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 圣 弃 智 ① , 民 利 百 倍 ; 绝 仁 弃 义 , 民 复 孝 慈 ; 绝 巧 弃 利 , 盗 贼 无 有 , 此 三 者 以 为 文 , 不 足 ② , 故 令 有 所 属 ③ ; 见 素 抱 朴 ④ , 少 私 寡 欲 。
【注释】
①绝圣弃智:抛弃聪明智巧。此处“圣”不作“圣人”,即最高的修养境界解,而是自作聪明之意。②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此三者,指圣智、仁义、巧利;文,条文、法则。③属:归属、适从。④见素抱朴:意思是保持原有的自然本色。素是没有染色的丝;朴是没有雕琢的木。
【译文】
抛弃聪明智巧,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处;抛弃仁义,人民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抛弃巧诈和货利,盗贼也就没有了。圣智、仁义、巧利这三者全是巧饰,作为治理社会的法则是不够的,所以要使人们的思想认识有所归属,保持纯洁朴实的本性,减少私欲杂念,抛弃圣智礼法的浮文,才能免于忧患。