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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秀水街的吧

等于结束的爱情 我和你

从两个窗口看出去

往事远远地 演着一场无声的电影 没人注意

因为太了解所以很伤心

没有你只好听着风的呼吸

却有种叫作时间的东西 说没问题

最后我们会痊愈

——孙燕姿《了解》

“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最后的一天,你最想做的是什么?”

“别胡扯!”

“我想对每一个认识我的人说,我爱你。”

“拜托!牙都要被你酸掉了。”

“天意,我好困。”

“那就睡睡吧,我去把花瓶里的花换了,细细才送来的花真漂亮。”

“你慢点,水房里滑。”

……

这是我和博文之间最后的对话。当我拿着盛了清水的花瓶从水房往回走的时候,我听到了从博文病房里传出的撕心裂肺的哭声。我靠墙站住了我摇晃的身体,从里面奔出来的叶细细一把抱住了我。

太快了。

我和妈妈之间的争执还没有到白热化的地步,瓶里的幸运星只叠到一半,班里的募捐活动才开始筹划,许多的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他就悄悄地走了。

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生命的脆弱和无情,生与死,原来就是在这转身之间。叶细细一直抱着我,她冰冷的脸贴着我的,她说:“天意,天意,你想哭就哭个够吧。”但是我一直都没有哭。那个夜晚我无法入睡,妈妈来看我数次,我都闭上眼睛装作睡着了,爸爸也进来看我,妈妈低声对他说:“这孩子,不知是从哪一天开始变得这么稀奇古怪,哎!”

“你别讲她了,过两天就会好的。”还是爸爸脾气好。

再接下来又是妈妈的叹气声,在寂静的夜里连绵不绝。

他们终于出去,替我带上门,还给我安静。

隔壁阳台上的歌声一直没有响起,我一直在等,我有两天没有听到凌夏唱歌了。我躺在床上,睁开眼可以看到窗户外半天的繁星,星很冷,不知道哪一颗会照亮博文远去的灵魂。估计着爸爸妈妈都睡着了,我起身来到了阳台上,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凌夏,他正在阳台上伸着懒腰。见了我,他奇怪地说:“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睡不着。”我说。

“呵呵。”他在我面前卖老,“半大的孩子心事多。”

我走近一些,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我男朋友死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此时的我,竟会渴望和一个陌生的人聊天。

他怔了一下问我:“你说什么?”

“我男朋友死了。”我说,“就在今天,白血病。他还没满十八岁。”

“天意。”他很认真地问我,“是不是真的?”

“这好撒谎吗?”我说,“我真愿意我是撒谎。”

“对不起,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说。

“你今晚怎么没唱歌?”我问他。

“唱不动了,才唱了三个多小时。”他说,“我们乐队从前天起开始在酒吧演出了,所以我每晚会回来得晚许多。”

“真遗憾。”我说。

“有机会来听我唱歌啊。我们乐队很不错。”凌夏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说,“酒吧的地址在上面,是个不错的地方。”

“好。”我把名片收起来。

“去睡吧。”他朝我挥挥手说,“睡一觉起来,会好许多。”

“好吧。”我说。

我回到床上躺好的时候忽然听到了木吉他轻柔的弹奏声。夜很深很深了,凌夏没有唱歌,但他很专心地弹完了那支优美的曲子,我知道这支曲子是为我而弹奏的。这个萍水相逢的好心人,弹出的曲子安详而动听,他知道此时的我需要的是什么样的安慰。

我怀着感激的心终于睡着了。

第二天,我醒得很晚。妈妈单位远,一早就上班了。爸爸摸摸我的额头说:“要不,你就在家里歇一天吧。”我点点头。

中午的时候妈妈来了电话,她在电话那边喊:“你真没去上学?我的姑奶奶,你到底要怎么闹心才算够!”

我挂了她的电话,不过我还是决定去上学。

走进教室的时候满教室的人都同情地看着我。还记得博文去英国的那一天,好像他们也给过我这样同情的目光。我在老丁的课堂上睡着了,不过她并没有责备我。

放学的时候,于枫在车棚边拦住我说:“你别骑车了,我用车带你回去吧,反正顺路。”

“不用。”我说。

于枫却不由分说地替我把车推进了车棚,淡淡地说:“我答应过博文要照顾你。”

“就让他带你吧。”叶细细拉拉我说,“他心里也不好受。再说看你的状况,也不适合骑车。”

我没有再坚持。

坐在于枫的车后回家,妈妈等在小区的门口。我一看到她,赶快从于枫的车上跳了下来。于枫喊了她一声阿姨,就调头飞快地骑走了。

妈妈脸色铁青,一句话也不说地带我回家。直到家门关上了,她才咬牙切齿地对我说:“说吧,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不想和她吵,于是走到我自己的房间。

她却一把拉住了我,继续厉声问我:“你说,你说,你到底想怎么样!”

