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底,我在巴黎的日子突然变得闲散起来,时常跑到香榭丽舍大街的影院里看电影。至今印象最深的一部是德国电影《帝国的毁灭》(Der Untergang)。为此,我当时还写了一篇不短的影评--也许是因为中国与德国在历史上有着某种相似性,这些年来,我写的影评有意无意间多与德国有关,如《再见列宁》《窃听风暴》《浪潮》《朗读者》等等。记得当时,由奥利弗·西斯贝格执导的这部影片在欧洲引起强烈反响,每天都有媒体在讨论,因为它“打开了重新评价纳粹的潘多拉魔盒”,将希特勒从魔鬼还原为人,还原为一位“甚至可能引人同情的末路英雄”。
该片细节取材于历史学家约阿希姆·费斯特的《希特勒的末日》(2002)和希特勒最后的女秘书特劳德尔·琼格的回忆录《直到最后时刻》(2002)。琼格生于1920年的慕尼黑,22岁时被希特勒选做私人秘书。她一直供职到希特勒自杀并记录了希特勒的遗嘱,最后和一支小分队一起逃出地堡。令许多人不安的是,在这个打字员的记忆里,希特勒同样是个有教养、受人尊敬、做起事来斯斯文文的领袖。与情人爱娃·布劳恩结婚前,希特勒还当众吻了她。这位大独裁者多少有些诗人的多愁善感,他的办公室里不让放花,因为花会凋谢,他不喜欢看到死去的东西。或许,正是受希特勒的这些人性化特征的遮蔽,直到战后琼格才意识到自己一直生活在“盲点”之中。
寻找“替罪狼”
这部电影给了我极大触动。一是人性化希特勒。这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希特勒不是恶魔,只是普通人。他的恶是众人合力的结果。没有谁天生就是独裁者。或许,只有透过《帝国的毁灭》里由魔鬼还原为人的希特勒、《意志的胜利》里如癫如狂的追随者以及《朗读者》里不识字却又理直气壮的女看守,生活于今世的我们才能真正回望历史的深处,体味个体在群体迷狂、巨浪扑来之时的无力与渺小,体味什么是时势造英雄也造独裁者。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当历史翻过这血腥的一页,当活着的人们只是简单地在精神与肉体上将一个束手就擒的纳粹头子揪出来示众,从历史的废墟中引渡到现实的广场,让他为一个时代的错误负全责时,在我看来,这亦不过是为这段共犯的罪恶历史找了一只“替罪狼”。
和通常意义上的替罪羊不同的是,我所说的“替罪狼”的确是做过了许多坏事的。但是,具体到个人,在强大的“公意”--准确地说是部分群体意志--面前,他亦不过是一个行刑者--独裁者所拥有的权力,从来都是那些甘心放弃自己权力或者权利的人聚沙成塔授予的。而在他行刑之当年,台下曾经有多少热闹的喧哗,多少幸福与狂欢的掌声!许多旁观者甚至还捐赠过磨刀石,亲手捧接了行刑者递过来的血和肉。在《意志的胜利》里,德国民众当时是何其狂热地追随他们的领袖,并视之为从云端降临人世的救世主。只不过浪潮退尽时,那些手捧鲜花、高声呼喊的人们已经很少愿意承认自己曾经裸泳其中。
另一个大的触动则来自于影片的结尾:戈培尔夫人将自己的六个孩子全部毒死。之所以如此狠毒,是因为她深信没有国家社会主义,人类就没有希望和未来,她不能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国家。
路易斯·博洛尔说,“政治使人变得罪恶”。然而,政治不足以使罪恶变成毁灭性的大灾难。它的另一个前提是“意识形态使人变得愚蠢”。而这意识形态,其核心价值就在于对国家的理解。回望二十世纪的这段历史,不难发现,当年迷信纳粹主义的那一群人,不仅屠杀了犹太人、波兰人、法国人、英国人……在他们选择纳粹主义理想并且甘愿为之献身的时候,用于自杀的断头台也已经竖起。
希特勒的“牛皮书”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在《好女色还是好国色》一文中,我曾谈到好色的男人有两种死法:一是死于女色,二是死于“国色”。所谓“死于女色”,尽人皆知,最著名者莫如寻芳客们的口头禅--“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至于“死于国色”,则是把国家当做绝世美女去爱戴,爱到如痴如醉、死去活来,爱到不知所以,终于丢掉自己的人格与底线,甚而枉送性命。
希特勒当年是何其贪恋国色!又何其自负!这位落魄的画家一旦大权在握,就要以一人一党之意志强力实践自己的理想主义,禁止思想,杀人无数。法西斯上台没多久,罗曼·罗兰、托尔斯泰以及包括马克思等人的书都被拿去开篝火晚会了,而希特勒自己的那本《我的奋斗》却用德国良种小牛皮制成,文字全部手工抄写,封面是用钢铁纯手工打造。目的是一千年都不发乌、不生锈、不变形,因为第三帝国至少要维持一千年。通常政府会发布白皮书,而希特勒当年发布的却是“牛皮书”。其实,人类历史上许多乌托邦纲领不就是“牛皮书”么?
