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试析日本政府解禁集体自卫权及其影响

巴殿君 刘佳

【内容提要】 2014年7月1日,安倍政府通过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日本开始逐步偏离和平主义发展道路。日本在东北亚地区的军事活动的增强对中国的外部环境构成威胁,这必将激化中日之间的潜在冲突。集体自卫权的解禁和日本在日美同盟中的作用增强将促使日美同盟的功能,特别是日美同盟“矛”的作用增强。另外,日本集体自卫权的解禁,必然会导致日本军事实力上升并向本土以外地区延伸,这将使地区安全局势愈加紧张。

【关键词】 安倍内阁 集体自卫权 日美同盟

集体自卫权本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法赋予主权国家拥有采取个体或者集体安全的方式来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但是在二战后初期的国际环境下,日本在其“和平宪法”中规定日本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走和平主义发展道路。随着二战后日本国力的发展和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化,日本政府在不同时期就解禁集体自卫权做出种种努力,试图突破国内宪法对集体自卫权行使的限制,以此来提高日本硬权力在国际上的作用。特别是安倍政府开始主张大幅度修改“和平宪法”第九条关于集体自卫权问题的规定,并且明确指出解禁并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目标,引起日本周边国家以及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集体自卫权的解禁,不仅使日本“和平宪法”的和平主义精神内涵大打折扣,也对日本未来的国家发展战略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还促使二战后形成的地区安全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所以,日本集体自卫权的解禁,不仅是法理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更是地区安全问题。分析和研究当前安倍政府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动机,不仅有利于把握当前日本的国家战略,也有助于正确认识解禁集体自卫权后的日本给国际安全局势带来的影响,因此具有重要的现实研究意义。

一 日本集体自卫权问题的历史演变

日本集体自卫权问题并非只产生于安倍政府时期,而是有着复杂的历史流变。从二战后初期明确规定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到冷战时期实行最低必要限度的防卫,以及在冷战后加大应对“周边事态”,再到新时期明确要求解禁集体自卫权、转变“专守防卫”政策、推行积极和平主义,日本集体自卫权的行使实现了由禁止到放松再到放开的演变。

(一)冷战时期集体自卫权行使的被禁止

自卫权和集体自卫权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固有的权利,可以看作与自然权利有着同等地位。 在联合国成立以前没有对自卫权的明文规定,联合国成立后,为了维护世界的长期和平与稳定,《联合国宪章》第51条对自卫权做出了国际法上的规定,即“联合国任何成员国在受到武力攻击时,在联合国安理会采取必要措施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之前,任何国家可以行使单独或者集体自卫的权利”。同时《联合国宪章》也对集体自卫权做出了明确规定:“在与本国关系密切的国家受到武力攻击时,无论本国是否受到武力攻击,该国都有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阻止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权利。” 因此,从国际法上来看,主权国家都拥有集体自卫权这一自然权利,允许主权国家在遭受外来武力攻击时采取集体安全的方式维护国家安全。日本于1956年加入联合国,根据《联合国宪章》有关规定,作为成员国的日本拥有集体自卫权,并且在日美签订的《旧金山合约》和《日美安保条约》中都确认了日本在国际法上拥有集体自卫权。但是,二战后在美国的主导下,日本于1946年制定了新的国家宪法“和平宪法”,新宪法主张以和平主义实现日本社会的长期和平与稳定,并且在宪法第9条中对日本行使武力的权利和范围做出了规定:“日本不保持战争力量,放弃主权国家对外发动战争的权利。”从中可以得出的法理结论是,日本不得超出本国自卫的范围行使武力。根据国际规则,国内法高于国际法,因此根据宪法第9条可以得出的法理逻辑是日本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不可对外行使武力。 但是,在日本国内一直有一些政治人士认为,在宪法中并没有对集体自卫权的拥有或行使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这引起了对集体自卫权问题的争议。所以,集体自卫权问题的主要焦点在于日本国内法层面,特别是宪法第9条有关规定所带来的争议,不仅是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关键点,同时其关于集体自卫权缺少明确描述也为后来历届政府关于集体自卫权问题的政府宪法解释提供了可发挥空间。

