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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2.3.1 概念题

1.行政职能(中山大学2015年研;华南理工2014年研;北邮2010年研)

相关试题:政府职能(南昌大学2016年研;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研)

答: 行政职能又称公共行政职能,在某些条件下又称政府职能。概括地说,行政职能是狭义政府即国家行政机关承担的国家职能,是相关政治权利主体按照一定的规则,经由一定的过程,通过多种表达形式实现彼此价值观念和利益关系的契合,从而赋予国家行政机关在广泛的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过程中的各种任务的总称,是国家行政机关因其国家公共行政权力主体的地位而产生,并由宪法和法律加以明示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各种职责的总称。

2.行政管理的政治职能(中财2010年研)

答: 行政管理的政治职能是维护国家统治的基本职能,其核心在于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它包括专政和民主两个职能。专政职能表现为政府承担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和反社会分子,保障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职责,具体包括加强国家军事管理、外交及对外事务管理,防御外敌的侵略和颠覆,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保卫公民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同时承担应有的国际义务,维护世界和平;惩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正常政治秩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等。民主职能表现为政府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依法实行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我国行政管理的政治职能主要通过国防、外交、公安、监察、安全、保密等机关来具体实施。

3.POSDCORB(燕山大学2013年研;北科2012年研;中山大学2010年研)

相关试题:POSDCORB与行政原则(暨南大学2016年研)

答: POSDCORB是美国学者古利克创立的管理七职能说。“管理七职能”是指: 规划(Planning),即为需要解决的问题设计总体计划并采取措施以实现组织的目标; 组织(Organizing),即通过为特定目标而进行的对次级结构的安排、确定和协调来建立权威的正式结构; 人事(Staffing),即为雇佣、培训员工及维持工作的适宜条件而具有的整体的人事功能; 指挥(Directing),即为制定决策和将决策体现为特殊的和一般的命令及规章制度以及作为组织领导者所承担的持续性任务; 协调(Coordinating),即为使工作的不同部分相互联系而承担的所有重要职责; 报告(Reporting),即使对执行负有责任的人能够随时得到进展情况的信息,包括使其本人和其下属通过记录、研究和检查随时获得信息; 预算(Budgeting),即与所有以财务计划、账目和监控的形式表现的与预算有关的活动、职能等的统称。

4.国家行政制度(华中师大2013年研)

答: 国家行政制度是指国家为了有效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实现其管理职能而规定的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产生、权限、领导体制、活动方式等方面的准则。即国家行政制度是指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体制、权限、活动方式的一系列规范。行政制度的核心是各级各类行政机关职能的确定与划分。行政制度的载体是各级各类行政机构。

5.行政权力与行政职权(中科大2011年研)

答: 行政权力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赖以管理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执行国家意志、履行国家行政职能的一种强制力量。行政权力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说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行政权力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治阶级赖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工具。 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他们依照宪法、法律和各种行政法规履行国家行政职能,实施各种行政行为。 设置和运用国家行政权力的目的和任务是执行国家意志,履行国家行政职能,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行政权力是一种合法的强制力量,是国家强制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以行政法规、政策、计划、决议、命令等为表现形式,通过政府指挥命令系统来实现。

行政职权是指具体配置于不同的行政主体的行政权,是行政主体所拥有的具体的行政权。行政职权与行政权具有同质性。其基本特性在于: 与行政主体的关联性。按照我国的行政主体理论,行政主体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开展行政活动,即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而行政主体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即便能够开展某些行政活动,但也只能借助他人的名义。这就意味着行政主体一定拥有行政职权的所有权,而非行政主体则只能拥有行政职权的使用权。是否拥有行政职权,是判断一个有权开展行政活动的组织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标准。 两面性。行政职权的两面性表现为:一方面,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所拥有并具体由公务人员所行使的一种权力,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另一方面,对于国家而言,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的职责所在,是行政主体的法定义务,具有不可处分性。 优益性。行政职权是一种公权,是为维护社会公益而设置的一种国家权力。

6.公共权力与公共责任(武大2013年研);公共权力(华中农大2011年研);公共责任(华南师大2016年研;对外经贸大学2014年研)

答: (1)公共权力是指公共行为主体对公共权力客体的制约能力和力量。从狭义上说,公共权力是一种基于广泛的社会契约,并以现实力量的对比和历史的连续性为条件的,对契约各方均有约束力的权力。在现代民主社会中,公共权力的产生及其效力,通常是通过民主的程序,经由法定的民意代表和机关授权,并由宪法和有关法律所确认的。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则适用一切经过公决而产生、并对决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权力。

公共权力具有权力的四个一般特征: 权力的强制性; 权力的不对等性; 权力的利益性; 权力的社会性。

公共权力独有的特征包括: 公共权力的所有者是全体社会成员,不是每个人或某部分人; 公共权力的主体以国家机构为主,同时还包括非政府公共组织; 公共权力的客体是有关全社会的公共事务; 公共权力运用的根本目标是维护和追求全社会的公共利益; 公共权力的所有者和行使者是分离的; 公共权力是社会的基本权利,公共权力来源于社会成员,存在于社会关系中,作用于社会,维持一定的社会基本秩序,它是政治权力、经济权力、文化权力的综合,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关键的影响; 公共权力具有政治性。

(2)公共责任是指公共管理人员的职业责任,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广义的公共责任是指国家公共管理部门的行政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对国家权力主体负责,必须提高自身职责的履行,来为国民谋利益;狭义的公共责任是指国家的公务人员违反行政组织及其管理工作的规定,违反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时,所必须承担的责任。而这一责任具有复杂的表现形式和多样化的层次结构,一项责任可能既是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又是伦理责任,或者既是政治责任,又是伦理责任。

7.行政责任(北科2013年研;中国传媒大学2012年研;中南财大2010年研)

答: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行为主体因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实施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依法所应当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其特征有: 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行为主体; 行政责任是一种特定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是由行政违法或者行政不当引起的,是对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的救济。行政责任根据所涉及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为内部行政责任和外部行政责任;根据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可以分为惩罚性行政责任和补救性行政责任。

8.社会责任(北航2010年研)

答: 社会责任是指一个组织对社会应负的责任。一个组织应以一种有利于社会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社会责任通常是指组织承担的高于组织目标的社会义务。如果一个企业不仅承担了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义务,还承担了“追求对社会有利的长期目标”的义务,则该企业是有社会责任的。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环境保护、社会道德以及公共利益等方面,由经济责任、持续发展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等构成。

9.市场失灵(中央民大2016年研;东财2009年研)

答: 市场失灵主要是指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方面存在许多的局限性或缺陷性,因而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不能实现预期社会经济目标。市场失灵是主张实行政府干预的强有力的理由。市场失灵主要表现在: 市场不能保持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和稳定协调的发展; 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最终必然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垄断; 市场机制无法补偿和纠正经济外部效应; 市场机制无法实现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市场分配机制会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 市场不能自发界定市场主体的产权边界和利益分界,实现经济秩序。

10.公共物品(华中师大2013年研;东财2010年研;武大2008年研);公共产品(中山大学2014年研)

相关试题:公共物品与外部效应(南京大学2013年研)

答: 公共物品是指具有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的物品。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指使用者不能被排除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依据不同的标准,公共物品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主要包括: 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凡是能严格满足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的物品是纯公共物品;凡是不能严格满足消费上的非排他性等特征的物品是准公共物品。 有形的公共物品(硬公共物品)和无形的公共物品(软公共物品)。有形的或“硬”的公共物品是指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共物品;无形的或“软”的公共物品主要是指政府所提供法律、政策和制度一类的服务。 全国性的公共物品和地方性的公共物品。全国性的公共物品是指由国家或中央政府提供的物品和服务;地方性的公共物品是指由地方政府所提供的物品或服务。

11.准公共产品(山东大学2013年研)

答: 准公共物品是指介于纯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在消费过程中具有不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相对于纯公共物品而言,它的某些性质发生了变化。一类准公共物品的使用和消费局限在一定的地域中,其受益的范围是有限的,如地方公共物品(并不一定具有排他性);一类准公共物品是公共的或是可以共享的,一个人的使用不能够排斥其它人的使用。然而,出于私益,它在消费上却可能存在着竞争。由于公共的性质,物品使用中可能存在着“拥挤效应”和“过度使用”等问题,这类物品如地下水流域与水体资源、牧区、森林、灌溉渠道等。另一类准公共物品具有明显的排他性,由于消费“拥挤点”的存在,往往必须通过付费才能消费,它包括俱乐部物品、有线电视频道和高速公路等。

2.3.2 简答题

1.简述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基本职能。(中财2015年研)

答: 对于市场经济下政府的职能问题,历来存在着广泛的争论。从历史上来看,政府职能及其作用范围是不断变化的,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世界银行在其1997年的《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每一个政府的核心使命”都包含了以下五种基本的职能: 确立法律基础; 维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包括宏观经济的稳定; 投资于基本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基础设施; 保护弱势群体; 保护环境。

概括起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一般的或基本的角色或职能主要有:

(1)提供经济发展的基础结构

政府为市场经济的运作提供基本必需的制度、规则以及框架。它们包括:界定和产权保护、契约的执行、公司法、金融制度、专利保护、著作版权、法律和秩序的维持。政府为市场交易提供了安全、秩序和公正的、具有规模经济的制度安排。

(2)组织各种各样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供给

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最大特点在于其具有共享性以及非排他性,这种特性使得私人部门很少去生产,导致公共物品和服务供给的不足,因此,政府必须介入而由政府来提供。典型的公共物品包括:国防、基础研究、道路与桥梁、导航设施、灾害控制、交通管制系统以及其他基础结构。

(3)共有资源和自然资源的保护

共有资源与公共物品一样没有排他性,但有竞争性,共有资源不可避免地导致共有的悲剧,即私人决策者过分使用共有资源。因此,政府通常通过管制措施保护共有资源和环境,或者实行收费,以减轻过度使用问题。

(4)社会冲突的调整和解决

政府存在的一个基本理由在于解决或消弭社会中的各种冲突,以维持正义、秩序和稳定。在一个社会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社会冲突,其出现的原因也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政府的职责在于促使冲突的解决。此外,在一个社会中,总会出现强势集团,也会出现弱势群体,为保障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免遭强势集团的剥削和欺诈,政府需要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5)保护并维持市场竞争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市场机制的有效性来源于市场存在着有效的竞争,垄断导致垄断者生产的产量小于社会有效率的产量,从而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为此,政府必须有所作为,努力使垄断行业更有竞争性或者对垄断者实施管制,前者如用制定反垄断法以增强竞争,后者包括价格管制等。

