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四章
取名

人有时候确实需要责任感的驱动,责任感的确能让人变得坚强起来。它那弱小的躯体躲藏在我的怀中,让我的责任感油然升腾,现在,我不但要保护我自己,还要保护它,保护这个比我更加无助、更加弱小的生灵。我费力地保持着两肘着地的姿势爬卧在那里,两臂酸痛,脖颈僵直,但是我并没有换个姿势让自己松弛一下,因为只有这种姿势能够维持胸部和地面的空间给它提供一个小小的庇护所。它则懂事的不时用娇柔的呢呐回应我的好意,它的呢呐声提醒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大黑风震耳欲聋的吼叫已经减弱成了病怏怏的呻吟,我的耳朵也恢复了听力。它的呢呐声让我惊喜,让我释然,它并不是我不熟悉的某种野生动物,而是我熟悉的人类的朋友:狗,一只不知道为什么会流落到荒郊野外的小狗。

我轻轻的抚摸着它的绒毛,用动作告诉它,不用害怕,我不会伤害它,我会保护它。它也亲热的伸出小小的舌尖,舔着我的手背,传达着对我的感激之情。

强大的风头过去了,沙尘组成的战阵奔腾着离我们远去,风沙小了许多,已经没有了绑架我、裹挟我的能量。我站了起来,我可以继续朝公社走,或者返回六号生产队。劫后余生的庆幸让我的心变得脆弱、柔软,我想离开,却又犹豫了,我实在踌躇不决,我是该把它留在这里,还是带着它一起走。而且,我也不知道我现在身处何地,不知道朝哪个方向走是公社,朝哪个方向走是生产队。四周墨黑一片,人类的眼睛在这种黑色中彻底失去功能。看来我只好等到天亮了,在这漆黑的墨团里,盲目乱走无异于找死,我刚刚从死神的手指头缝里滑了过来,我不想再去找死。

我刚刚坐回地上,远处响起了枪声,曳光弹流星一样在远处墨黑的天际划出了让我欣喜若狂的弧光,我知道,那是公社或者生产队的民兵出动了,八成是来找我的。接连不断的枪声和曳光弹指点着我,我本能的拔腿朝枪响的方向奔去。后面,那条小狗吱吱呀呀的叫着跟上了我,我实在不忍心把它一个“人”扔到这刚刚经过大黑风肆虐的黑夜里,实在不忍心让它一个“人”在这荒郊野外接受未卜的命运裁决,不管怎么说,我们共同经历了一场劫难,有过一场共患难的交情。我回过头,弯下腰,抱起了它。在我抱起它的那一刻,我万万想不到,我跟它之间后来居然会发生那么多让我终生难忘的故事。

抱着它我迎着枪声和曳光弹的光明跑去,不久就看到了手电筒在空中划出来的光棒棒,我试探着大声喊:“哇嘿嘿……前头是谁啊?”

远处的人听到了我的喊声,应声回应:“哇嘿嘿……是不是孟同志?”

我听出来,应答的是洋芋头,连忙答应:“是我,是我,你是洋芋头吗?”

他们兴奋地喊着:“找到了,找到了,孟同志找到了。”然后踢哩嗵咙的朝我跑了过来。

前来找我的是芦花嫂的丈夫,厦门海防前线的那个指导员。跟随他的是武装民兵班长洋芋头和洋芋头手下的两个武装民兵。原来,当大黑风袭来的时候,指导员蓦然想起,我肯定会被大黑风堵截在半路上,大黑风的残忍当地农民有切肤之痛。年前,一场大黑风就夺去了两个放羊娃的生命,他们是被大黑风裹进灌溉渠淹死的。指导员顶着大黑风跑到驴拐拐家里,告诉他我还在野外,很可能遇上了大黑风。

驴拐拐大吃一惊:“刮这么大的风,他跑外头干啥去了?”

