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恼怒,小严也知道绝不能坏了礼数,他这么没头没脑冒冒失失地撞进别人家去兴师问罪,实在有些不敬,好在邹府与严府只一墙之隔,他立在自家大门口,犹豫了一会儿,却见邹府门开了,沈绯衣宽袍大袖地走出来,面上目如春水颊似朝霞。
小严立刻奔过去拉住他袖口,喝,“你来得正好。”
沈绯衣奇怪:“你这是在等我吗?”
“废话。”小严刚才是在火头上,现在冷静下来,似乎觉得找邹老爷理论的可能性不大,毕竟人家找人镇尸是极私密的事情,不会轻易公之于众,这场冤枉官司只怕是吃定哑巴亏了,可心里一口恶气到底不出不快,手揪着他的袖子,指尖触到鼓鼓的一团硬物,冷笑,“真是捞了一大笔好处,看来干这行油水不少。”
沈绯衣不理他,抽手把袖子夺回来,淡淡道:“这一行不是人人都能干的,看昨天晚上严兄的模样,似乎也不适合。”
小严想起昨天晚上自己吓得不轻,顿时红了脸,讪讪道,“看不出你长了一张娘们儿脸,居然还有些胆色。”
他一句戏言,哪料沈绯衣听得勃然大怒,他平素脾性温雅,处事态度谦和从容,天大的事也不过尔尔,生平唯有一桩大忌讳,最恨别人将他比做女子,哪怕是影射暗讽都不可以,哪容小严这么当面撒野,当下也不争辩,手上贯力,气冲臂膀,竟把小严整个人震得弹出去。
“唉哟!”门口严家的奴仆看见少爷吃亏,立刻有人提了木棍过来帮忙。
小严毫无防备,仰天摔得几乎散了骨架子,眼角瞟见奴仆们冲过来,人还在地上,忙摆手阻止:“没事没事。”
他支手支脚地爬起来,沈绯衣犹自满面怒容,用眼角睨他。小严苦笑,“你这人真是……”
话未说完,耳听一阵铃响,身后一辆驴车步子笃笃地奔过来,在旁边停了,车夫扯着大嗓门向他叫:“小子,这里哪户人家姓邹?”
小严一愣,不怒反笑,呵呵地指了对门:“那是邹府。”
“谢咧。”车夫引颈朝地上‘啐’地吐口浓痰,就在小严脚边不远,随即卷起赶驴鞭,弯曲着向车身绑绑敲起来,“大姑娘,你找的地方到咧。”
“谢谢。”里头的人娇滴滴地应,车帘一翻,一个青衣女子低头钻出车厢。
看不到脸,只一条袅娜娉婷的身影,她个头比一般女子略高,并不是大众的美人肩,然而更显得腰肢纤细双腿修长,十分动人的一款小蛮腰,慢慢下了车。
小严好奇,见这女子身材秀美出众,多看了一眼,谁知转过脸来,一张瓜子脸上坑坑洼洼,似街口小店里的芝麻面胡饼,瞧得人咋舌不已。
“噗哧”,身后一片喷笑声,奴仆们矜持些的不过捂了嘴,也有些脾气直性急的,索性甩手甩脚地哈哈大笑起来。
“闹什么!”小严怜香惜玉,见这女子长相似无盐女,还是正色喝住众人,上去和颜悦色地问她,“姑娘是找邹府的人吗?”
“是,我是来找我表舅父。”女子手里挽了个包裹,脸上虽然丑陋,倒没什么羞怯表情,大大方方道,“我姓苏,我表舅父名讳是方德两个字。”
邹方德就是邹老爷,小严见旁边邹家的几个家丁还在偷笑,制止道,“你们家客人来了,还不去通报一声?”
再看过去,方才沈绯衣站立的地方已经没了人影,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的,小严用眼四下找了一通,心里说:“好小子,动作真利落。”
无奈自己回了府,傍晚时隔壁有人来传话,说邹府在外经商的三公子邹翎上门求见。
小严颇有几分意外,又是欢喜,算起来,邹翎是他儿时最亲密的玩伴,只因上头两个哥哥太不争气,而他又格外天资聪颖,少年老成,故十三四岁便跟了亲戚去东京做生意,邹家唯一的一个有出息的儿子,长年在外,想不到竟毫无预兆地回来了。
“快请快请!”说话间一路迎出去,果然见其立在院中,到底是从京中来的,衣裳装饰秀雅非凡,更显得容貌清秀端正,风神俊朗。
“剑秋!”邹翎叫着小严的名字,大步流星地走过来,在他肩头拍一记,“好久不见,你倒未曾大变。”
“好说好说,”小严笑,“邹兄怎么突然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在东京乐不思蜀了呢。”
两人手挽手同去吃酒,昌令县别的时鲜没有,黄雀极多,特产有一道著名的“黄雀鱼乍”,黄雀收拾干净后,用汤洗,拭干,再用麦黄、红曲、盐椒、葱丝调和,在扁罐内铺一层黄雀,上一层料,装实。用篾片将笋叶盖固定住,等罐中腌出卤,去卤加酒浸泡,密封好,可封藏许久,吃时用干净竹筷挟出。
小严知道邹翎自小最爱这道菜,少不得把严老爷的私藏好货偷出一罐,谁知邹翎对着美食,未语先长叹起来。
“怎么了?难道是吃惯了东京的佳肴,瞧不起我们小地方的东西?”