(6)收入和财产分配的调节

市场经济是会产生不平等的结果的,需要社会有一种公平再分配的机制。市场交易不能进行有效的再分配,政府在进行再分配方面显然处于有利地位,因为政府拥有强制征税的权力。政府实现再分配的直接手段有:税收转移、累进所得税、对高收入消费者购买的货物进行课税。在选择这些政策时,必须考虑到效率代价。任一设定的分配变动都应以最小的效率代价完成。

(7)宏观经济的稳定

在市场经济中,经常会出现通货膨胀。政府的作用便在于通过公共政策的干预以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稳定政策的工具包括: 财政工具,主要是预算政策和税收政策; 货币工具,如法定准备金、贴现率、市场开放政策、信用制度等。

2.试论行政职能的构成。(湖南农大2013年研)

相关试题:结合实践论述政府的核心职能。(首都经贸大学2015年研)

答: 行政职能是指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的基本职责和功能作用,主要涉及政府管什么、怎么管、发挥什么作用的问题。行政职能是国家职能的具体执行和体现,行政职能的行使受立法机关的监督;反之,行政职能发挥的程度又制约和影响其他国家职能的实现程度。我国的行政职能体系包括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和运行职能,其构成和意义具体如下:

(1)我国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

政治职能,是维护国家统治的基本职能,核心是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包括:

a.专政职能。表现为政府承担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和反社会分子,保障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职责。

b.民主职能。表现为政府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依法实行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

经济职能,指政府管理和组织社会经济建设的职能。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现阶段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目标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更大程度上和更广范围内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具体有两类:

a.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主要是对社会经济建设进行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

b.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所特有的管理经济的一项职能,是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要求相适应的。

文化职能,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全民的思想道德建设以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方面的管理,是建设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必需的。

社会职能。广义的社会职能是与政治职能相对应的概念,包括经济职能和文化职能在内;狭义的社会职能则指除经济职能和文化职能以外,政府对社会生活领域中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社会职能是当前我国政府亟待加强的重要职能,党的十八大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战略部署,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

(2)我国行政管理的运行职能

决策职能,是行政管理过程的首要职能,无论计划、组织、领导还是控制,都离不开决策,决策活动贯穿于行政过程的始终。一般越往高层,战略性决策越多;越往基层,执行性决策越多。

组织职能,指为了有效地实现既定行政管理目标和任务,通过建立行政组织机构,确定职位、职责和职权,协调相互关系,将组织内部的各个要素联结成有机的整体,使人、财、物得到最合理的使用。

协调职能。协调活动是行政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每项行政管理职能的开展,都要更好地促进协调,组织才能收到“1+1>2”这种协同效应效果。通过协调,理顺、沟通各方面的关系,减少、消除不必要的冲突和能量损耗,以建立和谐的分工合作、相互促进的联系,实现行政管理目标。

控制职能。即按行政计划标准来衡量计划完成情况并纠正计划执行中的偏差,确保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控制职能的发挥,包括几个相互关联的环节,即确立标准、获取偏差信息、采取调节措施和实行有效监督等。在具体表现形式上可以分为前馈控制、现场控制和反馈控制。

总之,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和运行职能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共同构成我国行政管理的职能体系,并对我国行政管理的发展起到了促进和推动的作用。

3.简述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及其主要内容。(中山大学2005年研)

相关试题:

(1)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中南财大2015年研)

(2)新时期转变政府职能的着力点。(华中师大2015年研)

(3)政府的职能有哪些?为什么说转变政府职能是政府改革的核心?政府职能如何转变?(首都经贸大学2015年研)

(4)联系实际分析当前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和意义。(论述题,湘潭大学2015年研)

答: 行政职能是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的基本职责和功能作用,主要涉及管什么、怎么管、发挥什么作用的问题。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建设职能科学的政府,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行政职能转变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现阶段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重点在于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

(1)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必然性(或必要性)

行政职能的转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原有行政职能的配置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出现“越位、交叉和缺位”问题。

这些问题影响了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充分发挥,也影响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因此,必须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切实推进行政职能转变,使政府正确履行职责和发挥应有的功能、作用。

行政职能的转变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需要

当代经济全球化趋势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a.政府应弱化某些职能。要着力解决政府与市场、企业的关系问题,彻底改变政府参与企业经济管理的方式,减少政府对经济领域的行政垄断和干预。同时,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

b.政府应强化某些职能。全球化时代,频繁的国际经济交往过程中必然伴随着许多危及国家民族经济安全、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的因素。政府必须提高应对能力,加强对涉外经济的调控和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强化监督和监管体系,以确保我国在对外开放中的经济安全与国内政治稳定。

c.政府需要增添新的职能。必须积极培育金融、劳动力、土地、技术、信息、服务、房地产、外汇等生产要素市场,开放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完善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跨地区跨省的全国大市场,提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政府还必须参与各国治理世界市场失灵的全球性“集体行动”,如共同承担全球性环境保护、流行病的防治等。

行政职能转变是机构改革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行政职能是政府机构设置和机构改革的依据。政府机构改革并不是简单的撤减、合并,而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在转变职能的基础上,撤减合并或增设加强机构,最终实现机构改革的目标,避免追求“精简机构”、“缩减编制”的表层目标,精简下来的人员又重新回到政府机关,撤并了的机构又重新恢复,冲抵了改革的成效。机构最终陷入周而复始的恶性膨胀。

(2)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基本内容

职能重心的转变

1978年之前,我国一直是重政治统治职能,轻社会管理职能;重阶级斗争,轻经济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此后,各级人民政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实现了政府职能重心的根本转变,开创了我国行政管理的新局面。

职能关系的理顺

a.理顺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政府之间的职能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实质上是权力配置关系、利益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必须在合理划分事权、财权的基础上,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职能关系,并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上级要从总体上把握,顾及下级的积极性,下级必须懂得顾全大局。

b.理顺政企关系。理顺政企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权力下放,政企分开。其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即通过承包制、股份制、生产经营责任制等方式,调整所有制形式,使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把生产经营权还给企业,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第二,把政府的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和行政管理职能分开,理顺产权关系;

第三,实行国有资产分级管理制,最终建立起政府以经济、法律、行政等综合手段控制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宏观调控体系。

c.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市场经济运行不能无政府干预,也不能无市场调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相互关系的总原则是: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就让市场解决,政府只管市场做不好和做不了的事,政府引导市场,市场调节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客观上要求把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的指导性作用有机结合起来。

d.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要求改变政府的管理范围、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实现政社分开,把过去属于政府的部分权力转移给社会。为此,要求政府社会管理实现三大转变:

在管理范围上,改变原来由政府包办一切社会事务的做法,转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

在管理模式上,从“大政府、小社会”转变为“小政府、大社会”;

在管理方法上,从传统的以行政方法为主转变为以法律方法为主。

e.理顺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进行科学的职能分解和分析,严格按照权责一致、分工明确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从制度上解决职能不清、人浮于事、多头领导、政出多门等弊端。

职能方式的转变

a.由运用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运用经济手段为主,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

b.由微观管理、直接管理为主转向宏观管理、间接管理为主。

这种转变,就是把本来属于企业而被政府占有的权力,毫无保留地归还企业,强化企业的经营权,使企业摆脱政府附属物的地位,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发展的道路;同时,政府把宏观管住管好,弱化直接干预企业的微观管理职能,强化行政系统的宏观管理职能,精简和削弱专业部门,强化监督和宏观调控部门。

4.当代资本主义时期西方国家行政职能的发展趋势。(华南理工2010年研)

相关试题:简述当代西方国家行政职能的发展趋势。(电子科大2016年研)

答: 当代资本主义时期西方国家的行政职能呈现出如下发展趋势:

(1)行政职能扩大

“二战”后,世界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拓展。政府奉行“尽可能——市场,必要时——国家”的原则,在充分发挥“无形的手”调节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下,也强调利用“有形的手”(政府)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生活的运行创造条件和提供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对诸如就业、住宅、交通、人口控制、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等新的社会问题,以及一些投资大、见效慢、私人垄断组织无力承担或不愿承担的社会公共事务等,政府不得不研究解决,以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伴随行政职能的扩展,政府也随之膨胀。

(2)政治职能中的暴力职能相对减弱,保持社会稳定的调节职能趋于加强

后者表现为,政府通过与各种利益集团、社会力量之间的妥协来达到平衡;吸收人民群众参与管理,以缓和劳资矛盾、改善劳资关系;通过对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的调整与改革来适应经济基础及生产力的发展,保持现实和未来发展平衡。

(3)政府宏观调控、综合协调职能强化与行政职能社会化同步进行

为确保行政管理活动顺利进行和经济活动相对稳定发展,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在行政改革中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综合协调职能放在优先地位;同时,推行大规模民营化计划,把原先由政府管理的企业和公共服务事业推向市场与社会,以缩小政府规模,减轻财政负担。此外,近年来,西方国家社会组织广泛兴起,是社会管理职能社会化趋势的重要反映。政府通过宏观协调,将一部分职能交还给社会,由社会组织替代政府直接管理,实现社会职能社会化,这是政府职能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向。

5.简述行政权力的结构。(北邮2010年研)

答: 行政权力结构建立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权力分工的基础之上,是指行政权力整体性的关系状态和有序性的活动过程,既包括行政管理中权力安排的静态结构,也包括行政管理中权力运行的动态活动过程。

(1)行政权力的静态结构

行政权力的静态结构是指行政权力与其行使主体结合之后所形成的一种网络架构。它表现为行政权力关系及其制度安排的总格局,是行政管理活动赖以展开的基本框架。

纵向的层级结构。行政权力的层级结构简称层级制,与行政组织体系的金字塔结构相一致,表明行政权力主体在垂直方向上的差异,是组织直线权力的体现。马克斯·韦伯将这种结构称为科层制或官僚制。

横向的部门结构。行政权力的横向结构往往被人们忽略。横向结构属于组织职能权力关系和参谋权力关系的结构,此类权力关系同直线权力关系相比,不能不说是有限的。一方面,此类权力是由直线权力分割的结果;另一方面,它们若无限扩张,便可能削弱直线权力。所以,横向权力关系在行政权力结构中的定位非常重要。

(2)行政权力的动态结构

广义而言,行政权力是一种政治权力,因而,和政治权力一样,其动态结构也是由权力作用的方向、方式、轨道、层次、时间和结果等要素结合在一起所构成的权力运行模式。

行政权力是一种矢量,其作用方向和轨道具有明显的指向。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它的作用呈现出自上而下的方向,其轨道呈伞状放射。

行政权力的运行呈现明显的层次性,其中间过程存在许多中介。行政权力运行的这种层次性通过行政组织的层级结构体现出来。国家行政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按照严密的层次进行划分即是如此。