二战后初期,日本国内反战情绪和和平主义思潮高涨,同时国际社会对日本军国主义的复活问题密切关注。在此国内外形势下,时任内阁总理大臣吉田茂指出,日本当年的军事扩张就是在自卫权的名义下进行的,为了维护日本及国际的和平与安全,根据宪法第9条有关规定,日本应该放弃“自卫权”。放弃自卫权,意味着日本不保持武力,走和平主义道路,不存在对外行使武力的能力,因此日本是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的。随着朝鲜战争的爆发,美国开始转变对日政策,由全面占领和控制转向对日本进行扶植。吉田内阁就集体自卫权问题也改变态度,认为“宪法只是规定放弃对外发动战争,但是并没有否定自卫权的拥有和行使”。 由此,吉田内阁根据国际局势的变化做出适时的调整,改变过去对自卫权的放弃,不否定自卫权本身,谋求日本拥有自卫权来更好地维护日本的和平与安全。虽然吉田内阁对自卫权问题采取不否认的态度,但是从“宪法规定放弃对外发动战争”可以看出,集体自卫权的行使是被明确禁止的。所以,二战后初期,日本对集体自卫权持不否认但不行使的态度,主张走和平主义发展道路。

(二)冷战时期集体自卫权行使的松动

20世纪60年代日美修改安保条约,日美在同盟内部开始转向相互防卫,并且在修改后的新安保条约中加入“远东条项”。“远东条项”指出:“美国为了维护远东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将长期使用日本的军事基地,同时日本也有保障驻日美军基地不受外来侵略的义务。” 日本部分政治人士担心日本保障驻日美军军事基地安全的行动是在行使集体自卫权,或在未来有可能使日本卷入美国方面的战争。对此,岸信介内阁解释道,武力攻击驻日美军基地必定是侵犯日本的领海领空,因此日本行使个别自卫权加以阻止是正当的。据此,日本通过“远东条项”和为驻日美军基地提供防卫义务,开始实际上拥有并行使个别自卫权。

20世纪80年代随着美苏争霸进一步加剧,日本对行使集体自卫权的解释有所松动。1981年的铃木善幸内阁同美国提出“千里海防”,之后中曾根内阁提出“日美命运共同体”和“不沉航母”等主张,目的在于加强日美同盟关系,增强日本对美国的协助作用,日本开始承担协助美国的远东安全义务。1983年2月针对公明党议员矢野浩珣也对“在远东有事之际日本自卫队对美国海军舰艇执行护航的行动是否为行使集体自卫权”的质询,中曾根指出:“出于对日本进行救援或者支援目的的美国舰艇受到武力袭击时,可以认为(袭击)是对日本救援活动的阻碍,日本即使在领海以外的公海地区采取行动加以阻止,也是不违反宪法的行使个别自卫权的行为。” 此外,在驶向日本的第三国物资运输船遭到武力攻击时,在防卫目的的最低必要范围内可以考虑行使个别自卫权加以阻止。所以20世纪80年代,日本不断扩大个别自卫权解释的范围,通过个别自卫权来增强日本自卫队的建设,促使日本军事力量增强。

总之,在整个冷战时期,日本开始谋求拥有以自卫为目的的最低必要限度的自卫权,而对集体自卫权的行使采取否认态度。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在日美同盟和“远东条项”的影响下,日本不断扩大个别自卫权的使用范围,通过加强对个别自卫权的使用,造成对行使集体自卫权的限制有所松动,并且为冷战后主张突破宪法对集体自卫权行使的限制提供了开端。