“什么也不想。”我说,“妈,你可不可以不要跟我吵?”

“好。那我们坐下好好谈?”她终于放低姿态。

“对不起,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请你尊重我,要打要骂,再过两天好不好?”我说完,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把门反锁了。

我没有出去吃晚饭,因为我什么也吃不下。我握着博文留给我的Walkman傻傻地发了一整天的呆。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多久,才可以接受博文已经离去的事实。

一直到夜里九点多,叔叔来了。他轻轻敲我的门说:“天意,我是叔叔。”

叔叔比我爸爸小七岁,是奶奶的老来子。和老实巴交的爸爸不一样,叔叔是我们家族的骄傲。他自小成绩就好,从清华大学毕业后他出国呆了三年,然后回国自己搞了一家公司,几年时间不到,资产已是几千万。我自小和叔叔感情很好,从小学起他就老替我补课,我算不出题来他从不骂我,而是耐心地跟我讲了又讲,在我面前一点总经理的架子都没有。有时候我把我的作文给他看,他会兴奋地读出声来,然后夸我说:“我们家出了个小张爱玲呢!不错,不错!”

“开门呢,天意。”他继续敲。

我把门拉开。叔叔对我笑笑,走了进来。

“我不想听任何的劝告。”我说,“行行好,就让我安静一会儿。”

“我带你出去吃点东西吧。”叔叔说,“你妈说你没吃晚饭。”

“你带我去听歌吧。”我从枕头下拿出昨晚凌夏递给我的名片。我发现我想念他的歌,只有他的歌声能让我忧伤浮躁的心得以安宁。

“OK。”叔叔很爽快地说,“你加件外套,我们出发。”

我和叔叔一起走出小屋,首先看到的是妈妈的目光。她担心地看着我,看着在一夜之间显得陌生的女儿,黄昏的时候她还曾拍着我的门大喊大叫,但现在,绝望的伤心已经让她失去所有责备我的勇气。

“放心吧。”叔叔拍拍她的肩,“我带她出去吃点东西,负责安全送她回来。”说完,他拉着我下了楼。月光柔柔地照着,我发现他换了新车,看上去不错。

他一边发动车子一边看着我给他的名片问我:“秀水吧,你去过吗?”

“没有。”我说,“想去听歌,听说那里的乐队不错。”

“是吗?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听歌。”叔叔说,“我那时听齐秦和唐朝。把歌词抄在笔记本上,呵呵。”

“你那时不是天天都在念书么?”我说。

“那是假相!”叔叔咧嘴大笑说,“看来我骗过所有的人。我还追过两个女生呢,你们也是完全不知道吧。”

“大大的狡猾!”我说。

“我知道你难过。”见我心情稍好,他趁机教育我,“你妈说你莫名其妙,我说她是不够了解你。你们这一代和我们那一代是完全不同啦。不过呢,你也不该让她那么担心么,她打电话给我的时候,都快哭了呢。”

“博文是我很不一般的朋友。”我对叔叔说,“你不了解的。”

“我了解。”叔叔说,“你要相信我,过一些时间,你会恢复的。”

“怎么会?”我把头俯下来把眼泪硬憋回去,“大人都是这样没心没肺吗?”

“我们只是比你更能接受命运的残忍。”叔叔腾出一只手递给我一张纸巾说,“想哭就哭吧,我可不会笑话你。”

“不哭。”我硬撑着说。

“天意,会痊愈的,你相信我。有一天,伤心会化作记忆里永久的甜美。”叔叔抒情地说,一点也不像是学理科出身。

他继续说:“人生苦短,聚散无常,很多分离再不愿意也得接受,最重要的是你自己要好好地活下去,活出个样子来,知道不?”

“不知道。”我自暴自弃。

他并不生气,而是转头看着我微笑。他的微笑让我想起博文,如果博文可以继续活下去,他应该可以像叔叔这样,对自己的人生运筹帷握,做任何的事情绝不拖泥带水,并且胸有成竹。他有这样的能力,我深信不疑。

只可惜,天妒英才。

我叹息。

叔叔说:“昨天还是包在睡袋里的小婴儿,今天已经懂得生命的无常,学会像模像样的叹息。这时光是不是快得惊人呢?”