时间在行政权力动态结构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此乃行政权力的动态结构和静态结构之间的最大区别。行政权力的运行必须在有效时间内起到应有的作用,否则将失去其活动的意义。所以,行政效率问题就成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和直接目的。

行政权力动态结构中还应该包括权力作用的结果,这是反映行政权力结构效应的因素。行政权力作用的结果主要体现为行政权力客体服从于主体的状况,即社会成员及其所赖以存在的组织对于政府的服从情况。

6.行政权力行使的手段。(湘潭大学2016年研;北航2010年研)

答: 行政权力作为政治权力的一种,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靠特定的强制手段,为有效执行国家意志而依据宪法原则对全社会进行管理的一种能力。行政权力行使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权力压力

在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行政主体会运用强制性权力基础,通过物理学、生物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的力量,以威胁、限制和恫吓等形式,让行政客体在物理、生理和心理上不可或缺的需要遭到破坏,或处于危险境地,而行政客体要保证其自愿选择和行为的能力,又离不开这些需要。这样,当行政客体不得不满足的需要到了被剥夺的危险境地时,权力的压力就开始起作用。

(2)权力控制

权力控制是指行政主体通过结构权力和制度权力资源,以行政法规、命令、指示、规定、章程、要求等形式,按照行政组织的层级结构明示,要求权力客体依主体的愿望行事。

(3)权力操纵

权力操纵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限制信息供应、进行信息误导或蒙蔽性宣传等手段,隐瞒或部分隐瞒事实真相及行动目的,从而影响权力客体,并使权力客体采取行动以满足权力主体的意愿。滥用操纵手段必然带来行政权力的危机。

(4)权力诱导

如果行政主体提出呼吁或劝告,并提供相应的理由和诱因,行政客体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目标,经过自主思考或独立估量之后,接受行政主体的意见并将其作为自己行动的依据,那么,这种权力运作就是成功的诱导方式。

7.简述对行政执行权力进行控制的必要性。(华南理工2010年研)

答: 对行政执行权力进行控制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行政权力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行政权力在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经济发展和增进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权利方面会起到积极的能动作用;另一方面,行政权力也可能带来社会矛盾,阻碍经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甚至侵犯公民权利,起到消极的负面作用。其负效应主要表现为: 利益倒错,公仆变为主人; 权力角逐,手段变为目的; 权力僭越,职权扩张为特权; 传统惯性,导致权力滥用。

(2)行政权力自身具有膨胀特性,在不受约束的情况下,其结果是非常危险的。任何权力在不受约束的情况下都会产生腐败,这就要求人们在完善行政权力的同时,必须建立完善合理的制约机制,以求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克服随时可能出现的负效应。因此,对行政执行权力进行控制是非常必要的。

8.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可能产生哪些负效应?如何克服?(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研)

相关试题:

(1)结合实际论述行政权力腐败的危害性。(湖南农大2013年研)

(2)行政权力行使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双重作用,如何克服行政权力行使的负效应?(山东大学2016年研)

答: (1)行政权力作为政治权力的一种,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靠特定的强制手段,为有效执行国家意志而依据宪法原则对全社会进行管理的一种能力。行政权力除具有一般国家权力所表现出的合法性、强制性和普遍性等特点外,其独自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公共性、手段性、自主性、一元性、时效性和膨胀性。

(2)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负效应,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违背公共利益和行政根本目的而导致的结果。这种负效应可能带来社会矛盾,阻碍经济发展,主要表现为: 利益倒错,公仆变成为主人; 权力角逐,手段变成为目的; 权力僭越,职权扩张为特权; 传统惯性,导致权力滥用。

(3)行政权力的制约。包括: 他律机制,指其他政治权力以及行政客体对于行政权力主体的制约,主要包括立法权力和司法权力等行政权力之外的国家权力的监控、政党政治权力的监督、舆论权力的监督、公民和公民集团的监督等多种形式。 自律机制,指行政权力自身应具备的防范措施与制度等,主要包括利益协调机制、行政责任机制和行政伦理机制。

9.简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燕山大学2011年研)

答: 行政责任是政府及其构成主体行政官员(公务员)因其公权地位和公职身份而对授权者和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所承担的责任。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使行政责任得以成立的基本条件。换言之,构成要件是实现和形成特定事物性质和特征的某些关键性因素。

从行政责任制度的角度来看,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

行政责任不以实施行为的主体须是行政主体为构成要件,而以实施行为须是国家(政府)行政行为为构成要件。

行政责任由代表国家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政府机关或政府官员的行政行为所产生。行政行为是政府机关和政府官员执行国家权力主体(机关)和行政上级所委任的行政管理事务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总是通过行政官员执行职务来实现的,所以,行政行为通常被理解为行政官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出发点和目的在于为了公共利益而行使公共权力。因此,从性质上说,行政行为是典型的国家行为。所以,行政行为的政治和法律责任主体是国家,并因此产生出行政责任的属性:行政机关和行政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国家行政行为、非行政机关或行政官员因授权从事国家行政行为等都是行政行为,一切行政行为都发生行政责任问题。没有行政行为不产生行政责任,即非国家(政府)活动不产生行政责任。

(2)须有国家宪法和与宪法相一致的法律、法规的确认

行政责任必须经由国家的法的确认才能产生。没有法的确认,即使发生损害性行政行为及其后果,也不能产生行政责任。这在实践中表现为无法追究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作为一种特定的国家现象,由法的规定而产生并依照法的规定而执行,离开了法的规定,行政责任就无从谈起。因此,西方国家的法律体系中,一般都有关于行政责任的法律原则及其相应的法律规定。

没有法的规定不产生行政责任,行政机关或行政官员即使在事实上违法、侵权、损害、不当,违背行政责任,但由于没有法的规定而不承担法律行政责任,至多承担道义行政责任。在这里,法律规定是确立和确保行政责任的物质机制,也是追究和执行行政责任的基本的依据。

由法律规定不承担事实后果的行政行为不产生行政责任。在通常情况下,有条件行政责任的范围多局限于特定的政治、军事、情报和外交活动方面。对这些方面的行政责任,特别立法或法院多按照“行政裁量行为国家免责”的原则予以维护性限制。

由此可知,宪法原则和法律规定是确立和确保行政责任的根本条件;在根本条件的基础之上才能实施有限制的行政责任,即法制基础之上的适度灵活性。

(3)须有特定的行为后果(事实)

只有当行政机关或行政官员的行政行为造成特定的损害性后果时,才产生实际承担行政责任的问题。没有损害性行为后果,行政责任就仅仅是“法理”上的责任,而不构成“法律”上的责任。在这里,法理是法律的理论前提,但只有法律上的行政责任才产生实际执行问题:

(国家)行政责任中受害的一方恒定是公民,包括公民个人和公民团体,而行政责任的一方除了行政机关和行政官员以外,在特定条件下则还包括获得合法行政授权的其他行为主体。

在通常情况下,强调行为后果损害性的同时,还规定行为人须有主观上的过错,即将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作为追究行政责任的充足条件,在特定条件下,则只强调行为后果的损害性而不论其主观状态如何。前一种情况,行政行为主体承担的是无过失责任,后一种情况承担的则是无过错责任。

损害性后果与行政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即行为对象所受到的损害必须是行政行为直接造成或引起的,由于第三者行为或自然力所形成的损害不产生行政责任,(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官员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4)国家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损害责任

由于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的有组织的国家行为,因此,一切行政责任在名义上和性质上都必须由国家承担。完全由行政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性后果,国家承担完全责任并予以全部偿付,部分由行政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性后果,国家承担部分责任并部分偿付,完全不是行政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性后果,国家完全不负责任并完全不予以偿付。国家(政府)在对其损害性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责任并予以偿付的同时,还可能根据情况对造成该后果(事实)的具体行为主体予以惩戒或求偿。

2.3.3 论述题

1.简要阐释下文,展开论述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与经济职能。(北大2015年研)

“对于一个社会而言,与收入再分配和稳定经济相比,提供公共产品是政府最为根本的职能。从历史上看,在收入再分配和稳定经济两项职能缺失的情况下,社会已经延续了上千年。但是,如果政府不能提供基本公共产品(例如国防、司法和个人保护),社会可能无法存续。”

答: (1)这段话主要强调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维持职能,即维护国家法典和制度的职能。主要通过制定得到社会公众较为普遍认同的国家典章法令,建立、确定和巩固国家的政治意识形态,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国家的主要价值规范,国家的法统。维护职能实质上是政府的制度职能,维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而实现基本社会制度的稳定,是政府维护职能的基本目标。维护宪法和国家政治制度是政府维护职能的核心问题。倡导和培植国民的主导价值观,亦属于政府维护职能的范畴。

保卫职能,即保卫国家和民族独立,保卫公民生命、财产和公民权利,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能。保卫职能在国家间关系问题上主要表现为通过国防、外交、对外政策,保卫国家主权,并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利益;对内则主要表现为:a.保卫公民的宪法权利,包括财产拥有权、言论自由权、劳动权、种族和性别等平等权、被保护权等;b.维持社会秩序,表现为通过运用国家强制力量,譬如警察、军队、监狱等,使法律得到遵从。诸如知识产权保护、商标权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都属于政府保卫职能的范畴。

扶助职能,即扶助各界公民、公民团体、工商组织均衡发展,扶助弱者生存的职能。扶助各界公民、公民团体、工商组织均衡发展,主要是政府确定价值取向和价值标准,进而通过广泛的产业政策、关贸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等政策规制和政策倾斜,帮助各界顺利发展的职能。扶助弱者生存主要是政府保障和救济职能,包括由政府组织或监管的退休金、健康保险、失业救济、老弱病残者救济等。政府关于扶助职能的理解,履行扶助职能的意愿、能力和实际状况,直接关系社会的公平和稳定。需要指出的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政府可以通过加大公共投资、扩展政府产业、提供政府担保、实施政府收购等方式,直接发挥“推动”或“促动”经济振兴、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作用。“罗斯福新政”、“东亚模式”等都是成功的范例。

管制职能,即管制社会行为主体与国家公共权力主体的社会行为的职能。其主旨集中在两个方面:a.依法控制、限定和约束社会行为主体与国家公共权力主体的行为,使其不会、不能因自身的利益而非法或不当地侵扰国家、社会、他人、其他行为主体的权利。侵扰者由政府实施惩罚。诸如“近亲不得结婚”、“严重传染病隔离”等法律规定都属于政府履行社会管制职能的范畴。b.为实现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多数人的利益、长远利益,依法控制、限定和约束社会行为主体与国家公共权力主体的行为。诸如外汇管制、尾气排放标准管制等,都是政府履行经济和环境保护管制职能的表现形式。