在电影《帝国的毁灭》中,当苏军将柏林炸得地动山摇时,躲在地下室里的希特勒甚至还露出一丝微笑。他对站在新柏林沙盘旁的建设师说:“柏林炸得越平越好,到时我们重建柏林就省力了。”在他眼里,改造旧世界,就像是在画布上作油画,不行就刮了油彩重新开始。
1904年,凯恩斯说:“民主政治尚在测试之中,但是到目前为止它还没有招致耻辱。”然而十年后,当民主与极端民族主义合而为一,“国家权力”超出了原有的界限,吞灭曾经授予它权力的人,悲剧也就在所难免。换言之,当主权变成难以驯服的猛兽,当国家这人之造物超出了工具的范畴转而成为人类的主人,我们最后听到的必然是意大利农妇那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喊--“快跑,祖国来了!”(霍布斯鲍姆,《革命的年代》)
故国·失乐园
当然,追求梦想中的国度,并非纳粹分子的专利。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陶渊明的桃花源,到莫尔的太阳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乌托邦。区别只在于,有人愿为乌托邦而生,有人愿为乌托邦而死。具体到极权主义与乌托邦之关系,如秦晖先生所指出:罪恶不在乌托邦,而在于它是否与强制合流。
当我们重新翻检中国人的心灵史,亦不难发现,那种“浓得化不开”(徐志摩语)的情感,首先表现为一种家国情怀,其次才是情爱。只因中国历史多灾多难,以至于这种家国情怀的背后未免透着无限悲情。比如“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杜牧,《泊秦淮》)“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杜甫,《春望》)“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陆游,《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
至于男欢女爱,在相关的修辞中同样多与国相关。如“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白居易,《长恨歌》)“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李延年,《佳人曲》)
当然,这里的“国”,并非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它们有的指王权,有的指故土,有的指生活的视界与所能抵达的极限。如约瑟夫·R·斯特拉耶指出,国家产生的标志是这个地方的统治者开始区分公权和私权,并开始用公权保护私权,用公权为私权服务。而在中国帝制时期,帝王的权力是无限大的。
国家不幸词人幸。南唐后主李煜被宋廷捕去后,写了许多好词,而且多与家国有关。如“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李煜《破阵子》)据宋史记载,李煜便是因为写了些思念故国的遣怀之词而被宋太宗用牵机毒杀。当然,李煜心中的“故国”既是空间概念,更是时间概念。如他的《子夜歌》:“人生愁恨何能免?销魂独我情何限!故国梦重归,觉来双泪垂。高楼谁与上?长记秋晴望。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故国,这已然逝去的天堂,似乎总是比眼下的国家更真实--这不是因为国家和政府更像是一种“权宜之计”(亨利·梭罗语),而是因为故国乃精神所在,是可以安放灵魂、寄托乡愁的地方。
