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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兴中会

在上书李鸿章之前,孙中山已经开始秘密筹建革命团体。1893年初冬,27岁的孙中山经常与郑士良、陆皓东、尢列、陈少白等于广州广雅书局的南园抗风轩讨论时局。并议定由郑士良结纳会党人士和联络防营,开始革命的组织工作。当时陆皓东曾主张治标,表示应先解决一些具体问题,不主张举行武装革命,理由是外患日深,不宜大动干戈。孙中山则主张推翻清政府,以治本为要,经过数日辩论,最后大家同意了孙中山的意见,决定建立“兴中会”。此时,孙中山明确表示务求惊醒黄魂,光复汉族,并且提出了“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政纲。

兴中会的成立,标志着革命进入初期行动的阶段。关于兴中会的成立,有如下两方面记载:

邹鲁在《中国国民党史稿》叙述:

“民国纪元前二十年(壬辰),总理创设兴中会于澳门。”

而《尢列先生,(七)秩开一荣寿征文启》中则说:

“孙先生设东西药房于广州洗基。外观则以医学问世。先生(指尢列)(亦驻局中。日相计划革命进行之一。……冬间,开会议于城南广雅书局内南园之抗风轩。盖先生尝为驻此书局的广东舆图测绘生,与局员习熟,是以得借用之。到会者:孙先生逸仙,程君耀宸、奎光、璧光兄弟三人,陆君皓东,魏君友琴,郑君士良,暨先生共八人。主其事者先生也。孙先生提议,本会名日兴中会。众赞成之,即日成产。”

凭此可以认定兴中会成立于广州抗风轩。至于成立于澳门的说法,则是根据孙中山的《伦敦被难记》的自述而得出的。孙中山自称在澳门才知道有一种政治运动。其宗旨在于改造中国,故名之曰兴中会。其党人有见于中国之政体不合于时势之所需,因而想以和平手段,渐进方法,通过向朝廷请愿来施行新政。后来,孙中山在1919年又对其《被难记》进行了修正,文章讲道:

夫民国建元以来,各国文人学士之对于中国革命之著述,不下于数百种,数多道听途说之词。……而于革命之缘起,更无从迫求。故多有本余《伦敦被难记》第一章之革命事由。该章所述本甚简略,且于二十余年之前,革命之成否,尚有部分问题。且当时虽在英京,然亦事忌讳,故尚未敢自承认兴中会为余所创者。又未敢表示兴中会之本旨为倾覆满清者。今于此特征正之,以辅事实也。

在这里孙中山只更正了创设者和宗旨,而未修改澳门地点,而在澳门成立兴中会,又与尢列事略和征文启事相左。而且在澳门何处成立,则不清楚,孙中山也并没有谈到;而于广州成立的说法,则尢列事略和征文启事言之甚详。所以应该在广州成立初期兴中会,而非在澳门。从时间上看,如果是在1893年冬成立兴中会,那么必定在广州;如果是1892年冬,那么可能在澳门,亦可能在广州。孙中山在《被难记》中曾经写道:“西历一千八百九十二年,余居澳门,以医为业,”又说,“予在澳门,始知有一种政治运动……故名之曰兴中会”。因此,兴中会可能在澳门创立。但也可能由于尢列的关系,而在抗风轩宣布成立。孙中山在澳门行医,亦可于广州活动。所以初期兴中会究竟是在澳门,还是在广州成立,是1892年或1893年成立,现在还难以成为定论,然而不是在檀香山成立,则已为铁的事实。

孙中山成立兴中会后,已决志推翻清廷,但他也曾上书李鸿章做过和平改良的试探,尽量争取利用和平手段,采取渐进形式,把推翻清廷作为最后目标。但李鸿章未予接见。上书亦未被理睬,孙中山的试探完全失败,于是破釜沉舟,义无反顾,最后决定推翻清政府,而不再走改良之路。孙中山对此曾深有感慨:

于是慨然长叹,知和平之法无可复施。然望治之心愈坚,要求之念愈功,积渐而知和平之手段不得不易以强迫。

夫天下之事,不患不能行,而患无行之人。方今中国之不振,固患于能行之人才,而尤患于无行之人。方今中国之不振,固患于能行之人少,而尤患于不知之人多。夫能行之人少,尚可借材异国,以代为之行。不知之多,则虽有人能代行,而不知之辈,必竭力以阻挠,此昔日国家每举一事,非格于成例,辄阻于非议者,此中国之极大病源也。