(三)冷战后集体自卫权行使的突破

20世纪90年代初海湾战争爆发,日本海部俊树内阁以“国际贡献”为名,向中东地区派遣自卫队。海部内阁指出,派遣日本自卫队在非战斗区域进行后方支援并不是行使武力,而是依照联合国《和平协作法》进行海外活动。因此,日本以“国际贡献”为名在联合国军的非战斗区进行后方支援的做法虽然没有在海外直接行使武力,但是其将自卫队派遣到海外的做法通过实际行动在宪法上实现了事实上的重大突破。随着第一次朝核危机的爆发,日本政府于1998年提出了《周边事态法》和《自卫队法》修正案。根据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要求,日本自卫队在日本领海和领空以外的区域,对美国承担包括侦察、搜索、运输和救援等在内的后方支援任务。之后的小渊内阁指出,在发生“周边事态”之际,日本采取行动对美国进行协助,这本身就是在践行日美同盟的本质义务。日本通过“周边事态”的威胁认定,依据《周边事态法》维护自身的安全,并协助美国维持亚太的安全与稳定,这突破了日本宪法对海外军事行动的限制。

在“9·11”事件发生后,为了更好地应对恐怖主义对日本国内的安全威胁,小泉内阁出台了《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该法案在增强日本防卫能力的同时也增强了日本自卫队的进攻性,并且放宽了宪法关于武力行使的限制。同时,小泉内阁还出台了《反恐特别措施法》,规定自卫队所进行的防卫活动限制在本国领土区域和公海及其上空,如果需在外国进行行动则必须以当事国的同意为前提。特别措施法规定,在获得国外当事国的同意后,日本自卫队可以在国外进行行动,这间接地实现了日本自卫队在本土以外区域进行行动的合法化,再次对宪法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进行突破。

2006年安倍内阁上台,明确指出要修改“和平宪法”,特别是修改宪法第9条关于集体自卫权的规定,解禁集体自卫权,实现国家正常化。2012年安倍第二次组阁,加快修宪步伐;2013年年底出台新《防卫计划大纲》,计划对二战后日本的“专守防卫”政策进行彻底修改,建立自卫军,强化日美防卫合作,实施日美共同防御的方针,行使集体自卫权。为实现这一目标,2014年3月,安倍政府出台“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突破“武器出口三原则”的限制,放宽日本对外进行武器出口的条件,促使日本的武器出口到海外,通过武器出口加强与其他国家间的军事联系。同时,安倍内阁开始修改以往政府关于集体自卫权问题的宪法解释,主张允许解禁集体自卫权。2014年7月日本通过了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案,在决议案中提出如日本遭到武力攻击,或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受到武力攻击并因此威胁到日本的存亡,日本可行使集体自卫权,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应对。 随后,日本修改了《周边事态法》和《自卫队法》。至此,日本修改了宪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解禁集体自卫权问题实现了质的突破。

二 安倍政府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动机

整个冷战时期和冷战后的20世纪90年代,日本历届政府在解禁集体自卫权方面都努力通过改变政府宪法解释使集体自卫权问题政治化,采用权宜之计的办法来减小宪法对行使武力的限制。这种做法只存在于政府行为。而21世纪的小泉内阁和安倍内阁则明确提出修改宪法,通过实际的政治行动和直接的宣传,使社会舆论介入政府的修宪问题,加强政府修宪的决心和社会的支持力度,从而真正触及解禁集体自卫权问题的本身,在解禁集体自卫权上实现质的突破。安倍政府同以往日本政府相比,敢于直接触及日本集体自卫权问题本身,敢于明确要求实现集体自卫权的解禁。从国家政治需要以及地区和国际形势的变化中,我们可以认识到安倍政府解禁集体自卫权背后的种种动机。

(一)摆脱二战后体制

随着日本国内新保守主义思潮的兴起,新保守主义者主张日本不应只是片面发展经济,而要以日本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后盾,改变日本“政治小国”的形象,使日本成为一个政治大国。 要想成为一个政治大国,就必须增强日本的硬实力,改变日本的军事战略,积极发展日本的军事力量,并且采取“积极和平主义”的方式为国际社会做贡献,使日本成为一个“国际国家”。谋求政治大国目标的主要障碍是“和平宪法”规定下的二战后体制。宪法第9条规定日本“不保持战争力量”,这意味着日本放弃发展军事力量的权利;并且第9条还规定“日本不以武力解决国际争端,放弃对外交战权”,这也就意味着日本放弃行使集体自卫权。在这种约束下,日本不能大力发展军事力量和将日本的军事力量延伸到日本本土以外的区域。集体自卫权的解禁,不仅能够促进日本军事力量的发展,还能以“积极和平主义”和加强协助同盟国美国的防卫事务为依据,使日本在海外行使武力合法化,进而从根本上摆脱二战后对日本军事发展和集体自卫权行使的限制。