我把脸放在手心里,手心很快就潮湿了。

“秀水吧”在一条很寂寞的大街上,叔叔的车绕了好几圈才找到。大街上显得空落和寂寞,走进酒吧却完全是另外一番景象,灯光迷离,杯盏交错,音乐热闹地响着。我和叔叔找了个相对安静的地方坐下来,叔叔问我:“你常来这种地方?”

“第一次。”我说。我的眼光投在小小的舞台上,寻找那个叫凌夏的人。我认出了他,他坐在话筒前,正在专心地弹着一段音乐,抱着电吉他的他和阳台上弹木吉他的他是那么的不相同,我正在迷惑的时候他的歌声已经响起:

你把蓝色的梦写下当作海洋

沉甸甸的行装,不停的脚步

夜风滑落的时候,你望着星空

伴着歌声,忘记了寒冷和孤独

无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无助的朋友,你望着天空

在梦醒的地方你是否曾感到孤独

你从未想过会这样满足

也许从前的你并不如此寂寞

也许没有希望,就不会被失望吞没

无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无助的朋友,你望着天空

……

我在凌夏的歌声里听到一种撕裂的深情和坠入深底的寂寞。他和他的乐队用他们的音乐,直击我十七岁漫长的伤痛和无助。可惜的是现场的知己看样子并不多,我在稀稀落落的掌声里站起身来挥舞双手向凌夏致意。他看到了我,很高兴地笑了,然后给我做了一个打招呼的手势。但是他没空和我说话,随着变幻的音乐,他唱起第二首歌:

留下你的影子

涂上我的颜色

在时间里掩埋

只不过是快乐

接好我的硬币

然后把我忘记

没人将我带走

就像我从未带来什么

呵,我只是路过……

请不要怀念我的微笑,我的任何

呵,我只是路过……

呵,我只是路过……

间奏的时候,凌夏忽然说:“这首歌,送给美丽的女孩天意,路过的已经路过,留下的且当珍惜。”

“呵。”叔叔恍然大悟说,“原来你们认得。”

“邻居。”我说,“他才搬来没几天。”

“歌不错,值得一听。”叔叔说。

“他在阳台唱歌被我听到,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听他唱歌。每次听他唱的时候,都觉得心里特别的安静。”

“喜欢是不要理由的么。”叔叔喝下一口冰啤酒说,“不介意说说那个叫博文的男孩?”

我知道他是妈妈派来的间谍,不过我还是愿意在这种环境和心情下跟他说起博文。我说:“我们很要好,高一的时候,几乎天天在一起。”

“你妈无法接受‘男朋友’这种说法,她惊讶到愤怒。”

“呵,以前我自己也不接受。高二的时候他去了英国,过去的一年,我没有一天不恨他。我甚至因此而怀疑过全世界,你知道吗?可是现在他走了,再也不会回来,如若不是亲身经历,你不会了解那种痛苦。我知道我妈伤心,可是事到如今,我没有办法顾及到她的感受。”

“路过的已路过,留下的且当珍惜。”叔叔说,“你没听刚才那男孩说吗?你妈妈是很爱你的,怎么说让她伤心都是你的不对。”

“好吧。”我说,“我回去跟她说对不起。”

“挺懂事呵。”叔叔把三明治往我面前一推说,“给点面子吃点东西?”

我咬着三明治的时候凌夏从台上下来了,他拉开我旁边的椅子坐下说:“没想到啊,这么快就来捧我的场!怎么样,心情好些了么?”

“还好,谢谢。”看他盯着叔叔看,我连忙介绍说,“这是我叔叔。要谢谢他今晚带我来这里,这里好难找。”

凌夏笑着向叔叔伸出手说:“夏总,你好!”

“呵?”叔叔跟他握手:“没想到我这么有名。”

“我有句歌词:‘世界很小,我们总是狭路相逢。’”凌夏笑着说,“更何况您本就是我市的大名人,民营企业的领头羊,一年能替市里解决好多下岗员工的就业呢。”

“哈哈哈。”叔叔大笑说,“你干记者的?”

“不。”凌夏说,“小职员一个,混口饭吃。”

“一技在身,走遍天下。”叔叔做一个弹吉他的手势说,“就凭这一点,你这口饭应该混得不错!”

“承夏总吉言。”凌夏起身说,“我要唱歌去了,天意你想听什么?”

我毫不犹豫地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爱是我不变的信仰,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爱就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我就知道。”凌夏说,“你真是个一根筋到底的女孩!不过也好,像你这样的人不容易移情别恋。”

说完,他跟我们眨眨眼,回到台上去了。

等到他唱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那首歌的名字如此伤感,竟叫《离人》。 LDO2LDvfAnp2s2uN/UnIVus6YuVElUxhgCdO7SBXClbLfpd8yq4ycc3Pg+24Mt0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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