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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妥协不过是第一步,几天后,他带我入城去猎食。

走在宽阔的官道上,身边所见路人不过三三两两,然而转过几条街后,我们进入一条灯火通明的大道,两旁玉宇高楼,点缀着红花绿柳绣衣佳人,行人马车如流穿过,处处纸醉金迷。

在人群深处,他忽然离开,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有些害怕,行人拥来挤去,我小心翼翼地凝视他们,他们也在上下打量着我。

其中大半是女人,脂粉浓丽香艳,簪花披纱闪翠,年轻的和不再年轻的,每一个,面上都堆着笑容。从身边擦过时,有人对我冷冷地啐骂,也有人轻轻地问了一句:“小姑娘是新手吧,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不答话,只是慢慢走了开去。街很长,人又多,我无法跃起飞奔,只好随着人流起伏前进,才走了不远,迎面便遇到一辆马车。

四匹骏马高大肥健,口里嚼着镶金环佩,车上垂挂下轻薄而柔丽的金丝锦帘。女人们立刻围了上去,手搭住车架探身往上甜腻娇唤,马夫衣饰鲜亮,用柄乌黑油滑的马鞭将她们的手一一拨打开去。

“滚开,骚娘们。”他不住咒骂。

他到底只一个人,抵不住众人七手八脚,一个照顾不到,窗帘被扯开,露出里面的贵人,那是个相貌明秀的青年人。

乍见风流人物,女人们更是兴奋踊跃,她们争先恐后,努力攀拉上前,口里呖呖地做出娇音宛转。此情此景,我心里渐渐明白过来,但仍被挤得一齐涌上前,头上马车夫的鞭子霍霍,一不留神,被一记抽在面孔上。

我被抽打得偏侧过头去,心里大怒,随手用力推出去,女人们尖叫起来,扑落落跌滚了一地。

马车原地顿住,车夫半举着马鞭,瞪住我说不出话来。

我冷冷看他,平庸粗野的面孔,这样的人笙是最讨厌的,他很挑剔,只喜欢俊美出众的猎物。

他被我看得心惊,可是放不下面子,略一犹豫,鞭子便又要招呼上来。

我静静地等着,他的动作并不快,尤其是在我的眼里,一格格延展过来,并不比只蜗牛爬行快多少。我暗中捏拳,只等他鞭子一到便要反击而上。

可是,我没有等到机会,他还是停了下来,车中人猛地喝住他。

“根发,不许无理。”

他自己已揭开窗帘,向我微笑打招呼:“对不起,刚才的确是我的下人鲁莽了,姑娘,有没有打到你?”

我转目看他,江南的富家子弟,绫罗素锦,璞玉乌簪,一举一动俱是文质彬彬,他向我含笑抱拳:“姑娘若是不嫌弃,请容许在下载你一程以作赔礼。”

他在邀我上车。我早已明白,这是条奢靡繁华的流莺花街,娼妓们倚门卖笑的温床,他请我上车,也是把我当成了其中一个。

我有些犹豫,笙在哪里?是不是正在附近觊觎我的作为?转眼的时间,车上的人儿已殷勤地揭起帐帘,连那个粗声粗气的马夫也低下头来,将踏脚锦凳捧来放在我脚边。

“姑娘小心。”青年伸出手,他是不知道要发生什么,若是明白,借他十个胆子也不会再敢多看我一眼。

我终于踏上马车。昨夜,笙可也是这样踏上了另一辆马车?

我们一同驶出街去,马夫继续用力挥打马鞭,莺莺燕燕的娇语变成了咒骂,那些喧哗不相关得如对岸观塘的潮水,我偏过身去,只用心思去看车里的那个人。

不比笙的俊美,杰的英姿,他的清秀只是文雅贵气,衣饰整洁昂贵,玉带下垂出一道丝络缠花结,结上钩着环龙凤通透圆璧。

富贵子弟的从容和鲜明,令他顾盼间气度高人一等。其实来到这春风街上的男人,本就是为了花钱找乐子,但是他的运气太差,他找到了我。

我被带到一栋高楼深院,也许是处藏娇的外室,偌大的锦绣庭阁,只得一个看门人在把守。

根发放下锦凳,势利无理的小人嘴脸,在权贵面前温顺得像只猫咪,从马车到大门,短短的一段路,他哈腰谄笑极尽媚态。然而他不过是个最下等的下人,连铜钉的大门也走不进去。

锦衣公子一手扶着我的腰,一手挽了袍子,缓缓拾级而上。“姑娘,小心。”一路上他殷勤照顾,不住合紧手掌体贴,“怎么手里这么冰凉。”