服务职能,即通过兴办各类公共事业,直接造福于国民的职能。政府服务是典型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取之于国民的税赋,用之于国民的福祉。公共设施、公共卫生、公共交通、公共通讯、公共咨询、公共信息、公共教育等政府投资兴办及监管的事业,都属于政府公共服务的范畴,公园、公立图书馆、公立学校、政府公共信息网页等则是典型的政府公共服务的方式。提供更为广泛、更为快捷、更为有效、更为公平的公共服务,是现代国家政府普遍面临的世纪性挑战。

发展职能,即运用各种可能的方式启发、诱导创新的意愿和积极性,促动、推进发展和进步行为的职能。创新与发展是当代社会的主旋律。由数千年的农业文明、数百年的工业文明到现今的知识(信息)文明,人类社会进步的节律已由算术级数转变为几何级数,发展的性质、内涵和能力较之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在信息化社会时代、知识经济时代以及经济全球化时代已经到来的历史背景下,政府发展职能的重要性正在日益凸显。这就要求政府通过积极而有效的公共政策的导引,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国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是政府发展职能的价值内涵,也是政府发展职能的价值评判标准。

(2)现代政府的经济职能

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随着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现代政府的经济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宏观调控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和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进行间接的、宏观的调控。

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职能,即政府通过政府管理、制定产业政策、计划指导、就业规划等方式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间接控制;同时,还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企业的力量,与政府共同承担提供公共产品的任务。

市场监管职能,即政府为确保市场运行畅通、保证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而对企业和市场所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2.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五种角色。(厦门大学2007年研)

相关试题:现代市场经济下政府的作用或行为模式可概括为哪几种角色?(华侨大学2011年研)

答: 纵观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处理政府和市场、企业和社会关系的实践,可以将政府的作用或行为模式概括为以下五种角色:

(1)公共物品的提供者

公共物品的提供者是政府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一种最基本角色。公共物品是指那种能够同时供许多人享有的物品,并且供给它的成本与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随享受它的人数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公共物品最显著的特征是消费的非排他性,即一个人对一件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排斥他人对它的同时消费,国防、治安、公共教育、公共交通等就是公共物品。由于公共物品的这种消费的非排他性,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市场不能使得生产和供给达到最优,靠个人之间的直接交易去解决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由于成本太高而得不偿失。私人经济部门或者由于投入太多、效益低而不愿意或无力生产或提供,或者容易造成垄断,导致成本上升、效率下降,损害消费者利益。因此,政府必须通过国家预算开支,担负公共物品的生产和供给的主要责任。在现代市场国家,政府对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供水、供电、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和公共教育等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进行大量直接投资,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宏观经济的调控者

由于市场经济的不完全和缺陷,政府必须干预市场经济的运作过程,对经济生活加以宏观调控。表现为:

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宏观经济总量或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平衡问题,市场失灵导致宏观经济总量失衡,市场机制不能控制经济的周期波动和通货膨胀,因而必须依靠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来减缓经济周期波动,抑制通货膨胀。

市场经济机制不能解决国民经济的长期发展问题,因为这种机制不能预测未来的经济变化,无法掌握负责的需求结构,而且它的调节具有短期性。因此,必须通过政府的指导性经济计划来解决经济的长期发展问题。

市场机制难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因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和劳动的流动困难,市场垄断对市场机制的破坏以及靠市场调节要付出很高的代价。因此,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干预的一个主要内容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来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正是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和经济计划等手段,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得以对经济生活加以宏观调控。

(3)外在效应的消除者

外在效应又称外部性或外部经济。外部性是指个人的效应函数或企业的成本函数不仅依存于其自身所能控制的变量,而且依赖于其他人所能控制的变量,这种依存关系又不受市场交易的影响。外部性有积极的和消极的两种。外部性的存在无法通过市场机制来加以解决,政府应当负起这一责任。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通过补贴或直接的公共部门的生产来推进积极外部性的产出;通过直接的管制来限制消极外部性产出,如政府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硬性规定特定的污染排放量,企业或个人必须将污染量控制在这一法定水平之下;或者政府征收排污税。此外,还有学者提出可以将外部性内在化,通过市场机制解决外部性问题的办法,但实际实行起来存在着困难。

(4)财产收入的再分配者

市场经济在解决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方面有明显的局限性,它能较好地解决效率问题,却不能解决好公平问题。一方面,市场经济不可能自动达到社会收入分配方面的公平和协调,商品交换至多能实现既定分配格局之下的帕累托最优,不能改变现有的收入分配格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机会不均可能带来收入分配不公现象;即使市场作用发挥较好的地方,分配的结果可能也不是按照社会所接受的标准去实现的。因此,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都力图通过再分配政策及社会保障制度来调节收入及财产的再分配,解决公平以及社会经济战略发展问题。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不可能解决全社会范围的失业、养老、医疗保健及扶贫救助等社会问题,而这些问题又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收入分配不公以及失业、养老、医疗卫生等社会现象,又影响着社会协调发展以及劳动者的积极性,导致最终也无法提高经济效率。因此,要求政府从全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对各阶层的收入和财产再分配加以调节,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保证社会稳定协调发展。

(5)市场秩序的维护者

市场机制容易被破坏,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将导致垄断,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需要有一定的规则和契约关系为前提。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个基本职能是维护市场秩序,通过立法来保证市场运转,政府充当裁判员,为市场公平竞争创造和维护必要的制度环境。表现为:

市场机制要发挥作用,需要一整套公认的并能够得以实施的市场行为规则,以明确产权关系,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确保市场交易和市场竞争的公正和效率。这需要政府来建立和健全市场运行所需要的各种法规和制度,并监督其实施,以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

自由竞争会导致垄断,而垄断将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阻碍价格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因此,需要政府制定和实施各种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并设立相应机构,创造和维护竞争的市场结构。

市场机制的运行以完善的统一市场体系为前提。因此,对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国家来说,还必须承担起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加速市场体系发育的职能。

总之,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上述五种角色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基本职能的一般概括,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般行为模式。政府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确立好干预的范围及力度,有效地弥补市场缺陷,克服市场失灵,避免政府失败。研究各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经验,认识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角色,对于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试用市场失灵理论阐述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江西财大2007年研)

相关试题:简述市场经济中政府的经济职能。(中财2010年研)

答: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作为资源配置的两种方式是紧密相联、相互交织而又缺一不可的。在调节资源配置方面,市场和政府各有其优势和不足。市场调节对资源配置起着基础性作用,具有灵活、高效、反应灵敏及时的特点,它依靠看不见的手对经济活动主体行为进行调节,在资源配置中有以下几个优势:一是经济利益的刺激性。市场主体的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形成一种强劲的动力,它极大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技术、生产组织和产品结构的不断创新,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二是市场决策的灵活性。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者和消费者对供求的变化能及时作出灵活有效的反应,较快地实现供需平衡。三是市场信息的有效性。以价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结构能够使每一个经济活动参与者获得明晰、高效的信息并充分有效地加以利用。此外,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还有利于避免和减少直接行政控制下的低效和腐败等。但是,由于市场机制的完全有效性只有在严格的假说条件下才成立,而且市场调节是典型的事后调节,具有自发性、滞后性、盲目性的缺点,在现实社会中,如果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调节经济活动,难免会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损失,因此,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需要政府的适度干预。

(1)市场失灵理论

市场失灵主要是指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方面存在许多的局限性或缺陷性,因而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不能实现预期社会经济目标。市场失灵是主张实行政府干预的强有力的理由。市场失灵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市场不能保持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和稳定协调的发展。市场调节实现的经济均衡是一种事后调节并通过分散决策而完成的均衡,往往具有相当程度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由此产生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和经济总量的失衡。此外,市场经济中个人的理性选择在个别产业、个别市场中可以有效地调节供求关系,但个人的理性选择的综合效果却可能导致集体性的非理性行为;再者,市场主体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谋求最大的利润,往往把资金投向周期短、收效快、风险小的产业,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这就需要政府运用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特别是采取相机抉择的宏观调节政策,适时改变市场运行的变量和参数,以减少经济波动的幅度和频率,同时通过制定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对若干重要领域进行投资来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与经济总量平衡。

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最终必然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垄断。因为生产的边际成本决定市场价格,生产成本的水平使市场主体在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同地位,进而导致某些处于有利形势的企业逐渐占据垄断地位;同时,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一些市场主体往往通过联合、合并、兼并的手段,形成对市场的垄断,从而导致对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使其不能发挥自发而有效的调控功能。这就需要政府充当公益人,对市场主体的竞争予以适当的引导、限制,如制定反垄断法或反托拉斯法、价格管制、控制垄断程度等。

市场机制无法补偿和纠正经济外在效应。外在效应是指单个的生产决策或消费决策直接地影响了他人的生产或消费,其过程不是通过市场。外在效应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自动削弱或消除,往往需要借助市场机制之外的力量予以校正和弥补。只有通过国家税收或补贴政策或行政管制如特定的排污标准及征收污染费以及在公共场所不准吸烟等规定,使外部效应内在化,才能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发展和市场化过程的外在效应,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市场机制无法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公共产品是指那些能够同时供许多人共同享用的产品和劳务,并且供给它的成本与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随使用它的人数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如公共设施、环境保护、外交、国防等。因为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对抗性,于是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搭便车”现象。更严重的是,人人都希望别人来提供公共产品,而自己坐享其成,其结果便很可能是大家都不提供公共产品。而缺乏必要的公共产品,就不能实现社会经济的客观需要,并且大大降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这就需要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组织和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管。

市场分配机制会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一般说来,市场能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但不能自动带来社会分配结构的均衡和公正。市场机制会导致收入在贫富之间、发达与落后地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此外,市场调节本身不能保障充分就业,而失业现象更加剧了贫富悬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有政府的适度干预,政府可以通过转移支付、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来缓和和解决这些问题。

市场不能自发界定市场主体的产权边界和利益分界,导致无法实现经济秩序。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作为经济人以谋求自我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主体又总是在密切、复杂的经济联系中竞争,产生利益矛盾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而当事人自己以及市场本身并不具备划分市场主体产权边界和利益界限的机制,更不具备化解冲突的能力。这就需要以社会公共权力为后盾的政府充当仲裁人,以政策或法律的形式明晰界定和保护产权关系的不同利益主体的权利,保证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而且,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残酷性容易诱发人们铤而走险,产生非法侵犯他人权益的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对此,市场主体更是无能为力。只有政府运用国家暴力作后盾才能防止和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此外,在制定适当的对外政策,争取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和平国际环境,开拓本国商品市场和吸引外资,保护本国总体的和长远的经济利益等方面,政府无疑也具有市场所无法承担的而又为现代市场经济良性运行所必需的功能。