自安倍组阁以来,就明确提出修改宪法、解禁集体自卫权、加强日本自卫队军事力量建设,以“积极的和平主义”为国际社会做贡献。安倍指出:“把日本从战后历史中夺回来,重新交到日本国民手中。” “从战后历史中夺回来”也就是指使日本从二战后的体制中挣脱出来,摆脱二战后的体制对日本政治和军事发展的束缚,确立新的政治秩序。2012年安倍第二次组阁时提出“强大的日本”,建设“强大的日本”的前提是首先成为“正常的日本”, 日本之所以“不正常”,主要是因为宪法第9条造成日本作为主权国家的“战争权”和“交战权”受到限制,日本的军事发展和海外军事行动受到制约。加快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步伐,可以推动日本自卫队建设,增强自卫队在海外的军事作用,提高日本在国际上的军事影响力,实现军事大国的目标,从而弥补日本在成为普通国家的过程中军事发展不足的缺陷,这样也使日本在很大程度上摆脱自二战后形成的非正常国家体制。

(二)改变日美同盟的不对称关系

日美作为同盟国家,在安全防卫上本应该采取一致的行动来应对共同的威胁。但是在二战后体制的约束下,日本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不能向海外派出自己的军事力量,只能对美军的军事行动进行后方援助。同时由于二战后体制的限制,日本的国际军事战略、安全战略也受到限制,所以其在日美同盟中采取的维护地区乃至全球安全与稳定的战略都体现了“美主日随”的不对称关系。存在这种不对称性,主要因为日本的集体自卫权问题造成日本所能发挥的作用受限,因此解禁集体自卫权、增强日本在同盟中的作用是改变日美同盟不对称性的关键。在此情况下,安倍政府提出“积极和平主义”的理念,主张日美的同盟关系不再是被保护者与保护者的关系,日本也不再只扮演对驻日美军基地提供安全保障和战争状态下对美提供后方支援的“配角”角色,而要转变低限度的消极和平观念,以积极的和平方式走向海外,对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多做贡献,成为美国平等的伙伴。解禁集体自卫权后,日本对美军事协调能力将得到完善,防卫合作范围得到扩大,日本军事的防御性和进攻性都能得到增强,并且随着日美同盟的全球化,日本在在国际上所发挥的作用也不断增强。所以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日本将在地区乃至国际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日美同盟关系也将由“单向依附”向“联合军事行动转变,大大增强日本的作用。日本在同盟中的职能发生变化,由“防御型”同盟转变为“干预型”同盟, 日本在日美同盟中承担的防卫义务增多,发挥的作用增强。

总体而言,集体自卫权的解禁,不仅增强了日本军事发展的自主性,促进不对称的同盟关系的转变,也能让日本的军事活动范围扩大,并且以日美同盟为基石,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所以,解禁集体自卫权,有利于提升日本在美国对外战略中的地位以及在日美同盟中的作用,从而整体上提高日本在国际上的军事影响力。这既是日本一直奉行“结盟政策”的重要原因,也是安倍政府以解禁集体自卫权转变日本同盟角色的重要内在动机。

(三)提升日本的军事影响力

在二战后体制的影响下,日本采取“专守防卫”的安全战略方针,即日本只拥有出于自卫目的的最低必要限度的自卫权,不行使集体自卫权,日本自卫所需最小限度的自卫军事力量只立足于本土,不在海外行使武力,不持有洲际导弹等能给他国以毁灭性打击的进攻性武器。 因此,在此方针的约束下,日本的自卫队建设虽然不断得到加强,但是一直没有超出“专守防卫”的范围,并且日本也没有发展洲际导弹、远程弹道导弹以及导弹防御系统等具有先发制人和威慑能力的武器,日本军事力量的发展始终以自卫为目的。虽然二战后日本历届政府在加强日本军事建设上做出了努力,但是要实现日本军事实力的全面提升和质的飞跃,就必须解禁集体自卫权,扩大日本的自卫权行使范围,同时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将日本的军事力量延伸到海外,使日本在国内、国际上军事影响力大幅度增强。所以面对全球安全形势和地区安全环境的变化,安倍从其所谓的“现实主义”出发,明确提出解禁集体自卫权,扩大日本的国际权力,全面振兴日本,不做二流国家,尽快补上国家战略中的“军事短板”。 通过对集体自卫权的解禁,日本国内军事发展的自主性得到增强,其国际层面的军事发展空间得到了扩大,防卫能力和军事实力因此获得全面提升。

