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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 · 成长讲义

有些才华,就是拿来浪费的

陈思呈

我们那条巷子里小孩不多,除了我和娟娟,彬哥也勉强算得上一个。他比我们大六七岁,性格酷酷的,不太屑于和我们一起玩。

我从小就被他耍,比如他会考我:“你知道什么叫西班牙、什么叫葡萄牙吗?”我说:“知道,是两个国家!”他神秘地摇摇头,告诉我:“其实人的牙齿,小的那些就叫葡萄牙,大的那些就叫西班牙。”我见他面露博学之光,就信以为真了。幸好这次被耍并未让我损失什么,最多就是有好长一段时间,当我念及自己的门牙时,我总是习惯性地说“我的西班牙如何如何”而已。

另一次被耍就比较惨。七八岁的时候,有一次我和娟娟去他家玩,他跟我们说:“人的眉毛其实没有什么用嘛!你们说对不对?用眼睛可以看,用鼻子能闻,用嘴巴能吃,用耳朵能听,用眉毛能干啥?没有用啊!”我们心想,好像挺有道理。他又说:“既然没用,那干脆把它们剃掉吧!还留着干什么?”他见我们无意反驳,就拿着他爸的剃须刀,把我们的眉毛剃掉了。

那天傍晚,我和娟娟顶着光秃秃的额头回了家。

话说,彬哥小时候就是这样一个人,调皮、鬼点子多。可惜他就是不爱学习。他爸也懒得逼他上学,于是他在高中时就辍了学,继承了他爸的生意:在城门外卖猪血汤。

每天到下午三四点,彬哥就收摊回家了。他的家里常常高朋满座,不卖猪血汤的彬哥,有一个与他的职业不相称的爱好:音乐。

他有一台叫“小三洋”的录音机,还有一把叫“红棉”的吉他。暑假的时候,大人都去上班了,巷子就成为彬哥和他朋友的聚会场所。

彬哥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弹吉他,刚开始是用吉他弹唱各种流行歌,后来他又开始自己编歌。可惜我实在记不得更多了,只记得他的那些朋友,无疑是我见过的最初的、真正的文艺青年。他们边弹边唱、喝茶抽烟,衣着言谈都与学校里的男生大相径庭。

没人知道他们是做什么工作的。像彬哥,上午在城门下油腻腻的摊位上卖猪血汤,下午却成了文艺沙龙的召集者。他们有时候说话,有时候不说,多少有点儿嫌弃我和娟娟。这是可以理解的,我和娟娟是循规蹈矩、老实巴交的学生,在这群时尚的人看来,显得很土。

常来找彬哥的是一个留长头发的哥们儿,我们叫他宝生兄。他也是一副游手好闲的无业青年模样,留着披肩的长发,看起来不像正经人。

宝生兄有一个爱好,就是画画。有时候他在别人的说话声、音乐声中,飞快地画一张速写,画完随手一扔。他画过我,画过娟娟,画好了便顺手送给我们。画面上的自己比我们想象的自己要丑一点,但又实在太像我们本人了。现在我才明白,人对自己容貌的印象总是高于事实,而且优秀的肖像画,总会选择描绘一个人不一定漂亮却很独特的那个表情。当年的宝生兄,很自然地懂得这种审美。

这么一群社会青年,想必是很让父母头痛的。他们越聪明,就越让父母头痛。那时候,没有人会觉得他们有才华。才华若不是拿来考大学、找工作、获取现实利益,又有什么用呢?彬哥的音乐天分、宝生兄的绘画天赋,在父母看来都不是才华,而是不务正业。

后来,彬哥一家搬离了那条巷子,也搬离了我的记忆。再后来,娟娟一家也搬走了,我既遇不到她,也没有想过主动去找她。直到去年暑假,我与娟娟意外地重逢了。在我们交流完各种琐碎又平淡的现状之后,娟娟突然问:“你记得宝生兄吗?”

我花了一两分钟,才把这个已生疏的名字从记忆里打捞出来。娟娟说:“他现在在开货车,彬哥现在也不卖猪血汤了,在修摩托车。”

“你还记得彬哥把我们的眉毛都剃掉了吗?”娟娟问。

“当然记得!我还记得他把夹心饼干中间的奶油去掉,放上牙膏骗我们吃。”

…………

我们“同仇敌忾”地说了好多,瞬间亲近了不少。

娟娟又向我普及了彬哥和宝生兄的家庭情况,孩子都在干啥,老婆又在干啥,总之,他们两家都是小城里最普通的人家。当年他们那些迭出的捉弄人的点子,看情形,一点儿也没有用来设计自己的人生啊。

在娟娟的带领下,我又见到了20多年没见过的宝生兄,等大家各自谈论完孩子、父母、房子之后,我赶紧问了宝生兄一个我忍了很久的问题:“你还画画吗?”

