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朝沛人刘伶,文采优雅娟秀,和当时名士嵇康、向秀等齐名,并因“好酒作诗”被人称为“竹林七贤”之一。
相传,刘伶家里很穷,在族人的帮助下才娶了妻,并靠朋友接济勉强度日。他嗜酒如命,出入一定要带酒。其妻看刘伶不谙生产,家徒四壁,整天不是饮滔就是吟诗,一怒之下,将酒坛砸碎,涕泪纵横地劝刘伶说:“你酒喝得太多了,这不是养生之道,还是戒了吧!”刘伶回答说:“好呀!可是靠我自己的力量没法戒酒,必须在神灵前发誓才能彻底戒掉。就烦你准备酒肉祭神吧。”妻子信以为真,听从了他的吩咐,将酒肉供在神桌前。刘伶跪下来,祷告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说完,取过酒肉,结果又喝得大醉。
《晋书》本传记载,刘伶经常乘鹿车,手里抱着一壶酒,命仆人提着锄头跟在车子的后面跑,并说道:“如果我醉死了,便就地把我埋葬了。”他嗜酒如命、放浪形骸由此可见。
《竹林七贤论》写道:刘伶醉酒后,还常常与人生事,人家挥拳迎击,他就慢吞吞地说,我这鸡肋般的身子,怎能安得下你那尊贵的拳头呢!对方听了,大笑,最后放下拳头。
作为“竹林七贤”之一,刘伶的流世传文数量虽不及阮籍、嵇康二人,但其《酒德颂》为千古绝唱。“有大人先生者,以天地为一朝……二豪侍侧焉,如蜾赢之与螟蛉。”这首诗,不仅写出刘伶豪饮之状,概括喝酒的无上境界,更充分反映了晋代时期文人的心态,即由于社会动荡不安,长期处于分裂状态,统治者对文人的政治迫害,使文人不得不借酒浇愁,以酒避祸,以酒后狂言发泄对时政的不满。古语有“时势造英雄”,也许,正因为那个混乱的时代才成就了“嗜酒”的刘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