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工业革命既是一个技术过程,也是一个与该技术过程相互适应、相互作用的经济过程,即技术经济协同性:在企业层面,这种协同性主要表现为企业的技术要素和管理、组织非技术要素之间的“战略互补性”, [6] 即相互适应的技术因素和非技术因素共同,而不是独立地决定了企业的竞争绩效;在宏观经济层面,工业革命的技术经济特征主要表现为制度因素对技术因素的推动,即工业革命为国家间经济领导权的更迭提供了机会,新的工业革命要求重塑制度结构以适应其需求,领先国家的各个经济子系统相互匹配并为关键技术提供更有效的支撑结构。 [7] 因此,如果要更加全面地理解“第三次工业革命”,就必须进一步深入到这个过程的经济层面。
“第三次工业革命”的第一个经济特征是就业结构由操作型和技能型就业向知识型就业的深刻转变。在生产工具层面,如果说第一次工业革命的特点是通过机械化实现了机器对产业工人的简单劳动的替代,第二次工业革命的特点是通过使用基于可替换零部件的标准化生产线实现了机器对产业工人的复杂劳动的替代,那么方兴未艾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的特点则是通过大规模使用智能化设备实现了机器对人的脑力劳动的替代。 [8] 但不同于前两次工业革命中机器与人的体力劳动之间的简单替代关系,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中,智能化、数字化的生产设备,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人的脑力劳动,另一方面对人的技能和知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是因为,在大规模生产制造范式下,人机之间的界面主要是标准化的机器硬件和具有相对标准化操作界面的软件,机器用户更多在操作层面与机械进行协作,设计层面的知识主要由设备或系统提供商完成;而在个性化、智能化的生产系统下,机器用户不仅在操作层面使用生产设备,而且要直接参与产品的设计、开发过程,标准化了的仅仅是利用信息化工具进行产品设计、开发的软件界面。当生产和产品设计开发变得高度一体化时,机器用户不仅要具备复杂的操作技能和技术诀窍,更要具备复杂的产品设计开发知识。也就是说,“第三次工业革命”对人的技能和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造业对操作型和技能型产业工人的需求将逐步下降,面向工程师和产品设计开发人员的知识型岗位将不断涌现。从这个角度看,新工业革命对劳动的影响是非常复杂的,一方面,高度自动化的生产会导致简单劳动的失业,但另一方面,智能化的生产又会创造更多的高质量的工作机会。20世纪80年代的自动化生产为我们的判断提供了有力的佐证:自动化设备的广泛应用并没有导致大规模的失业,原因是工业自动化所带动的投资及其就业创造效应完全抵消了资本深化对劳动的替代效应,生产自动化对就业的影响更多是结构性的,即技能型工人对于操作型工人的替代。 [9] “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就业结构特征对我国的政策含义在于,要坚定地打破“低成本劳动诅咒”,克服因比较劳动成本优势而形成对传统生产方式的过度依赖以及由此形成的对新工业革命的恐慌,逐步摆脱劳动密集型生产范式的技术路线锁定,实现生产技术和人的全面发展。要充分借鉴美、日、德针对新工业革命的要求对人力资源进行战略部署的共同经验,通过终身学习制度的建立(美国)和进一步完善(德国、日本)以及新的生产制造知识的推广,在更高层次上融入新工业革命进程。
“第三次工业革命”的第二个经济特征是公众制造和社会化创新。随着3D打印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虚拟社区的发展,生产和创新正逐渐由企业的实验室和车间走向桌面和家庭。自我雇佣形态的个人可以使用数字桌面工具设计新产品、制作模型样品,并在开源社区中分享自己的设计成果或直接将知识产权出售给其他愿意进行产业化的个人或企业,从而大大缩短了从创意到发明再到商业化的创新过程。例如,美国的电子元器件供应商Sparkfun公司就是利用客户社区进行开源创新的典型案例。该公司大部分产品为开源硬件,很多产品设计都是出自客户之手,公司的工程师仅负责改进和集成,客户和公司的设计文件共享。 社会化创新组织方式的发展实际上对于一国的创新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社会化创新的成果多为软件或产品设计图纸,这些中间技术成果本身并不是产业化的最终产品,因此需要一个活跃的技术市场作为技术向产品转化的桥梁。