者不以货财为礼,老者不以筋力为礼”(《礼记·曲礼上》)。

总之,婚礼是建立在生命繁衍更替基础之上的。婚礼尽管以男女当事人为主角,然而在这个生命仪式中,发生变化的不仅仅是男女主角,几乎所有参加的人都可以感受到某些转变。从新郎新娘扩展到父母,可以体会到生命的网络是交织在一起的。每一个家庭新生一代的成长,也是年长一代衰老的开始,凸显出每个自然生命的有限性,使人懂得应该珍惜每个个体当下的存在,懂得尊重那些先于自己存在的年长一辈的生命存在。

三 丧礼:生命谢幕教育

如何协助生者从心理上认知人死不能复生,从感性上认同亲人已经远去,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适应过程,儒家通过一道道仪式的安排,让人们切身地体验痛苦、忍受悲伤,然后再超越悲痛、恢复生机。

当人们面对亲人去世时,很难在短时间接受这样的事实。抱着“若将复生”的一丝希望,于是在丧礼中安排“复”礼为第一道仪式,即招魂礼:“复者一人,以爵弁服,簪裳于衣,左何之,扱领于带;升自前东荣、中屋,北面招以衣,曰:‘皋某复!’三,降衣于前。受用箧。升自阼阶,以衣尸。复者降自后西荣。”(《仪礼·士丧礼》)经过大家轮流登上高处,挥舞死者的衣裳,不停地呼唤,如果真是魂气飘逝,也应该可以迷而知返,如果还不能使死者复生,那么大家也已尽力,死者的家属也能认清死亡是不可挽回的事实。招魂的意义还在于使死者的神魂可以回归接受祭享,然后才能依次举行各项礼仪。

在招魂复礼之后,生者开始为死者料理后事。于人都有清洁身体与整理容颜的需要,因此,沐浴为死者净身就成为处理尸体的第一步工作,并借此希望人由婴儿出生时的纯净,到死亡时的干净,始终如一。

沐浴后,举行饭含之礼。《荀子》载:“饭以生稻,唅以槁骨,反生术矣。”这是死者最后一次进食,表达生者对于死者的最后饱食之爱。由于米为生者所食,因此,饭含用稻不用米,原因在于稻为天然植物,具有生机且资性自然,近于太初。人死为鬼,归于太初,所以用稻。人们在为死者尽饱食之爱后,又担心死者死后有钱财上的困窘,因此为之含货币。在没有钱币之前含贝。后来,饭含之物发生变化。《白虎通义·崩薨》载:“天子饭以玉,诸侯以珠,大夫以璧,士以贝也。”

当人们面对亲人去世,心里的感受实际是复杂的,有悲哀之情,也有恐惧之感,甚至有厌恶之心。悲哀之情,是人性的自然流露;恐惧之感,出于对鬼魂崇拜的信仰;厌恶之心,是因为死者尸体的变形。在敬爱死者与厌恶尸体变形的双重情感的交织下,为了减轻对鬼魂的恐怖心理和生者对死者的厌恶情绪,需要对尸体作进一步的整理:施掩,即用锦帛将亡者的头部裹起来;幎目,就是将帛巾覆盖在死者面部。

袭礼就是为死者再穿三称衣服,先秦礼制其服均要左衽,以表示不同于生者,到了汉代,儒家提倡事死如事生,都是右衽。三称只是士的待遇,级别不同,袭时所穿衣服的称数也有差异。

袭尸之后是设冒。人死之后,尸体会僵硬变形,与平常模样不同。因此,除了将尸体的容貌加以装饰外,仍须将尸体加以遮掩,使生者能压抑对死者尸体的厌恶与畏惧的心理。所以在“袭”之后,死者的头脸虽然已经看不到,但是形体仍然可见,因而要再用“冒”套住全身。这样,整个形体都在布袋的包裹之中。人们只有克服了对尸体的厌恶感,悲哀之情才能尽情地流露。

先秦以来,人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为了让亡者的灵魂有所依托,制作铭旌,用以依神。它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代表了死者的灵魂,同时也表明死者的身份。死者下葬之前,要在庭中立一根称为“重”的木柱,让死者的灵魂有依附之处。下葬立柱之后,再将它掩埋到庙门左边。