指导员只好告诉他,我是到公社汇报工作的,下午走的时候给他说过,当时天还晴着呢。驴拐拐估计到我去干什么了,推辞着:“这么大的风,这么黑的天,你叫谁跑到外头找他去呢?说不定人家现在早就到公社了,我们是瞎操心,别闹得人没找着,找人的人反而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指导员说:不管怎么说,现在得马上组织人出去找他,不然出了事情我们没办法给工宣队交待。

驴拐拐反问指导员:你敢保证出去找他的人能囫囵着回来?

指导员不敢保证,他不敢保证,驴拐拐就不安排人。一直等到风沙减弱成了普通的大风,指导员再次催促驴拐拐派人出来找我,驴拐拐才派洋芋头带着两个民兵跟着指导员一路向去公社的方向摸了过来。路上,指导员怕我躲避大风的时候偏离了正路,走一段就让民兵放几枪,终于找到了我。

劫后余生,见了这些村民,不管平日交情好、交情一般还是根本没有交情的人,都觉得是亲人。他们顺利地找到我,也充溢着成就感和救人成功的喜悦,他们对我做出了平常根本不可能做的举动:热烈拥抱。我手里抱着小狗,没办法跟他们拥抱,只能被动的接受他们的拥抱,被动地嗅着他们身上那农民独有的热烘烘的汗酸气。

天黑风大,情绪激动,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我抱着一只小狗。天黑风大,天寒地冻,谁都想早早的返回家里爬到炕上钻进热被窝,享受这最为简单却又最为难得的安逸。于是我们也不再拖延,急匆匆的返回了生产队。大家一直把我送回我住的李老汉家。李老汉听到院子里闹哄哄的,从屋里出来,身后敞开的屋门透出来的亮光才让指导员和洋芋头他们看到了我怀里抱着的它。

洋芋头惊诧地问我:“孟同志,你这是抱了个啥?”

我说:“刚才在红柳棵子里避风的时候,捡到一条小狗。”

指导员说:“你也真行,就这么一路把它抱回来了?要它干吗?”

洋芋头说:“扔了,扔了,谁知道是不是野狗。”

在农民心目里,狗绝对不存在城里人养宠物的那种精神附加值。狗不过就是诸多畜牲中的一种而已,本质上跟猪羊鸡鸭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还不如猪羊鸡鸭实用,猪羊鸡鸭养大了可吃、可卖,而狗除了来了生人能汪汪几声,确实没有什么实用价值,反而还要人养活。

可是,这条在大黑风里跟我共度难关,又由我黑天半夜步行好几里路从野外抱回的小狗,在我的心目中已经不是普通的家畜了,自觉不自觉地我把它当成了一个共过患难的伙伴,感情上对它产生了莫名的亲近感。

李老汉抱过小狗看了看说:“不是啥好狗,也不是野狗,就是农户家里的笨狗,也不知道是谁家的狗下了崽子,不愿养了给扔到了野地里,孟同志拾这种狗干啥呢?扔了算了,过几天我亲家的母狗下了,我给你抱一条洋狗崽子回来,那可是公安局警犬队里掏换下来的正宗好狗。”

李老汉说的笨狗,就是本地土生土长的狗,体格粗笨,头脑简单,洋狗就是狼犬,洋狗就像以肉乳为主食的亚利安、闪米特人,笨狗就像专门以植物为食的普韦部落印第安人,两者之间脑子差了一大截,所以农民把当地的土狗叫笨狗,把洋品种的狼犬叫洋狗。

我从李老汉手里抱回了小狗,对以洋芋头为首的民兵们说,也是正面回答李老汉的提议:“这条狗能跟我一起躲在红柳窝窝里躲避大黑风就是缘分,已经抱回来到家了再扔出去,老天爷要怪罪呢。”

洋芋头、李老汉他们的提议不过是随便说说,并没有一个人对我的决定真会有什么兴趣,看到我跟狗都已经平安到达,我也没有把这条小狗扔掉的打算,民兵们便纷纷告辞,急不可耐的回家钻热被窝去了。

李老汉关心地问我:“吃了没有?”