(2)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

由于市场经济具有自身无法解决的缺陷,这就需要政府的干预和调节,以克服市场的局限,然而政府也存在着失灵状况。政府失灵主要是指政府的政策干预措施不能实现预期调节市场的作用,在某些条件下甚至导致比市场失灵更坏的结果。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的定位问题愈加重要。

政府的经济职能内容十分广泛,政府如何为自己在国家经济活动中定位,除了政府本身的因素外,还有政治因素和社会因素在起作用,不同社会的发展程度对政府管理经济的要求也不一样。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该有如下经济管理职能:

规范和稳定市场秩序,确保自由竞争的职能

完全市场是一种理想主义,不完全市场才是社会的常态。不完全市场限制了自由竞争,政府必须利用各种手段规范和稳定市场,保持自由竞争。

a.政府要制定法律,规范市场行为。自由竞争必须在公平、平等和公正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政府必须制定有关反垄断、反对暴力、反对欺骗等法律规定,给予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每个人以完全平等的经济地位;政府还应制定各种法律和政策,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政府也应承担解决经济纠纷的仲裁人的角色,公平合理的解决经济纠纷;同时,政府有义务和责任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反对市场的欺诈行为。

b.管理市场经济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政府用法律规范市场,用价值规律引导市场,而不能进行强制式的行政干预。历史经验证明,强制式的行政干预必然窒息市场,最后导致市场失效,尤其不能用一个失效的政府去管理一个失效的市场。总之,政府对市场的行政干预越少越好。

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确保国民经济平衡发展的职能

a.政府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进行总量控制和宏观调控,是使国民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对市场经济的调控,只能由政府来进行,其他任何组织都不能替代政府。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能就是宏观调控,其他任何组织都不具备这个职能。

b.政府的调控手段主要是制定各种政策,如税收政策,投资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制定政策引导市场,保持社会总供给量与总量需求的均衡,保持利益均衡;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布局,优先发展一些产业部门,扶持一些产业部门。如为了发展高新技术,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予以鼓励;为了使中西部地区发展起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鼓励东部地区和世界各地到中西部投资。这样用政策的倾斜和引导,不仅使我国的工业布局逐步趋于合理,而且会逐步缩小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只有中央政府才有宏观调控的权力。

直接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弥补市场供应不足的职能

a.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利润是市场运行的基础。企业和商品生产者的生产和销售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他们不愿意生产那些不盈利或者亏本的公共物品。公共物品可以被看作是正外部性的极端情况,它们的消费是非竞争性的,公共物品也是非排他的,即排除任何人的消费都必须耗费巨大的成本。

b.在经济领域中,如基础设施、道路、交通、电信等都是公共物品,都必须由政府进行建设。此外,政府还直接生产那些因不盈利或者盈利小而企业不愿意生产的公共物品,以满足市场的需求和顾客的需要。有时,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或出于特殊的需要,政府进行直接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和比较大的建设项目,以拉动经济的增长。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商品直接生产者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政府只是提供市场不愿意提供和不能提供的消费产品和公共物品。

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

a.任何国家都有大量的国有资产,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尽管美国、法国、英国、日本等国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进行了私有化,但是仍然有大量的国家资产存在。政府必须对这些资产进行管理。

b.我国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国有资产数额巨大,如何使国有资产不流失,并且保值增值,使国有企业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已有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所以,我国政府的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比西方发达国家的职能更为繁重。

总之,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和失灵,为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让出了空间,因此,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由于政府干预也有其“失灵”的时候,因此,在经济活动中应该寻求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的最优组合点,在实现效率的前提下保证社会公平和健康发展。

4.试述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基本内容。(中财2015年研)

相关试题:

(1)结合我国的实际论述我国行政职能如何进行转变。(东财2009年研)

(2)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请结合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职能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如何切实推进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认识。(首都师大2014年研)

答: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政府的行政职能是建立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的,无论是宏观经济还是微观经济,乃至社会、文化生活,事无巨细,都由政府来决策和管理。转变行政职能就是要改变以往政府管得太多和管得太死的局面,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重新界定政府在公共生活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减轻政府负担,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建立一套高效、廉洁、透明的行政职能体系。

(1)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目标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变行政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行政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还给企业;

调整行政组织结构,强化宏观经济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适当调整社会服务部门,加强执法监督部门,培养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行政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行政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同一部门承担,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

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行政职能体系的法制建设,实现行政职能运行的法制化。

(2)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内容

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定位

首先,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必须变直接微观管理为间接宏观经济调控,建立新型的政府和企业关系,在清晰界定产权的基础上,实现国有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其次,加强市场监管,使政府从对市场的直接干预者转变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以及规则执行的监督者,从侧重市场准入转向全面规范市场主体、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打破行业垄断,确立竞争机制;再次,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处理好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在培育社会中介组织的同时,坚决做到政府部门与各种社会中介组织的彻底脱钩;最后,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弱化权力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企业发展、应对“入世”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继续理顺政府部门内部的职能分工

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方针,进一步精简机构,从横向上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分工,在纵向上调整好职能关系,切实解决权力下放的问题;在部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分工,防止多头行政和各自为政的现象;同时,必须加强行政机关组织法的建设,促进政府部门职能的法定化;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使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人大对行政机关行使职责和职权的分工;落实宪法、组织法、立法中关于行政机关权限划分的规定,力求使不同级政府及其部门之间权限界定清楚,分工明确。

坚决依法行政,从严治政

公正执法和从严治政是依法行政的关键,其实质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要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强化法治观念,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制定并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是依法行政和从严治政的有力保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和完善内外部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的效能,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大立法和司法机关对行政立法和执法过程的监督力度,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的级别监督和审计、财政等专项监督,并充分调动公民、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监督行政机关的积极性,使政府行政过程真正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加快政府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我国的电子政务起步较晚,政府信息化基础薄弱,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技术的能力不足,网络等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从而影响了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效果。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政务不仅提高了政府管理的科技含量,也改变了传统的政府行为模式。网络以其无缝隙状态加速了各种信息的流动,带动了政府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的变革,有助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进而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

(3)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途径

继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为我国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也促使行政职能体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主导地位,逐步实现部分政府职能的剥离,减轻政府行政组织的负担,为行政职能的转变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

进一步推动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的成败是行政职能转变的关键。政治体制改革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国家,实现我国政治发展的根本途径。行政职能体系是我国政治体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与政治体制的现状相适应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无疑将为行政职能的转变创造内在动力机制,离开政治体制改革,行政职能的转变将仅仅浮于表面,难以真正实现行政职能核心的变革。

培育社会公众的自我管理意识

行政职能的转变离不开社会公众的支持,而社会公众自我管理意识的增强又成为转变行政职能必不可少的外部条件。社会公众自我管理意识的培育离不开组织上与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通过积极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实现基层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保护自治组织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民群众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社会公众真正成为社会公共生活的主人;另外,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切实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社会公共管理中的作用,是培育社会公众的自我管理意识和推动行政职能转变的有益尝试。

5.结合行政责任的演变历史,论述在公共管理过程中政府承担责任的重要性。(北邮2010年研)

答: 行政责任是指政府及其构成主体行政官员(公务员)因其公权地位和公职身份而对授权者和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所承担的责任。

(1)行政责任的演变历史

资本主义社会以前行政无责

在政治关系上,国王既然无责、不能被控告,官吏也就无责、不能被控告,这就形成虽然国家(官吏)给人民造成大量损害,却可以完全不负责任的历史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官吏没有责任,不会受到制裁。

资本主义国家行政责任

a.自由资本主义时期

行政责任最早发端于英国政府对议会所负的政治责任。这种政治制度由英国使用多年的议会弹劾程序演变而来。在这一时期的初期阶段,无论是政府的行政责任还是官员个人的行政责任都是有限的。但是“国家有责”的原则毕竟已经确立,这就为全面确立和确保行政责任提供了充足的先决条件。

b.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1873年,法国通过勃朗哥案件的法院判决,确立了行政法意义上关于国家(行政)责任的三条原则。这次判决通常被认为标志着严格意义上国家(行政)责任的正式形成。至此,国家无责论和国家豁免说从根本上被推翻,行政责任也因此成为西方国家政治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勃朗哥案件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西方国家的行政责任制度在突破了理论和法律障碍的基础上有了较为迅速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特别是战后,世界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此背景下,西方国家的行政责任制度得到最终确立:其根本原则从法理上得到确认、从法律上得到确立、从制度上得到确保。

社会主义国家行政责任问题

在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上,人民是主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是人民公仆的国家性质和制度,始终是最崇高的奋斗目标之一。可以相信,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制度的不断自我完善,社会主义的行政责任制度也将进一步得以确立。

(2)在公共管理过程中政府承担责任的重要性

在公共管理过程中政府承担责任的重要性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分析:

行政权能的扩展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国家开始出现从立法国家转变为行政国家的国家现象,即行政国家兴起。行政权能的扩展造成了一系列的问题,这就产生了在变化的社会条件下如何既能充分发挥富有灵活性和机动性的行政权的作用,又能维持基本的三权相互制约的国家权力结构以及民主精神、法制精神的问题。解决这一矛盾的核心问题,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否确立和确保行政责任的问题。

政府自身的变化

政府自身的变化集中表现为政府权力和职能明显扩展,行政管理内容和方式日趋繁多,政府组织结构和行政权力的再分配更为复杂,政府公务人员的数量和种类大为增加。

现代国家行政组织具有规模庞大、部门横生、人员众多、分工细致、职能复杂的特征,容易产生行政组织体系内部各个层级、各个部门以及各个行政公务人员之间的、与行政权力的再分配相一致的行政职责分解问题,即通过行政组织内部具体化的责任制度,以保证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克服随意性、减少行政失误、提高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使行政机关和行政公务人员既分工又合作、既严肃又灵活,从而建立职位、职务、职权、职责相一致的工作责任制度,从基本的工作层次上,确立和确保行政责任。

6.请说明关于公平与效率的三种典型观点,结合我国实际论述现代政府如何做出选择。(对外经贸大学2008年研)

相关试题:

(1)简要论述政府管理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湖南农大2013年研)

(2)论述效率与公平平衡论。(燕山大学2011年研)

答: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主要涉及政府的社会职能。公平是指社会成员机会或收入的均等化以及社会权力的平等化。效率是指资源的合理、有效的配置,在同一时间内投入的最小化与产出的最大化是效率的恒定标准。公平与效率作为两种价值取向存在一种此长彼消的替代关系,在同一时间和空间可以有主次之分,却很难做到并行不悖。这样,作为一种宏观公共政策选择,政府事实上必须取舍维护社会公平抑或提高效率,以此为政府基本的价值取向和政策标准。

