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说:“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是我的自由,别人管不着。”这种说法对吗?我们不妨按照这种逻辑设想一下:如果一个青年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管红灯绿灯,不遵守交通规则而“自由”行驶,那么很可能不是撞人,就是被车撞了,轻则受伤,重者死亡。如果一个人在看电影时,自由说话,大声嚷嚷,那么就要吵得大家都看不好,惹人讨厌、受人批评。如果一个人自由地开动机器、不管操作规程,那么不是出废品,影响声誉,就是出事故,危及身心。如果一农民自由地种庄稼,不管节气、土质,不管耕作要求,那么庄稼就长不好,国家、集体、个人都要受损失。这些例子足以说明:把自由看成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是对自由的误解。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如果不遵守规章、制度、法令,不遵守纪律,不但得不到自由,反而会到处碰壁,甚至还要受到惩罚。
有的人特别是青年人讨厌纪律,以为纪律是束缚人的。
是的,纪律是约束人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束缚”人的。但是,约束人的纪律就一定不好?不能这么说,要看是什么样的纪律。剥削阶级实行的纪律,极不合理,是十分残酷的,是我们所反对的。但是,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的纪律,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是人民群众为了争取自由幸福的需要,因而是自觉的纪律,是应该充分肯定的。
革命的纪律是革命事业胜利的基本条件之一。当人民起来推翻剥削阶级的反动统治的时候,面对的是强大的、凶残的、狡诈的敌人。革命人民如果不用铁的纪律来维护自己的团结,统一自己的行动,那就会是一盘散沙,不会形成强大的战斗力,也不堪敌人一击。巴黎公社失败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极严格的纪律。而十月革命的胜利,一个新生的苏维埃国家能够战胜个外来国的武装干涉,原因之一也在纪律严明。我们革命的胜利,更加证明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真理。
在我国工农红军建军初期,红军队伍受旧军阀主义的影响,有少数干部、战士随便拿老百姓的东西,虐待俘虏、打骂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就利用我们这些同志的错误,造谣污蔑、欺骗群众,挑拨我军民关系,使我军遭受到不应有的损失。1928 年春,毛泽东同志敏锐地看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及时地为工农红军规定了“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打土豪要归公”这三项纪律,同年夏天,又提出“买卖公平”、“说话和气”、“损坏东西要赔”等六项注意。1929 年以后,毛泽东同志把它修改成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坚决实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密切了军民关系、军政关系、官兵关系,成为一支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的、深爱广大群众拥护的、战无不胜的人民军队。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自觉遵守纪律,同样十分重要。搞现代化建设,首先要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如果没有纪律,人们各得其所,那势必会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学习秩序,使我们的社会处于动荡不安之中。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把我们带进了广阔的自由天地。你看,打开煤气开关、划根火柴,就可以点火做饭;坐上飞机,二三个钟头,就可以从北京到广州;开动车床,产品像流水似的哗哗往外流……可是,如果不遵守规章制度、操作要求,煤气要熏死人,飞机要摔死人,车床要轧死人。这说明现代化对人们提出了更高更多的纪律要求。现代化事业越往前发展,越要加强纪律性,这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之所以如此,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使社会的各部门之间,一个部门的各个部分之间,一个工厂的各个车间之间,一个车间的各个工序之间,都处于一环套一环的紧密联系之中。不论哪一环出了毛病,都会或轻或重地影响整个链条。例如,前几年某地区电网的变电站出了大事故,使这一地区一时陷于一片混乱。医院停电了,手术室的灯光突然灭了,手术不得不中断;大厦停电了,电梯停在中间,人们上不去,下不来;钢厂停电,炉火降温了,钢水倒不出来。如此等等,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啊!可是,起因仅仅是变电站里一个青年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所致。
从这里可以看出,没有一定的秩序,一定的纪律,任何人的自由都得不到保障,自由与纪律的一致,实质上也就是权利与义务的一致。马克思说得好,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一个享受自由权利的公民,必须是一个对社会、对别人负责的公民。这也就是说,我们热爱自由并且是获得自由的人民,要自觉地遵守党的政策、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组织领导的命令指示、公共场所的规则要求以及其他一切的社会纪律。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还要自觉遵守党章团章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