有意思的是,当人们回望逝去的天堂时,你总能听到心灵的钟声,悉悉率率,款款而行;而在展望未来的国度时,所能看到的却往往是全能理性的膨胀,是其可能与强力合流后的摧枯拉朽与房倒屋塌。而这,也是人类在二十世纪收获的最大教训。正因为此,世界终于从革命重新回到改良,从我说的“流血的二十世纪”转向“流汗的二十一世纪”。
1905年12月8日,以《警世钟》和《猛回头》闻名的陈天华在日本东京大森海湾蹈海而死,抗议日本文部省颁布的《取缔清国留日学生规则》。据称陈天华的目的是为“以死唤醒同胞”。事实上,对故国的淡淡忧伤与未来之国的强烈期许,即使是李叔同这样的智者,在情感表达方面的反差也尽显无疑。对比“谁与我仗剑挥刀”“二十世纪谁称雄?”的《祖国歌》与《我的国》,他“高枝啼鸟,小川游鱼,曾把闲情托”的《忆儿时》显然少了些“杀气”,多了些温存。
在著名导演库斯图里察的影片《地下》里,那些从地洞里爬出来的人,辗转奔波,发现南斯拉夫解体后近乎号啕--“我的祖国,怎么没了?”同样令人记忆犹新的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在南斯拉夫解体后,一些带着怀旧情绪的前南公民在网上建了一个南斯拉夫虚拟国家,订立宪法,招纳公民。仔细想来,谁人心中又没有一个失乐园,一个复国梦?
少年时爱听《梅花三弄》,时常动情于其中一句歌词--“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些年来,每当我看到或者听到一些人,无论是遭人憎恶、有进攻性的纳粹分子,还是受人敬仰的爱国者,抑或普通公民,为了想象中的国家前程而不惜以命相搏、“仗剑挥刀”时,我总忍不住要感慨“问世间国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了。
谁为谁献身?
说到献身,中国历史上并不少有献身者。最惨烈莫过于宋亡之时。
1278年,宋端宗赵昰在流亡途中病死,年仅11岁,其弟赵昺继位,史称末帝。1279年流亡政府在崖山(今广东省新会市南部)被元军围困,虽有顽强抵抗最终还是兵败。陆秀夫背负年仅8岁的幼帝投海,跟随投海殉国的人达十万之众。《宋史·纪(三)》详细记载了当时一幕:“大军至中军,会暮且风雨,昏雾四塞,咫尺不相辨。世杰乃与苏刘义断维,以十余舟夺港而去,陆秀夫走卫王舟,王舟大,且诸舟环结,度不得出走,乃负昺投海中,后宫及诸臣多从死者,七日,浮尸出于海十余万人。”其时人命,与蝼蚁何异?
裴多菲诗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显而易见,裴多菲真正追求的是“自由”,而非“祖国”与“王国”。祖国也罢,王国也罢,都不过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的寄身之所,只有生命与自由才是贯穿人类始终的。如果“为祖国献身”“为君王殉葬”所争得的只是一种身心奴役或寂灭的状态,那么这种献身究竟意义何在?
谈到救国与献身,民国时期有一段公案不得不提。1933年4月3日,农学家董时进在《大公报》上发表《就利用“无组织”和“非现代”来与日本一拼》一文,提出全民动员对日作战,面对中国国力与军力无法抗衡日本之事实,“到必要时,我们正不妨利用百姓的弱点,使军阀惯用的手段,去榨他们的钱,拉他们的夫。反正我们的百姓好对付,能吃苦,肯服从,就拉他们上前线去死,尽其所有拿去供军需,他们也不会出一句怨言”。对于这段话,胡适读后非常愤慨,并在4月16日出版的《独立评论》(第46号)发表《我的意见也不过如此》,对董文提出率直而严厉的批评:“老实说,我读了这种议论,真很生气。我要很诚恳地对董先生说:如果这才是救国,亡国又是什么?董先生的‘我们’究竟是谁?董先生是不是‘我们’的一个?‘他们’又是谁?董先生又是不是‘他们’的一个?这样无心肝的‘我们’牵着‘好对付,能吃苦,肯服从’的‘他们’‘上前线去死’--如果这叫做‘作战’,我情愿亡国,决不愿学着这种壮语主张作战!”