“哪里,”邹翎天生两道剑眉,皱起来把眉心逼成一个川字,“唉,严兄,你有所不知,我这次回来,是奉了父亲的命准备完婚。”
“你要成亲了?与哪家千金?”
“我自幼由母亲做主,与一家苏姓女子订下娃娃亲。”
“姓苏?”小严觉得耳熟,略想一下,脑中突然跳出那张胡饼脸,顿时张大眼,手指了邹翎,要笑又想忍住不笑,嘴都咧得歪了。
“难道严兄知道是那位苏姑娘?”邹翎苦笑,“这下你总算明白当我下午兴冲冲踏进家门,迎面看到未婚妻的面孔,心里是个什么滋味了吧?”
“哈哈——”小严再也憋不住,扬声大笑起来。
眼看邹翎的脸开始由红转白前,小严勉强止住笑,道:“其实我今天与苏姑娘有一面之缘,只要不看那张脸,其实……其实她还算是个美人。”
“严兄,你就是这么安慰我的吗?”邹翎怨怼起来,“虽说男儿娶妻求贤,可那种姿色……那样的容貌……”他说不下去了。
“是的是的。”小严搓着手,忍住笑意,劝他,“如果真不喜欢,就想办法退亲吧。”
“不行,这是我母亲的遗命,况且苏家近几年遭遇天灾人祸,才让女儿投奔亲友,人家都把闺女送上门来了,哪里退得掉。”
“那你只好吃个亏了,娶了她,大不了以后再娶个美妾,也算是佳话。”
两人商量一通,到底没有什么结果,邹翎胡乱吃了几杯酒,脸上微醺,拱手起身告辞,“来得匆忙,我并未见过严伯父,明日再认真上门请安。”
小严把他送到门口,邹翎转头道:“算了,人总要信守盟约,好在我常年在外经商,以后把她留在父亲大宅里,横竖一年只回来一次,大家眼不见为净。”
方送走愁眉苦脸的邹翎,又迎回满面和气的主簿李格非,他已先去见过严老爷,一见小严,连连拱手道:“在下是特地来拜访公子的。”
小严点头道:“不错,想必主簿觉得我日子太过悠闲,特地来折杀我的福气。”
“去你的。”李格非这才打他一拳。
进了房间,李格非一眼看到桌上还未撤下的黄雀鱼乍,顿时食指大动,笑,“看来我今天确实有福气。”
小严替他斟酒布菜,免不了寒暄几句后,李格非放了筷子,正色道:“其实今天我来,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昌令县是个弹丸之地,素来也算安定平和,但最近却出现了一些奇怪的人和事情,县太爷特命我来与你商量。”
小严马上竖起耳朵,双眼炯炯地盯住李格非,“什么事情这么麻烦?衙门里的捕快师爷,丁户长都不能替县太爷分忧?”
“严公子有所不知,最近昌令县莫名其妙出现许多诡异之事,案子报到衙门里,资格最老练的师爷都说闻所未闻,若是这些事传出去,少不得有妖孽之说,故县太爷令我来与公子商量,此事只能暗访,不能明察。”
“哦,那是些什么事?”
“唉,你可知道城东郊外的乱石冢?”
“当然,那是昌令县的埋尸岗,专葬一些客死他乡者和无钱置棺的穷人。”
“前些日子,看守乱石冢的老柴头突然死了,之后也调去几个看岗人,都是才上任几天就吓了回来,说是半夜老听到些奇怪的动静,第二天去查看,明明昨天才埋下的死人,居然开土散石的不见了,又过了几天,再去查,尸首却又好端端躺在土里,像是根本不曾被人翻动过。”
“死人怎么会自行走动?这恐怕是人为吧?”小严断然道。
“是,县太爷也是这么说,暗地里派了些人去埋伏,不到天亮只剩下一个人失魂落魄的逃回来,满口胡言乱语只说见了鬼,根本成了疯子,其余的人竟再也没有看到过。”
小严瞪大眼,一字不漏地听了,许久,慢慢地呼出口气,苦笑:“你把这么机密的事告诉我,难道是让我去乱石冢守夜?”