当然是冰凉的,如果他此刻近身来,俯在胸口静听,就会知道所有的秘密。可他并没有这么大胆,也许最后终是如此,但是现在,他还要维持体面。

我们入了房,同样的雕梁画栋,一室石器字画古玩,朴素外表掩不住底子里的奢侈。他转过身来,眼里含着些许骄傲:“姑娘,千万请不要客气。”

我茫然看他,房中四角各悬有一盏琉璃宫灯,四道霞瑞怒瞪若四双冷笑慧眼,叫人看得刺目心惊,我本能的轻轻一指,说:“灯太亮了。”

他顿时“呵呵”笑了,风尘女子惯有的刁钻小计,在这房里曾施展过多少,他又到底见识了多少,虚架子本来就是多余的东西。熄灭了所有的琉璃灯后,他走上来紧紧拥抱住我。

黑暗里,第一次,我遇到男人的唇齿温存,手攀着腰肢,颊贴着颊,唇角含咬住唇角,舌头柔滑地钻入,他含糊不清地道:“好冷。”

昏暗的幽室里,他看不清四周环境,而我却可以凝视他,合上的双眼上,有指甲长短的丝丝浓睫。男女之情,春宵之秘,以往深闺午夜的羞涩隐秘,赫然昭昭显露,叫人猝然不及防备。

我手足僵硬,狼狈到无法招架。他奇怪起来。“怎么了?”眼里有一抹疑问。我知道他要说什么,卖笑女子神情竟会如此生疏别扭,可略一停顿,他还是善意地改变了话头。“脸上怎么这么冷,来,让我帮你暖和一下。”

一边说,一边手已寻去解我腰带,再将头抵蹭在怀里摸索上下。纠缠中,我深深吸口气,低下头,是什么在暗中一跳一跳的涌动,它引诱我不住俯低下去,将唇舌舔在他的颈上,轻轻触滑。

“不错。”他欣喜地赞了一声,手上缓下力来,重新闭上眼等待。

我就在那里反反复复曲曲环环地舔,隔着薄薄紧韧的皮肤,可以感觉到底下那股热烫,它在召唤着我,一波一波,泛着香甜的芬芳。

他突然呻吟了一声,我这才惊觉舌头微甜,忙抬起头查看,眼下颈上已是两汪血泉。

漆黑里他不觉异状,反而来劝我:“没什么,轻些,再来。”但我手足无措,盯着他犹豫不决,两弯利齿在暗中映出幽幽浅光。

他终于觉出不对,盯住我看了又看,渐渐睁圆了眼睛,一把推开我站起来。

两条有力的手臂突然自身后禁锢住他身体,束住他往后退去。笙从他脑后探出头来,只一照面,已贴上去咬住颈子。

我退到一边,看两个男人在房中狠力恶斗。他又如何能胜得了笙,被强硬地按在怀里硬生生吸去大半的血,直到他手足酸软,笙才松了手,对我说:“来,该你了。”

我走近些看他,已呼吸沉重,双眼紧闭,那两弯指甲长短的浓睫如两只跌入蛛网的蝴蝶,抖抖的,垂死之颤。蹲下身去,再次抚上那张唇齿,绯红褪成青白,这是他第几次买笑贪欢,不过是个轻薄粗心的男人,这一次,他走了眼,只一眼之差,可到底是赔上了性命。

自那天起,我才真正成为笙的族人,每日白昼,我们藏身在城外的旧楼里,楼下有一处暗室,笙从外面买来两口棺材,一人一口,令我睡在里面。

“棺材是我们最安全的庇护地。”

然而我不明白的地方仍有很多,比如是谁把他变成了这个样子,而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吸血一族?

