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3000多年前,我国古人就已经懂得在夏天利用冰来消暑了。他们会把冬天的冰保存下来留到夏天用,或者自己制冰来消暑。
《礼记·月令》记载了上古天子之礼:每年隆冬季节,江河之水冻结实了,天子便命人凿冰窖藏;来年仲春,又命人开窖取冰,同羔羊一起,拿到宗庙作为祭品参加祭祀。祭完了,余下的冰留给自己夏日享用。
在周代,官府里有专门负责取冰、用冰的官员——“凌人”。
东汉末年,曹操在邺城设冰井台藏冰。
唐朝时,京城出现了专门靠买卖冰块而发财的商人。到了唐末,人们在生产火药时开采出大量硝石,发现硝石溶于水时会吸收大量的热量从而使水结冰。根据这一发现,人们便开始在夏天制冰了。《酉阳杂俎》中就详细记载了当时制作冷饮的方法。
到了宋代,市场上冷食的花样更为繁多了,商人们还在里面加上水果或果汁。比如“雪泡豆儿水”、“雪泡梅花酒”等等。
元朝时,官府开始了冰淇淋的生产。商人甚至在冰中加入果浆和牛奶,这和现代的冰淇淋已十分相似了。为了保守制作工艺的秘密,皇室以外的人禁止制造冰淇淋。
明刘侗、于奕正著《帝京景物略》载:“立夏日启冰,赐文武大臣,编氓(平民)得买卖。”说的就是明代官府颁冰和民间卖冰的事。北京北海琼华岛上原有一座“雪池冰窖”,是当年北京最大的冰窖,专供皇帝使用。
此外,还有多处官府冰窖,都由工部掌管。每年伏日开始,到立秋日止,各衙门官员都能领到工部发放的“冰票”,凭票领冰。民间卖冰有两个来源:一是民间窖藏冰,二是官府冰窖藏冰。民间怎么会买得到官府藏冰呢?原来,“颁冰”之制日久生弊,有些官员会将冰票低价倒卖给卖冰人,官冰就流入民间了。
清代,严辰在《忆京都词》自注中说:“冰窖开后,儿童舁卖(抬着卖)于市。只须数文钱,购一巨冰,置之室中,顿觉火宅生凉。余戏呼为水晶山。南中无此物也。”不但有卖冰的,还有卖冰镇食品的,常见的冰镇食品有冰镇杏干、冰镇柿饼、冰镇酸梅汤等等。
趣味链接:我国古代也有冰箱和冰淇淋
我国在很遥远的古代就有“冰箱”了。周代设有“凌人”一职,其职责是在隆冬时节组织凿冰、藏冰,待到来年开春时用来制作一种名叫“鉴”的容器。
“鉴”的外形就像现在的瓮,古人把冰块放入“鉴”内制成冰鉴,再把各种熟食或酒水放入其中冷藏,冷藏效果跟现在冰箱的冷藏效果差不多。周人常举行祭祀,祭祀完毕后,诸侯、大夫等按爵位高低领取祭肉——牛肉、羊肉、猪肉等等。因为祭祀所持续的时间往往很长,所以要想让祭肉不腐败变质,就必须发挥这“冰箱”的冷藏作用了。
冰淇淋的发明也跟我国古人有点关系。在宋代,民间经济繁荣,冷食花样百出。如人们把水果或果汁加到冰块里做成冷饮。到了元代,蒙古人喜爱奶食,他们就把果浆、牛奶加入冰里,这种冷饮就是冰淇淋的雏形了。后来,马可·波罗把这种制作冷饮的方法带到了欧洲。
1560年,法国卡特琳皇后的一个私人厨师,为了给她换换口味,便把奶油、牛奶和各种香料一起倒进冰里,结成了一种半凝固状的冷食,现代意义上的冰淇淋就这样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