他不问还好,一问,我的肚子顿时好像听到了并且听懂了他这句话似的唧唧咕咕哀鸣起来。

我连忙说:“中午吃了两个馒头,到现在粒米未进滴水未喝。”

李老汉扭头就走:“那我给你取两个馍馍,舀一碗米汤,你先凑合着填填肚子,你回房里等着。”

李老汉家是典型的农家院落,院子挺大,围墙是高高的厚实的黄土夯成的。进了院门是一栋新砖柱土坯房子,房子有四间屋子,李老汉老伴去世了,现在他带着孙子住一间,儿子儿媳妇住一间,中间隔了一间空房子盛放农具杂物,我住在最靠里手的那间。房山墙后面就是当地人称之为“圈”的处所,“圈”的读音是“倦”,土语叫茅房,城里人叫厕所,更文明的一点的就叫卫生间、洗手间,孙悟空把这种地方叫“五谷轮回之所”。所谓“圈”,就是一圈土坯摞起来的矮墙圈子,有一个缺口算作门,当然不会有门扇。圈里面没有粪坑、便池之类的设施,圈靠门口的地方一律堆着一大堆黄土,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大方便小方便都在这个圈里。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人有一方人的习俗,尽管我非常不习惯这种“圈”式厕所,可是也得硬着头皮用。因为家家都只有一个“圈”,不分男女老幼,为了避免尴尬,每次进“圈”的时候,男男女女都会大声咳嗽几声,就跟城里人串门要敲门、按门铃的意思一样,如果里边有人,也就应声咳嗽几声,如果没有回音,那就说明里边没有人,自可放心进入。长此以往,上厕所之前大声咳嗽变成了当地人的本能。

按照农村人的价值观,住在人家里,却不在人家的“圈”里方便,跑到外面方便,房东会很不高兴,就好像你有好东西,不给主人享用,却和外面不相干的人享用,或者随随便便扔到了外面的野地里,证明你对主人不好,对房东不够意思。

我的房间在最里手,而房东家的“圈”就在房山墙后面,“圈”跟我的房间仅仅隔了一堵土墙。所以,时不时地我可以嗅到“圈”里飘散出来的五谷在人肚子里发酵以后的味道。也不时可以听到男女老幼进“圈”前的咳嗽声、排泄发力的“唔唔”声和排泄物落地时的噼里啪啦声。刚开始的时候很不习惯,也曾经跟驴拐拐提出要换一家房东,李老汉知道之后大为惊慌,恨不得拿根绳子把我捆住,三番五次的要跟我换房间,不论是他还是他儿子两口子都可以住到我现在的房间里来,把他们原来住的房子让给我,跟我换个位置,让我距离“圈”远一点。他之所以如此竭尽全力的挽留我,原因很简单,我住到他家,每个月工宣队要给他们家五块钱的房租。

看着李老汉急得快要哭出来的样儿,我既不好意思坚持搬走,也不好意思让人家房东为我腾房子,那样做影响也不好,于是就在这间房子坚持了下来。不过,时间久了倒也习惯了,反而体会到了住得离“圈”近一点的好处,比方刮大风、下大雨,或者半夜三更起夜,就比他们要方便许多。

我跟李老汉一家的关系处得非常好,他们家里人对我的照顾可以用无微不至四个字来形容。我住的房间,跟当地所有农户家的房子一样,半间房子是一堵大炕,尽管这半间房子大的炕上只有我一个人睡觉,李老汉的儿媳妇,一个从来不说话,只会笑和哭两种表情的健壮女人每天晚上都要给我把炕烧得热热的。房间虽然简陋,地面连砖都没有铺,就是夯得跟石板一样坚硬的土地,却时时刻刻扫得清清爽爽。炕柜、炕沿这些木质材料的地方,更是擦拭的一尘不染。为了保证我能够办公、写字,李老汉还和他儿子不知道从何处搞来一张三屉桌,摆在了我的炕头,既是桌子,又是炕头柜。