这是孙中山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思想,他指出中国当时的政治弊端在于行新法之人少,更在于知新法之人太少。他提出的“至于其虽有行者,而不知者又从中阻隔,致新法无法实施”的立论,是深刻、全面的时政解剖,更是“知难行易”学说的最早草创。到二次革命失败,他的“知难行易”之论,就更加予以发展。

孙中山采用和平的方式改造中国的试探失败以后,于是决定推翻清廷,开始用强迫的方法进行改造中国的伟大工作,这就叫“革命”。

对于“革命”的涵义,他于1912年在《中国革命史》第一节中曾阐述了自己的理解:

“革命之词,创于孔子。中国历史汤武以后,革命之事实,已屡见不鲜矣。其有欧洲,则十七八世纪以后,革命风潮遂磅礴于世界。不独民主国惟然,则君主国之所以有立宪,亦革命之赐也。”

孙中山这里所说的“革命”无疑是指推翻政府或王朝统治的暴力行动和民主政治的实现,所以既指欧洲的民主革命,也包括中国的王朝迭更。在孙中山此时的心目中,“革命”主要是指暴力手段及其所追求的目标。

1923年2月20日,孙中山在香港大学讲《革命思想之产生》时又说:

“我自称革命家,社会上疑议纷起,多所误会。其实中国式之革命家,究不过极温和主义,其所主张者,非极端主义,乃争一良好稳健之政府。”

接下去又说:“此次改革如造屋然,旧屋已倒,新屋未成,将业造成之后,幸福无量,今日之痛苦,实极小之代价而已。”

在这里,孙中山把温和主义“革命”和“改革”看成同一事物,因而他所说的“革命”,其实也就是“改革”。他这种思想,在1919年10月8日于上海演讲《造中国之第一步》时,就已指出:

“革命两字,有人听了觉得可怕,但革命的意思与改造是完全一样的。先有了一种建设的计划,然后去做破坏的事,这就是革命的意义。譬如我们要建筑一个新居,须先将旧有的结构拆卸干净,并且从地底打起地基,才能建筑坚固的屋宇。”

在他的观点中,改革等于改造;改造、改革又等同于温和主义之革命,或中国式之革命。

1924年3月24日,孙中山在广州对滇军讲话中又谈到日本维新的问题。他又把维新和革命等同:“日本维新,大家都知道,是成功的。维新事业和革命事业是相同的,维新成功就是革命成功。”这里又由形式转入内容,表明其对革命的理解又加深了一步,即要求达到预期的政治目的——“君主立宪”和富国强兵已经达到,就是革命成功。如目的达不到,即使推翻了旧政府,革命也仍未成功。

同年6月16日,他在对广州黄埔军校学生讲《革命的基础在高深的学问》时,又特别提到中国的民主革命尚未成功:

“诸君要知道,中国的革命已经十三年,现在得到的结果,只有民国之年号,没有民国之事实。像这样看业,中国革命十三年,一直到今天,只得到一个空名,所以中国十三年的革命,完全是失败。就是到今天,也是失败。”

这时在孙中山的思维里,革命一词,已经由原来的“汤武革命”的王朝更替转变为民主革命。民主革命就是民主政治制度取代封建政治制度。只要这种代替取得成功,就可以称之革命成功,是革命。否则,虽有民国名号,而仍是封建专制制度统治国家,则革命并未成功,而是失败!当他发现自袁世凯到北洋军阀的各届政府,仍然是实行专制主义政治时,他就采取断然手段,发动二次革命,再次革命,不断革命,必欲推翻封建专制主义政治制度,达到真正革命的目的而后已,这和他1912年对革命一词的理解,仍是一致的。

孙中山在1894年10月得到了由郑观应从总理衙门代领的出国护照,遂经日本转抵檀香山。在那里得到了孙眉和一些华侨乡人的支持。11月24日,孙中山在檀香山重建兴中会,把兴中会由原来的只以倾覆清廷为目的的宗旨,改变成为:“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

