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的发展,劳动产品和劳动力有了剩余,社会分工成为可能。人们在与大自然求生存的斗争中,对于许多诸如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以及疾病、死亡等现象,恐怖、疑惑和不理解,于是产生了对自然、对祖先、对鬼神的崇拜,进而产生了以能与鬼神相通为身分的职业——巫。夏代历史可考者还少,但殷商时奴隶主贵族已非常迷信鬼神,他们在统治机构中设置了大祝、大卜、司巫等神职官员。这时巫的地位很高,他们不但参与政治、军事之决策,而且还为统治者占卜疾病之吉凶祸福,他们认为疾病是一种完全独立的存在,就像衣服一样可以被穿上,也可以被脱下来,而穿和脱完全由作祟者随意掌握。作祟者可能是鬼神,也可能是祖先。要想疾病痊愈,就必须向作祟者祈祷,或者施法术令那些作祟者离去。但从事“医疗”,也是要找病“源”的,不过其病源并非客观存在,而是病家或巫师臆想出来的。但一旦确定病因是上神、祖先所为,便设法恳求他们离去,并贡献牺牲,检讨过失,许愿,使上神祖先满意而去。他们认为这样病就会痊愈。如果病日益严重死去,人们则认为是上神祖先不肯饶恕。如果确认是鬼怪作祟,巫便施术调解,劝告他们离去,如病人有欠于鬼魂的情感财物,就要清算归还以求谅解。如果认为是妖魔作祟,巫师便要施法术吓唬、驱逐或惩罚,以求安宁和疾病的良好预后。
以上巫术都是骗人的把戏,如果说在殷周时期还曾治愈过疾病的话,那一方面是巫师祈祷、安抚会对病人起到精神上的医疗作用,使病人问心有愧之类的情志疾病自然而然地轻松下来得到痊愈。另一方面,主要是一部分巫医“皆操不死药以拒之”,已经开始把劳动人民从医疗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些药物知识运用于治疗中。以下略举数例,便可了解在此期间巫、巫医活动的梗概。
《说苑》:“吾闻上古之为医者,曰苗父,苗父之为医也,以菅为席,以刍为狗,面北而祝,发十言耳,诸扶而来者,舆而来者,皆平复如故。”
《韩诗外传》:“俞跗治病,不以汤药,榒木为脑,芒草为躯,吹窍定脑,死者复苏。”
《尚书·金縢》:“周公祷武王之疾而瘳。”
《山海经》:“开明东有巫彭、巫抵、巫阳、巫履、巫凡,巫相,夹窫窬之尸,皆操不死之药以拒之。”
《逸周书·大聚》:“乡立巫医,具百药以备疾灾。”
以上文献所记载的,大致是巫、巫医的兴盛时期的情况。这时的巫医,俨然是无病不可治愈的大仙。然而实践检验总是无情的,单凭祈祷、祝由、咒禁之类是不能治病的。巫医也不得不“皆操不死之药以拒之”,或“具百药以备疾灾”。随着时代发展,人们对巫开始怀疑,巫在人们生活中的独尊地位,慢慢发生了动摇,医和巫终于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