村里有电,我的房梁上挂了一盏四十瓦的白炽灯泡,这是村里最明亮的一盏灯。农民舍不得耗电费,家家户户用的灯都是十五瓦的,点着了从外面看跟鬼火似的,而且一般不点,除非家里来了客人,或者针头线脑顶针之类的小物件掉到地上需要寻找的时候,才会点那么一会儿。我在这间房里住了有三四个月了,逐渐习惯了进屋就上炕的风俗,今天晚上我抱着小狗,进了屋就顾不上上炕,先拉开电灯,看看这条迄今为止我还没有看清楚的狗长得什么样儿。

看来李老汉没说错,这确实是一条当地的笨狗。黄白色的皮毛上有隐隐的棕黑色花斑,耳朵尖和唇喙都是黑色的,两只眼睛圆溜溜的,好像看到了什么让它惊愕的事情,眸子是深棕色,水汪汪的像忧郁的池塘。这只狗还很小,个头比一只小板凳大不了多少,第二天李老汉告诉我,它可能出生有三四个月了。虽然被称为笨狗,这种农家狗的块头却很威猛,成年的笨狗可以长到桌子那么高,脊背可以蹭到人的大腿。

不知道是因为寒冷还是因为恐惧而不停发抖的幼小身躯,不知道是埋藏了太多苦难还是天生长得就是那个样儿的忧郁眼眸,在那一刻把我的心泡得软软地。一个生猛的男人,极少有体验这种情绪的机会,所以至今我对那一刻的心灵震撼记忆犹新。我把它放到了热炕上,它毫不客气,马上选中了最暖和的位置,一脑袋偎进了被垛,舒舒服服的呢喃了几声就昏昏欲睡了。从这一点看,这小家伙倒是一点也不憨,一点也不傻,天生自来熟,不懂得客气,在不同的境遇里首先为自己安排一个尽可能满意的生存空间是它的天性,就跟当地农民一样,既有随遇而安的豁达,又有利用一切机会改善自己生存状态的机敏。我接触的很多农民,表面上看土里土气、憨头憨脑,实际上性格中的狡黠是天生的,跟他们打交道,如果光看表面,很容易吃一些小亏,上一点小当。

李老汉用一个柳条筐提溜着馒头、稀饭还有一小碟辣白菜进来,看到小狗依偎在被垛上,忙不迭地放下手里的柳条筐就去抓它:“妈妈个日,脏兮兮的往哪里爬呢。”

我拦住了他:“算了,一条小狗能有多脏?就是身上有点灰,没事,可能冷了,就让它暖和着去吧,明天要是太阳好,我给它洗洗。”

李老汉看了看我,然后挤了满脸的笑纹称赞我:“孟同志心好啊,今天下午能说公道话,社员们都说孟同志是好人啊。”

我说:“人活在世上就应该心好么,心好才能有好报么。你李老汉不就是因为心好,老了才能儿孙满堂,尽享天伦之乐嘛?”

李老汉让我拍得欢喜,满脸皱纹笑成了一团乱麻,说了声:“夜晚天冷,我让花叶子再给你的炕洞里添把柴火”便跑了出去,片刻院子里就想起了李老汉的吼声:“花叶子,给孟同志的炕洞填些柴火去……”花叶子是他那位一点也看不出花色、长相粗糙的二儿媳妇。

我拉开炕桌,从李老汉的柳条筐里端出馒头、稀饭和咸菜,迫不及待的狼吞虎咽起来。就在这个时候,已经睡意朦胧的小狗却又爬了起来,步履蹒跚的凑到我的跟前,在我的腿上蹭啊蹭的,小尾巴摇啊摇,扬起小脑袋,喉头发出吱吱呜呜的呢喃,伸出舌头在我的腿上舔来舔去的。我明白了,这小家伙刚才就没指望还能有吃的,所以一上炕倒头便睡,看到我有了吃的,就一骨碌爬起来跑过来蹭饭吃了。尽管我很饿,但是我并不是一个小气的人,对这条小狗我尤其不会小气,我掰了一块馒头,递给它,它跟我一样开始狼吞虎咽,看到它吃馒头那么香甜,我不由想起了恩格斯的论断,以植物为主食的种族,大脑的发育肯定不如以肉乳为主食的种族,所以,更加可以断定,这条小狗就是一条连农民都看不起的本地笨狗。