兴中会集会成立地点,就在卑涉银行经理何宽的家里。出席会议的人有何宽、李昌、刘祥、钟宇、程蔚南、郑金、黄亮、黄华恢、钟木贤、许直臣、卓海、李禄、李多马、林鉴泉、郑照、刘寿、曹彩、刘卓、宋居仁、夏百子、李杞、侯艾泉、陈南等二十三人。

会议选举孙中山为主席,誓词由李昌宣读,孙中山首先主持人会仪式。仪式充满宗教色彩:

在开卷圣经上置放左手,右手向上高举,恳切求上帝鉴察,然后照誓词宣读:“联盟人某省某县人某某,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倘有二心,神明鉴监。”

会议推举了各级职务的担负人:永和泰商号司理刘祥和何宽分任正副主席;永和泰商号司账黄华恢为管库;程蔚南、许直臣为文案;李昌、郑金、邓荫南、黄亮、李禄、李多马、钟宇、林鉴泉为值理。

在革命军费的筹集上,会议决定发行革命军债,并议定革命成功后,以千还百,从而集得款项数百元。其中孙中山长兄孙眉捐款最多,其次为邓荫南。接着会员开始交会银(会底银),每人五元。到1895年6月2日,共收(共58人交银)银二百八十八元。加上孙眉和邹松盛等捐献一千地百元,共一千三百八十八元,作为兴中会当时总经费。根据讨论,兴中会确立了自己的宣言和章程。宣言称:

中国积弱非一日矣,上则因循苟且,粉饰虚张;下则蒙昧无知,鲜通远虑。近之辱国丧师,强藩压境。堂堂华夏,不齿于邻邦;文物冠裳,被轻于异族。有志之士,能无抚膺!夫以四百兆苍生之众,数万里土地之饶,固可发奋为雄,无敌于天下;乃以庸奴误国,荼毒苍生,一蹶不兴,如斯之极。方今强邻环列,虎视鹰瞵,久垂涎于中华五金之富,物产之饶,蚕食鲸吞,已效尤于接踵;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有心人不禁大声疾呼,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用特集会众以兴中,协贤豪而共济。抒此时艰,奠我中夏,仰诸同志,盍自勉旃!

宣言的重点在于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和瓜分中国,号召倾覆因循苟且的清政府。但尚未对民主主义政治加以分析。这可能是因为当时民族危急空前严重,为国人所共同关心,即便如此,当时入会者也很少,而且多为孙中山的亲友和同乡。孙中山曾在自传中说:“至甲午中东战起,以为时机可乘,乃赴檀岛、美洲,创立兴中会,欲纠合海外华侨以收臂助。不图风气未开,人心锢塞,在檀鼓吹数月,应者寥寥。”

该会规章共七条:

“一、是会之设,专为振兴中华,维持国体起见。盖的中华受外国欺凌,已非一日,皆自内外隔绝,上下之情罔通,国体抑损而不知,子民受制而无告。苦厄日深,为害何极!兹特联络中外华人创兴中会,以申民志,而扶国宗。

“二、凡人会之人,每名捐会底银五元;另有义捐,以助经费,随人惟力是视,务宜踊跃赴义。

“三、本会公举正副主席各一位,正副文案各一位,管库一位,值理八位,差委二位,以专司会中业务。

“四、凡会中捐助各银,皆为帮助国家之用,可由会友集议妥允,然后支给。

“五、凡新人会者,要会友一位引荐担保,方得准他人入会。

“六、凡会议内所议各事,当照舍少从多之例而行,以照公允。

“七、以上所订规条,各会友须要恪守,倘有善法,亦可随时当众议定加增,以臻完美。”

兴中会的会章特别强调了凡事公议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具有民主的性质,表明兴中会已经不同于旧时的会党。具有其进步性。

兴中会成立后,即就在茄荷蕾、百衣等地设立分会。数月后,发展会员百余人。

兴中会于檀岛成立时,孙中山年仅29岁,当时正值中日战争中清军屡败之际和国人痛恨清廷无能之日,而且旅顺、大连、威海已陷,京津岌岌可危。上海同志宋耀如(宋庆龄之父)便函促孙中山归国,有所行动。孙中山原本预定的美洲之行便由此而作罢。1895年1月,他回到香港,因经费支绌,由孙眉变卖私产合港币一万数千元资助成行。 lk3XMTkyhYX76UV7TuL3JzzLqUQ+QMSMqSPMigRKKl1eQbZwTeX+Wh8EmFsgsG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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