也许真如董时进所言,胡适部分误读了他的原义。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分析问题和理解胡适。显而易见,在这里胡适秉持自己一贯的自由主义立场,即决不可以以集体利益或长远目标之名让个体白白送死,决不可以为了某个崇高理想而不择手段。胡适说:“我极端敬仰那些曾为祖国冒死拼命作战的英雄,但我的良心不许我用我的笔锋来责备人人都得用他的血和肉去和那最惨酷残忍的现代武器拼命。”
在胡适看来,那种不顾现在的长远打算也是靠不住的。如凯恩斯所说“长远来看,我们都是要死的”,但我们并不能因为将来谁都要死便否定一个人活在当下的意义。任何人都不可以以某种所谓的“神圣理想”,通过瞒骗或者某种暴力的手段驱使他人多做牺牲。
今日世界,个体的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人们不再是皇家的臣民,同样,在经历了臭名昭著的二十世纪后,一度张牙舞爪、贻害无穷的国家或者政府开始被劝进笼子。人权与主权,孰重孰轻?其实早在两千多年前,孟子就说过“民为贵,社禝次之,君为轻”这样的话。短短十个字,举重若轻,已经为“人权高于主权,主权高于政权”之立宪国家的价值取向埋下伏笔。
刀剑与思想
1835年,年仅30岁的法兰西青年托克维尔在充分考察了美国的政治制度后出版了《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在他看来:当今世界上有两大民族,从不同的起点出发,但好像在走向同一目标。这就是俄国人和英裔美国人。美国人在与自然为他们设置的障碍进行斗争,俄国人在与人进行搏斗。一个在与荒野和野蛮战斗,另一个在与全副武装的文明作战。重刀剑,还是重思想,这两种国度的分野,也正是我在《思想国》一书中着重挖掘的两个概念:思想共和国与刀剑共和国。在小说《九三年》里,雨果借戈万之口区分了两种国家形态:“老师,我们两人的乌托邦区别就在这里--您要义务兵役,我要学校;您梦想人成为士兵,我梦想人成为公民;您希望人拥有强力,我希望人拥有思想。您要一个利剑共和国……我要一个思想共和国。”而人类的真正希望就在于,经过千百年的磨难,终于意识到真正的革命是从人人都是国家战士的极权社会过渡到由自由人联合起来的公民社会,从刀剑共和国过渡到思想共和国。
必须承认,今日中国虽未建成思想共和国,但也不再是刀剑共和国。尽管在极端的年代里,这个国家曾经像斯巴达兵营,儿童都拿起了枪。而当我们回顾几千年的中国历史,更是满目刀兵。如唐德刚所说,在中国冗长的历史里,“外患”往往都是偶发的,而“内乱”则多为历史的“必然”。这方面最惨痛的记忆莫过于太平天国运动。不无遗憾的是,因为时代及研究者之局限,太平天国杀人如麻的历史细节被罗尔纲们所忽略,而历史学家钱穆与胡适的看法倒是颇为相近--洪杨政权是个背叛孔孟、违反中国道统的邪恶政权。
尽管中国的数目字管理从来就是一笔糊涂账,但太平天国运动究竟死亡多少人,后世还是可以寻到一些蛛丝马迹。根据一些历史资料的对比,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根据太平天国前后《户部清册》所载的户口数,认为从1851年到1864年中国人口锐减40%,绝对损失数量达1.6亿;第二种意见则是将战前的人口数据与1911年宣统人口普查资料进行对比研究,认为太平天国战争仅给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北五省直接造成的过量死亡人口就至少达到5400万,如果再考虑到其他战场给湖南、广西、福建、四川等省造成的人口损失,那么太平天国战争给中国带来的人口损失就至少在1亿以上,直接造成的过量死亡人口达7000万。两组数字都够骇人听闻。众所周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全世界死亡的总人口数也不过是7000万。
个人理想与国家理想
2008年国庆节,《南方周末》邀请了海内外的一些朋友,希望大家能结合自己这些年来的经历,回答以下几个问题,包括:你对国家做了什么?国家为你做了什么?你还能为国家做什么?国家还能为你做什么?