(1)公平与效率的三种典型观点

公平与效率的争论是广泛和持久的。“效率优先论”、“公平优先论”和“效率与公平平衡论”是关于公平与效率的三种典型的观点。

效率优先论认为,效率是竞争的产物,竞争与市场相联系,市场则与“天赋人权”的自由权利相联系。换言之,效率优先论认为存在这样一种逻辑关系,即没有个人权利就没有个人自由,没有个人自由就没有市场竞争,而没有市场竞争就没有效率。因此,个人权利是效率优先的前提、基础和结果。效率优先论同时认为,效率是个人勤奋工作的结果,直接反映个人努力的程度,而勤奋的人理应占有更多的资源,获得更多的报酬。因此,效率反映真正的公平,政府不能通过干预实现“结果均等”,因为这会损坏社会发展的机制,最终导致“公平”的虚无化。

公平优先论认为,公平是个人“天赋权利”的具体化。这种权利不适用于市场交换,不能用后天源自市场竞争的金钱作为衡量的尺度。市场竞争导致的个人收入的巨大反差,是对个人权利的直接侵害。不仅如此,与市场竞争相联系的效率不但与“公平”无关,而且是不公平的结果。因为,市场竞争不仅会导致个人收入的两极分化,而且会形成竞争优势与竞争劣势——资财占有、信息占有、社会关系占有、受教育程度、个人能力等,从而严重破坏“机会均等”的原则,形成事实上的权利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导致社会差距的扩大化、深刻化、持续化,进而可能导致制度危机。同时,市场从来就不是按照个人对社会的实际贡献评价和付酬的。因此,只有通过运用公共权力,即通过政府干预才能实现社会收入分配和社会权力分配的均等。

效率与公平平衡论认为,公平与效率同等重要,主张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建立一种平衡关系,即以最小的公平代价换取最大的效率结果。据此,效率与公平最优交替论主张同时建立以利润为目标的私有经济和以社会福利为目标的公共经济,进而在“混合经济”的基础上建立一种兼顾公平与效率、结果均等与机会均等的制度,借以在保持以“自利”为导向的效率的同时,通过政府对社会收入再分配的有效的宏观调节,维护基本的社会公平。效率与公平平衡论是当代世界多数国家政府宏观公共政策的价值选择。

(2)我国现阶段关于公平与效率的政策抉择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定提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论断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这实际上就是把公平正义置于最优先的地位,即倡导“公平优先”。“公平优先”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回归,表明党对社会主义终极价值坚持不懈的追求。

改革开放初,我们采取了“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非均衡发展政策,并且明确倡导“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迅速崛起。事实已经充分证明,这是完全正确的策略选择。然而,不可否认,社会利益已经开始急剧分化,不同的利益群体事实上已经形成,改革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社会公正问题变得前所未有地突出。如果继续坚持“效率优先”而不是“公平优先”的原则,不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使利益分配更多地向困难群体和贫困地区倾斜,就会背离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长远目标。

十八届三中全会直接把公平正义当作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个实质性的飞跃。公平正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就是要按照公平正义的标准来寻找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破除损害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障碍。把公平正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落脚点,就是要按照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在经济、政治、司法、文化、教育、环境等领域设定一个个具体的改革目标,并且按照这些具体的公平正义目标来建立和健全各种体制机制。

“公平优先”并不意味着不讲效率,相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当极其重视效率。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就意味着对效率的肯定和重视。公平与效率从根本上说不应矛盾,因为它们的作用各有侧重,效率的重点作用领域是利益的生产,而公正的重点作用领域是利益的分配。公平与效率都是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追求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要发展生产力,又要维护公平正义,讲的就是既要效率,又要公平。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既避免社会差距悬殊,又防止平均主义倾向。

总之,公平正义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但对于公平和效率,我们应当两者都要,既要公平,又要效率;“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应当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策略选择。

2.3.4 案例分析题

案例1

近年来,各地再次掀起简政放权的浪潮。其中辽宁、山西、安徽等省份纷纷将全省的省级权力清单公布,这包括各省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等几十个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之前几个月,福建、湖南等地都有类似的行为。更早的时候,吉林、北京、陕西等也对全省、市的权力清单进行了公布。有意思的是,目前各地公布的权力清单差异比较大,比如以科技审批来看,山西有37项,安徽有39项,辽宁才9项。类似的发改委,山西有11项,安徽有25项,辽宁仅仅才9个项目。但是这并非意味着项目少的省份就真的审批项目少,主要原因是,各个统计口径不一,同时近期国家发改委将钢铁、水泥、船舶等审批权下放,这意味着地方会增加一些权限。

各地晒省级权力清单

2014年11月,多个省份纷纷在网上晒出了全省的权力清单。其中辽宁省政府近期宣布再次取消下放325项行政职权,此前该省已经累计取消、下放和调整了1220项行政职权。

另外安徽公布了剩下的1712项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比原来的5405项省级政府权力事项减少了68%。此外,山西省各个部门也在各个网站上陆续公布了涉及的权力清单。福建省公布了发改委系统的审批清单,以及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奖励,以及其他行政权力清单等。辽宁省政府权力清单包括各部门保留的630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其中,499项列入《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2014年版)》,78项初审事项列入《省政府部门审核转报事项目录》。

这些权力清单差异很大。比如在教育领域,辽宁有2个审批事项,安徽有40个项目,山西才7项。地方省级发改委审批项目清单中,陕西有11个项目,安徽有25个,辽宁有9项,福建甚至有45项。但这并不表示项目多的省份审批的数量就多。像福建真正涉及行政审批的只有7项,子项有34项。其他的涉及到处罚的有23项等。

部分审批项目仍待取消

从各地公布的省级权力清单来看,很多审批项目仍待取消或下放。

比如某特级教师奖评审、省属高等学校章程核准、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等,都要省教育厅来完成。这些审批事项,甚至还包括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等。(电子科大2015年研)

问题:

1.我国各级行政部门应如何减少行政审批?

答: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一定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进一步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行政部门要减少行政审批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需要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不要设定行政审批;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就不要再搞前置审批。主要突出以下三个重点领域:

投资领域。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真正确立企业和公民个人的投资主体地位。

社会事业领域。加大审批事项的清理、精减和调整力度,放宽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公平准入,鼓励竞争。

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清理一些部门和地方利用“红头文件”等对公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限制性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要一律取消。

(2)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审批事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设定审批事项必须于法有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通过公布草案、公开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

(3)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依法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4)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行政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强化行政审批的全过程监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行政审批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监督权。

(5)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改革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职责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当事人合理赔偿。

2.结合案例,阐明实现政府职能转变需要理顺哪几种关系。

答: 转变政府职能要着力理顺以下关系:

(1)要理顺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关系。当前,我们必须高度关注社会事业发展,尤其是要重点关注并优先发展能够促进经济运行质量提高的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的公共事业,努力增加公共产品数量,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并形成全方位公共服务体系。

(2)要理顺“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服务型政府不是不要加强管理,而是要使政府的管理职能更多地实现向服务的方向转变。在履行自身职能时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社会本位、民众本位”精神,以社会和人民是否需要作为确定政府职责和功能的依据。

(3)要理顺改革体制与创新机制的关系。要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进一步深化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一方面,要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另一方面,对暂予保留的审批项目,应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大力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探索出一套适应发展、推进发展、保护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方式,提升政府引领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4)要理顺政府职能与其他社会主体职能之间的关系。政府职能在转变过程中应发挥社会的作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市场主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自的职能履行到位,避免政府角色从有关领域退出后,出现职能缺位,以确保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成效。

(5)要理顺职能改革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依法治国是我们基本的治国方略,政府职能的法定性是现代行政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根本保障。政府职能转变要坚持“职能法定”原则,依法界定和科学规范政府职能,防止政府职能改革中的随意性。

3.结合案例,分析如何实现政府职能转变。

答: 结合案例,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措施具体如下:

(1)更新管理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

作为一个现代政府,我国政府职能应该重新定位,树立如下理念:全面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从“细职能、大政府”向“宽职能、小政府”转变,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从“强政府、大社会”向“好政府、强社会”转变,从而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

(2)建立有效的廉政制约机制

建设廉洁政府,就要充分认识政府在反腐败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搞好自身的廉政建设,真正树立起廉洁行政的形象。要在制约行政权力上下工夫,建立起有效的廉政制约机制。从制度和配套措施上形成保障公务员廉洁行政的机制。同时,保证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来自人民群众的舆论和批评监督。

(3)推动“多中心主体”治理,提高社会自治与自我服务能力

推动“多中心主体”社会治理,建立政府与社会的平等合作伙伴关系,提高社会自治与自我服务能力,已成为当代政府转变职能的一个基本趋势。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 拓展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 推进社区建设,还权于社区; 重视政府公共关系建设。

(4)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实现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

政府应该减少对经济主体的直接管理,更多地运用间接调控手段,以更灵活多样、更讲究效益的方式进行宏观调控。凡是企业和个人能够做好的事情,政府就不插手,凡是市场能够优化资源配置的领域,政府尽力为其创造有利条件。

(5)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技术,改进政府的社会管理方式

随着信息技术以及网络服务的普及,政府应具备学习意识,积极引进先进的服务技术和手段,利用电子政务实现虚拟化办公,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减少复杂的行政审批工作,高效便捷地为公众服务。

案例2

地方政府成为富士康的“招工办”

富士康(烟台)是山东省产出规模最大的外资企业,目前园区共有约8万人。早在2010年,山东省人社厅就专门下发通知协助烟台富士康招工。目前烟台富士康用工还存在很大的缺口。为弥补富士康的用工缺口,从2012年9月开始,烟台市政府要求各高职高专院校派学生去富士康实习。部分院校的学生是从初中毕业就直接读高职,年龄并不大,一些人还没满16岁。这些学生要在富士康实习一到三个月,和富士康的普工一样,需要做流水线和物流方面的工作。由于要赶订单,加班成为常态。除了加班,学生们还要3个星期一轮,值夜班。夜班的时间是晚上8点到第二天早上5点,因为需要早到点名和加班,夜班经常一上就是12个小时。但加班到晚上七八点钟非常普遍,连不满16岁的学生也一样要加班。而且学校有规定,一旦学生被工厂开除,学校也将立即开除该名学生。为了检查各学校的执行情况,烟台市教育局甚至派了一位科长进驻富士康厂区考察学生的“社会实践”。除了烟台本地高校,许多外地学校的学生也来到烟台富士康实习。甚至,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也向开发区各政府部门摊派任务。开发区管委会要求旅游局完成为富士康招工300人的任务。开发区城管局的任务是500人。如果完不成任务,就要在年终考核扣奖金。(中山大学2013年研)

请利用公共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分析案例并回答以下问题:

1.烟台市政府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动员公共行政资源为富士康这家企业招工。这种做法的原因与目的何在?对政府、企业和社会有何影响?