而技术市场形成的基础是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 [10] 在这种情况下,过去我国为了促进技术吸收和扩散而人为放松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社会化创新的抑制作用显而易见。为了促进社会化创新和知识流动,就必须真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社会创新的力量。其次,由于社会化创新的场所由企业转向了家庭和个人,技术创新对社会安全、环境的影响变得更加难以监督,因而对法制建设和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系统层面,“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显著特征是高度的集成性,这种集成性决定了“第三次工业革命”背景下企业的竞争行为和产业组织形态都将发生深刻的变革。可重构生产系统和无人生产车间等网络化、智能化生产系统不仅由大量的生产设备、模块和零部件组成,而且是这些硬件与大量的数据接收、传输、存储、处理、优化等系统软件的集成,这些网络化、智能化的生产系统具有典型的复杂系统集成的特征。为了更好地理解复杂系统集成的竞争含义,必须首先理解组装和集成两个概念的区别。按照技术集成的复杂度,一般将体现该技术的产品分为组装产品、零部件产品、产品系统和复杂产品系统四种类型。 [11] 可见,“集成”不等于“组装”,组装是集成度最低的一种技术创新。集成的主要技术能力是针对整个系统(复杂设备)的架构创新能力,这种能力甚至包含了能够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对核心零部件的概念设计能力,即便整体解决方案企业自身可能并不直接生产这些零部件;而组装则仅仅是对基于标准接口的模块和零部件的简单组合。在生产组织方面,复杂系统集成需要依托基于柔性生产的大型工程项目,而组装则主要表现为大规模的流水线生产。组装企业实际上仅仅是集成企业整合和利用全球价值链和技术资源的一个环节。如果技术能力仅停留在组装既有的功能零部件,而缺乏对整个产品架构的设计能力,或者仅掌握少数功能零部件的核心技术,而没有掌握或能够整合整个创新网络的技术能力,企业就不可能在集成性创新系统中占据有利位置。目前我国大多数装备企业的技术优势仍然主要在组装环节,而对于技术壁垒更高的基于架构技术和核心模块/零部件/软件技术的集成优势并没有形成,而这恰恰是“第三次工业革命”技术竞争的焦点。新兴生产设备或系统的高集成度特征决定了,虽然最终的技术解决方案仅由少数大企业提供,但最终决定整个生产制造系统性能和功能的主体和因素是多方面的:不仅取决于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大企业的技术集成能力,而且取决于大量的处于技术创新网络中的提供差异化的零部件和软件应用的中小企业的技术能力。在新兴生产制造技术处于模块化程度仍然较低、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导入期时,大企业和小企业之间在实验和开发过程中的合作和互动就变得异常重要。也就是说,不同于钱德勒所描绘的第二次产业革命主要由大企业主导的产业过程,“第三次工业革命”是大企业和大量中小企业共同创新的产业过程。小企业和创业企业的功能不再局限于改进型创新和细分市场的补充,而是直接成为突破性创新的主体。“第三次工业革命”背景下企业竞争行为和产业组织形态的变革对我国产业政策的含义在于:目前我国装备制造业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大规模生产和基于组装的本土化二次开发创新方面,这种能力已经不能适应新工业革命的技术要求。政府针对大企业的创新扶持重点应当逐渐向架构创新方面转变,并同步提升大企业的大型项目管理能力和创新网络协调能力,从而最终提升大型企业的综合集成创新能力;在鼓励大企业集成创新的同时,要积极鼓励中小企业在核心零部件和软件领域的创新,通过优化创新环境促进高技术创业,通过鼓励基于多元技术路线的探索形成更加适合新兴技术机会挖掘的多层次创新生态,而不是过度依赖更适合于既有成熟技术机会开发的高度一体化的大型企业。这意味着,科技政策应当鼓励新兴技术领域的多样化探索,而不仅仅是任务导向型的大型科技工程。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