随着集体自卫权的解禁,日本军事发展的“羁绊”有所减少或者消除,其军事发展实现正常化,发展的“深度”与“广度”将有所加强,军事力量也将随之提升,这将促使日本自二战结束以来受抑制的军事力量得到释放。日本军事力量得到释放后,日本将变为具有强大军事实力的国家,或者成为地区性军事强国乃至全球性军事强国, 硬权力得到明显提升,在有限的地缘政治空间内对国家间力量对比产生重大影响。同时,通过提高自身军事力量,日本可实现地区、国家间的力量平衡,减少外来威胁,促使日本在地缘政治斗争中处于主导地位或者保证“日本一极”的地位,从而更好地增强日本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所以,解禁集体自卫权,促进日本军事的正常发展,使日本的军事力量在国内和国际层面得到很好释放,并通过平衡地区不断崛起的力量来保障日本的地缘政治利益,是安倍政府实现政治大国化目标和扩大地区影响力的重要举措。

(四)扩大国家战略的全球性维度

由于日美同盟全球化是日本和美国在新的国际形势下对日美同盟的新定义,日美同盟不再仅限于维护东亚的安全与稳定,而是将同盟的活动范围扩大到全世界范围内,将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为共同义务。日美同盟的全球化即日美同盟活动范围的全球化和日美防卫合作的全球化。一方面,美国使日本的力量介入全球范围,从而增强美国在全球事务上的主导权;另一方面,日本以日美同盟为框架,实现日本全球战略的实际实施。日本要想和美国一起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就必须解禁集体自卫权,向海外派兵,与美国并肩作战。这是安倍政府解禁集体自卫权、实现日本全球战略目标的一个重要考量。

为了扩大日本的全球战略维度,安倍政府提出“积极和平主义”,主张解禁集体自卫权,派遣自卫队参与国际合作,为全球安全保障事务做出更大贡献。积极参与国际安全合作,不但使日本自卫队在海外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同时也可以将日本的军事触角延伸到全球,促使日本军事全球性发展和国家战略在全球维度得到拓宽。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赋予日本军事力量从地区走向全球的能力,在符合日本利益的判断下,日本也可以担当“世界警察”,向世界各地派兵。日本除履行日美同盟义务、行使集体自卫权外,还能够接受联合国授权,参与外交、维和、军事制裁等国际军事行动。 所以,集体自卫权的解禁,不仅打破了“专守防卫”体制,更使日本的军事活动空间实现从本土到地区再到全球的全方位拓展;不仅使日本在日美同盟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在联合国维和行动和国际军事制裁等集体安全领域所能发挥的作用也不断提升,促使全球性经济战略和军事战略的共同发展,从而从整体上扩大日本全球战略的维度。

(五)配合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

奥巴马政府执政后,美国将其战略重心从中东地区转移到亚太地区,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由于二战后美国所建立的霸权体系是由美国主导、多个国家共同维持的一种复合型霸权体系,因此它既需要美国的主导作用,同时也需要多个同盟国家给予支持,以促使美国推行其全球战略。鉴于当前美国国内经济乏力,中美关系不断加强,美国开始将亚太战略义务转嫁一部分给同盟国日本,希望日本走向前台,在亚太地区发挥更为重大的作用,这样不仅能避免美国在“亚太再平衡战略”中过多投入,也能增强美国在亚太地区的主导作用。因此,美国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需要日本的协助,通过“离岸制衡”手段实现对亚太地区主导权的巩固和战略利益的最大化。