他说:“前几年闲的时候画过几张,画的是记忆里的一些场景。”

在看到他的画之前,我劝他画画只是出于习惯性的热心;而在看到他的画作之后,我很庆幸自己的热心,让我没有错过这些画——他画得多么好啊!这个只在开货车之余随便画上几笔的人,画里的细节和气氛,几乎藏着我们的整个童年。

我把这些画发在微信朋友圈,很多人不相信这是一名货车司机画的,还问:“画得这么好,为什么不发表呢?”宝生兄似乎不知道画竟然还可以发表,他的那几张画除了我和娟娟,大概再没有什么人见过。

于是,我让他把我们童年时共同的记忆画下来。他出图,我出文字。他画了卖猪血汤的彬哥,画了他坐在彬哥的摊位上喝茶的场景,也画了他们现在的生活:开货车的他和修摩托车的彬哥。

若不是这次偶然重逢,便不会有这些画。而那么有天分的他,却不介意把天分浪费。就像那个点子奇多的彬哥,大概也不介意让自己的音乐天分随风而去。有些才华可能就是拿来浪费的,而他们恰好可能浪费得特别愉快而已。

(张秋伟摘自腾讯网《大家》栏目,勾犇图)

成长 · 成长故事

做不成赫敏

江山

我的同龄人几乎都是读着哈利·波特的故事长大的。在放学的路上,我们挥舞着从柳树上折下的嫩枝,互相喊着“呼神护卫”“除你武器”,做出挥魔杖的动作。在练完二胡回家的途中,我和同行的小男孩一人念一句经典对白,在自行车后座上笑得前仰后合。每个周六晚上,小区的孩子们都要组织一次冒险游戏,在黑暗的角落里寻找黑魔法的踪迹……

那时,我们每个女孩都想做赫敏。

其实刚开始,赫敏并不是最讨人喜欢的那个人。11岁的她其貌不扬,茶色眼睛、蓬乱的长发,还有一对兔子似的大门牙。她仗着自己的聪明向来得理不饶人,连日后的死党哈利和罗恩一开始时都认为她自以为是且爱发号施令。因为父母都是麻瓜,没有纯正的巫师血统,赫敏被贴上了具有侮辱性的标签——“泥巴种”。这在某种程度上很像一直带着“外地人”标签的我,那时候这个标签是我迈不过去的一道坎。

我从小跟着父母到远离家乡的地方生活,在那座闭塞的小镇,当地人对外地人的接受度不高。我总是偷偷对自己说:“成绩一定要好,这样才能争一口气。”内心敏感的我始终为自己的身份拧巴着。

只有每天回家后翻开书,魔法世界里那个和我同龄的女孩才能赋予我力量。她聪明勇敢,敢于破坏规则,是少数敢直呼伏地魔名字的人。也只有她,在哈利做出牺牲时才会毫不犹豫地说:“我一直很佩服你的勇气,哈利,但有时候你也太傻了,你需要我们。”

那时我最大的渴望就是像赫敏一样,揭掉贴在自己身上的标签,做一个独一无二的女孩。

高二那年,学校开设了一个高考加分项目培训班,没有公开招生,也没有通知我们班。一些消息传来,大家聚在一起愤愤不平,我头脑一热,带着一帮小伙伴揭竿而起,去和老师理论。后来,学校答应我们可以进入培训班,而我这个“肇事者”却被老师狠狠地骂了一顿。

横冲直撞的我最后碰了一鼻子灰。不过幸运的是,读大学时,我从闭塞的小镇来到拥挤的城市,“外地人”的标签被越来越大的人流冲淡。

可我又发现,独一无二的目标没那么容易实现。时间好不容易帮我摆脱了“外地人”的标签,后来却有更多的标签贴在了我身上。

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这个被我视为理所当然的想法,总会换来一些长辈苦口婆心的劝告:“女孩能考到北京上大学就已经很厉害了,大学毕业了还是回家工作吧!”“女孩子做什么记者,东奔西跑多辛苦啊!”

每当这些声音响起,我都会想,为什么每个人都在告诉我应该怎样做女孩?如果是赫敏,她会怎么选择?四年级时,赫敏组织“家养小精灵解放阵线”,想要解放那群被奴役而不自知的“低等生物”。五年级时,她找到记者,让哈利·波特在接受采访时说出伏地魔归来的真相。七年级时,为了不让父母受到黑魔法势力的威胁,她含着泪水抹去父母对她的记忆,然后毅然投入对抗伏地魔的战斗……

赫敏没有被重重标签束缚,成为一个普通的人,因为她始终明白自己要什么、该怎样做自己。

于是,我努力做着别人不一定支持但自己想做的事情。

幸运的是,我的父母没有阻止我实现自己的梦想。每次面对我的雄心壮志,他们只会叹一口气,然后说:“既然你喜欢,就去做吧。”现在,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变得独一无二,但至少我不用再在意那些大人常挂在嘴边的关于我应该怎样做的话了。

最初的7部《哈利·波特》已经被我翻得边角卷起、书页发黄,但我依然没有收到霍格沃茨的来信,也没有机会登上九又四分之三站台。

那年夏天,《哈利·波特》系列的新书出版,我重新遇到长大的赫敏。我这才发现,赫敏已不再是我的偶像,她更像是一个老朋友,我可以微笑着说一句:“赫敏,好久不见!”

(若子摘自《高中时代》2018年第2期,视觉中国供图) sNlbNvw6kuPwIPy1CEQtqaEPz5Sih/Ge8BS5ZTQp9LsMm8jzzTiRZPZBNyADXc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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