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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掠夺各类财物

日军在南京的另一暴行是对财物的掠夺。从城外到城内,从各个角落到难民区,无时无处不抢。全城所有私人住宅,不论是中国人的还是外侨的,都遭日军“光顾”,劫掠一空。抢劫的时间长达两个月。

特别令人气愤的是,抢劫、强奸、纵火往往是同时进行,有时还要杀人灭口,搞得不少市民人财两空,家破人亡。

一位外侨在信中说:“城内几乎每所房子都遭到了日本兵掠夺,即使美国、英国、德国使馆和大使官邸及外侨住宅,也未能幸免。各种车辆、衣服、被褥、毛毯、钟表、字画、食物、现金,以及其他稍有价值的物品,都是他们掠夺的对象。”

日军大规模的抢劫是在其既定的掠夺政策指导下,有组织地由各部队进行的。南京金陵大学教授贝德斯博士在远东军事法庭作证说:“这种抢劫是非常有组织的,使用了许多军用卡车,并且在军官的指挥下进行。”

日军有组织掠夺的主要对象是机关、学校、工厂、仓库和商店。一位留在南京的美国公民在信中写道:

南京的店铺尚未遭到袭击的,只有国际委员会的米店和军用仓库。大多数的店铺,日本兵一来,先把明显的东西抢走。接着在军官的指挥下,有计划地把一切物品用军车拉走,尔后付之一炬。

根据战后南京市临时议会不完全调查统计,在南京事件中,日军共抢劫各种器具30多万件、衣服590多万件、金银首饰1.42万两、书籍14.86万册、古字画2.84万件、古玩7300件、牲畜6200头、粮食1200万石。所抢劫的其他财物,如工厂设备、原料、车辆、铁器等尚未统计。

纵火是日军摧毁古都南京的主要手段,也是其重要的暴行之一。日军占领南京之初,就在其军官指挥下,士兵手执火把在大街小巷横冲直撞,到处随意放火。

日本侵略军杀人抢劫(雕塑)

12月20日,一位外侨在日记中写道:

暴行继续发生。全城大火蔓延。下午5时,我和史密斯乘车外出,城内最繁荣的商业区太平路一带火焰冲天。向南行,我们目睹日本兵在店铺内放火,再向南行,看见日本兵忙于把东西装入军用卡车。

夜间,我从窗口眺望,14处火舌正向天空飞腾。日军不仅在城里纵火,而且郊区农村也没有逃脱日军的洗劫。

日军纵火时间长达数月。德国驻华使馆外交官罗森,1938年1月15日在给德国外交部的报告中说:“日本军队放的大火在日军占领一个多月之后至今还在燃烧。”

这次日军纵火破坏究竟有多大?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认定:“市内的商业区一块一块地,一个接一个地被烧掉……全市约三分之一被毁了。”

至于郊区,则“在南京四周200华里以内所有村庄,大体上都处于同样的状态”。另据战后南京市临时议会1946年公布的《抗战损失调查》表明,全市共损坏高大华丽房屋748幢和3.1万多间。 1CSwRY666T7iQkpvwbpK6IyI4nb2E8ruEdToinCK2OPnL8Oh75LGNR/du/CrjI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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