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箫是古老的编管乐器,在汉代鼓吹和隋唐音乐中都占有重要地位。
籥是后来排箫的前身。到了周代,箫和籥同被诗人们提及,并载入《诗经》。在古代乐器八音分类中,排箫被列为竹类乐器。
在虞舜时代,曾出现一部称为“箫韶”的乐舞,主要是用排箫演奏。古代,排箫同编钟、编磬一样,是非常受欢迎的乐器。从春秋到秦汉的近千年里,排箫在民间广泛流传,在汉代的鼓吹中更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排箫在南北朝、隋、唐各代的宫廷雅乐中,都占有重要位置。特别是在隋唐的九、十部乐中,就有清乐、西凉、高丽、龟兹、疏勒和安国等诸乐部使用。
排箫经过历代的流传发展,形制各异,名字更富有特色,如“底箫”、“雅箫”、“颂箫”、“舜箫”、“籥”、“籁”和“比竹”等。此外,排箫还被称为“参差”、“凤翼”、“短箫”、“云箫”和“秦箫”等。
盛唐之时,我国的排箫东传日本。至今在日本古都奈良东大寺的正仓院中,仍珍藏着我国唐代的两支排箫遗器,但当时在《东大寺献物帐》上,则称作“甘竹律”。一支为 12 管,由椽木和革带缠合而成,高 30.5 厘米;另一支 7 管,高23.5 厘米。两支都已残破,旧管内塞有纸堵,以便于调律,后经修补复原,其形甚为奇异。
随着我国民族乐器品种的增多和西洋乐器不断传入的影响,排箫因音域较窄,难于满足民族、民间、戏曲和说唱音乐发展的需要,逐渐被笛、笙等代替,慢慢地在乐队中销声匿迹了。
1978 年 8 月湖北随县曾侯乙墓,首次出土了两支排箫。它们的形状独特,好像凤凰的一翼,都是由 13 根长短不同的细竹管依次排列,用三道剖开的细竹管缠缚而成,表面饰有色彩绚丽的漆绘。这两支排箫虽然形制相同,但相应的管长有别,是一对“雌雄箫”,雄的稍长,雌的略短。古时雌雄排箫常作合奏,互相衬托,有如男女声二重唱。
从春秋至唐末的 1600 多年间,排箫的管数和长度均不同,经过历代的流传和乐器匠师的改进,直到清代才由依次渐短的单凤翼,改为对称的双凤翼形制,并且按律进行编管,箫管的箍子也由绳拴竹捆改成木制套架。
在北京中国音乐研究所里,珍藏着一支清乾隆时(1736~1795)制作的排箫,共 16 管,每管都刻有音名,包含十二律及四倍律,工艺十分精致,木制套架上还绘有两条腾云而起的金龙,颇富民族风格。
排箫是我国古老的编管乐器,形制美观,富有民族风格。1956 年 8 月,全国第一届音乐周在北京举行时,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文化部和中国音乐家协会,确定以排箫的图案,作为中国的音乐标志———乐徽,用以代表我国悠久的文化和丰富多彩的民族音乐艺术。此后,在我国音乐界向外国友人赠送的纪念章和礼物上,就常印有排箫的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