了解我写作立场和价值取向的读者会知道我不过是由着这个机会,重申自己对个人、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的理解。
政治何为?国家何为?谈到对国家的理解,引用最多的恐怕就是美国总统肯尼迪就职演说时的那句话:“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而应该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些什么。”就在人们以饱满的热情四处传播、赞扬肯尼迪的爱国主义时,身为美国公民的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对此非常不以为然。
在弗里德曼看来,从本质上说,政府仍不过是一个手段,一个工具。政府既不是一个给我们带来恩惠与礼物的人,也不是使我们盲目崇拜和为之服役的主人或神灵。所以,弗里德曼说:“除了公民们各自为之服务的意见一致的目标以外,他不承认国家的任何目标;除了公民们各自为之奋斗的意见一致的理想以外,他不承认国家的任何理想。”否则,这种个体与国家职能的本末倒置必然会腐蚀一个国家自由的根基。
事实上,上面提到的这些问题在弗里德曼看来甚至都是不需要回答的,因为“自由人既不会问他的国家能为他做些什么,也不会问他能为他的国家做些什么。而是会问:‘我和我的同胞们能通过政府做些什么。’以便尽到我们个人的责任,达到我们各自的目标和理想,其中最重要的是:保护我们的自由”。
这话不难理解,就像我们从市场买回一把刀,究竟是用它杀人、自卫还是自杀,刀说了不算,关键还在于我们自己。也正是这个原因,林肯说“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
市场政治:用脚投票与用手投票
关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早在弗里德曼之前,西班牙学者奥尔特加·加塞特便已经在《大众的反叛》(1930)一书中发出警告:现代国家作为一种人造之物可能超出人类可以控制的范围,变成了一台可以操控一切的庞大机器。
在加塞特看来,威胁文明的更大危险是:国家干预、国家对一切自发的社会力量的越俎代庖,因为这等于取消了历史的自发性,而从长远来看,维持、滋养并推动着人类命运的正是这种自发性。当这种自发性被国家的干预打断,就不会有新的种子能够开花结果。社会不得不为国家而存在,个人将不得不为政府机器而存在。就这样,国家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又对人类生活推行进一步的官僚化。上紧官僚机器的螺丝钉无异于把社会改造成一个军营,即我说的刀剑共和国。
可以想象,假如加塞特的预言在当时能被欧洲乃至世界所重视,二十世纪的历史也许会被改写。而那个时代,法西斯主义势力正在各国抬头。且不说个人主义传统深厚的美国在1930年代就有人开始高喊“美国就缺一个墨索里尼”,当时的中国同样开始流行一本名为《当代三大怪杰》的书,书皮上印了斯大林、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像。那时候有一种思潮,“认为民主政治总是乱糟糟的没有效率,独裁政治强而有力,所以独裁政治才是方向,包括张学良在内,他到欧洲旅行了一次,回来以后认为中国还是要实行法西斯”(何兆武,《上学记》)。在此之前,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时孙中山同样将“二次革命”的失败归咎于“我们中国人”自由太多,认为只有采取集权的办法才能革命成功,并由此以帝俄为师,渐开中国“以党治国”“一党专政”之先河。或者说,国民党后来之独裁政治,便是始于当年“中国人自由太多”之判断。今天回头看这段历史,“二次革命”失败绝非中国人自由太多,有历史学家甚至认为孙中山在“法槌讨袁”与“刀剑讨袁”之间做错了抉择,过分迷信暴力革命。
如何限制权力?弗里德曼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分散权力,而美国的联邦制的好处就在于它不仅允许民众参加选举,还允许他们在不同的州里选择自己的生活。若干年前,我在文章中谈到中国不仅要有市场经济,更要有“市场政治”。我所谓的“市场政治”,同样既包括用手投票,也包括用脚投票。前者是民主,后者是自由。换言之,民主与自由是“市场政治”的两块基石。而在国家压倒社会的时代,不仅公民用手投票的权利被剥夺,连用脚投票的权利也被剥夺。三十年前,当停滞的中国重新起程,谁能说随之而来的成就不是因为人们不断赎回了自由迁徙与更换工作的权利而取得的?