无数的问题在我脑中盘踞,每一个都如雷电轰隆,笙无动于衷,他并不在意我是否明白,他关心的只是血浆来源,一到夜幕降临,他便带我在城中游走,寻找中意的目标。

他的需要单纯而简单,只是年轻人的鲜血,美丽的女人和男人,尤以男人为佳。隐身在黑夜的幕布下,他的眼睛明亮到尖利,没有一个女人们能逃出他的手心。

待他得手后,我便又出来,继续寻找新的目标,行走于暗夜的一男一女,猎物也是一女一男。

城里很快便传出流言,不断有人失踪或死去,死者尸体苍白浑身不留一丝血液,惊恐的人们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们将之称为巫毒恶咒,请来高僧道人,日夜于城中摆放香案念佛诵经,家家门上贴满了经文扭曲的符语。

我们并不在乎,那些曲曲弯弯的梵文,晦涩难懂,即是不知所云又怎么会去害怕,笙甚至撕下一张来把玩嘲笑,他说:“朱姬,除了桃木剑和银匕首,我们不需要害怕任何别的法器。”

在巫毒传言闹得最为厉害的时候,我们离开了那座城市,沿北而上。

自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当生命没有了尽头,时间便成了无用的东西,我们日复一日,重复着狩猎生涯。与此同时,周遭世界也在改变,连连征战不断,草原上的女真人闯了进来,他们夺取了帝位,又要巩固霸业,塞里塞外的政治杀戮,死尸堆积无数,人类的残杀极其壮观,一日千人也不足为奇。

我有些震惊,而笙指着硝烟与废墟,不屑一顾:“天灾人祸与太平盛世,本来就是一个循环。朱姬,人类的生存轨迹是周而复始的上演,他们酷爱战争夺取,本性也是嗜血的。”

他总爱说这些冷酷高深的话,令我听得莫名其妙,然而他说得很多,却从来不去关心我是否会明白,在缓慢而单调的日子里,我忍不住一次次地与他产生争执。

那一夜,我同他照例在街上巡走。笙悠闲地走在人群里,他一贯的姿势是挑剔而懒散的目光,我在离他不远的身后,人流里,暗夜中,我们看起来并没有与众不同。

这座城市也算繁华,只有繁华之地才有歌舞笙乐,连同无边的糜烂奢华。人们在风月场所寻找目标,然而螳螂捕蝉,我们伺机左右,既是饵食,也是猎手。

擦肩错臂间,我似乎看到杰,熟悉的面孔,只一晃便没入不见。于是在满街人流中,我蓦然止步,犹如一石投湖,圈起涟漪无数,在这遥远北方的城市,怎么会有他,最初烂漫的记忆,无忧无虑的往昔生活重回脑中。细细又一想,不由哑然失笑,当然不会是他,虽然我已忽视遗忘了时间,可时间不会遗忘人类,几十年了,纵然不死,他也早已应该白发苍苍。

前面的笙突然加快了脚步,好像已找到了目标,我却没有跟上,调转了头,向另一个方向奔去。

从后面看,他的确长得像杰,一样修长有力的身躯,略略侧过脸来,可以看见那张轮廓酷似的面孔,而他的鼻梁更坚挺秀气。

我看他沿着长长的街慢慢走过去,犹如一个梦境冉冉升起,一时无法克制自己,步步紧随其后。也许我已不算是个人,没有了心跳、温度和年龄,可记忆却在深处微启,它召唤我,连同那些深埋于记忆里的温柔情绪。

我随他走入一条僻静的长巷,在一扇院门前,他停下脚步,开门时,他转头看到了我。

“姑娘,请问你在找人吗?”他微笑,这一笑使他脱离了杰的影子,回复到陌生人的本质。

我还是失望,身材侧面都这么相像,可他毕竟不过是另外一个人。沉默中,不愿回答他,只是漠然回身走开,不,我不想吸他的血,这个肖似杰的男人,因为记忆里残存的温柔,我不会要他的性命。

长街上朱光碧影依旧,笙已不在原地。昏沉的子夜中一幕幕香艳迷梦渐渐粉墨登场,盛装的女人缠绕着醉态的男人,贪欢纵欲,纵然只是片刻虚情假意,却也叫人目眩神迷。

我信步漫游,黑衣长发孤寂的女子,周身似有寒流与人群隔开,一个粉衣少年抬步追上来。“小姐,你要去哪里?”他边追边喊,引得路人驻足笑骂。

我毫不理会,加快步子从众人缝隙里钻过,他追赶不上,只好在身后徒呼叹气:“小姐,你为什么走得这么快?”这些凡夫俗子,他们总不相信世上真有红粉骷髅,一点点的艳丽夺目,便引得如狂蜂乱蝶挥之不去。 W3wEoHEku2OB0TYUASmspvxcKzxkcoVBLySGbaE6Lr24eVpCggrT05WkJgcr8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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