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更类似于股份制公司,领主只能以土地入股,按税收分红,不具备管理权,管理权在股东(市民)选出的总经理(执政官)手中。股东有权利撤资(离开),为了税收,领主不得不谨守对市民的承诺。城镇以整体的名义对抗领主,缴纳赋税后,领主不能再骚扰城镇。
在很多人的想象中,西欧中世纪意味着庄严的城堡、骁勇的骑士、多情的贵妇人……这是骑士小说里的描写。包括《堂吉诃德》在内的骑士小说多出自后人之手,文学家的笔下情怀其实多是梦呓式的幻想……一句中国古诗词足以形容西欧中世纪:
枯藤老树昏鸦,
古道西风瘦马。
……
中世纪的欧洲远非唐宋盛世,8—10世纪,所谓城堡,大多数也就是几道木栅栏围着几个房子,石质建筑的成本那是相当高,绝大多数西欧领主根本负担不起。
木头栅栏里圈禁的农奴,生活自然比唐宋自耕农差远了,也就弄点玉米糊糊喝喝,运气好的时候弄点玉米棒棒儿。至于浓香的咖啡、甘醇的红酒、松软的面包,包括国王在内的欧洲人经常见不到。
理由很简单,西欧人烹饪的主要手段是烤,不是蒸。靠西欧当时的厨具,小麦只能烤成锅巴,至于面包,是想都不要想的。
我们曾经说过,这样的西欧城堡才是地道的小农经济。这里,我再提出一个有辩证意义的问题:真正的小农经济如何能演化出最发达的市场经济?
恶花怎样才能结出善果来?
与大家想到的可能不一样,恶花结善果的时刻,西欧国王支持市场,打击领主,立场坚定地站在了农奴一边。因为,领主不仅剥削农奴,对国王也照样不理不睬。
实际情况是这样的——
中世纪的西欧,农奴必须把自己70%的时间奉献给领主,然后才能耕种租种的土地;死后,还要被领主领走最好的家畜;缴纳人头税、结婚税、地丁税;献纳初夜权。领主拥有军事、行政、司法等一切权力,对农奴有生杀予夺的权力。
如果我是农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一定想逃亡。西欧农奴不比我笨,他们经常将逃亡的想法付诸实践。
初期逃亡的农奴并非终日耕作的农夫,而是一批手艺人。虽然大家都靠双手吃饭,但手艺人可以离开土地,农奴不能。
手艺人逃亡的地方不是世外桃源,而是一些便于获得原料、能找到固定买主的地方,那里同样也是国王、大诸侯、大寺院的领地。随着逃亡人数增多,地摊逐步演变成为西欧第一批城镇,城堡身侧诞生了至今惊艳世人的城市:科隆、美因兹、斯特拉斯堡、法兰克福、纽伦堡、埃尔福特……
不要高估这些城镇的建设水平,所谓城镇,其实在表象上和乡村并没有太多差别,居民有自己的菜园、田地、牧场,可耕种的土地散落于居民房舍之间。手艺人仍旧以农业生产为主,农忙时节要全天候耕种。
落后的表象之下,这些逃亡者聚居地已经和领主城堡完全不同了。这里,诞生的是劳动分工,只有精细的分工,才能产生更高的生产力,才能让大家都在各自的领域有所发展。
从此,劳动者不必固定于土地。
当人们离开土地也可以生存,劳动者不再对土地有依附关系,人类便不再是土地的附庸。社会链条就会从领主权责变为货币,商品经济也就取代了自然经济。
这是通向现代文明的必经之路。
对领主而言,农奴逃亡自然不是好事,他们随时准备抓捕逃亡的农奴。但是,领主并不是铁板一块:城镇所在地一般不是丰腴土地,转包给城镇也没什么坏处;市民又是其他领主的农奴,别人的农奴变成自己的居民,总不是件坏事。
城镇自身则乐于接纳一切人,包括逃亡农奴和自由人,而且为之提供保护。很多城镇有这样的成规:领主不得在城镇之内抓捕农奴。因为,只有人口扩张才能有更精细的分工,才能抵抗领主的骚扰。
至于国王,他巴不得城镇给领主挑事,反正领主不怎么听话。英国国王亨利宣布:任何人在城镇生活一年零一天之后,自动与领主脱离关系;法王菲利普二世更绝,直接向城市颁发特许状,免除市民对领主的义务,宣称国王是城镇的保护者,甚至授予市民贵族身份和爵位。
当然,如果领主进攻城镇,城镇还是要自力更生,国王多半会在道义上给予支持。
开始的时候,城镇势力相对弱小,大家凑钱收买所在地领主,换来暂时的和平。随着城镇财富集聚,领主开始垂涎,经常无任何理由收回特许状。
真正的谈判,需要双方实力对等: 实力相当,金钱就是力量;实力悬殊,力量才是金钱, 关键时刻还是要比谁的刀把子硬。
最初,城镇只有民兵(步兵),领主带来的是小领主——骑士。为了自己的利益,骑士往往放下风度,与步兵对砍,结果自然是城镇战败。
城镇毕竟是赚钱的职业选手,做生意赚钱的本事那是比领主大多了。领主,几百年如一日,没啥进步。
随着城镇的发展,其金钱实力越来越雄厚。
打仗需要钱,尤其是骑兵。一般来说,西欧骑兵要有甲胄、两匹战马(一匹作战用,一匹驮甲胄、仆人),顺便带几个步兵和仆人,帮助骑兵穿甲胄,还得自备粮草。
城镇没有骑士,但钱能买来雇佣兵,雇佣兵只认识钱。
骑士年龄一般都在30岁以上,已经超出了最佳作战年限,在雇佣兵面前,骑士再也没有任何优势,于是在对抗中逐渐败北。
一手是钱带来的雇佣兵,一手是谈判后的税金:城镇逐步搞定了领主。
不过,从中国史的角度看,这些西欧历史上大书特书的城镇战争最多属于乡民械斗。不但参战人数太少,武器装备稀松,战略战术更是不值一提,跟诸葛丞相、吴用军师毫无可比性。
最重要的是,契约为王的时候,双方从来就没想将对方置于死地:领主要求城镇顺从,城镇则希望摆脱领主管理,说到底双方都是为钱而战。即使俘虏对方首领,也不会将之斩首示众,向对方勒索赎金比较实惠。
无数次乡民械斗之后,终于形成了一种博弈的格局:城镇更类似于股份制公司,领主只能以土地入股,按税收分红,不具备管理权,管理权在股东(市民)选出的总经理(执政官)手中。股东有权利撤资(离开),为了税收,领主不得不谨守对市民的承诺。城镇以整体的名义对抗领主,缴纳赋税后,领主不能再骚扰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