答: (1)烟台市政府动员公共行政资源为富士康招工的原因与目的

富士康作为产出最大的外资企业,在用工方面还存在很大的缺口;

地方政府履行职能,帮助富士康解决招工难的问题;

解决当地就业难的问题;

政府力图通过招商引资的途径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政企不分,政府部门存在滥用职权、越权的不合法行为;

寻租行为的存在。

(2)烟台市政府动员公共行政资源为富士康招工的影响

对政府的影响

a.涉嫌滥用权力、滥用财权。政府出力和组织招工,还不惜财政补贴助富士康招工,甚至为企业提供各种优惠政策,是政府滥用权力的表现。政府为企业服务,给企业补贴,没有经过财政预算,没有经过相应的程序审批,突然增加开支项目,涉嫌滥用权力、滥用财权。

b.涉嫌参与和鼓励不正当竞争。政府对待所有企业应当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否则,不但涉嫌嫌穷爱富,还涉嫌带头参与和鼓励不正当竞争。

c.涉嫌干预微观经济。政府参与某一家企业、替某一家企业招工,是一种干预微观经济的行为,与市场经济规律是背道而驰的。虽然这是一种“顺干预”,对被干预的企业有利无害,但是,政府的行为打破了规则公平,破坏了整个市场经济体系,扰乱了市场秩序,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培育和发展。

d.政府通过招商引资,为富士康提供各种优惠条件,加大了政府财政负担。

总之,政府为企业招工,是政府过分干预经济市场活动的结果。未充分明确自身的职能,是滥用职权的表现。政府的做法不仅会影响自己职能的发挥,影响自身的办事效率,同时也会影响政府的形象与权威。

对企业的影响

a.从短期效应来看,通过政府的途径为企业短时间内弥补了用工缺陷,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运行。

b.从长期来看,政府的行为满足了企业一时发展的需要,但是不利于企业从深层次挖掘自身在招工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c.政府专门为一个企业招工的办法,是干预市场经济的表现,对其他企业来讲是不公平的。

对社会的影响

a.政府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不利于市场经济发挥调节作用。

b.影响社会效率的提高,影响资源的优化配置。

c.对劳动者不利。政府动用行政权力为企业招工,本身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有的政府完不成招工任务数,可能不惜手段和代价。一些劳动者本不愿去富士康,但是,由于受行政权力的干扰和牵制,硬着头皮去,心里有怨言。

d.由于有政府行政能力的撑腰,企业不着力提高劳动者待遇、改善劳动条件,对劳动者不利。

e.在政府的干预下,职业学校成为富士康的劳动中介机构,影响了职业学校职业技能的提升。

f.企业雇佣未成年人,政府对这种现象置之不理,甚至支持或给以鼓励,这是对法律的无视,不仅影响政府的权威更影响政府在人们心中的形象。

2.我国劳动法律对未成年劳动者有特别保护措施,而且禁止用人单位雇用16岁以下的青少年。富士康以实习为名,雇用学生工,甚至是不满十六岁的学生,并且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鼓励。这种情况反映了我国劳动法律及其执行中存在着什么问题?应该如何保护我们的学生和劳动者?

答: (1)我国劳动法律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缺陷。我国的劳动法律对劳资双方的适用范围、权利规定等内容亟需完善,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变化,劳动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执法者执法意识淡薄,执法力度不够。我国的执法者面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存在着得过且过、放任不管的心理,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反劳动法行为的发展。

劳动者缺乏法律意识。目前,我国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虽有较大的提升,但仍然存在相当一大部分人群依然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的现象。在面对侵犯自己合法劳动权益的情况下不懂得维护自身的法律权益。

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我国劳动法除了立法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之外,还存在着监督体系的不健全的问题。

对违反劳动法律的惩罚力度不够。由于执法上存在缺陷,所以不免会有很多漏网之鱼,他们违反了劳动法律的规定,但却没有受到相应的制裁,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法行为的存在。

(2)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学生和劳动者的权益:

国家应当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保护的范围以及惩罚的行为。

司法机关要严格及时的监督和控制政府的行为,对于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理。对于材料中地方政府的行为,司法机关应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以起到警示作用。

劳动者自身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违法行为,要勇敢举报,敢于同违法行为做斗争。

加大对劳动法的宣传以及加强对劳动者的普法教育,增强劳动者对劳动法的了解和认识,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同时严格执行法律内容。

提高行政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政府人员的服务意识及权责意识,明确自身行为的后果与责任。同时,明确规定政府人员的责任与权力,防止越权、失职等行为的发生。

3.烟台市政府强迫地方院校和政府部门为企业提供员工,沦为企业的“招工办”。这是政府服务企业的适当方式吗?它反映出我国政府职能和公共管理中存在着什么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你认为,在经济发展中,政府究竟应该扮演何种角色?

答: (1)烟台市政府的行为不是政府服务企业的适当方式,这是政府滥用职能,过分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表现。

(2)这反映出我国政府职能和公共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对微观领域干预过多。我国政府既是社会经济管理者,又是国有资产所有者,这种双重身份使政府承担了大部分的本来应由企业来完成的经济建设职能,政企不分、政企错位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

政府过度承担行政主体职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投融资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体现在投融资主体比较单一,仍然存在政府主导和国家垄断,尚未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

对市场秩序的监管不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是市场秩序的提供者和维护者,但从中国目前情况看,政府在这方面的职能转变始终未能到位。一方面,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另一方面,一些政府部门执法意识和观念缺失,执法不严,管理松懈。

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弱化。随着一些政治权力、经济权力的不断下放和广泛分散,一些地方和政府部门出现了利益集团化的倾向。比如一些政府部门控制着资源分配审批权等,不愿意轻易让给市场。他们在制订政策、法规、规划和发展战略时,或当地区和部门利益与公共利益和全局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受部门和地区利益的驱使,做出一些违背公共利益和全局利益的选择和决策。追逐地方和部门利益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是这些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弱化,甚至导致整个部门乃至行业的体制性腐败,社会公共权力沦为获取个别部门和行业特殊利益的工具。

政府行政行为上存在思想认识偏差。改革开放以来的几十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GDP为衡量标准一直是我国政府工作的主流指导思想,而这样的方式忽略了社会的全面进步,从而暴露了政府公共服务意识不强的弱点。指导思想上的偏差会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政府官员的考评,政府工作的重心都倾向于经济建设,从而使各地方政府为了各自利益,不惜竭泽而渔,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

(3)我国政府职能和公共管理中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公共政策失效或失误

a.社会实际并不存在作为政府公共政策追求目标的公共利益,即使现实中存在着一些大家利益比较一致的情况,现有的各种公共决策体制及方式(投票规则)因其各自的缺陷而难以达到最优化或理想的政策。

b.信息的不完全、公共决策议程的偏差、投票人的“近视效应”、沉淀成本、先例等对合理决策的制约。

c.政策执行上的障碍,政策的有效执行依赖于各种因素或条件。理想化的政策、执行机构、目标团体、环境是政策执行过程中所牵涉到的重大因素,这些因素中的任一方面或相互之间的配合出问题,都可能招致政策的失效。

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

a.公共物品的估价或评价存在困难。

b.公共机构尤其是政府部门垄断了公共物品的供给,缺乏竞争机制。

c.政府机构及官员缺乏追求利润的动机。

d.监督机制的缺陷。监督信息的不对称、不完全使得对官员的监督徒有虚名。

内部性与政府扩张

a.内部性又称内在效应,是公共组织或非市场组织自身的目标,是指公共机构尤其是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追求自身的组织目标或自身利益而导致的对公共利益或社会福利的漠视。内部性或内在效应被认为是非市场缺陷以及政府失败的一个基本原因。

b.导致政府扩张的原因,主要有:政府作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和外在效应的消除者导致扩张;政府作为收入和财富的再分配者导致扩张;利益集团的存在导致扩张;官僚机构的存在导致扩张;财政幻觉导致扩张。

寻租和腐败

租金是支付给资源所有者款项中超过那些资源在任何可替代的用途中所得款项的那一部分,是超过机会成本的收入。寻租行为一般是指通过游说政府和院外活动获得某种垄断权或特许权,以赚取超常利润的行为。寻租行为越多,社会资源浪费越大。

(4)经济发展中政府应扮演的角色

政府的角色定位是一个政府组织的管理目标、范围和职能的总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角色定位主要表现为政府怎样处理与市场、企业以及与社会的关系问题。

“掌舵人”,是相对于划桨者的角色定位而言的。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应当扮演掌舵人的角色,而不是划桨者的角色,这就意味着政府组织应当关注政策的制定,而不是政策的执行。政府必须减小规模,减少政府的预算和开支,并致力于提高政府的绩效。

“接轨者”。当今世界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政府的管理行为具有很强的国际性,世界各国的经济活动正在日益呈现全球化的趋势。特别是WTO成立以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加大,政府行为必须适应这种全球化的趋势。

“裁判员”。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扮演“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的角色,这意味着政府组织必须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宏观调控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的管理活动范围将严格界定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对于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政府必须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提供政策的引导,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加以调节,必须减少直接的行政干预和行政命令方式的使用。

“服务者”。政府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必须实行“积极干预”的政策,这主要体现在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过程,同时也是政府有效管理社会和市场的过程,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整个社会的所有公众都可享受政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对于社会本身的稳定起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

“仲裁者”。“仲裁者”的角色又可以称之为政府提供法治保障的角色定位,即政府不但要对市场经济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同时要运用法律的手段限制市场的混乱与恶性竞争。一个完善理性的市场必须是一个高度法制化的市场,政府要为市场的运行提供一个公共的游戏规则,并担负对游戏过程实行监管的职责。

“平衡者”。政府在管理社会时必须关注的绩效管理目标是在高绩效政府组织管理当中反复提及的一个重要概念,而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又是绩效考核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指标。一个健康发展的市场只能出现在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之中,社会体系的稳定、社会公平与公正目标的实现对政府管理尤其重要。

“保卫者”。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必然要担负保卫国家经济与社会安全的职责。市场主体要实现其自身发展,客观上要求一个安全的发展环境,一切形式的不安全因素都会严重阻碍社会的发展,进而严重影响市场的有效运作。

案例3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挂牌成立

2011年7月28日,北京市新组建的医院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北京市医管局正式开始运作,北京市将以此为契机力推公立医院改革。

北京是全国优质医疗资源最集中的城市之一,各类医院的隶属关系也最为复杂,号称“八路军”。以前北京市卫生局管市属医院的举办和管理,管办不分,全行业、属地化的宏观管理难以完全到位,对医院的微观管理也比较粗放。