没有谁可以做出永远正确的选择,如果说政治意义上的民主选举意味着在时间上公民可以“通过选择救济选择”,那么生活意义上的自由迁徙同样意味着人们可以在地理层面“通过选择救济选择”。而这种在时间与地理上的开放,正是一个现代国家的应有之义。
如孟德斯鸠所言,“有商业的地方就有美德”。准确说,在有市场、有公平竞争的地方,就有美德;也只有在有市场政治的地方,才会有政治美德。无论大国崛起,还是小国崛起,首先是国民权利包括选择权利的崛起。毕竟,国家不是目的,而只是国民将自己权利最大化的一种手段。
自由之邦:圣马力诺的小国威仪
我的生命中充满了奇遇。当我在法国小镇克莱蒙西的大街上懵里懵懂地寻访罗曼·罗兰的故居时,问到的第一个行人竟是罗兰仆人的表妹,正是她将我带到表姐布达夫人的家里。(熊培云,《寻访罗曼·罗兰》)另一年,当我随团旅行,不经意间抵达圣马力诺时,在我下榻的宾馆里,首先“接待”我的“地主”竟然是圣马力诺“总统”G.F.Terenzi先生。
当时Terenzi先生正邀请该国的中小企业主共进晚餐,不知何故跑到酒店前台闲聊,见到我的第一句话便是“你是不是汉族”?随后他和我说他对中国很了解,李先念和江泽民都接见过他。在知道我是记者后,Terenzi先生将我带到了饭厅,并约好第二天上午接受我的专访。正是借着这个机会,我第一次了解到这个世界上最小、最古老、最没有可能被颠覆的共和国。
这是一次很仓促的采访,此前我对这个国家几乎一无所知。没有一点儿准备,随身又未带可查资料的电脑。晚上出门找当地人泡吧,正好遇到一位偷渡到圣马力诺来的福建人,余下时间全与他在酒吧里“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了,而他对这个国家同样所知寥寥。
桃花源总是在迷路时发现的。透过第二天的采访以及后来的一些资料,我开始喜欢上这个国家,更惊讶于人世间竟会有如此“迷你”又迷我的“政治桃花源”。
圣马力诺有9个政党,每年4月和10月由大议会选举产生两名权力同等的执政官。他们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和议会首脑,任期半年,不能连任,三年后可再次当选。也就是说,在圣马力诺每年能产生4位国家元首。如果以60年为一周期,且不考虑连任障碍,理论上一个人一生中可以有240次当选国家元首的机会。而议员为60位,五年一届,平均下来60年就是720次机会。同样是政治权利,和世界各国相比,圣马力诺的“含金量”当属最高,真有点儿中国人梦寐以求的“皇帝轮流做,明朝到我家”的意思。
西方人常说,“Small is beautiful”(小的是美好的)。中国人多说“大国崛起”,其实小国也可以伟大,也可以崛起。最意味深长的一组数据是:全球最富有(人均)的10个国家,8个是小国;“透明国际”评出的最廉洁的10个国家,前8位全是小国;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最高的20个国家,小国占了13个……具体到圣马力诺,在这个面积只有六十多平方公里的小国,2005年人口统计是28880人,其中24649人为圣马力诺国籍,整个人口数仅相当于中国稍大点儿的小区的规模。但在经济上,据2002年的一组数据,2001年的人均GDP便达到了34600美元,远超中国三十余倍。这是一个没有铁路、机场和港口,甚至也没有红绿灯的国家,但人均拥有两辆汽车。全体公民享受公费医疗,实行小学和中学16年义务教育制。即便是这样一个蕞尔小国,还划分出9个自治市。政府成员由大议会任命,不设总理,外长起总理作用。你可以批评这个国家毫无抱负,不生产核弹头这杀害人类的武器保家卫国,更不想谋求“大国崛起”,但在这里人们安居乐业,每个人的生命都重如蒂塔诺山。