馒头吃完了,它意犹未尽,继续朝我要吃的,它还不会像大狗那样汪汪的叫唤,只会在喉头发出小孩一样稚嫩的嗷嗷,让人想起嗷嗷待哺这句成语来。我又掰了一块馒头给它,它衔在嘴里咀嚼了一阵,却并没有像方才那样狼吞虎咽,这一块馒头它只吃了一半,就剩到了炕上,然后竭尽全力的朝炕桌上爬。我有点发懵,有点不敢相信:难道它居然要跟我享受同等待遇,嫌啃馒头太干,要就着咸菜喝稀饭不成?想到这个可能,我感到好笑,又有点好奇,索性把它抱到了炕桌上。它真的很不客气,可能它在原来的主人家里向主人学会了关键时刻别假装文明,别假装客气这样的生存要诀。也可能它还小,跟孩子一样不会虚伪不会装文明假客气,它那小小的圆圆的脑袋凑到了装着稀饭的碗边,伸出纤细的粉红色舌头,吧嗒吧嗒的舔食起碗里的稀饭来。它吃了,我就不能吃了,再饿我也不能跟一条狗在同一个碗里吃饭,我就吃馒头,索性把稀饭让给它。

它舔了几口稀饭,懒得下炕桌找它自己的馒头,扭过头来就啃起了我握在手上的馒头。这个家伙,太过分了,原来它跟我一样,光吃馒头嫌干,要喝几口稀饭润润嗓子再吃馒头!这个家伙如此大大咧咧的举动,让我哭笑不得,我学着当地农民的口气半真半假的大声呵斥它:“滚开,杂巴怂小偷,谁让你吃了?”

也许是我的口气,也许是我的态度,也许是我的音量,我想它还不至于真的能听懂我的普通话,反正不管什么原因,它的行为举止告诉我它明白我的意思,知道自己挨训了。它从馒头和稀饭身边退缩到炕桌边上,两只眼睛惊愕、无辜的瞠视着我,然后乖乖的卧倒,趴在那里,嘴巴搁在两条前腿上,舌头不时伸出来恋恋不舍地舔着嘴边的饭渍,喉咙里发出细声细气的委屈叹息。我不知道它是装的还是真的,它那副委屈、可怜、无辜的小样儿真地感动了我,再说,本身我就是吓唬它、逗它,哪能真的不让它吃饱肚子呢?我把它从炕桌上放到了炕上,然后把馒头掰成小块浸泡在稀饭里,把碗放到了它的面前。它扑到碗跟前,吧嗒吧嗒的一顿猛吃,一大碗稀饭泡馍转眼间就没了。在我和它相识之前,我不知道它遇到过什么,但是它那狼吞虎咽的进食样子告诉我,饥饿是它遇到的持续不断的噩梦。它伏在碗边,耐心细致的舔着碗里的残汤剩饭,直到把碗舔得跟刚刚洗过一样,这才心满意足的挺着已经变成一面小鼓的圆肚子钻到被垛跟前,紧紧依偎着被褥蜷成一团躺下了,片刻,就发出了细小的鼾声。

我还没有吃饱,可是既没有稀饭也没有馒头了,只剩下一碟辣白菜,天太晚了,我不好意思再向李老汉要吃的,就着一茶缸开水把那碟辣白菜给吃了。稀里糊涂糊弄了肚子,睡意就袭了上来,炕非常大,稍微挤一挤可以并排睡八个人,却只有我一个人睡,我也就用不着讲究,三把两把扒掉衣服,就地卧倒,拉过一床被子盖在身上,现在,我的第一需要就是睡眠。

