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曾写过关于“隔膜”的文章,有些人是熟悉的。鲁迅的“隔膜”,同我们平常使用的这个词儿的含义不完全一样。我们平常所谓“隔膜”是指“情意不相通,彼此不了解”,鲁迅的“隔膜”是单方面的以主观愿望或猜度去了解对方,去要求对方。这样做,鲜有不碰钉子者。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历史上并不稀见。即使有人想“颂圣”,如果隔膜,也难免撞在龙犄角上,一命呜呼。
最近读到韩昇先生的文章《隋文帝抗击突厥的内政因素》(《欧亚学刊》第2期),其中有几句话:“对此,从种族性格上斥责突厥‘反复无常’,其出发点是中国理想主义感情性的‘义’观念。国内伦理观念与国际社会现实的矛盾冲突,在中国对外交往中反复出现,深值反思。”这实在是见道之言,值得我们深思。我认为,这也是一种“隔膜”。
记得当年在大学读书时,适值九·一八事件发生,日军入寇东北。当中国军队实行不抵抗主义,南京政府同时又派大员赴日内瓦国联(相当于今天的联合国)控诉,要求国联伸张正义。当时我还属于隔膜党,义愤填膺,等待着国际伸出正义之手。结果当然是落了空。我颇恨恨不已了一阵子。
在这里,关键是什么叫“义”?什么叫“正义”?韩文公说:“行而宜之之谓义。”可是“宜之”的标准是因个人而异的,因民族而异的,因国家而异的,因立场不同而异的。不懂这个道理,就是“隔膜”。
懂这个道理,也并不容易。我在德国住了十年,没有看到有人在大街上吵架,也很少看到小孩子打架。有一天,我看到了,就在我窗外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两个男孩在打架,一个大的约十三四岁,一个小的只有约七八岁,个子相差一截,力量悬殊明显。不知为什么,两个人竟干起架来。不到一个回合,小的被打倒在地,哭了几声,立即又爬起来继续交手,当然又被打倒在地。如此被打倒了几次,小孩边哭边打,并不服输,日耳曼民族的特性,昭然可见。此时周围已经聚拢了一些围观者。我总期望,有一个人会像在中国一样,主持正义,说一句:“你这么大了,怎么能欺负小的呢!”但是没有。最后还是对门住的一位老太太从窗子里对准两个小孩泼出了一盆冷水,两个小孩各自哈哈大笑,战斗才告结束。
这件小事给了我一个重要的教训:在西方国家眼中,谁的拳头大,正义就在谁手里。我从此脱离了隔膜党。
今天,我们的国家和人民都变得更加聪明了,与隔膜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我们努力建设我们的国家,使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提高。对外我们决不侵略别的国家,但也决不允许别的国家侵略我们。我们也讲主持正义;但是,这个正义与隔膜是不搭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