在Terenzi先生送我的宣传册上,有一句话很耐人寻味:“圣马力诺一直有着充足的兵源。”这里没有官方报纸,只有外交部及不同政党主办的几种不定期发行的刊物,但我能想象,在这样一个美好的国家,不用灌输任何爱国主义,一旦遇到外敌入侵,该国公民都会奋起抵抗。
无论是当年走在圣马力诺的羊肠小街上,还是此刻独坐书屋,圣马力诺都是一个让我非常感动而难忘的国家。据称在公元301年,一位叫马力诺的基督徒石匠为逃避罗马皇帝的迫害,带着一群石匠逃出了罗马皇帝的控制区,从此藏身于距亚德里亚海仅二十余公里的蒂塔诺山顶,并且建立了由自由人组成的“石匠公社”,在此基础上,渐渐成长为一个自由国家。拿破仑当年横扫欧陆,虽然翻过了阿尔卑斯山,却没有登上蒂塔诺山,而是在1797年承认了这个国家的主权--因为拿破仑被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共和国的自由精神所折服,产生了敬畏之心。圣马力诺没有像古罗马一样在空间上拓展自己的领地,但却赢得了时间。
我时常在想,为什么中国历史上许多敢于到南洋创业的人,一旦在外面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或被人杀害,中国皇帝的反应通常是臣民离开本土死了活该?为什么春秋时期政治松弛、邦国林立,各国民众却收获了前所未有也后所未有的自由?为什么亚平宁半岛上当年逃难的一群人能够世代拥有自己的国家?在国家与自由之间,国家与社会之间,人们何去何从?如果国富民穷,“要大炮不要黄油”,大国崛起对于国民又究竟意义几何?
那年秋天,我站在高高的蒂塔诺山山顶上,环视着这个人口不足3万却又自称“兵源充足”的小国,我理解当地居民用脚投票与用手投票的荣耀,也第一次真切地体会到国家之于公民的意义,明了富兰克林为什么说“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
空间之维与时间之维
很惊喜自己当年的抉择,无论是辞去第一份工作,还是第一次走出国门,都让我的生命与思考一夜之间变得无比豁朗。我一直以为,我在欧洲读书与采访的几年,最大的一个收获就是明晰了自己对国家与社会的理解。其间零零散散的写作也多是围绕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展开。而这些思考也成了日后我开始梳理《重新发现社会》时的重要材料。
2009年初,一本叫《中国不高兴》的书被炒得沸沸扬扬。因为北京媒体朋友的邀约,我也写了几篇批评性的文章。实话实说,对这种以“中国”口吻说大话的书我了无批评的兴趣。一方面,我认为中国当下最重要的是让民众说说自己具体的不高兴,而不是大谈什么子虚乌有的国家不高兴。国家只是一个工具,它不具有情绪能力,这一点理应成为常识。所以我写了《说说我为什么不高兴》这篇评论,相信许多读者都感同身受。另一方面,当前中国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年已经收获了哪些成长以及有着怎样的历史大脉络,我在即将出版的这本书里已经做了足够多的分析,不想赘述。对于我这样一个日日享受思维之乐的人而言,重复自己的观点去说服他人本是件十分痛苦的事情。更何况,你心如明镜,知道人家也许只是在做一单民族主义的生意而已。
早在几年前,我在思想国网站提过一个问题--人是什么单位?众所周知,在过去中国人多生活在单位体制与单位文化里。陌生人见面,或是办点儿什么事,也难免被人问及“你是什么单位”。既然大家总被问到“你是什么单位”,为什么不干脆多花点儿时间好好回答呢?