但是根据日本宪法的规定,日本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不能在日本本土以外的地区行使武力。长期以来,日本一直在日美同盟中扮演着“后勤保障”和“后方支援”的角色,这制约着日本在美国亚太战略中的协助作用。冷战后日美同盟实现再定义,美国将日本视为其在亚太地区最重要的同盟伙伴。同时在美国战略重心东移的新时期,奥巴马政府深化日美同盟内涵,要求日本在日美同盟中所发挥的作用增大。所以,当前在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时,为了使该战略在较小投入下顺利推行,美国希望其亚太地区最重要的同盟国家日本来分担美国的战略义务,开始支持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

同时,美国出于自身战略利益考量允许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这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对日本也是一个重要的契机。由于二战后日本的政治体制和安全体制是在美国的帮助下建立的,美国对日本的政治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并且也是日本军事发展最为重要的外部约束力。奥巴马政府支持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就意味着对日本的军事发展进行“松绑”。所以,以积极配合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为依据,大力发展自身的军事力量,增强日美同盟协作,实现日本军事进一步发展,这成为当前安倍政府要求快速解禁并行使集体自卫权的重要外在契机。

三 安倍政府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影响

安倍政府从战略动机和现实动机出发,加快修宪步伐,谋求解禁集体自卫权,实现日本军事正常化发展,提高日本军事实力,摆脱二战后体制,提升日本在日美同盟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增强日本在地区的影响力的同时,将日本的战略目标扩大到全球,从而在当前经济不能及时有效好转的情况下,通过释放日本的军事实力来继续维持日本在地区的主导权以及既得利益。但是,这也对日本的国家发展战略带来重大影响,日本开始逐步偏离和平主义发展道路。随着日本在东北亚地区的军事活动增强,日本对中国的外部环境构成威胁,这必将激化中日之间的潜在冲突。集体自卫权的解禁使日本在日美同盟中的作用增强,这将促使日美同盟的功能,特别是日美同盟“矛”的作用,即进攻性增强。另外,日本集体自卫权的解禁,必然会导致日本军事实力上升并向本土以外地区延伸,这将使地区安全局势愈加紧张。

(一)偏离和平主义轨道

解禁集体自卫权将破坏和平主义精神,造成日本民主体制异化。在解禁集体自卫权问题上,为了得到更多的政治支持,安倍政府加速日本政坛右倾化,宣扬保守思想,并且通过多次内阁改组,实现保守内阁的建立,企图通过打造一个保守化的内阁促使保守政策的实施,这对日本的自由民主造成了冲击。另外,在解禁集体自卫权问题上,安倍政府绕开复杂的司法程序,试图通过政治手段,在不修改宪法的前提下修改政府宪法解释,突破宪法的限制,使日本的海外军事活动合法化。这本身违背了宪法,其行为的违宪性已经对作为日本民主政治基础的宪政秩序造成了实质性破坏,也对作为日本民主政治根本体现的公民权利形成了伤害。 这种偏离宪法精神的行为违背了以和平主义为原则的日本民主精神。为了使解禁集体自卫权行动得到实际具体落实,安倍政府在2013年4月成立了国家安全保障会议,通过体制建设来加强国家对安全保障的掌控;紧接着,安倍内阁出台了《特定秘密保护法》,日本社会民众普遍认为该法严重损害了公民的知情权。安倍政府通过体制建设和法律制定来增强政府的安全事务行动,以国家加强安全防务为借口来实现修宪和扩军的政治目标,这对二战后日本在“和平宪法”规定下所形成的民主法治精神来说是一种严重践踏,也导致日本背离了作为日本民主精神象征的和平主义。

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日本的国家战略发生了转变,逐步脱离“专守防卫”方针,进而产生对和平主义发展道路的偏离。解禁集体自卫权后,日本的军事力量不再局限于“必要最小限度”,日本将拥有保持一定限度战争力量的权利,日本军事发展将实现正常化并不断外向化,自卫队的活动范围也必将会扩大。为了加快日本成为军事大国的进程,日本将会加强其地区和世界军事影响力,放弃一直奉行的“转守防卫”政策,根据“积极和平主义”的理念,以为国际安全做贡献为借口,在日美同盟的框架内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积极参与联合国的集体安全行动,在增强自身防御力量的同时增加日本军事的攻击性。以上行为将使二战后奠定了日本半个多世纪发展的基石——宪法第9条——被一步步“架空”。