殓有大殓、小殓之分。小殓以衣,大殓以棺。在小殓之前,要先在室内陈设衣服,无论地位尊卑,衣服都是有十九称。十九是法于天地的总数。天之数以九为终,地之数以十为终。人为天地之间最尊贵者,与天地合称三才。自天子至于士人,小殓时的衣服都是十九,没有例外。人生于天地之间,又卒于天地之间,所以十九表示生命本于天地、回归天地的思想。

小敛之后,就是大敛。大殓是妥善处理尸体。大殓所用的衣服数量不同,代表的意义也不相同。“君百称,大夫五十称,士三十称。”这是因为尽管人的自然生命相同,但由于个人生命活动的空间与服务社会的能力不同,有社会阶层的区分。这种区分,是配合人文意义的发展。在人去世后的最后包装中体现这种区分,是为了呈现它的社会意义,代表对死者为社会辛苦劳累一辈子的生命给予相应的回报。

自奉尸入棺,直到出殡安葬前,这段时间被称为“殡”。“三日而敛,动尸举柩(在床曰尸,在棺曰柩),哭踊无数。”凡是动尸举柩,都会触动生者的情感,由大敛到下葬,尸体经历由有形到无形的剧烈转变。停殡起到缓和心情的作用。停殡期间,亲人早晚各有一次奠拜。因为人活着的时候,我们早晚要向父母请安,所以希望借此奠拜,逐渐体会生命从有归于无的事实。停殡的设计,在于顺应生者对死者情感的需要。至于停殡的时间,每个人的社会地位不同而有别。长短不等的殡期,除了考虑尸体防腐不容易外,还要配合死者生前社会关系的范围。

殡以待葬,将原来用以调适个人情感的行为,提升到社会意义的价值。当人死亡时,通过凭借对其灵柩的瞻仰、殡处的装饰,重新认定其生前的生命意义。通过生者对死者生命意义的认定,转过来确立自己的生命价值,懂得在自己的位置上如何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

发丧,又叫报丧,在于将死讯告知于众。先秦的礼节是需要发出报丧的文书,将消息告知死者亲朋好友以及上司下属。若无文书,则要主人亲自或者遣人将消息当面告知。

先秦以来,人们十分看重奔丧之礼,《礼记》专有“奔丧”一节。汉代在奔丧礼仪上比先秦更重视,朝廷甚至以诏令的方式强制规定奔丧的制度。对于不回家奔父母丧的,朝廷则要严加处置。如:“初元二年,元帝诏列侯举茂材,勃举汤。汤待迁,父死不奔丧,司隶奏汤无循行,勃选举故不以实,坐削二百户,会薨,因赐谥曰缪侯。汤下狱论。”(《汉书·陈汤传》)在奔丧途中还应节欲、素食、不近女色、哭避市朝,以示对亡者的尊重和哀悼。违之者轻则受到谴责,重的要受到朝廷严惩。

吊丧,又称之为“吊唁”。吊丧和奔丧最大的区别,在于与死者亲疏关系的不同。奔丧是以至亲的身份去参与治丧事宜,吊丧则以客人的身份去慰问哀悼。不同身份的人吊丧,也应穿不同的吊服。吊丧者还要赠送丧者财物,以帮助丧家安葬死者,即赙赗。这是吊丧时对丧家的一种礼仪,赙,以财物帮助人办丧事;赗,送丧家送葬之物。

葬前一日,需要启殡朝祖,代表为人子之礼,外出必亲自告诉父母,以尽孝子之情。死者此时即将离开平时住的地方,因此到祖考的庙前辞行,以表达死者徘徊留恋、不肯离去的哀伤之情。

棺柩即将移至柩车,在棺柩上安置好横三直二的五根大木棍,用粗绳绑紧,并把绳尾留长,以便下葬时执绋使用。再用大绳将棺柩固定在灵车上,也留下绳尾供人持执。因此,在灵车行进到圹所的途中,就全靠亲朋故旧的助力执引而行,这就是助葬。执引所用的人,因死者的贵贱不同而各有定数。当人数达到规定的数目后,其他人只能随行在棺柩之后。