网上答案异彩纷呈,包括“思考单位”“权利单位”“赚钱单位”“消费单位”“生活单位”等等。当说,这个问题本无所谓标准答案。然而,在我看来,以上回答均限于从政治学或社会学意义上阐述人的功用,而没有从哲学意义上触摸到人的本质。我以为,一个人若要真正解放自己的心灵,就必须在时间与空间上对人之内涵拨云见日,而我关于“人是什么单位”的回答则是“人是时间单位”。
事实上,这些年有个问题一直在困扰我,甚至让我痛苦不堪,即“我死以后,谁计算时间”?是钟表?是日月星辰?还是对时间感觉各异的人?若都不是,当一个人失去了对时间的感知,那死后的世界他将如何丈量?在此,暂且搁置这个近乎无解的问题,留给有心的读者去思考。在本文中我只负责陈述自己对“人是时间单位”的理解。
为什么介绍思想家胡适时,会在他的名字后面加上一段时间--胡适(1891-1962年)?道理很简单,人是生命,有生卒年月,人归根到底是一段时间。我们在时间中获得生命。没有时间,就没有生命。
那么,胡适是不是地理(空间)单位呢?不是。胡适生于绩溪,长在上海,学在美国,死在台湾。显然,我们不能在“思想家胡适”后面加上“绩溪-上海-美国-台北”这样一条地理尾巴。因为这些标注既不完整也不准确。一方面,它会遗漏其他许多地理信息;另一方面,这任何地方都不属于胡适。真正属于他的只有他曾经生活过的72年光阴。
理解人是时间单位,而非空间单位,更不是属于某个单位的单位十分重要。承认“我即单位”“我是时间单位”“我是时间的尺度”,在此基础上,我们关于生命意义的挖掘,将不再是忠诚于某个地理与环境,而是忠诚于我们自己的一生(这段时间)--正是通过这段时间我们参与并见证一个时代。一个人应该站在自己的生命本身,站在一个时代的立场上表达自己的心声,而非生在中国便只为中国人表达,生在美国便只为美国人说话。君不见,人类历史上那些真正留下丰功伟绩并且值得后世怀念者,其所创造的价值多是具有“划时代意义”,而非“划地理意义”“划种族意义”或者“划单位意义”。
那些真正推动人类进步者,因为将自己归属于时间而拥有属于自己的一生。人首先应该爱的是时间,其次才可能是空间。时间之爱是面向个体的,是绝对的,那是我们唯一的存在;而空间之爱则是相对的,是面向公众的,是通过物质或精神的契约才得以实现的。一个人,如果生于猪圈,便说自己“热爱猪圈”,这种“爱猪圈主义”显然不是一种高尚的情感。必要的时候,我们甚至可以断定这是一种“以空间之名限制或屠杀时间”、灭绝人类未来与希望的庸俗情感。是故,我愿意以更广阔的视角将我所热爱之国视为时间之国,一种立于时间维度上的精神与思想之国,而非空间意义上的逆来顺受或与生俱来的“嫁鸡随鸡”式的地理之爱。
做一个在时间里耕耘的人远比为空间疲于奔命可靠得多。回顾历史,多少国家因为对空间的迷信(比如罗马、苏联)而丢失时间--美国将来又会怎样?其实,人亦如此,无论占有多少疆土与财富,如果不能在时间上做自己的主人,其所拥有的仍不过是贫困的一生。真正的强者是能够把握自己时间的人,是做时间之王,而非做空间之王(或者奴仆),因为只有这样的时候,他才可能是自由的。
正是基于上述思考,我在2007年《新京报》的新春社论中写下这样一段话:“如果说中国是我们地理上的故乡,那么这个时代就是我们时间上的故土。如果说我们精神的疆土就是国家的疆土,那么我们生命所创造的价值就是时代的价值。不管我们正见证着怎样的繁华与荣耀,经历过怎样的忧惧与坎坷,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是我们一生的机遇。我们手握的时间与生命,正如我们所拥有的智力与权利,都是我们一生的资本。”(《走在雪地上,走在时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