管理局设立出发点

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表示,北京市成立医管局,主要是为了落实国务院提出的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等要求,深化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市属医院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市属医院运营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压力。

管理局工作职能

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副局长毛羽介绍,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将负责市属22家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指导所属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管理局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北京市医管局是全市卫生局管理的负责举办市属公立医院的行政机构,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编制60人,设8个处室。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兼任市医管局局长。目前,北京市共有三甲医院66家。北京市医管局成立后,北京市卫生局的职能将相应调整,重点抓好全行业、属地化管理。

管理局改革思路

北京市成立医管局第一步将实行管办公开,第二要实行政事分开,第三步要实行医药分开。管办公开,就是由即将成立的北京市医管局以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身份办医院,对市属22家三级医院实行人财物和运行的统一规范管理。市卫生局要转变职能,充分发挥好行业主管和公共卫生、健康促进职能。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北京市医改办有意引导公立医院建立公司化的法人治理结构。医管局成立后将向市属医院派驻监事会。监事会对医院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医院实行监事会监督下的院长负责制,医管局负责聘任院长,院长拥有对医院人财物充分的调配权,接受医管局严格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医院内部实行全员聘用、上五险一金、合同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实行评聘分开。医院员工实行绩效工资,并将体现薪酬奖励“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医药分开,就是在确保基本医疗公益性的前提下,通过绩效考核,医生收入将与其接诊量、治疗效果和患者评价挂钩,而非与处方量或开药的数量挂钩,“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鼓励医务人员在本职岗位向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积极性。

北京市从2010年8月起在门头沟区医院开展改革试点,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多无监管和目标考核、建立新的从事制度和分配制度,使位居全市区县医院“末流水平”的该院发生巨大变化,管理水平和效益、质量提高,患者就医负担减轻。门头沟区医院的改革试点为全市公立医院改革提供了借鉴。医管局成立后,北京市将重点从四方面努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一是实行院长负责制,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借鉴发达国家医院普遍实行法人治理的经验,市医管局将主要通过考核任命院长对市属医院进行管理,对院长全面放权,实现院长负责制。实施聘任制管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年薪制和考核交流机制。考核称职的院长继续履职,考核不合格的将被问责直到解聘。二是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建立并实施以公益性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三是全面打破传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模式,市属医院将探索实行全员聘用制,把所有员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能进能出。医院干部管理采用逐级聘用,实现能上能下。改革职称评定方法,实行评聘分开,促进人才脱颖而出。探索放开编制管理,试行按岗定编和备案制等,解决医院编制紧张、大量使用编外人员等问题。四是建立体现工作绩效的分配制度。

各方观点

北京市卫生局局长兼市医管局局长方来英表示,北京将以成立医管局为契机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一要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压力。破除以药养医、药价虚高现象,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二要使医护人员的价值和地位得到应有体现。发挥好医务人员改革主力军作用。三要建立有利于医疗卫生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推进投入、补偿和人事分配、绩效考核等方面机制建设,走出公立医院发展的新路子。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毛羽认为,新设的医管局是市卫生局管理的承担市属医院举办职能的行政机构,承担22家市属三甲医院的领导班子考核任命、市属医院服务质量管理和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等职责。医管局全面承担市属医院举办职能,市卫生局的职能有很大调整,不再具体管医院怎么办,将按照全行业、属地化管理的要求,重点管政策、规划、标准、准入及监管。

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认为,北京医管局的制度设计具有创新,它借鉴了香港医管局和国务院国资委管理央企的经验但又有明显区别。香港医管局是按财团法人管理。国资委管央企重点是管资产。北京医管局则对市属医院管人、管事、管资产。医管局围绕加强对医院的精细化管理、专业管理设置处室,与卫生局的处室设置和医院的科室设置都会有明显区别。过去北京市属医院按事业单位管理,给予财政拨款,分配上按人头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对人员实行编制管理,卫生局管医院干部任命等宏观和微观管理,存在政事不分现象。成立医管局将推进政事分开,打破医院原有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王杉说:“现代医院早就不应该再按事业单位管理,引入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非常必要。通过科学的考评促进监督医院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可使医院回归公益性有体制保障和坚实基础。香港医管局统一采购药品,医药只是使用的‘车间’。如果市医管局引入现代物流管理,对22家医院药品采购等集中统一管理,仅节省的成本也将是惊人的。”

列入国家和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的北京友谊医院院长刘建表示,医管局的成立将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医院管理、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水平,解决好病人最关心的医疗质量、安全、费用等问题,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和回归公益性上真正取得业绩。(电子科大2012年研)

问题:

1.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 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基本内容包括职能重心的转变、职能关系的理顺和职能方式的转变。具体为:

(1)职能重心的转变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从重政治统治职能、阶级斗争而轻社会管理职能、经济建设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重视社会管理职能上来,实现了政府职能重心的根本转变。

(2)职能关系的理顺

理顺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政府之间的职能关系。

理顺政企关系。理顺政企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权力下放,政企分开。

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相互关系的总原则是: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就让市场解决,政府只管市场做不好和做不了的事,政府引导市场,市场调节企业。

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要求改变政府的管理范围、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从而切实实现政社分开,把过去属于政府的部分权力转移给社会。

理顺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3)职能方式的转变

由运用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运用经济手段为主,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

由微观管理、直接管理为主转向宏观管理、间接管理为主。

2.北京市医管局的成立对各利益方将带来怎样的影响?

答: 北京市医管局的成立对各利益方将带来的影响如下:

(1)政府方面,医管局的建立将直接导致卫生局行政职能的重新定位,卫生局将从原来对市立医院宏观管理兼微观控制的职能,转变为对医院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职能,管理权限和内容将大大缩减;而医管局则将在医院实施“法人治理机构”的大框架下负责市立医院的领导任免、医院管理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和指导医院展开管理体制改革等行政职能。

(2)医院方面,自治能力将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的理念将医院经营的重心转移到提高服务效率上,院长及领导团队将有更大的自主管理权。但服务质量、药品采购等方面将面临更严格的专项监管。

(3)病患方面。在医患关系中病人对医生的评价作用将越来越受到重视,病人有望得到更好的医护服务。

(4)药企方面。药企与医院现行的供货关系将面临大的调整,医药用品的统一采购将对药企的药品质量和价格提出更高要求,重点将不再是与医院和医生的关系。

3.结合行政职能相关理论,分析北京市医管局的成立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启示。

答: 政府对公共事业进行治理主要是指为社会提供各种服务和搞好社会保障,搞好诸如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城市规划、旅游娱乐以及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和待业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福利、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等。

北京市医管局成立带来的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启示在于,科学划分政事职能边界,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定位相关职能岗位的职责、职权,建立科学的公共事业领导体制;在职能边界清晰的基础上,合理定位政事关系,根据公共事业的特殊性和支付治理任务合理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和机构,建立科学的公共事业组织体制。以提高组织服务效率和水平为目的,建立以责任、绩效为导向的公共事业运营机制、绩效管理机制和问责机制。

案例4

从2014年8月1日起,山东在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围绕清权、减权、优权、制权四个关键环节,10类行政权力被纳入清单范围,69家省级部门及单位将按照时间表率先推行。

山东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包括清权、减权、优权、制权“四部曲”。清权,就是全面梳理职权,切实摸清各级各部门行政权力底数,严格认定标准,对部门红头文件确定的权力事项、内部管理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清单;减权,就是按照大幅度减少政府对传统微观事务管理的要求,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优权,就是规范优化权力运行,推行政府履职标准化,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简化办事环节;制权,就是经过审核保留的行政权力,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不公开的外,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纳入清单范围的,包括10类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

据了解,山东省级纳入清单范围的部门、单位共69家,分部门自查、集中审核、公布运行三个阶段进行。从2014年8月开始,到年底基本完成。市县两级机构纳入清理范围的具体部门、单位,由各级政府部门按照规定自行确定,不要求上下完全对应,2015年第一季度公布权力清单。目前,潍坊、青岛已经启动,枣庄、东营、烟台也做好了相关准备。

——改编自2014年8月4日《人民日报》11版新闻《山东十类行政权力纳入“清单”》

问题:(华南理工2015年研)

1.试分析建立行政权力清单的现实价值。

答: 权力清单是把各级政府和各个政府部门所掌握的各项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统计,并将权力的列表清单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山东省的具体做法,建立行政权力清单的现实价值主要有:

(1)实行权力清单制度,促进行政权力科学有效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权力公开运行,目的就是要揭下权力的神秘面纱,强制打开权力封闭运行的“黑箱”,山东省通过制权,将权力的行使过程公之于众,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实行权力清单,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法规规定公职人员应如何行使权力以及实际上如何行使权力。有利于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使群众能够有效地监督公职人员行为。权力意味着责任,山东省政府公布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也就公布了其责任清单,有助于规范权力的使用,方便社会各界对政府的监督。

(3)实行权力清单制度,使政府体系上下层级、各级政府之间事权划分泾渭分明,让政府掌握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呈现在阳光下。山东省通过优权,优化权力运行,推行政府履职标准化,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简化办事环节,有利于强化政府的内部监督。

(4)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有助于打造有限政府。即政府行使权力的范围是有限的,这样既可最大限度避免政府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也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社会的发育,最终也有利于政府自身的改革和进步。山东省通过减权,大幅度减少政府对传统微观事务的管理,有利于政府正确履行自身职能,促进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总的来说,推行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山东省政府通过建立行政权力清单,有助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建设。

2.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权力膨胀的问题?

答: 行政权力是行政管理主体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所享有的合法资格和相应的强制力与约束力,它是国家公共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社会共同需要产生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维持、调整和管理整个社会生活的基本秩序。由于经济社会事务的不断增加、行政人员缺乏监督与制约等原因,行政权力不断膨胀。加大行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是解决行政权力膨胀的根本措施,主要包括:

(1)加大分权制衡,用权力制约权力。为防止政府权力的腐败或滥用,必须对政府政策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进行合理分割,并建立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关系。

(2)加大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建立行政监督体系的协调机制,健全和完善行政监督法律机制,将外部监督,如人大、新闻舆论、公民、政党监督等与行政机关内部监察多种形式有机结合,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与时效性。山东省政府将行政权力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有利于加强社会各界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使政府权力真正做到为民所用。

(3)加强行政权力的法治化运行。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行政机关的权责范围与职能定位,保障行政权力的正当行使,不越权,不滥用。山东省政府推行政府履职标准化,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简化办事环节就是以法定形式严格规范政府的权责范围,促使权力的规范运用。 NOG4zh/vDimH/4DisSv2jxIfvq5F0jjJOBWNolhrzQS5fe4b426P+SVH/VRA1w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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