所以,解禁集体自卫权将加剧对和平主义理念的偏离,使日本国内政治生态变得更加保守。通过政治手段对宪法内容进行架空这种实质上的违宪行为是对民主法治精神的践踏,将造成日本民主法治体制的异化。另外,解禁集体自卫权后,日本将逐步放弃“专守防卫”理念,采用“积极和平主义”方针,将国家的战略轨迹转向“普通国家”,造成国家战略的重大转变。

(二)激化中日之间的潜在矛盾

安倍政府在解禁集体自卫权过程中,为了获取国内政治势力和民众的支持,大肆否认日本侵略历史,加快日本政治右倾化,建构“中国威胁论”。如果一个国家一方面否认自己过去的侵略行为,另一方面又积极解禁集体自卫权并谋求自身武力外扩,那么那些曾经被其侵略的邻国就会认为该国在政治和逻辑上缺乏判断力,就会把该国看作一个危险国家。 所以,曾遭受到日本侵略却至今没有得到日本明确道歉的中国,面对安倍政府再次否认侵华历史并且解禁集体自卫权以成为军事大国的行为,表现出对日本的警觉。安倍政府这些举措不仅造成中日两国民族主义情绪出现对立,也会对两国的政治互信带来消极影响。另外,近二十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高,将逐步成为经济大国,而与此同时日本经济持续陷入低迷。安倍政府企图解禁集体自卫权,提升日本的军事实力,由经济大国转向政治大国,加强对中国的防范,这就造成了两国在战略层面上的方向不一致。在国力逆向同步改变的过程中,中日双方的矛盾日益凸显。

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后,军事实力必将得到提升,日本不再将军事发展保持在“必要最小”范围内,而是将采取积极防御的方式来维护日本的安全并彰显日本的军事影响力。当前关乎核心利益的钓鱼岛主权争端以及东海海洋权益争议加剧了中日两国的矛盾。中国为了维护自身的核心利益和主权,加强在钓鱼岛附近海域的巡视力度。在加强东海海上军事力量的同时,中国还通过在东海区域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来完善在该区域的利益维护措施。另一方面,日本将其军事重心部署在西南海域,加快尖端武器的生产和在西南海域的军力部署,企图对中国形成威慑。随着日本集体自卫的解禁,日本军事发展的自主性增强,对其武器生产和投入的限制也将减少,中日两国围绕核心利益的争端致使东海区域的军事对抗正在不断增强。

总之,日本在否认历史问题的同时,又在解禁集体自卫权,不仅加深了中国对日本的警惕,也对中日两国的政治互信以及两国人民的相互认同带来消极影响。集体自卫权的解禁使中日两国结构性矛盾增强,也使彼此间的战略猜疑加深。同时,解禁集体自卫权后,日本可以减少对武力发展和行使的限制,不仅造成东海海域军事紧张局势的加剧,也会使日本因自卫队活动范围和作用的扩大而对中国南海问题进行干涉,造成中日两国矛盾进一步激化。

(三)强化日美同盟的“矛”的作用

长期以来,在“专守防卫”方针的限制下,日美同盟的防卫关系主要是美国对日本提供安全保障,日本对美国提供军事基地。即使在战争时期,美国在前方作战,日本只能在后方非战斗区域进行后勤支援,所以日本一直在日美同盟中扮演着“盾”的角色。集体自卫权解禁后,安倍政府就会以真正履行日美同盟义务为借口,对外开始扩大自卫队的活动范围,日本能够以其“关系密切”的“友好”国家遭受攻击为名,主动参与一些超越本土防卫、非作战行动之外的军事行动,即日本不仅可以协助美国,同时还可以帮助美国“反击”第三方的“进攻”。 这使日本军事的进攻性增强,日本在日美同盟中的作用由后方支援变为共同作战。随着具有攻击性的日本军事力量介入日美同盟,日美同盟“矛”的作用,即日美同盟的攻击性将增强。