“哪里,严公子是本地耆长,这类贼盗治安的事情自然归你管,县太爷命我把这事交给你暗访,至于你到底怎么访,全是严公子自己的事情。”
李格非说得一本正经,小严听了好气又好笑,眼睁睁看着他把这样一只红通通烫手热山芋若无其事地抛过来,一转眼,倒成了小严自己的事了。
该办的事也都交办了,李格非心满意足起身离开,临走时还不忘记贴在小严耳边叮嘱,“县太爷才走马上任,此事可大可小,所以你访查时一定要小心谨慎,若闹大了,把这事捅到上头去,可就真应验了昌令县是漏财短运县的讹传啦。”
他打着哈哈走了,小严再也悠闲不了,随手取了本书到榻上看,到底一个字也没进下去,想起昨天晚上与沈绯衣在停尸棚所见,直到现在还身上汗毛津津,未料这世上当真有诈尸还魂的事,想来乱石冢的勾当十出八九也是与此物相似,若是再经历一次,岂不是真要丢了小命。在榻上左右辗转了大半夜,拿定主意,还是得找到那个镇尸官沈绯衣帮忙才行。
好在李格非虽然把一桩头痛差事交给他办,也从衙门里调了几名差人听他使唤,不过几天,便将昌令县翻了个遍,寻出沈绯衣下落报到小严耳旁。
原来他住在城南郊外,离城十几里开外,有一座农庄,并不大,约二三十余间砖瓦草房,陷在群山怀抱里,仅一条小路蜿蜒穿过岔口通往山外,山底也有树林石坡溪涧木桥,桥下清水湍流,枝头炊烟袅袅飘向天际。
小严从斜坡的山道上进入村庄,已是傍晚,山道里才下过雨,地上仍是泥泞,枝头残雨把鬓发打得湿蒙蒙,他小心翼翼地拉着缰绳,在泥地里又走了约一盏茶的工夫,到了村西处的一间草房前。
下了马,天色浓暗,远处堆起滚滚乌云,隐隐有雷声,想是又要下雨,才欲上前敲门,草房里面人已经启扉而出,沈绯衣穿了一身玄色衣裳,衬在沉沉的夜色中,隐约只见张淡秀白的脸悬在半空,两粒眼珠凝视似浸在白水银中的乌琉璃。
这一瞬间,小严突然产生种怪异的想法,这样干净漂亮到不真实的人,会不会本来就是具僵尸?因为千年得道,才能在白天日头底下里行走,故连从事的工作也与尸体有关。
“你是个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人,今天来找我,想来是有生意照顾我吧?”沈绯衣道,似乎对于重逢并不很惊奇,扬手招呼小严进房。
房间里布置得格外干净,四壁粉墙空荡荡毫无装饰,如雪洞一般,仅床、柜、几、桌共几把椅子,到处纤尘不染,这令小严心里克制不住又跳出那个念头,他偷偷地瞟了眼沈绯衣,见他只是把门虚掩起来,这才松口气,找了把椅子坐下。
“是哪家要我去?镇尸五两起价。”沈绯衣口气平常的像是卖菜发货,他一边说,一边已从怀里取出本镶缎面的簿子,翻了翻,加一句,“一切按尸身状况出价,若镇尸过程中出现异状,需再加压惊费,至今为止我最高索价是白银五十两。”
“我的天,你可真会赚钱。”小严吐舌头,“镇一回尸收得比咱们县太爷的官粮还多。”
“我是在用这条命赚钱。”沈绯衣似笑非笑,看着小严,“你若是觉得眼红,不妨也来这行分一杯羹。”
“岂敢岂敢。”小严一想到那晚的境况,身上不由又起了层疙瘩,把头摇得似拨浪鼓,苦笑,“我哪似沈兄这般天赋异禀,还是太太平平吃碗闲饭算了。”
沈绯衣的家里一切俱是简约,唯有西墙下的一只三层黑漆嵌螺钿柜,上头整齐有序地满满排了两层大大小小的青釉瓷瓶,柜旁衣帽架上搭了条腰带,小严过去用手拈一拈,沉甸甸的,记得那次邹家诈尸时沈绯衣似乎就是用这样的腰带把女尸格在棺材里,不由仔细看了两眼,见上头缀了排比巴掌心略小一点的黑色硬片,每片间隔了约一寸距离,整齐有序,颜色匀润质地细腻,触手冰凉,如黑玉与玄铁的混合物,十分少见。
沈绯衣见他到处摸来摸去,慢慢皱起眉头,很有些不耐烦,道:“原来你想让我陪你去乱石冢?”
“是。”
“那里的事情我也有所耳闻,可是你准备要我做什么?”
“我只想让你陪我在那守三个晚上。”小严索性把腰带取下来,绕在手里,才发现那一节节的黑片边缘有凹凸的楔口,只需将腰带一抖,立刻迎风挺得笔直,成了一条无刃的黑色铁剑。
沈绯衣实在看不下去,过来劈手将腰带抢回,冷冷道:“那好,我可以陪你去守夜,但一晚五两起价,如果遇到任何变故,再加银子。”
“唉,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小严嘴里嘟囔,转眼看到沈绯衣的脸色,又把话咽了下去,改口道,“那好,咱们一言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