这一天我的精神、肉体、心理、生理经受的大起大落、剧烈刺激是我活了十八年从未经历过的。身体的过度疲劳和情绪的高度紧张反而让我难以像以往那样倒头就着。我的耳朵还在呜呜鸣叫,好像大黑风夹着沙砾还在肆虐。那血红紫黑的太阳、阴惨惨的土黄色天幕就像挥之不去的梦魇保留在大脑中刺激着我的灵魂,我身下的土炕似乎也在上下左右的颠簸,仿佛我仍然在大黑风的虐待下颤抖、摇摆。我今天突然看到了上苍的另外一副面孔,那是狰狞、凶残、诡异、居心叵测的嘲弄,是让人惊心动魄、后怕不已的戏耍,在上苍的嘲弄和戏耍面前,人是那么的渺小、无助、无奈,只能埋头钻进随便哪个犄角旮旯,作出那种极为屈辱的姿势来忍受上苍的胡闹……

那一夜我睡得非常难受,一场场接踵而来的梦境荒诞恐怖,我几次从梦中惊醒,却又醒不过来,一时好像被放在火炉上烧烤,一时又好像被放在冰窖里冷藏,一会好像无数个魑魅魍魉在我四周张牙舞爪,一会又好像有很多个长相丑陋的花腔女高音一起在我耳边练声……

再次感谢队长驴拐拐,他用上工的钟声把我从梦魇中唤醒,醒过来了意识却还僵僵的,一时居然搞不清楚我在什么地方,我该做什么。房顶的椽子,窗户透进的曦光,近处远处交错应答的鸡鸣,还有那熟悉的让人温暖的农家柴火味儿,让我的意识逐渐回归,让我有了分析判断的能力,让我回到了现实当中。我正要起身,蓦然间身体触到了一个热烘烘毛茸茸的东西,惊吓一跳的同时,我想起了那条昨天被我抱回来的小狗。我记起来了,昨晚上我睡觉的时候,它缩成一团依偎着被垛,夜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它钻进了我的被窝,拿我的身体当了它的暖水袋,这家伙真的是一点小便宜都不放过。我掀开被窝,它也醒了,睁开圆圆的深棕色眼睛,好奇地看着我,然后就自来熟的凑过来,先在我脚丫子上认真的嗅了嗅,然后摇晃着鞋刷子一样的小尾巴,伸出粉红色花瓣一样的舌头,给我舔起脚丫子来。我懂得,狗摇尾巴、晃脑袋、舔对方,都是向对方示好、讨好,而且这种行为已经成为狗们代代遗传的本能。然而,我无法消受这种高规格待遇,用手指挠脚心一般人都受不了,何况它那小小的尖尖的柔软的舌头,它的讨好差点把我痒死。

我缩回脚,笑骂一声:“滚开,挠痒痒呢?”然后把它抱了起来。

白天再次看它,不能不承认,虽然它是一条不被看好的笨狗,起码它的长相还是很可爱的。圆圆的脑袋,圆圆的眼睛,短粗的唇喙,让人觉得它憨憨的、善善的。淡黄泛白的毛皮上面有暗暗的黑色小花,而尾巴尖和耳朵尖还有嘴巴、鼻头都是黑色的,色彩的搭配很像全世界人民都喜欢的大熊猫。我把它举起来打量,它也认真的打量着我,小小的狗爪子还试图触摸我脸上的零件。我把它放到了地上,它立刻四处转悠起来,东闻闻,西嗅嗅,它尤其对我的臭鞋感兴趣,嗅了一阵之后,居然想据为己有,叼着我的鞋往柜子下面藏,我连忙套上裤子衣裳,跳下炕,把鞋抢了回来。它对我很不满意,乜斜了我一眼,看清楚我比它的体积大得太多,不敢跟我争斗,老老实实的爬在门前生闷气去了。

房东李老汉在外面叫我:“孟同志,孟同志,起来了没有?”

我答应着:“起来了,起来了……”给他拉开了门。

李老汉迈腿就要进来,小狗却扑了过去,虽然还不会像大狗那样吠叫,却也吱吱唔唔的吼叫着徒劳的啮啃着他的脚不让他进来。

李老汉用脚拨开了它:“这狗狗还灵得很,这么小一点就知道霸家了。”

我问他:“今天队里干啥?”

李老汉说:“我也不知道驴拐拐咋安排的,我是来问一下,孟同志早上是在家里吃呢,还是吃派饭去?”