二战后美国建立了由美国主导、多个同盟国家共同支持的复合型霸权体系。从美国霸权体系的结构上看,日美同盟“矛”的作用增强,不仅提高了日本的国际影响力,也能促使整个霸权体系更加稳定。在美国霸权体系中,日本的进攻性的增强,不仅有效地维护了美国在国际上的主导性,同时还增强了日美同盟维护亚太地区国际秩序的主导性作用,进而再次强化了美日在亚太地区的单边主义。

所以,日本集体自卫权的解禁,促使日本军事进攻性增强。日本在日美同盟中“矛”的作用的增强,也就在整体上增强了日美同盟的整体进攻性功能。从美国霸权体系的结构上看,日本自身作用和日美同盟功能的增强,将会进一步强化美国霸权体系的稳定,使美国在全球范围内的主导权得到巩固。

(四)加剧地区局势紧张

日本集体自卫权解禁后,其军事发展的自主能力将得到增强,军事能力也将得到提升并在地区得到彰显。由于历史上东亚各国曾遭受过日本的侵略,这就使得东亚各国面对日本的强大军事压力,必须考虑防止日本再次侵略的问题,由此不得不加强和发展军事力量以保卫自己的国家安全。 这不仅对东亚地区的安全环境造成了消极影响,也可能使东亚国家在不明确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的真实目的之前采取军事措施加以防范,从而形成区域内新一轮的军备竞赛,进而影响到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另外,在当前的国际体系中,日本虽然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获得一定的军事发展自主性,但是其完全摆脱美国成为地区乃至世界独立一极的目标,短时间内是很难实现的。所以,安倍政府在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同时,又强化日美同盟关系,使日本在解禁集体自卫权后在日美同盟的框架内发挥更大的作用。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不仅会强化日美同盟作为世界第一和第三经济强国的军事联合在亚太国际秩序中的主导性,也会使日本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力得到提升,使美国在亚太地区霸权得到巩固,从而使亚太地区的安全结构出现失衡甚至更加单极化。根据《周边事态法》,解禁集体自卫权后的日本将会政治手段和军事手段并举,对朝鲜进行防范和施压,协同美国的对朝战略,这将导致朝核问题更加复杂化。另外,安倍政府解禁集体自卫权后,日本的军事力量得以外向发展,这促使日本同菲律宾、泰国、澳大利亚和印度加强军事联系,试图强化第二岛链的作用来配合美国的亚太战略。日本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大范围地介入地区事务的行为,将会造成地区、国家间的关系复杂化。因此,如果解禁集体自卫权后的日本不惜动用武力保卫“有着密切关系的其他国家”,这势必直接影响地区局势的稳定, 同时日本力量的大举介入也导致亚太地区特别是东北亚地区本已存在的安全问题更加复杂。

总之,日本集体自卫权的解禁使日本自身和日美同盟的影响力在地区得到增强,这为地区安全局势的稳定以及地区力量的均衡带来消极影响。同时,安倍政府通过解禁集体自卫权协助美国的亚太战略,以军事手段大规模介入亚太安全事务,对中国进行制衡,这些举动将使地区政治发展和安全局势更加复杂。

The Influence of Japan’s Lifting of the Ban on Collective Self-Defence

BA Dianjun,LIU Jia

Abstract In July,2014,Abe Regime lifted the ban on collective self-defense right through its new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Japan began to gradually deviate from the road of peaceful development. With the augmentation of the military activities in Northeast Asia,Japan is forming a threat to China’s external environment,which will intensify the potential conflict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The lifting of the ban on collective self-defense right,and the increasing importance of Japan’s role in Japan-U.S. alliance,will enhance the “spear” function of the alliance. In addition,Japan’s military forces will be inevitably strengthened and thus extend to overseas territories. This will lead to an increasingly tense security situation of this region.

Keywords Abe Regime;Collective Self-Defence;Japan-U.S. Alliance 4+8d9hHCLKDoxxGxK0oEAbWYl5yMqQW5trODmd1JDnjyCoeNCnku70ZGPq1I/XCQ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