在下葬时,要先陈明器于墓前,送葬人员站好各自的丧位后,接下来还有方相氏驱鬼的仪节。驱鬼完毕,接着就要下葬。除去棺柩上的所有装饰后,移送至圹口,准备安葬。棺柩的两旁都系着很多的绳尾,以供所有亲朋好友执以吊助棺柩入圹,这就是所谓的“执绋”。在解开棺柩上的大木棍后,在统一的指挥下,先将两头的轱辘缓缓放松,接着执绋的人也慢慢松动绳绋,棺柩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平稳地放到墓底。这就是“若从柩及圹皆执绋”(《礼记·檀弓下》)。

执引、执绋的礼节,使死者与亲朋故旧紧密地连接在一起。灵车的前行,靠亲友的牵引。棺柩的入圹,是故旧的执绋。圹穴的充盈,更是大家一次又一次将黄土奉上,黄土进入坎中,是生者对死者的关怀,是生者希望死者最后的安息。这一抔抔黄土,为死者营造起一个坚实的居所。让每一个真实走过、认真活过的生命,在他的生命停止时,能拥有一个没有风雨侵蚀、没有禽兽啃食的安宁之所,这是对生命最隆重的尊重。

安葬死者并不意味着丧葬典礼完全结束,亡者的亲人在葬礼结束后还要继续服丧。在此期间的居丧服丧情况,仍然十分重要。在殡葬期间,对于死者的亲人,会因关系的远近产生不同的悲伤之情。如何将悲伤之情得以合理、合时的表达,儒家设计了一套适当的模式。这一礼仪设计,既关注对死者情感的表达,也关注生者自身身体和精神的承受程度。

如对居丧者的哀伤有具体规定。“斩衰貌若苴,齐衰貌若枲。大功貌若止,小功、缌麻容貌可也。此哀之发于容体者也。”(《礼记·间传》)“苴”为有子之麻,其色黎黑;“枲”为无子之麻,其色枯黯。斩衰、齐衰之丧,孝子内心极为悲痛,无心整饰容貌,所以面色灰黑。大功之人,则不动于喜乐之事,容貌若止。小功、缌麻则能有哀伤之情即可。丧礼以哀情为止,但因为彼此的情感深厚不同,所承受的痛苦程度也有别。总的要求是容貌表情与内心的感受相一致,达到内外合一的境地。

对居丧者的声音、言行也有要求。“斩衰之哭,若往而不返。齐衰之哭,若往而返。大功之哭,三曲而偯;小功缌麻,哀容可也。”(《礼记·间传》)斩衰之丧,由于情感非常强烈,因此一哭就要到底,没有留有余地的必要。齐衰之丧,感情稍有减轻,因此哭起来可以有换气的余地。大功之丧,悲哀之情又减,因此哭声有转折且有余音。小功缌麻之丧,则只要求哭的时候有哀伤之情即可。

在言行上,“斩衰,唯而不对;齐衰,对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议,小功缌麻,议而不及乐。此哀之发于言语者也。”(《礼记·间传》)居丧者由仅有应人之声,到回答他人的话而自己不多说,再到可以发言而不能议论,最后到虽然可以议论但不能享受乐事等,这都是为了配合哀情的言语要求。当然,不是说所有的事都不讨论。如果有公事,经官方释服,才能处理。

在衣服方面:“斩衰三升,齐衰四升、五升、六升,大功七升、八升、九升,小功十升、十一升、十二升,缌麻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缌。此哀之发于衣服者也。”(《礼记·间传》)丧服越重者,内心的哀痛就越深,自然无心修饰衣容。因此,以粗疏的麻缝制丧服。丧服较轻者则随之递减,丧服的用布也依次加细。

饮食上也有具体要求:“斩衰、三日不食,齐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缌麻、再不食,士与敛焉,则一不食。故父母之丧,既殡食粥,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齐衰之丧,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大功之丧,不食醢酱;小功缌麻,不饮醴酒。此哀之发于饮食者也。”(《礼记·间传》)亲人刚刚离世,悲痛之情充满心中,食物无法入口,是人之常情。在尽情宣泄情感之后,三日而敛,既殡成服以后就开始进食,以维持体力。但由于三天没有吃食物,肠胃的蠕动缓慢,为了适应肠胃的吸收状况,这时应对饮食有所限制,只能吃分量较少的粥,将饮食条件降低到最低限度,一方面体验饥饿的感觉,提醒自己注意身体;另一方面也表达亲人已离去,自己不忍多食的心意。齐衰以下,饮食则由吃粥改为疏食饮水,然后依次递增。