按照派饭的规则,今天我应该到芦花嫂的邻居黄二婶家里吃饭,可是我不知道经过昨天闹了那么一场之后,黄二婶还有没有心思接待我这个驻队干部。况且,一大早为了一顿早饭从村子这头跑到那头也太不值当,我就告诉李老汉,早上我就在他们家吃。李老汉应承着高高兴兴地给他儿媳妇下指示去了,我便开始洗脸刷牙。

过了一阵李老汉就在院子里招呼我吃饭,我来到李老汉的房子,跟他坐在炕桌旁,他儿媳妇给我们端来了馒头、咸菜、小米稀饭。这是农家典型的早饭,可能是因为我在他们家吃,所以咸菜上点了几滴胡麻油。我和李老汉刚刚开吃,小狗就不请自到了,它连滚带爬地翻过跟它身子差不多高的门槛,跑到炕头跟前,仰着脑袋可怜巴巴地看着我们吃饭。李老汉都让它惹笑了:“都说狗鼻子灵,还真灵,隔了几间屋子,我们吃饭它就跑过来赶饭来了。”

我用一个空碗舀了一勺稀饭,像昨天晚上那样把半个馒头掰开泡到稀饭里,放到小狗的跟前,它立刻爬到碗边上吃了起来。

李老汉看看它,告诉我:“这是个母狗,姑娘子,长大些最好劁了,不然母狗链儿狗的时候,方圆十里的公狗都得叫它招过来,烦得很。”李老汉说的母狗链儿狗,就是母狗进入发情期之后,身上的味道和别的不为我们所了解的特征会把方圆十里的公狗都吸引过来。这有点夸张,不过,本村的公狗情不自禁的追逐发情的母狗,数只公狗跟在一只母狗后面献殷勤倒是很常见的事情。

我不懂公狗和母狗怎么区别,也不关心母狗链儿子会招来多少公狗,李老汉把它叫姑娘子的话提醒了我,尽管它仅仅是一条狗,也应该有个名字,我总不能今后就这样:“狗、狗……”的叫它。姑娘也不能当它的名字,把一条母狗叫姑娘太酸,太矫情,真正的姑娘们听到了说不准也会反感,看到它身上暗黑的花斑,我就冲它喊了一声:“花姑娘……”

它居然抬起头盯着我看,我不敢说它有那么大的神通,一下就能听明白这是我给它取的名字,可能仅仅是我的喊声惊动了它,它盯着我看不过是在琢磨我要干什么,可是它盯着我看的眼神却让我越发认定,花姑娘这个名字送给它是再合适不过了,花姑娘这个名字用在它身上,既符合事实,又带点戏谑、打趣的味道,挺好玩。它看我一会儿,见没什么值得关注的事情,就又埋下头吃了起来。我想,如果它是人,是一个人类花姑娘,如此贪吃,肯定会得肥胖症,肯定很难嫁出去。

“花姑娘,花姑娘……”我试着逗它,又喊了它两声,它又抬起了脑袋看我,李老汉赶紧说:“快给它扔一块馍馍。”

我就应声掰下一块馒头扔给了它,它叼了馒头咀嚼起来。

李老汉告诉我:“你喊了它,再给它一块馍馍,它一回就记住了,今后你喊花姑娘,它就知道是喊它呢。”

我不太相信,又喊了一声:“花姑娘!”

这一次它果然明白了,叼着馒头跑到炕跟前咦咦哦哦地答应了。

李老汉说:“看,咋样?”

我说:“你不是说它是笨狗吗?我看这家伙挺精灵的。”

李老汉说:“笨狗也是狗,只要是狗,就通人性呢,不通人性咋给人看家护院放羊呢?”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把它叫花姑娘了。它也认可了这个名字,只要我一喊花姑娘,它就会跑到我跟前冲我摇尾巴,高兴了还朝我身上扑,好像小孩子闹着让父母抱他。 IN3sI4OnJRcu1LVNWXuL/rXEjkxlyCAjO/XRSqHHB3Nb4V/AWa+PIwUSby+3tzyA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