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代的农业在原始农业的基础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夏朝对农业非常重视,其农耕技术水平较以前有了显著提高。夏朝发明了前所未有的生产工具,农作物品种也比以前增多了,还发明了用以指导人们生产活动的历法。此外,还出现了畜牧业和手工业。
夏朝出现了井田制的雏形。夏代的农业发展,开创了我国农业历史的先河,奠定了我国古代农业的良好基础。
夏朝的中心地区位于黄河中游,气候适宜。当时的农作物是谷、黍、粟、稷、稻等。主食是将黍、粟、稷、稻煮成稀粥、浓粥食用,社会上层则多食干饭。
在对多处二里头遗址的考古发掘中,都发现了黍壳、稻壳的遗存。证明了夏代农作物品种已经很多。
夏代的农作物以“畎亩法”进行种植,就是在两垄之间留一条沟,庄稼种于垄上。这种耕作技术,使农作物产量迅速提高。
这时的主要收割工具有石刀、石镰和蚌镰等。二里头遗址出土的石刀正面呈梯形,上有两面对穿的圆孔,一面刃,样式很像后世北方掐谷穗用的农具“铁爪镰”。
二里头遗址还出土了一些弯月形的石镰和蚌镰,这也是那个时候的主要收割工具。石镰和蚌镰不仅能收割谷穗,而且连谷物的杆也可以收回来,可见那时的农业已脱离了原始状态。
夏代翻地的工具主要是木耒和石铲。在二里头遗址的房基、灰坑和墓葬的壁土上能看出木耒留下的痕迹。耒是木质的,从壁土上遗留的痕迹来看,它的形状大体是在木柄的一端分成双叉,主要用来掘土。古书上也有大禹“身执耒亩”的记载。
在夏代,水利技术有了发展。《论语·泰伯》载禹“尽力乎沟洫”,变水灾为水利,服务农耕。夏代水利技术主要表现在水井的使用比以前有所增多。
在河南省洛阳锤李、二里头遗址都发现了水井。锤李遗址的水井是圆形的,口径1.6米,深6米多,在这口古井中发现有高领罐、直领罐等遗物,可能是当时汲水落井遗留的器物。
二里头遗址有一口井,它是长方形的,长1.95米,宽1.5米,井深4米以上,井筒是光滑的直壁,证明它不是窑穴。壁上有对称的脚窝,那是为了掏井和捞拾落井器具而挖的。
在当时,水井的使用可以改变那种追逐水源、迁徙不定的生活,使人们有可能长期定居在一个地方,而定居生活又是农业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水井还可以浇地,不过,当时的条件不可能出现大面积的水浇地。
夏代先进的历法《夏小正》,是指导当时人们进行农业生产的重要依据。在先秦古籍中,往往提到“夏时”,指的就是夏代历法。夏代历法按月记录了时令物候,用以指导农业生产活动。
夏代历法是根据尧舜时代“观象授时”的原则,在观察天象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根据北斗七星斗柄旋转的规律,确定一年12个月,以斗柄指向寅的正月为一年开始的第一个月。
以建寅之月为岁首。夏朝已经开始使用干支记日,夏朝最后几个国王如孔甲、履癸等便是以天干来命名的。
《夏小正》按月记录了时令物候,对农业生产的安排有密切关系。后代的历法,从形式到内容,都承袭《夏小正》而加以发展。
如《吕氏春秋》中的十二月纪,即收在《礼记》中的《月令》,就是承袭《夏小正》的。汉朝崔的《四民月令》,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袭了《夏小正》。历代的历法都和《夏小正》有承袭关系。
制陶业在夏代可能已经成为一个极为重要的独立的行业。只有农业的相当发展,制作大型容器才成为必要。
在二里头遗址出土的大口尊、瓮以及大陶罐等,与龙山文化早期、中期的器物相比,它们确实成了庞然大物。这些大型器物,有一些应是贮存食物的用具。
至于青铜器,我国已经在二里头遗址发现了铜刀。如果二里头遗址文化被认为是夏朝时期的文化,那么这件青铜器就是夏朝时期的。
夏代青铜器的形式非常接近陶器。夏代铸造青铜的历史不长,青铜器没有形成一个好的规范,所以它有点像陶器的样子,跟夏代出土的陶器样式差不多,比较原始,它没有好多花纹,有小圆点,刻画简单的线条。
在二里头遗址的一些墓葬中,还发现有细长的觚、有带管状流的盉,以及那种3个空足、有耳有流的鬹等专用酒器,足见当时饮酒风气十分盛行。
有的文献上记载说,古时候用黄米做“酒”是夏朝第六个国王少康发明的。酿酒的主要原料是粮食,没有相当多的粮食收获,大量酿酒是不可能的。从考古发掘佐证的夏代专用酒器的普遍出现,就可以推测当时粮食产量的概况。
传说禹的大臣仪狄开始酿造酒,夏后少康又发明了秫酒的酿造方法。新石器时代后期中原文化中的龙山文化就有了酿酒的习惯,到了生产力更强的夏代,酿好酒、饮好酒变成了一种权力和财力的象征。
古文献中记载到的“杜康造酒”、“仪狄作酒”、“太康造秫酒”、“少康作秫酒”等传说都可以佐证酒在这个时期的重要性。
夏代还出现了畜牧业,有一些专门从事畜牧业的氏族部落。如有扈氏在甘这个地方战败后,被贬为牧奴从事畜牧工作。马的饲养得到很大重视。
夏代存在着公社及其所有制即井田制度,是大多数史学家的一致看法。此外,有很多史料表明,夏代确已出现了“井田”的格局。
《左传·哀公元年》记载,少康在“太康失国”后投奔有虞氏,“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后来夺回了夏的权位。这里所说的“一成”,当是《周礼·考工记·匠人》所说的“方十里为成”的“成”。一井就是一里,“方十里为成”的“成”,就是百井。
《汉书·刑法志》又说:
地方一里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
这段话虽然说的是殷周之制,但从这里所说的“成方十里”、“成十为终”是区划土地的单位名称看来,使我们可以肯定,《左传·哀公元年》中的“有田一成”的“成”,反映了夏代井田制的存在。其他古代文献中也多谓井田之制,“实始于禹”,这也是个证明。
由以上考证可知,后世的井田制度在夏代就已经存在,只是当时还没有大规模推广而已。
杜康是黄帝手下管理粮食的大臣。因连年丰收,粮食越打越多,于是,杜康把打下的粮食全部装进树林中的枯树洞里。粮食在树洞里慢慢发酵。
一年后,杜康上山查看粮食,发现那些树洞裂开了缝并往外渗水,还有一股清香的气味,就不由得尝了几口。还用尖底罐装回一些,想让皇帝也尝尝。
黄帝仔细品尝了杜康带来的味道浓香的水,命仓颉给这种香味很浓的水取个名字。仓颉随口造了一个“酒”字。后世人为了纪念杜康,便将他尊为“造酒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