当然,居丧饮食有时需要权变。“丧食虽恶,必充饥,饥而废事,非礼也。饱而忘哀,亦非礼也。视不明,听不聪,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饮酒食肉,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礼记·杂记下》)丧礼的最高原则是不能以死伤生,只要有危及生者生命的,均在权变的范围之内。

在居住方面也有具体的规定。“父母之丧,居倚庐,寝苫枕块,不说绖带。齐衰之丧,居垩室,苄翦不纳,大功之丧,寝有席,小功、缌麻,床可也。此哀之发于居处者也。”(《礼记·间传》)在父母未葬之前,孝子应居住在殡宫外的草篷里,晚上睡觉没有席,只能以茅草为垫,以土块为枕,绖带不能解开。孝子的倚庐而居,目的是体会死亡的经验,这样更能与死去的亲人相接近。同时,也在提醒自己要继续生活下去。服齐衰之丧,可以住在没加涂饰的垩室,睡在剪齐边但没有扎缘的席子上。服大功之丧的,可以用平常的席子。服小功、缌麻之丧的,可睡在寝室的床席上。

以上居丧期间的各种规定和限制,都是控制人们的欲望,接近死后状态的生活。只有经历了这段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痛苦之后,生者才能解开与死者的情感联系,重新回到生活之中。

丧服制度从表面上看,似乎仅是单纯的社会礼俗,然而深入分析其内涵,它可以区分各成员在家族组织中的地位,可以促使每个人对家族产生强烈的向心力,知道“五服”以内都是一家人,每个人不是孤立存在的个体。每个自我生命都可以以自己为中心,架构出一个庞大的亲属网络。因此,生命不是疏离的,而是融合在有机之中的一个环节。人的生死荣辱也不再是单纯的个人问题,而是一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感觉,这样可以使人们懂得珍惜自己的存在,懂得关怀身边的亲人。这种整体和谐的生命概念,可以推动人类生命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

此外,还有祭祀之礼,其文化意义为人们所熟知。古代常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是日常生活的重点。祭祀注重孝道伦理,在亲人亡故之后,由于孝道的延续与亲情的维系,对人鬼的祭祀,就成为生者与死者的联系,并通过祭礼的仪式,肯定了生命薪火相传的意义。如果生者能始终保持对死去亲人的这份情感,对于生者就会更加懂得珍惜彼此间的真挚情感。这就是曾子说的“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这种由家族孕育而产生的生命亲和感,可以培养整个民族的凝聚力。

反观当代社会,人们积极追求个人意识,这本无可厚非。但当这种自我意识超越了某个界线,则会造成有我无物、有我无人的自我中心主义境地。无视人与家庭的血脉相连,无视人与社会的相互依存。斩断根源的结果,就是人类危机时刻的来临。我们过于标榜人是自由的,是自己生命的主人,在“只要我愿意,什么都可以”的前提下,认为道德只是个人当下快乐的感觉,而不必理会他人的感受,更无须对社会负责,甚至觉得只要自己活得不耐烦,随时可以借自由之手中断自己的生命。因此,视生命仅为个人的私有财产,随时可以抛弃,丝毫不知道珍惜自己的生命,更不懂得亲友的感情。这一切,使自己的生命充满危机,使社会价值处于混乱之中。而儒家主张的各种礼仪,其文化本质都是一种生命观教育。在这些礼仪过程中,我们感知到生命的死而不绝。个体融入群体之中,变成不可或缺的生命环节,每个生命都扮演着传承的角色。儒家正是通过礼仪形式所展示的生死观,为我们建立和谐的身心观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儒哲) mS5cXR1QpZ64BzTAesducOUORYP3KsH2oz3Zqr9RXBlVlDcIQ1kVqFmCjIOUF1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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